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虾原名仇虾,祖祖辈辈都是江边的捕鱼人。世代下来,穷困孤苦的稀松平常。直到十九岁那年,他鬼使神差的相信了个算命的话。也该是他走投无路,听见算命的吆喝,毫不犹豫就把手里唯一一块碎银子给了算命的,让他帮忙改命。
江南花锦城多风多雨,靠近大江大河,多的是神秘诡谲之事。
自那日起,仇虾的日子果然青云直上,不过短短三年时间,便成了漕帮的帮主。
泼天的富贵并未让他感到安稳,反而更加惶恐不安。
因为得到,便开始害怕失去。
算命的告诉他,只有帮他改命二十年的本事,从别人手上借命二十年。偷走别人二十年的寿命,待到三十九岁时归还之期,命悬一线或未可知。夺走他人半生富贵,等到归期,代价巨大。
算命的从此江湖再无踪迹。
起初,仇虾并不那么害怕。既然在他落魄之时都能遇到神人帮他改命,等他发达了,再找个人改命就是。
随着时间的推逝,心中的惶恐不安开始加深。
因为他再也找不到一个能帮他改命的人。正因着曾经有人帮他改过命,他才知道,谁是骗子,谁是真神。
一批批自称天师的人来到他府上,每一个都在说些空洞的假话,盲目吹捧,无一人看出天机。
这么多年,唯有一人看出破绽。
那人却告诉他,天命,连窥见都是妄想,遑论改命之人。当初是天大的奇遇,才能叫他仇虾遇上可逆天改命之人。世上再无其他人能做到了,想要再次改命,唯有找到那个人而已。
自此,他于江湖中寻寻觅觅,却不得任何踪迹。
已到三十九岁归命之年,他能察觉到漕帮的颓势渐显,好几处码头开始脱离控制。
难道,当初那个算命的又回来了?!
“带我去见他!”他霍地站起来,眉宇中添上焦急之色。
早有人来报路凌绝的住处,仇虾带人匆忙赶去。
一行人策马而去,王阿鱼对仇虾说,“掌事,此子居住于荒野中,只怕事情有异,我们须得多带些人手。”
有人附和,“帮主,管事说的对,城外的破院年年闹鬼不说,蛇虫鼠蚁还多。前两年刚听说有人被毒蛇咬死,夜半乞丐都不敢住在那儿,因为山上有野狼,夜间就下来吃人。”
仇虾在找算命先生的事情动静大,哪怕藏的再好,他手底下人或多或少知道些,另一人道,“帮主,我看我们还是先派人悄悄看守一夜。若他真是个有本事的,定能活的过今晚。”
王阿鱼道,“掌事,夜色将至,此刻出城,也不安全,倒不如依众人所言,明日再去。”
众人继续劝阻,劝动了仇虾的心。
“是啊帮主,那座破院,整个花锦城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我看我们还是明日再去,若今夜死了,说明是个没本事的,省得我们跑一趟。”
“赌债事小,找人事大。若是神棍,岂不是空欢喜一场?”
仇虾面色犹豫,“就怕他是个真神,却不知此地危险,误丢了性命。”
“帮主多虑,真神哪能死在此处?动动手指算一算,还不知自己命数几何?连自己的生死都预料不到,哪儿能管别人的事?”
多方劝说之下,仇虾抬手,沉思片刻,终下决断,“我亲自前往,守在院门前,且看他是何许人也。”
暮色降临,天地呈现出一股浅浅的青蓝色,颜色越发晦暗,黑夜向大地席卷而来。远方的山峦如墨,肆意泼洒向无际的远方。
夜幕遮掩下,一切白日里见不到的动静慢慢出现。
诚如漕帮众人所言,花锦城外这座院子不太平。
神鬼之说虚无缥缈,可他们知道,江湖流亡之士无处可去,会在荒园落脚。夜间的猛兽亦不是胡说八道,而是当真有恶兽出没。是以江湖中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无论多罪大恶极之人,只要进了荒园里,暂不追究。
与天斗已是艰难,与人之斗自然暂避。
仇虾一行人找了处安全的位置落脚,月亮的轨迹一点点偏移,他心中逐渐生出了几分懊悔。
此行危险。果真里头住了位真神,届时出了意外,他救是不救?
救人,和打破荒园多年的规矩无异。荒园内不动干戈,杀人救人都是平地起干戈。何况还有野兽出没,更是将他们置于危难之中。
说到底,试探实属无聊之举。无论真神假神,他都得看见方才心安。
三九之年已到,哪怕是一星半点的机会,他都不想错过。
当下又悔又恨,若不是跟随他出生入死的兄弟在身边,只怕是要长吁短叹起来。
正当时,有一伙强盗手执刀斧而入。
绿林行走的好汉不多,贼汉子倒是应有尽有,多是走歪门邪道之人。这伙人白日是普通的农民下地耕种,夜里专干打家劫舍的行当。趁手的工具不多,平日农具用什么,打劫就用什么。
臭虾暗道不好,王管事说来人不过是个半大点的孩子,对上一群强盗,毫无胜算。
他心头升起三分焦急,恨不能飞出去相助。只在弟兄们面前已经把话撂了出去,除了干等,别无他法。
话说那群强盗进入荒园后,首先看到的是小乞丐路凌绝,同一时刻,发现在乞丐身边披着斗篷的女子。
强盗头子“哟”一声,斧头扛上肩头,放声大笑,“哈哈哈,老天爷带我们兄弟不薄,星夜赶路,还能有小娘子作陪。”
“哥几个排好队,咱今晚好好快活快活!”
