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患得患失

清早,白明兰做好了饭,煎的杂粮馒头,煮了五个鸡蛋,切了从爷爷家拿的咸菜。

摆在桌子上,白岚华晨跑回来,一进步便见到白明兰的笑容已经桌上的饭。

“姐,你做的?”

“是啊,是兰兰做的,兰兰现在懂事了,说我工作太累了,要替我分担分担家务。”

周美芬欣慰的看了一眼白明兰,完全已经忘了前一阵白明兰造的孽的样子。

父母嘛,对子女的容忍度都很高,不管孩子做了什么错,知错后总是容易原谅的,尤其是这么娇蛮的孩子竟会主动做饭了。

白岚华夹了一块馒头想不管是谁能安安稳稳的就行,至于原来的白明兰,他救不了。

吃完饭白岚华正想收拾碗筷,白明兰便拦住了白岚华的手,很娴熟的将碗摞在一起,筷子收起来。

白明兰端着一盆子碗去外面洗,这么勤快…

“你姐在学校犯什么错了吗?”白妈心里略微有些忐忑。

“不知道,或许长大了吧!”白岚华也在想这个夺舍的人怎么这么勤快,怕被他们发现吗?但这样更容易被发现啊,她不会没有白明兰的记忆吧,但似乎对家里挺熟悉的。

吃完饭,白岚华去了楼上李文博家里,在他家书房借了本光学与电磁学,这本是英文的有些名词白岚华还不明白就去问李文博。

李文博是个极瘦极高的男人,走起路来腰不弯不动,很是奇怪,别人都爱在背后叫他竹竿子,可他从也不在意,也不跟他们接触。

他的妻子是一个黑矮胖的女子,皮肤倒油亮发光,似是刚刷上油的滚轴。

夫妻俩看着一点都不配,或许只有人们看到他们都会联想到物事这一点相同。

听好事人说,他俩是包办婚姻,许给男人的时候,男人正在外面读书并不知道,回来木已成舟。

但也有人说男人是上门女婿,要不怎被折磨的这么瘦,女人却这么壮实。

不管别人怎么说,夫妻俩都不在意也不计较,自己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林大娘是个极其八卦的人,这栋楼每一家的来历她都搞清楚了,只有李文博家里她不知道,这对于她的职业生涯来说是个侮辱。

她受不了别人前来探听消息时,露出“哦,原来她也不知道的表情。”

于是她一连蹲在李文博门口三天,终于碰到了李文博妻子林娟,赶紧跟林娟套近乎,问老家哪的,说了几句还没问到林娟和李文博怎么认识的,林娟就为难的一笑,要回家做饭,接着就进门了。

林大娘蹲了三天就得到了一点消息自然不满,但也不想浪费时间在这蹲着了,于是就推测。

林娟急着做饭肯定是李文博催促,林娟不敢误点做饭,因为林娟是李文博家的童养媳,从小到大干活多,身体就瓷实,看着也壮。

八卦的时候林大娘光荣的说出了这个事情,看见周围人佩服的眼神,林大娘骄傲的抬起了头。

认识李文博是因为李文博的妻子林娟,那天回家家里没人,白岚华就在门口等着,林娟刚好路过,就将白岚华带回家了。

一进门白岚华就被她家里的书惊到了,电视柜旁边有一书架,上面摆满了书。

白岚华自从到了这个年代后,不是贫穷吸引了他的眼光,毕竟上辈子他刚出生的那个年代,易子而食,吃观音土的事也时常有。

他是被这里的科技震撼了,电视能播出人影,这可没有任何灵气控制。

他跟着那个人见识过了很多神奇的机关机械,但是和这个时代的机械感觉不一样,那些机关总是有据可依,每一个动作背后都有着连贯的运作。

而这个时代,比如电视剧,总有种空中楼阁的感觉,像是灵气。

让白岚华产生想了解的冲动。

不过小学只有语文数学两科,中学课本倒有理综,但是都是极其基础的,翻一翻就看完了,也没啥大用。

到了李文博家,白岚华看着书架上的数理化丛书,电学的发展,博克特理论…眼睛都发光了。

林娟也发现了,给白岚华拿了本《伊索寓言》,童话固然好看,但白岚华看的还是有些心不在焉,临出门时厚着脸皮借了一本自己看中已久的书,从此开启了漫漫借书记。

林娟和李文博没有孩子,对于白岚华的到来李文博虽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开心,但是通过主动询问白岚华有什么疑问,可以看出李文博对于白岚华的到来还是很欢迎的。

