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笙生无可恋地站起身,求助般将眼神递给林友臻。可这次林友臻也是共犯,束手无策的他只得心虚地回望过去。宋笙连最后一根稻草也断的彻底。
哈——
“额…‘辞’字,表达告别、离别,在结尾处进行总结,以对前文情感渲染相呼应,又借此字的悲凉调性间接抒发作者某种难以言说的离愁别绪。”宋笙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虽然和标准答案相差甚远,但却也扯出来了些东西,在考场上有骗到分的可能……语文老师叹了口气,摆手让他坐下了。
本来昏昏欲睡的大家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提问泼了盆冷水,清醒了大半。宋笙可是语文课被提问次数最多的人,所以每次提问到他,大家都有点好笑,是那种有些幸灾乐祸的笑,久而久之,宋笙每节课贡献一下笑点成了众望所归。不约而同地,大家会在他站起身的那一刻默契地行注目礼。
虽然这次没出丑,当然也没贡献笑料,但大家在看向这边的时候却比往常更激动。
“我去,那是谁啊?”
“就宋笙后面那个。”
“不知道啊,早读刚进班的时候还没见到呢。”
“我靠,你快看啊,超级帅啊——”
“这是不是神可怜我上学太辛苦给我准备的安慰剂?呜呜呜呜——”
“三分钟,我要知道这个男人的全部信息!”
“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但还是祝贺我们新婚快乐。”
“姐妹,我完了,我预感他就是我的情劫。”
这场景好像似曾相识——宋笙刚来这个班做自我介绍的时候,班里也像这样骚动着……
宋笙打小就比别人高出半个头,加上爱打球,现在才十六,已经快窜到一米八了。不光如此,他这人还特臭屁,专门练的腹肌,不为别的,就为打球拿衣服擦汗耍帅,还时不时地锻炼以维持腹肌形态。他肩背挺阔,劲瘦的腰腹加上比例优越的一双长腿,做自我介绍时往那一站,讲台秒变T台。在黑板上写完名字,转身——听取哇声一片。少年人眉眼线条干净锐利,鼻骨清隽秀挺,薄唇周正利落,面型清锐有棱,是颇具攻击性的长相,但他吊儿郎当的个性,笑起来是藏不住的痞气。陆迟则不同,眉骨锋利,眼睛却生得柔和,眸中带波,鼻梁挺拔却不凌厉,嘴唇偏薄却不干瘪,面部朗润卓然。但他性子冷,也不爱笑,总给人一种距离感。起初的大家还以为他是刚来不自在,所以整个人淡淡的,相处久了才发现,人就这样的性格。
班里的动静,宋笙早已习惯,还以为和之前一样是自己回答问题带出的节奏,但又觉得和往常不太一样,“他们咋了,我这次回答的有这么精彩吗?”
林友臻有些无语道:“咋这么自恋呢你,你也不想想你后面多出来的人。”
宋笙了然,毕竟陆迟刚来,引发关注也正常。显然他没意识到真正引发关注的是陆迟这张脸。
“我觉得我这次回答的还不错啊。”语气有些失落。
“那确实,像你这样水语文课的,能答成这样,也算及格了。”
宋笙听完,偷摸笑了,其实他的书是随便摊开的,他偷瞄的林友臻的书才知道是哪首诗,然后根据之前抄作业的记忆编的。反正这种题目都是一种套路,他经常抄答案,有些词句就像公式一样,直接套就行了。
语文课过的很快,一下课,宋笙立马趴下睡觉,中间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
南中的夏季校服通体是白色的,polo领和袖口处有红黑相间的条纹。宋笙趴在桌子上,背部绷紧,衣服勾勒出他宽肩窄腰的完美线条,从后面能看到他的脊梁微微隆起,伏在白色织物底下。
一上午过得飞快,转眼来到饭点。
今天太阳有些毒,宋笙准备去超市买点面包对付一下就赶快回来。他一向不参与抢饭的大部队,都等人差不多都出去了才 起身。今天也不列外,巧的是,宋笙一转身就撞上同样刚站起身的陆迟,此时班里就剩他们两个人了。
两人视线交汇。
“你知道食堂在哪吗?”宋笙忍不住开口。
“嗯,提前熟悉过校园环境。”
“哦。”宋笙点了点头。
然后陆迟就转身走了。因为超市在食堂旁边,他俩要走的是一条路,宋笙就走在他后面。
