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点,公交车上的人不多,沈爱立怕漏了什么重要信息,将原主的日记大致翻了下,除了家人、工作和交友,原主写的最多的是和前对象魏正的情感纠葛,两人分手已一年,三个月前他受不了局势,想偷渡去港城。
其实原主寄钱的时候,甚至都不清楚两人这辈子还会不会再见面,至少在原主那短暂的一生中,她是再没有见过这个人的。
沈爱立在南华医院站下车,她知道原主家在南华医院后面的家属院里,院子右边有一棵俩人合抱的皂荚树,左边有一方六边形的水井,但是现在看着这么多巷子,她不知道具体往哪边走。
问别人自己住了十多年的家在哪?会不会很奇怪?
“沈爱立!”沈爱立正纠结着,忽然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一回身就见到一男一女朝她走过来,亲昵程度像是新婚不久的小夫妻,男的穿着绿军装,女的穿着蓝白格子裙,女人近前来笑问道:“怎么站在这里,是东西太重了吗?”
见她一脸懵,笑道:“呀,没认出我来,我是樊铎匀的姐姐,这是我爱人。”又朝着男的道:“快帮忙,这是铎匀的同学,前面那条巷子第一个就是她们院子。”
沈爱立还没反应过来,她的行李就被穿军装的同志提了起来,往前走了。
好了,这回她也不用纠结怎么问路了。
“刚才一时没认出来,樊姐姐几时结婚的啊?”樊铎匀这个名字,沈爱立没什么印象,想着着有可能是原主小学或中学的同学,就挑了一个比较安全的问题问。
樊多美一笑,脸上现出一对小酒窝,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把奶糖给沈爱立,“这个月,呐,吃颗糖甜甜嘴。”
沈爱立笑道:“谢谢樊姐,沾沾喜气,姐夫是部队里的啊?”
“是,西北那边的,我们过几天就要过去。”
沈爱立羡慕了,这年头最好的单位就是部队了,由衷感叹道:“真好!”
樊多美笑道:“以后有机会的话,你过来玩,回头我安定了,把地址寄给你。”
“啊,那怎么好意思?”
一直和樊多美夫妇道别,沈爱立都云里雾里的,倒是知道她和樊铎匀是中学同学,同学的姐姐和姐夫,她也没有多想了。
李婶子正在打水,见院门口有动静,还想着是哪家的亲戚来了,仔细一看竟是爱立。
“哎呦,爱立回来了,咦,脸怎么肿了?”忽然反应了过来,这是得了浮肿病啊,微微叹气道:“快家去,你妈正在家呢!”说着,朝着二楼东边的一户喊,“玉兰,玉兰,爱立回来了!”
沈爱立顺着她的眼睛,就知道是哪一户了,心里一松,“哎,婶儿回头见!”
这一套院里,住着十几户人家,沈家在这院子里住了有十来年了,听见是爱立回来了,好几户都探出头来喊她,“是爱立啊?”“放假了吗?”“待几天啊?”
“是,放假,待四天呢!”
“你妈前几天还和我念叨,你三月没回来了。”
沈爱立笑笑,原主因为欠债,连几毛钱的车费都舍不得,告诉妈妈最近自己要在单位集中培训,周日也要学习,这几个月就不回来了。
后来得了浮肿病,更不想让妈妈知道,每月的钱都是托工友带回来的。
沈玉兰正在厨房里忙活,听到外面的动静,朝窗户外看了一眼,就见三个月没回家的女儿出现在了跟前,刚因欣喜而牵起的嘴角,在看清女儿浮肿的脸时,瞬时僵住了,这几年沈玉兰在医院里见多了这种脸。
她知道是因为“欠吃”,她简直想不到自己的孩子会欠吃,尤其是爱立,嗫嚅着嘴轻声道:“乖囡,怎么搞成这样?”话一出口,沈玉兰就红了眼眶,想到女儿每月让人带回来的钱,“你吃都吃不好,干嘛每月还给我那么多钱!”
“妈,我钱够,这两月厂里伙食不好,工作又太忙了些,这不回来让你给我加餐了嘛!”沈爱立大致看了一眼,这是一个小三室的房子,大概四十多平。
沈玉兰看到女儿还带回来了一个大行李袋,有些疑惑地问道:“怎么还带了这么多东西回来?”