更不用说林娟,林娟黑壮的外表似的她不易招来小孩的喜欢,所以她对白岚华表现出了十二分的欢迎,白岚华一来就拿出特意留的水果。

“林姨,你们自己吃就行,不用给我留。”

林娟给白岚华递过来香蕉,白岚华上辈子倒是见过这个,还是个中阶灵果,剥皮吃的,不过应该就是长的像,毕竟一个灵果一个凡物。

去供销社见过这个,香蕉,一斤两块钱,是个稀奇物,一般供销社里还没有。

“家里还有,这是你叔叔单位里发的,又没花钱不吃白不吃哈。”

都是熟人,白岚华也没再客气,就接住了,林娟刚好跟白岚华说要剥着吃,白岚华便剥开了。

林娟在心里笑了一下自己,这么聪明的小孩还用自己教吗。

边吃白岚华边琢磨着下次来要给林娟带什么,在这里久了总会受点影响,有来有回…

李文博虽然下班了,但他还没出来,听林娟说在书房工作,最近李文博很忙的,经常下班后还在工作。

具体做什么白岚华不知道,似乎是保密工作,林娟还强调不要去书房找李文博。

白岚华在客厅看了书,有些书是**,前几年还摆在书架上,今年就藏在床底下了。

本来林娟想烧了来着,但李文博不许,李文博极其爱书,他的书连一个褶子都没有,更不用说烧了它。

无奈林娟只能将书用衣服掩埋,放在床底下。

只有白岚华来的时候才会锁上门,谨慎的拿出来,虽然白岚华看着很懂事,但还是跟白岚华重复不要告诉别人,白岚华自是应和。

不过看书的速度更是加快了,之前还想着不会的地方问一下,现在直接翻。

白岚华记忆力好,看一遍也就记住了,难的地方或许看一遍不理解,但是全看完能理解个大概,不会的地方攒着等着李文博不忙的时候问他。

出了门走到楼梯间,便听到林大娘跟周美芬说,“你得看着点你家小华,别让她家拐走。”

林大娘意有所指。

“林娟肚子十来年没动静了,她对象…”林大娘趴到周美芬耳朵边说。

“那可是研究院的总工程师,一个月拿108块。”

周美芬瞪大了眼睛,她可从来没见到过这么高收入的人。

“知道林娟为什么对你家小子这么好了吗?”林大娘神秘的一笑。

周美芬赶紧问。

“你知道不,林娟是李文博的童养媳。”

周美芬倒是听过这个说法,不过这楼里传的谁知道是真是假,也没说从哪听的,不过周美芬还是点了点头。

“林娟靠着从小长到大的情分才十来年没孩子还没被离婚,但她肯定慌啊,你想想吧,她对象一月一百多块钱,虽然他瘦的要命虚的很,那看在钱的份也有不少女人抢着过来。”

“这也倒是,但这跟我们家小华有什么关系。”

林大娘露出恨铁不成钢的眼神,“你傻啊,她没孩子看着你孩子不馋的慌,你儿子在咱这儿算是数一数二的了吧,又聪明长的也好。”

“对你儿子好了,哄着你儿子整天去她家,这时间久了,不跟亲儿子似的,现在孩子有奶便是娘,她家条件好,时间久了,孩子难免不动心…”

“林大娘,不劳您费心,我不跟你家孙子似的,有奶便是娘,跟外婆比奶奶亲多了。”

“还有,林姨跟李叔关系好着呢,没孩子也不影响,甚至更亲近。”

“有说别人的功夫,先去陪陪你孙子吧!”

“妈,咱们走。”

“你这孩子真真没教养…”

白岚华赶紧拽的有点费力,回头一看周美芬神不在焉的。

“妈,回神了,咱回家。”

周美芬回过神,看了看白岚华,紧紧的抱住白岚华,生怕被人抢走的样子。

白岚华无奈的笑了,“妈,你还真信了林大娘的话,她那张嘴有几分真。”

周美芬却还是抱着白岚华,一会儿迟疑的开口,“小华啊,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人家以后难免会有自己的孩子,到时候对你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好。”

“嗯,我知道。”白岚华哄着周美芬。

“你真知道。”

“我真知道。”

“那你不要去她家了。”

“妈,哪能说断就断,我还想找李叔叔问题呢!”

“妈,我永远是你的儿子,以后会好好孝顺你的,别担心。”

周美芬太看重她唯一的儿子了,十几年才得的老儿子,最近几年白岚华总是不在家,周美芬感觉患得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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