他们丝毫没将路凌绝放在眼里,只当他不存在。
路凌绝挡在路蕴身前,浑身冷汗不止。
山野之处危机重重,他也不知,为何路蕴偏偏要选这么个地方落脚。
强盗人多势众,不给他们说话的机会,提小鸡仔似的一把将路凌绝扔到一边,撞的他头脑发昏,眼冒金星。
强盗头子哈哈大笑,拉扯着路蕴的手腕,要把人往怀里带。
谁知,刚一触碰到她的手,冷冰冰的触感冻的他一个激灵。
他下意识低头一看,所见景象让他倒吸一口凉气。
就在这时,门口忽然传来一声惊呼,“大哥!狼群来了!”
当下把人甩开,喊道,“抄家伙!这山里的狼我们领教过了,非得把它们杀光不可。快抄家伙!杀光这群狼,我们冲出去!”
“大哥,黑灯瞎火赶山路更危险……”、
“给老子闭嘴!狼群都冲到院里来了,还有能比这更危险的?这座山头邪乎着呢,前几回都没遇见狼群,算是运气好。给我杀!杀出一条血路拼出去!”
强盗们来时咋咋呼呼,死的也干脆利落。
人与兽的交战是可怖的,血腥野蛮,是最原始的拼杀。
路凌绝早被这景象吓傻眼,手脚并用的爬到路蕴身边,哆嗦道,“娘,我们怎么办?”
路蕴不动声色的理了理方才被强盗拉开的袖子,“不怎么办,待在这里别动就行。”
“娘,可是狼群要冲进来了……”他手脚发抖。
路蕴没有直接回答他的话,看着前方一地的断肢残骸,带着几分戏谑,朗声道,“其实你们若退回屋子里,狼群倒是不会进来的。”
她是在对那伙强盗说。
眼下已是杀红了眼,她的话,只有强盗头子一人听进去了。
刚才最先来拉扯路蕴的就是他。
他摸到一只冷硬的手腕,触感像死人一样。更可怕的是,手腕上当真长满了尸斑。
前头是狼群,后头是一个会说话的死人。
前,还是后?
危急关头,他鬼使神差的退回了屋子里,没再继续往前搏杀。
果然,一只紧跟着他的独狼见他进入屋内后,居然停住了脚步,只在门口闷声吼叫。
他眼见兄弟们的身体一具具倒下,被狼群撕扯的血肉模糊,内脏都被扯出来吞食,忍不住干呕出声。
强盗手脚发软,瘫倒在地,浑身哆嗦问道,“你怎么知道狼群不会进来?”
此番路蕴算是救了他,却让他更加害怕。
斗篷底下露出一双浑浊的眼睛,眼珠子已经毫无神采,全然是个死人。
看到那双眼后,冷汗刷一下,浸湿整个脊背。
后头的死人睁着一双大眼对他说,“这世上,处处都是规矩。深山老林里的兽类是最守规矩的,反而是人,最不懂规矩。宅子建在这儿,里头人暂居,外头兽落脚。本是两不相干,偏偏你们要冲杀出去。既是闯入了人家的地盘,被当做食物猎杀也无可厚非。”
“是你们坏了规矩在先。”她苍白的一张死人脸,语气平淡的不带一丝起伏。
话落在强盗的耳朵里,听的他浑身汗毛直立,被吓的脑袋一片空白。
此刻的他无比后悔,只想让黑暗快点过去,明天天一亮,他立刻逃走,此生再不夜行。
像是读出了他的惧意,耳畔传来一阵轻笑声,“你的手下都死了,不如跟着我如何?”
强盗吓的不敢说话,路蕴却在继续,“你叫程大牛,是个天生的孤寡命。你娘生你的时候难产死了,十二岁时,你爹上山砍柴滚下山崖,从此你彻底成了孤儿。没钱,你就娶了个疯婆子回家,虽说不花钱,可生了个疯儿子,你嫌他们,又把他们赶走了。后来做了强盗,倒是攒了份家底,可惜青楼女子无情无义,骗走你的钱财,让你成了笑柄。”
程大牛越听,越心惊胆战。
她说的都是对的!
“你一个泥腿子像变成有钱人挺难,不若跟着我们。你看到了吧……”
她停了下来,接下来的话,让程大牛如赤身置于数九寒天中,无法动弹。
“我是个死人,我家孩子还小,身边得有个凶悍的忙前忙后。今夜,我特地在此地等你。你的兄弟们也死绝了,剩下一个你,回乡也不好交代。跟着我们,做我们的管家,从此你的富贵,和我们绑在一起。”
“我是不介意善恶的,只要能为我所用,为人善恶对我而言并不重要。反正我也不是个好人,上辈子坏事没少做,这辈子估计还得做更多。图来图去,图的都是为己的一个‘利’字,既然我的利能让你有利可图,还在犹豫什么?”
她循循善诱,“左不过你一无所有,能有什么让我图谋?一具臭烘烘的身躯,一抹肮脏的魂灵,我都瞧不上。横竖是条穷命,与恶鬼谋皮,能变得富有,为何不呢?”
“为何不呢?”
四个字像紧箍咒一样死死缠绕在程大牛脑袋上,他吞了口唾沫,大着胆子再看一眼藏在斗篷下的女人。
他想拒绝,恐惧让他无法答应。可身体早已代他做出了选择:
“好。”
天,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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