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恬蕴三年苦读总算没有白费,她如愿考取香港中文大学,成为当时为数不多的从内地赴港求学的学生之一。多年来的心愿虽已完成,但现实毕竟残酷,香港昂贵的学费使她得到的奖学金一去不返,她不是不知道在这里生活有多么不易,然而那种强烈的归属感总是让她觉得,她必须要来到这里。
初到这里,她本对一切事物都充满好奇和兴奋。然而当地的物价和人们的口音却给了她重重的一击。那时她才发现,将来的未知全靠她自己。她除了留下来,别无退路。兴奋和惊喜霎时消失无踪,只剩下到身在异乡的压力和孤独,那种感觉好似突然回到高三。
她站在这片如此热爱的土地上,竟有些无所适从,尽管她向往香港已经五年了。对于以前的她来说,香港就是活下去的支撑和动力;而对于现在的她来说,这是她的美丽新世界,是她的新开始。
她对香港的热爱出自港剧,虽然最后也剥离港剧,但毕竟承载过她最难以言说的情绪。从记事起她就喜欢看电视剧,当时虽是偶像剧当道的年代,她却对武侠剧和警匪剧情有独钟。直到初一时她才惊奇地发现,每一部让她天天坐在电视机前追到大结局的剧集全部是香港出品。那时身边大多数人对“香港”这个地方的印象不过停留在一九九七回归里,她也只是觉得这是祖国的一块宝地。
家里装上电脑后,她不遗余力地在网上翻找之前看过的所有港剧,一向记性很差的她竟能一部不漏地记起来。于是她开始痴迷于港剧,每天放学回家的第一件事不是做作业而是追看更新的剧集。她的父母为此对她颇有言语,但好在她的成绩没有下滑,所以也没有过多阻止。初二时,她差不多翻看完了前十年的经典剧集,身为铁杆粉丝又自诩“港剧百事通”。对香港越了解,她越是觉得那个地方是最适合她的地方。
香港面积不大,热爱散步的她可以用脚去丈量那个城市。城市小而精致,基础设施完善,适合懒癌患者的她。这个现代化城市的角落还残存着一些怀旧因子,能看见最新的世界,也能透视过去的几十年,脑子里满是情怀的她不免能留点时间思考人生。这里有最快的节奏,也有最慢的生活,给了矛盾体的她一个完美的分裂理由。她还喜欢粤语的韵味,那些旧旧的歌词里面,有着别的语言没有的感觉。至于房价和蜗居,她本就是个压抑的人,空空荡荡的屋子,反倒会加剧她的孤独感,她就喜欢一眼看到头的屋子。
这座城市的优点和缺点,都这么合她心意。她知道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第二个城市这么适合她了。所以真是完美搭配。
喜爱在每日累积。她对于香港的热爱终于达到一种今生非去不可的境界,便下定决心高中毕业后赴港求学。然而成绩只能算是中上游的她后来才从老师那儿得知此行之困难,不过这次她没有退缩,本非行动派人士的她立刻制定计划努力学习。
她在勤奋念书的同时,也自学起粤语来。通常周末的首要任务是做作业,玩命似的赶完之后,就玩命似的看剧。由于从小听觉细胞就不发达,听力是出奇的差,前两个月看粤语原版时眼睛基本没有离开过字幕。好在她是“有心人”,经过一暑假的浸泡后,和人对话时,脑子里竟会把那些话翻译成粤语,也不得不赞叹自己的机智。
可是到港后当她操着蹩脚的广东话跟路人问路时,那个人看了她一眼,回了一句“痴线”。当时她好想来一句国骂啊,但天晓得她已经四年没有吐过脏字儿,她只有默默催眠自己已经没有吐脏字儿这种功能。她想到也许是因为那人心情不好,没有过多计较,转而询问另一个人,那人很认真地给她说了巴士路线,她谢过,拖着行李走了好一段路才找到最近的巴士站。
七转八转后终于来到学校门口,中大的样貌她是知道的,但是只有踏进校门的时候,才能真正感受到这些年来的辛苦全部都是值得的。她心中的阴霾瞬间都散去,却突然在人群中看见那张思念三年的面容。
定睛再看时,那人已淹没在人群中,不知去向。但是她很确定自己没有眼花。
突然想起初中课文《晏子使楚》中的一句话,“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橘树在淮河以南生长,水土丰沃,风调雨顺,便可结出鲜美可口的橘子,然而生长在淮河以北,因环境不同,只结出了苦涩的枳。晏子说,无论是橘子还是人,到了不同的环境,就会有不同的结果。
那么一段感情呢?她想。
在另一座城市里,是会造就一段美满婚姻,给它一处坟墓安身,还是加速完结这段感情,让它死无葬身之地?
之后的生活和学习都还算顺利,凭着五年来对于粤语的学习,加上同学们也不难相处,她很快融入到了这个新环境里。趁着课余闲暇,在本地生室友衣岚的全程陪同下,她把大多要去的地方都逛了一遍。初次去深水埗时,恰好看见有人在拍戏,她现场看完那场戏,兴奋许久。
就这样波澜不惊的度过半学期。偶然一次下课,她顺人流走到楼梯中间,听见衣岚在叫她,回头应了一声后,一转回来,便见一个人站在她的面前。那时所有的人都往下走,只有她面前的人在往上走,那种感觉就好像书中描述的“在时间的洪流里,我遇见了你,然后整个世界只剩下你我”。
那人站在低一级的台阶上,但仍比她高出一点,那人便低下头,用普通话说:
“阿丁,好久不见。”
字字清晰。
虽然那声音有点不同于当年,可她知道,这是她日思夜想的人的声音。
她抬起头:“林帆,好久不见。”
这场景就好像四年前,他站在初三四班的讲台上,面带微笑地说着:“大家好,我叫林帆,来自香港。”
刚刚定下目标不久的丁恬蕴一听到“香港”二字,眼里立刻放出了光。可她眼里的光并没有显得太耀眼,因为班上的大多数女同学们都直直的盯着这个令人犯花痴的新同学,更何况在信息传播不发达的当时,“香港”对于这个西南小县城的人来说总归是遥不可及的大都市。
他看上去就和当地大多数男生不一样。面容干净清秀,衣着讲究妥帖,头发利落整齐,姿态大方得体,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小孩。后来林帆的名号逐渐远播在外,从四班到整个初三,再是整个学校。头一次有一个人让整间学校暗地里都掀起了一番热潮,后被四班人戏称为“林帆热”。
林帆的名字被一再传播后,许多小学妹会专门在他们上体育课时,坐在操场的阶梯上围观四班跑步。有次四班预热跑完毕,林帆想去买瓶水,一个女生忽的冲出来递给他一瓶水,忽的又跑回台阶边坐好,期待地望着他。他受宠若惊之下,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体委假装让他归队,他才谢天谢地的跑回班级。之后再次有人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他是哭笑不得,还被班上的同学起哄一番,最后连连求饶,他们才肯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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