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对比结果出来了,与死者张柱发生关系的人的确是美女摊主。
后续的现场勘察也证实了两人确实是在仓库里发生了关系,只是单从痕迹来看,并不能看出是否有强迫。
摊主原名叫周云,变成女人之后就改成了周芸。刑志立刻把人带回来询问,周芸无奈承认自己的确被张柱威胁并□□。
其实张柱对她动手动脚不是一次两次了,只不过周芸还要靠着摆摊生活,并不想与张柱闹得太僵。更何况大众对于变性人仍旧存在误解,周芸只想尽可能的低调。
那天下午1点左右,周芸在摊位前洒水,张柱刚刚与前妻吵过架,正一个人在那里喝闷酒,看到周芸在眼前忙活,不由多看了几眼。
周芸被他的眼神看得很不舒服,因此水都没洒完就回了摊位。大约1点半的时候,看到前面也没什么人,周芸就让对面的摊主帮忙看一眼摊位,自己去了仓库整理货品。
张柱就是这时跟了过来,把周芸堵在了仓库里。
本来周芸是想反抗的,但是张柱却说出他知道周芸变性的事实,以此威胁她。最后周芸半是同意半是被强迫的,与张柱发生了性关系。
但周芸只承认这些,至于杀人坚决不承认,并且说她从仓库里出来没多久,就遇到了来买花的卫微与刑志,根本没有时间杀人。
刑志让人取了周芸的脚印、头发,经过现场比对后,发现只有头发可以确认。
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两人发生过性关系,有头发落在死者身上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并不能判定是周芸杀的人。
而且指纹可以带手套,但是脚印却无法掩盖,现场的脚印很多,但却没有能与周芸对上的。
询问周芸是否有男朋友或者追求者时,周芸也同样否认。
不过刑志并没有放弃,带人又去对周芸的父母、邻居走访。
父母也说周芸这样的经历,并不敢交男朋友。而且为了给周芸一个不被歧视的环境,父母在他做完手术之后就搬了家。
邻居的答案也都是说周芸是个老实、本分的女孩,一直单身,虽然有过几个追求者,但因为周芸的冷淡,也都知难而退了。
就在周芸之边没有进展之时,潜逃的黄毛,也就是潘立被抓到了。
刑志立刻提审潘立,期望从他的口中能得到一些线索。
只可惜,这位老哥纯是被吓跑的。那天潘立本来是去花市要债的,结果刚到花市就看到警察正在设置隔离带,听说是张柱死了。
这可把潘立吓得够呛,现场还有不少警察对花市的摊主进行调查询问,潘立怕周围的人把自己曾经扬言杀人的事捅出去,担心说不清,这才跑了。
潘立的说法让刑志很泄气,但仍就安排手下人想办法核实潘立的不在场证明,只不过从他的经验上来说,刑志认为潘立并没有说谎。
侦察再一次陷入了僵局,所有跟张柱有关系、有动机的人都被排除了。刑志又想起卫微说的凶手可能与张柱并没有太多关系的推论,但这仅仅也是个推论,凭着这个推论并不能筛选出嫌疑人的范围。
刑志决定再去一趟花市,在卫微的分析中,凶手对花市很是了解,至少是知道死者张柱有把藤椅。所以再次走访或许会有更多的线索也说不定。
因为案子没破,所以临时摊位还没有恢复,摊主们仍然在花市外面的人行道上摆摊。刑志一一走访过去,却并未见到周芸。
“那高个姑娘原来叫周芸啊,名字还挺好听的。”
“你知不知道她有没有男朋友,或者追求她喜欢她的人?”
“这个还真没见过,不过她也是今年夏天花市扩建后才来的,以前在哪儿不知道。不是很熟。”
“那最近这一个多月呢?有没有?”
“没见过。我感觉她跟谁都差不多,总是客客气气的,没见她跟谁特别好。哦对了,要说最好的,就应该是常来花市那个小光了。小光也特别爱去她的摊位坐着,也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聊聊天,看看花。周芸对小光也不像对别人那么冷淡,可能因为小光年龄小吧。”
“这个小光上次听你们谈起过,最近又来了没有?”
“没,说来也怪,好像就出事那天中午看到他一眼,再后来就没看到了。”
小光,身体瘦弱,刚好可以躲到那个缝隙当中,而且瘦弱只是力量上,灵巧上影响并不大,翻墙逃跑也不是没可能。再加上对花市了解,喜欢周芸,案发后就消失了。
刑志打了激灵,不会是他吧?