这个时候从教室到食堂的路上几乎没什么人了。宋笙觉得,虽然陆迟是他爸朋友的孩子,但两人根本不熟,走一起还是有些尴尬,所以宋笙刻意放慢了步子,和陆迟之间保持着距离。
宋笙见陆迟进食堂后才真正迈开腿,在超市买了平常吃的面包后又买了一罐可乐,趁现在大家都在吃饭,超市还没什么人的时候赶紧结账离开了,省得到时候人挤人。
到教室的时候,班里只有宋笙自己。虽然他不喜欢吃面包,但超市卖的能勉强果腹的也只有这个了。他面无表情地吃完面包然后喝掉一半可乐,今天的午饭算是结束了。没什么事干的他又把之前买的试卷掏出来写。
林友臻和陈盛平常一起吃饭,回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陈盛:“……”
林友臻:“……”
宋笙上高中前就想好要选什么科了,政史地压根没学,所以总成绩在班里有些不够看的,分班后就从实验班转到普通班了。
刚来的时候,大家都觉得他大概是成绩不好,跟不上实验班的教学进度,才转来普通班的。可分班后的第一次考试就让人大跌眼镜——宋笙考了班级第三,进了年级前五十。日后也是稳定在这个名次附近。但他平日的学习态度给人感觉很是懒散,大多时候作业不是抄答案就是抄林友臻的,以至于大家都觉得宋笙只是单纯的脑子好使,毕竟班里数理化单科第一都是他,没人觉得宋笙是那种会找时间来刷题的人。
事实上,他只会花时间在自己觉得有必要的事情上,很多时候老师布置的作业,于他而言,练再多也不会有长进,所以他会根据自己薄弱的知识板块,专门买题来做。要是赶上老师上课讲的题目他都会的话,状态好呢,宋笙会另外找几道题练手,状态不好就睡觉。
这些事是别人看不到的,但和他坐一起的林友臻可是天天看在眼里,宋笙聪明是不错,但他同样也愿意花时间去不断提升自己。
“我早跟你讲过,你以为人家天生就啥都会啊。”林友臻恨铁不成钢地说,“做的题比咱俩加起来都多!”
陈盛咽了咽口水,之前他听到林友臻讲这些话总是冲他翻白眼说怎么可能,可现在眼见为实了,“啊…我现在信了。”
二人灰扑扑地回到座位上,不自觉地写起了题,还时不时和宋笙一块讨论下。
陆迟吃完饭回来看到的就是这幅场面。
陆迟:“……”
他没说话,安静地坐回位置上,兀自地写题。
高中的每一天都很单调,大家循规蹈矩地一天又一天。可在这样三点一线的生活里,偶尔会有意料之外的小插曲,在人逐渐麻木的章程下跃动出新的篇章。
直到晚自习刘翔才找出时间介绍新同学。可大家已经对这个新同学不陌生了,或许不止他们班,估计整个楼层的都对他不陌生了,准确地说是对他的脸。
“大家好,我是陆迟,今后会和大家一起学习。”极为简短的自我介绍已经让台下的同学们沸腾不止了。
“欢迎欢迎——”同学们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掌声雷动。
刘翔本想让他再多说些兴趣爱好啥的,但实在看不下去他们太燥动,就让陆迟回去了。
“好了好了,赶快自习吧,作业都写完了?”刘翔正色道。
班里这才消停下来,又有些没过瘾地低头暗自交耳。
“新同学刚来,可能会不太适应,你多留意下,有什么问题再跟我反映。”刘翔小声嘱咐班长余婉婉。
“嗯,好,我会多注意他的。”余婉婉认真地回应着。
刘翔说完在班里转了几圈就离开了。
宋笙把自己觉得有必要写的作业解决后,就低头扒拉手机。
—母上:“小迟在咱家住,晚上你俩一起回来。”
—母上:“刚刚忘了和你说了。”
—母上:“别忘了啊。”
前两条是上午发的了,见他还没回,傍晚又发了一条。
我就说嘛,他俩还一起来的,怪不得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宋笙后知后觉,估计是他前脚刚从家出发,陆迟后脚就进门了。
—完美男人:“嗯,知道了。”宋笙有些心不在焉地回复。
操蛋的是,张叔最近请假了,这几天他都是自己骑车上下学的。也就是说,他要骑车载着陆迟回家。
也不知道他能不能坐得惯电动车后座。宋笙收起手机,伸腰打了个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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