回想起来,他在日本遇到林霜羽的时候,她也只有23岁而已,笑起来还能看出一点婴儿肥,还会特地强调自己是主动辞职不是被公司裁掉的,也会聊起自己失败的恋爱经历,她说她相信感情需要经营,所以一直在努力在包容在反思,不明白为什么最后还是惨淡收场。
陈梦宵盯着她耳垂上的两颗小痣,边听边走神,心想会不会就是因为太过头了。那个成语用中文应该怎么说来着?Amy教过他的。
直到离开芭菲店才想起来,是过犹不及。
雪停之后,他们赶上了当天的终电,将近零点,车厢里乘客寥寥,他们中间依旧隔一个座位,已经成为习惯。
发梢的落雪融化成水,滴进领口之前,她主动递来一张纸巾:“擦擦吧。”
过曝的荧光灯将她的脸映出一种缺乏血色的苍白,唇色却是天然的绯红,唇形饱满,他故意问:“擦哪里?”
“……头发啊。”她隔空指了一下,“发尾那里在滴水。”
他说:“我看不到。”
显然没想到他会这么回答,她的动作停在半空,须臾,试探性地坐了过来,头一次打破社交距离,轻轻揪住那截湿润的头发,用纸巾帮他拭去水珠。
距离太近,能够闻到她身上玫瑰调的香水味道,也能感觉到她刻意屏住的呼吸,以及不自然的眨眼频率。电车过轨道时发出轻微的“哐当”声,他有点想笑,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紧张。
没过几天,他们在酒吧玩,包厢里有Truth or Dare的转盘,她运气不佳,转到的问题是body count。
太过私密了,她果然露出为难的神情,本能地朝他看过来。
“ダメだよ。”他用玩笑态度替她解围,“やきもちくっぞ。”(不行哦,问她这个我会吃醋的。)
玩到深夜才散场,在酒吧门口等车的时候,她提到刚才他抽中的问题:「对于如果得不到心,至少可以得到肉/体的想法,你怎么看待?」
他的回答是:很无聊,反过来的话我可以接受。
她好像有点醉了,声音渐渐低下来:“所以,你不会接受一夜情,也不想跟喜欢的人发展成单纯的□□关系。”
意识到自己话语间开始越界,及时刹车,将话题绕回去,“对了,刚才谢谢你帮我解围。”
街灯下随处可见拥吻的情侣,气氛暧昧,他被酒精干扰,很随意地逗她:“其实我也很好奇,单独告诉我怎么样?”
夜风里,她愣在原地,耳朵不明显地变红,而后蔓延到脸颊,一双水光盈盈的眼睛欲语还休。
陈梦宵意识到自己好像有点玩过头了。
那晚之后,他没再主动联系过她。
直到一周之后,她主动给他打电话,语气轻快地问他小樽好不好玩,有没有必打卡的地点。
他有点不耐烦,心想我是你的导游么?嘴上敷衍:“你上网查查不就知道了。”
“我想着你是local,说的话比较有参考价值。”
很巧,当时他跟朋友在札幌雪祭会场看冰雕,而札幌距离小樽不到半小时车程,于是两天后,他们在堺町通那座蒸汽钟下碰头。
林霜羽穿着一件几乎长到脚踝的羽绒服,戴着毛茸茸的耳罩,远远望去臃肿得像企鹅,还在不停跺脚。有点可爱。
她连鼻尖都冻红,神情是游客特有的兴奋:“我刚才从小樽运河一路走过来,那边的积雪比人还高……怪不得日本被称为雪国。”
他问:“你喜欢《情书》啊?”
她点点头:“应该没人不喜欢吧,而且距离电影拍完将近三十年,这些场景在现实中竟然都没什么变化。好神奇。”
他们在天狗山脚下排队坐缆车,相比较第一次陪她去涩谷Sky的时候,她的话显而易见地变多了,有点吵。他懒得应付,指着对面的墙壁问:“你要不要去跟《情书》的经典海报合影?”
“可是我今天没带自拍杆。”
“自拍杆?”
“就是……”她绞尽脑汁地想了半天,最终还是打开翻译软件,将「自撮り棒」举到他眼前。
“我帮你拍。”他随口说。
脸上的表情凝固片刻,她不太自然地整理了一下头发:“还是不要了。”
林霜羽总是在他面前表现得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女生,保守到问一下body count都会脸红,接个吻都会不知所措,那个时候他完全想象不到未来的某一天她会抱住他,主动解他的皮带。
在那个当下,他拒绝了,因为和明知道喜欢自己的人上床很蠢。
后来为什么又改变主意……至少不只是因为性/欲。那是低级动物才会做的事。
她回到中国之后,他们就彻底断了联系。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陈梦宵没有想起过她,直到某天聚餐,Amy调侃:“中文好像又进步了一点哦,你找中国女孩谈恋爱不会是为了练口语吧。”
他无所谓地耸耸肩:“我不是已经有中文老师了么。”
原本想好的揶揄的话一下子被堵了回来,Amy抬眸,看着他低头喝菠萝汁,跟朋友讨论最近很火的沙盒游戏,商量过段时间去新西兰皇后镇跳伞。
拱形窗半开着,风送进来,空气里浮着一层极淡的粉白色。已经是春天了。
四月的东京是被樱花定义的,陈梦宵又该被谁定义呢?