“对了,警察同志,上次和你一起来的那个长头发的、戴遮阳帽的姑娘是你女朋友吧,她在我这儿还买了花呢,钱付了,东西没拿走。你反正也来一趟,替她拿回去吧,省得我惦记着。”
刑志脸上有些尴尬,刚想否认,可是又觉得越描越黑,正准备再问一些关于小光的信息,电话响了,刑志赶忙走开接电话。
“我是卫微,小光在两天前去世了,现在在南城的殡仪馆,你来一趟吧,我这里有他想转交给你的东西。对了,如果你路过花市,请替我买盆栀子花带过来,周芸说,小光最喜欢白色的栀子花。”
驱车赶到殡仪馆时,仪体告别仪式已经结束。在三三两两的人群中,刑志看到了卫微和哭肿了眼睛的周芸。
卫微伸手接过刑志带来的栀子花,向一对神情惨淡的夫妇走去,而周芸则交给刑志一个信封。
自白书:
很抱歉,我杀了人,我有罪。
那天我本来是去花市玩的,以前我都是走正面,和叔叔阿姨们挨个打招呼。我喜欢和他们打招呼,他们都是很好的人。
那天走到一半时,我突发奇想,想着要是走仓库前的那条小路,从帐篷的后门进去,准能吓周芸姐一跳,一定很好玩。
但是周芸姐并不在帐篷里,相反仓库里倒是有人说话,我有些好奇,就在门口偷听。
可是我却听到了不该听到的内容。
我知道那个人是谁,不怕你们笑话,我挺怕他的。每次我去花市玩,都不敢去他那里,就是在周芸姐的摊位里,他也骂过我几次。
当时他在仓库里恶狠狠地威胁周芸姐,我怕极了,蹲在门口不敢进去。后来他竟然威胁周芸姐说,如果她不听他的,就把她做过手术的事情告诉所有人,让所有人都看不起她,还要告诉我,让我死了也要恨她。
我知道他威胁周芸姐的是什么,其实我早就知道,只是我不在乎。
周芸姐是我见过的最温柔的姐姐,我喜欢她,我甚至觉得自己是爱她的。或许你们会笑我还小,不懂什么叫喜欢,也不懂什么叫爱,但我也没机会长大了不是么?
我现在唯一后悔的就是自己当时太懦弱了,不敢冲进去,如果当时我能勇敢点,也许我就能保护她了。
我以为他们只不过在争吵,直到我听见了那些声音,那是让我到死也痛恨的声音。
我16岁了,我知道那声音意味着什么。我想过冲进去的,可是那样只能让周芸姐难堪吧?
我一遍遍地在门口骂自己没用,心里想的就一件事,就是怎么才能杀了那个男人为她出气。
杀人的事我不后悔,我后悔的也只是没能更早的冲进去。
我知道杀人是犯法的,也不想让周芸姐卷到这件事里。所以我没有用周芸姐摊位里的东西,而是冲进那个人的摊位里找,看到后门的架子上放着一把修枝剪,我就拿了起来。
刚转身我听见门响,我知道这时要是遇上,我肯定打不过他,所以我就藏在了帐篷和墙的夹缝中,想趁他不注意给他一下。
后面的事情我想你们都知道了。虽然我不后悔,但杀人毕竟是杀人,是犯法的。好在我也活不了多久了,就算是老天爷对我的惩罚吧。
杀人时我戴的手套被我埋在小区花园的树下了。
希望周芸姐不要怪我。
小光。
刑志把这封信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不知该说什么。
对于杀人凶手,他一向是痛恨的,因为这些人擅自剥夺他人的生命,践踏了法律。可是对于小光,他却不知道要怎么去评价,至少他恨不起来。
“有小光的照片么?”
周芸点点头,掏出自己的手机,镜头里,一个阳光但瘦弱的光头少年,正灿烂的笑着。
另一边,卫微把开的正旺的桅子花放在小光的父母面前,“我是小光的朋友,听说他最喜欢栀子花,如果可以,放骨灰时也放点花瓣进去吧,我想小光会喜欢的。”
案件就这样结束了,刑志在小光说的地方找到了那只戴血的手套。手套里有小光的指纹,手套外有死者的血,基本上可以确定是小光杀的人。
周芸也被证明与案件无关,周芸却也无法继续在花市里摆摊了。
卫微最后还是买了一盆白色恋人回家,翠绿的叶子上,白色的纹络纤细而瘦弱,在风中颤颤巍巍地,让人心生怜惜。
花市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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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花市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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