“不想放宿舍,有些人手脚不干净。”
沈玉兰听她这样说,也就没有多问,利落地帮女儿将东西搬到房间里,又舀了一点水给爱立洗手,看到爱立虚肿的手和脸,一辈子也吃了许多苦楚的母亲,还是没有忍住眼泪。
沈爱立愣了一下,上前轻轻将沈玉兰抱住,“妈,没事,是我自己心里别扭,没和你讲,”她从小就很羡慕别人有妈妈的疼爱,是以在看到小说里沈玉兰一次次为女儿寻求真相的时候,哭了好几次。
现在,这好像是她的妈妈了。
沈玉兰身子微颤,爱立小时候在曾家寄养了五年,等再接回家,就很少有和她这么亲近的时候,轻轻吸了吸鼻子,摇头道:“乖囡,以后每天都要好好吃饭,不要再给妈妈寄钱了,有什么事,要告诉妈妈。”
“妈,我都听你的,我好饿,家里有没有吃的?”沈爱立发现这个浮肿病容易饿得快。
沈玉兰忙擦了眼角,进房里去给女儿拿了两块桃酥出来,“你先吃两块,炉子上炖着冬瓜筒骨汤,一会好了,妈给你盛一碗。”说着,就拿了两个鸡蛋出来,准备中午再加一个菜。
沈爱立咬了一口桃酥,看着沈妈妈围着锅台转,虽然已经五十四岁,眼角和嘴角都有了许多皱纹,但即便穿着朴实的蓝布褂子和灰色裤子,却依旧难掩美人的风韵。
沈玉兰年轻时候因为不愿意听从家里的安排嫁入当地的“礼教名家”,逃婚去了申城,后来在那里和一个青年产生了感情,跟着人到了汉城来,在这边有了沈俊平。
在三十年代,一个人可以毫无缘由的失踪,或许是回了老家,或许是参军,或许是出国,沈俊平快两岁的时候,那人就不见了。
到了1940年,沈爱立出生,她尚是襁褓里的小毛毛的时候,就没有人见过她的父亲,也不知道是生是死。
爱立刚出生那几年,沈玉兰在申城、蓉城一带工作,和民党许多高官家属来往颇为密切,比如爱立就在早已逃亡海外的曾家住了五年,1948年沈玉兰带着一双儿女又回到了汉城,在南华医院工作。
虽然沈妈妈的两段情感都不顺利,但对儿子和女儿却付出了很多心血,“爱立”的名字也寄托了沈妈妈对原主的期待,希望她自立自强。
沈爱立一边啃着桃酥,一边回忆着书里对原主妈妈的相关描述,原主妈妈的社会关系和人生履历后来也被有心人扒出来,在氛围紧张的十年中,也被划为左边的对立派,但是还是要晚些,现在当务之急,是先解决原主的日记本。
看到炉子里的旺旺的小火苗,沈爱立有了主意,“妈,我想烧点东西,你帮我看下门,别给人看见了。”
这边的家属房子,灰色的厨房门朝走廊开,谁从走廊上经过,一眼就能看见别家在烧什么菜。
沈玉兰年轻时闹过革命,也经历过抗战,此时并不问女儿为什么烧日记本,只拿着一个小凳子,一把豆角,就坐到了厨房门口掐豆角。
沈爱立将日记一页页撕下来,看着小火苗越烧越旺,穿过来后,压在心口的大石终于挪移了位置。
烧了半小时,沈爱立才将日记烧完,火炉上煨着的筒骨冬瓜汤早已咕咕地翻着滚儿。
沈玉兰搬着小凳子回家,对女儿道:“这事后面再说,你下午先和我一起去医院,找李主任看看,开点药。”
在沈玉兰心里,什么事都没有女儿的健康重要。
“妈,不用担心,这就是饮食问题,以后养养就好了。”母女俩正聊着,李婶子拿了两根黄瓜过来,递给沈爱立道:“爱立拿着吃,这是我家媳妇妈妈昨天带过来的,新鲜着呢。”
沈玉兰现在巴不得多给女儿吃点东西,也没有推,忙道:“还不谢谢你婶子。”
李婶子摆手笑道:“不值当什么,爱立是得好好养养,小时候像个面团子一样,小脸软糯糯的,得了什么糖果都分我家那小子子一半,你们在家忙着,我得回去把菜炒了。”
送走了李婶子,沈玉兰一边给女儿盛冬瓜排骨汤,一边道:“李婶儿家的采芹前段时间写信回来,说被分配到申城的化工厂了。”
沈爱立爱看年代文,知道这是个好单位,“李婶儿不高兴坏了?”
沈玉兰叹气道:“单位是好,就是离家要不少路,以后想见面就难了,哦,你不是有个中学同学叫樊铎匀的,前些日子我听说被分配到海南了,哎,怕是一辈子都回不来两次。”
沈爱立知道,这个年代工作调动极难,现在还是1964年呢,又不可能不要单位跑回来。
沈玉兰怕汤太烫,嘱咐女儿慢点喝,转身又舀了一点水,把黄瓜洗干净了,切了细细的丝,从橱柜里拿出巴掌大小的一个玻璃瓶来,里面是香油,滴了几滴。
“我再做个豆角焖饭,你嫂子也差不多到家了。”
沈爱立小口小口喝着汤,四月的天气,喝两口就微微出汗,望着皂荚树的枝叶在风里摇晃,忽觉得日子就像小时候乘凉时的惬意,只不过她的小时候也是九十年代末,这是六十年代中。
终于见到了妈妈,妈妈也比较有故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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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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