这个问题几乎困惑了她的整个青春期。
当然也有过不止一次想把自己写成答案的瞬间,比如高校第二学年的学园祭。
那个时候他们已经很熟了,可以无所顾忌地打闹,下课一起去便利店买饭团,周末一起联机打游戏,还有每周雷打不动的中文辅导课。
她决定在学园祭当天表白。
穿过「幽霊屋敷」、「かふぇメイド」、「射的場」,她在音乐教室找到陈梦宵。
还在排戏剧社排练的最后一场戏,演员在台上商量走位,而他反身跨坐在观众席第一排的椅子上,双臂交叠搭在椅背顶端,下巴懒洋洋埋进臂弯,只露出一双眼睛,正盯着手机屏幕里的排练视频,不时按下暂停键提出修改建议。
等他忙完,摘下耳机,她才敲敲教室门,示意自己有事找他。
拐弯抹角说了一堆有的没的,陈梦宵听得还算耐心,正当她鼓起勇气,打算切入正题,他忽然开口:“对了,刚才鬼屋的学长在找你,说血浆不够用。”
她瞬间愣住,因为鬼屋的道具部分是她负责的,思绪不得不回到现实,她忍不住抱怨:“数量明明是提前确定好的,干嘛不省着点用,麻烦死了。”
时间紧急,来不及去之前进货的地方,也想不到合适的解决办法,后来陈梦宵带她去学校附近的駄菓子屋买了一堆令人费解的东西,比如玉米糖浆和各种花里胡哨的食用色素。结果,当他将糖浆、蓝的红的色素按照比例跟水兑在一起,搅拌均匀之后竟然真的呈现出接近血液的颜色。好神奇。
她仰起脸,在大太阳底下看到陈梦宵露出类似“surprise”的笑容。神采飞扬。
学园祭临近尾声,他们几个关系好的同学坐在伞棚底下嘻嘻哈哈地喝酒闲聊,喝空的啤酒罐丢得到处都是,陈梦宵皱着眉将那些啤酒罐整整齐齐摆成一排。
强迫症又犯了吧。公主病。
那一刻她很想说点什么,比如亲昵的、取笑的、能够证明他们关系不同寻常的话,可惜被一个漂亮姐姐打断了。据说是某知名交响乐团的大提琴首席,演出刚结束,连礼服裙都没来得及换,一路小跑,总算踩着学园祭的尾巴赶到现场。
她坐在原处,看着他们手牵手逛摊位,看着陈梦宵把剩余的一点假血浆抹在左边脸颊,鲜艳得像油彩,而那个姐姐红着脸靠近,亲了他一下,将油彩变成唇印。
太不公平了。那明明是他们两个人好不容易制作出来的道具。
她觉得陈梦宵真的很喜欢那个姐姐,但不久之后他们还是分手了。
具体原因她不清楚,陈梦宵也没提过,依旧和往常那样每天清晨踩着点进教室,热衷于在课堂上向老师提问,下了课去参加体育社的活动,最后跟朋友说说笑笑地一起搭电车回家。
失恋带来的影响于他似乎只是落在肩头的一片樱花,风一吹就飘远。
回过神来,陈梦宵正在跟朋友说今年要回中国过新年。
她于是嘻嘻哈哈地开玩笑,让他帮忙带点上海特产回来。
陈梦宵对于上海这座城市没什么特别的感情,自从他五岁那年跟妈妈一起回到日本生活,这片土地的记忆就渐渐褪色,中文也差不多忘光了,起初爸爸打电话过来,是无话可说,后来变成无法交流。
再一次拒绝了找中文老师到家里来补习的提议之后,妈妈叹气:宝贝,这样下去你要怎么跟爸爸说话呢?
他有点烦,态度也不算好,反驳:他怎么不去学日语。
时过境迁,长大之后,他已经可以平淡看待父母离婚这件事,而当他再一次回到上海,中文也变得相当流利,大部分语境里都可以无障碍交流。
春节前夕,很多人提着礼物上门拜访,不乏业内名导名流,一场临时起意的小型聚会在别墅中铺开。
泳池的水底灯泛出幽暗的蓝光,宾客三三两两,各成格局,聊到一部正在筹备后期的商业电影,爸爸自然地揽过他的肩,为他引荐:“这位是赵叔叔,国内公认的行业标杆,你以后要多向叔叔请教,争取也能拍出有影响力的优秀作品。”
西装革履抽着雪茄的中年男人立刻抓住机会吹捧,什么“虎父无犬子”之类文绉绉的话,他差点没听懂。
“年轻人还差得远,艺术创作需要时间历练,第一部电影哪怕亏本也无所谓,就当是交学费了。”
还没拍就知道会亏本么。
泽维尔·多兰在19岁那年就能自编自导出《我杀了我妈妈》,再往前推,奥逊·威尔斯拍《公民凯恩》那年也就25岁,我为什么不可以。
后半场,陈梦宵懒得再应付,借口感冒溜到露台角落透气。
一支烟抽完,百无聊赖地滑开常年闲置的微信。
好友列表寥寥无几,其中一个陌生的微信头像冒出一堆红色加号,他点进去,满屏都是大段大段的杂乱中文,像是复制粘贴的节日祝福,措辞浮夸到更该出现在垃圾箱里。
至于那个头像——
原来她现在养猫了啊。
时隔一年,说实话,陈梦宵以为记忆多多少少会模糊掉她的样子,然而恰恰相反,当她拨开汹涌人潮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他一眼就认出那张脸。
长发微微凌乱,发色浓黑,发梢内卷,皮肤白得近乎能看见淡青色血管,婴儿肥已经消失,整张脸的骨骼感过分清晰,好像瘦了。
隔着口罩,仍然能闻到一股淡淡的玫瑰香,她好像还在用同一款香水。
车水马龙,四目相对,陈梦宵眨了一下眼,有点意外地发现,不止香水,一年不见,林霜羽好像还是喜欢他。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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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After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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