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第七十四章 美人计(上)

数日后,文娘又派人来。来人传话,“文娘说上次将王郎君的衣裳弄脏了,想赔王郎君一身新衣裳。他近来织了几匹好看的布,请郎君过去挑自己喜欢的料子。”

王戬,“你先去外面等,待我更衣后就来。”

来人下去,刘婉才从屏风后转了出来。王戬,“你真的放心我独自去?”

刘婉好整以暇,“有什么不放心的,张三和王五不是跟着你么?”

王戬,“万一遇见坏人,张三、王五打不过他们怎么办?”

刘婉,“我看那文娘实在急不可耐,这才几日就按捺不住,又邀你去,他似乎对你有几分真心。你说我们会不会误会了,他或许并非九剑门的人,只是真的想和你交朋友做知己?”

王戬做楚楚可怜状,“就算如此,你难道不会担心我?担心我会被他污了清白?”

刘婉眉毛一挑,嘴角一弯,“就怕我再跟着去,他不肯露出狐狸尾巴,毕竟我们不知他到底有何图谋,是敌是友难以分辨,为了早日弄清真相,你就当使美人计,牺牲一下清白喽。”

王戬拉过她的手,“你怎能这样,人家只想把清白留给你。”

刘婉抿嘴含笑,“看在你这么听话的份上,那我就勉为其难偷偷跟过去吧。”

王戬,“你一定要远远地跟着我,在竹林里等我,若我有危险,你一定要第一个冲进去救我。”

刘婉点点头,“嗯。”

王戬前脚刚出门,刘婉尚未来得及跟过去,就有仆人来传信,说宇文郎君到访。恰巧银铃和小煞一大早去城中逛集市了,只好由她来待客。

宇文城今日没有一身华裾鹤氅,只是轻裘缓带,一身胡服锦袍,只在衣领上镶着一圈皮毛,看起来利落华贵。他见了刘婉,递上一个包袱,“这是郡主的白虎皮,我特意请师傅赶工,好在隆冬之前,能让这张虎皮到郡主的手上。”

刘婉代银铃接过包袱,“令章有心了。郡主现在不在庄上,等她回来,我一定转达你的好意。”

宇文城笑着摆手,“无妨,本是小事一桩。”接着又问,“子尚、小煞和郡主呢?今日只你一人在庄上?”

刘婉,“小煞陪银铃进城了,子尚受邀去了文娘府上。”

宇文城莞尔,“文娘他一个人,有时候挺孤独的。”

刘婉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虽然她嘴上说放心王戬一个人去,可王戬独自去了,她没来得及跟上,心中却隐隐担忧起来,脑中没由来地不断闪现他遇袭被杀的各种画面。她心中焦急,只盼着能尽快追上王戬,及时知晓他的情况。

宇文城似乎看出了她的心思,便道,“我今日本也有买卖上的事要去找文娘商谈,不如我邀你同去,路上正好有人作伴。”

刘婉心下感激,她知晓宇文城看出了她心里挂念,却不点明,只说自己有事,邀她作伴。刘婉见他如此善解人意,反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于是她诚恳道谢。

宇文城邀她上了自己的马车,那马车从外面看十分平常,但内里车厢、地板和座凳上都铺着裘皮,柔软挡风,当中又燃着暖炉,坐进去温暖如春。

这辆马车既华贵又舒适,既彰显了马车主人的财力,又体现了马车主人贵气非凡的品味。若是寻常女娘坐这样的马车,少有不心动的,可宇文城看刘婉,一脸毫无知觉,魂不守舍,心思根本没在马车内。

他们赶往西城门闸口外的码头,行到半路,天突然飘起了鹅毛大雪,大雪如絮般纷纷扬扬而下,天地间一片潇潇。抵达码头上时,停泊的行船俱是顶着一头白霜,匍匐在风雪中。

码头寂寂无人,好容易寻到一艘正在靠岸的船只,刘婉连忙跑上前问,“船家,可否载我们一程?我们想往下游而去。”

头戴斗笠身披蓑衣的船夫一边跳上岸,一边道,“娘子,天太冷了,又下这么大的雪,雪中不便行船,现在谁还出船?你再等等吧。”

宇文城撑着油纸伞挡在她头上,默默地跟着她在风雪中寻了许久,见仍是无人愿意出船,于是劝道,“不如我们先在茶肆中稍等一等,说不定待会儿雪就停了呢,待雪停下后,我们再想办法去。”

刘婉觉得自己适才有些失礼,颇有几分歉意地道,“也好。”

纷纷扬扬的大雪已在油纸伞上积起了厚厚一层。王戬在船舱内,遥遥看见一身流光溢彩的文娘撑着伞站在岸边翘首以盼。船只靠岸,油纸伞早斜了过来,跟着一只白皙纤长的手立即上前攀住他的胳膊,将他扶上了岸。

王戬有几分心疼地埋怨,“等很久了?你怎么在雪中站着,不怕冻坏了!”

文娘听了嫣然一笑,“人家在家中见外头突然下起了大雪,心道子尚你一定出发了,而且肯定没带伞,怕你路上被冻着,才特意带了伞过来接你。”

王戬抬头看了看二人共撑的一把油纸伞,又看了看身后的针儿、张三和王五各自单独撑了一把,“有心了,既是特意出来接我,为何不多带一把伞,你看看你,那边的肩旁都被雪洇湿了。”

文娘,“还是子尚会体贴人,可是人家就只有这一把好看的伞,那些乌糟糟不好看的俗物岂是你我这等高雅之人能用的!”

言罢,又娇媚一笑,“子尚若是担忧我淋湿,那就凑近一点岂不两人都能遮住。”

王戬讪讪,不做回应。

深一脚浅一脚,终于到了竹苑,这一次,文娘没有带他进前厅,而是直接将他引进后院,引至文娘的起居卧房内。

后院正上方一排三间屋宇,中间厅堂,左侧连着寝卧,右侧连着书房。这里与前院的清雅大为不同,厅中金玉满堂,所用坐卧器具无不鎏金嵌玉,皆是器型精巧纹理华美之物。

而房中隔断遮挡不用屏风,皆用纱帐代替,中堂与卧榻之间隔了三层纱帐,每层纱帐间隔有距离,三层纱帐颜色依次为湘妃色、海棠红、桃红色,由浅到深,由近及远,纱帐朦胧,朝里望去,若隐若现,十分暧昧。右侧书房也有两层纱帐相隔,一层鹅黄,一层黄底洒金,别具富贵之气。

王戬被文娘扶进中厅坐下,文娘立即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衣裳鞋袜,“子尚,你的衣裳和鞋袜都被雪洇湿了,快换一身干爽的吧。这套衣裳和鞋袜,我走之前就用香炉熏着,这时候正好,又暖又香。”

文娘一面说一面就要上手帮王戬脱袜子,王戬不退反上,伸手握住他的手背,“在冰天雪地里走了许久,现在手都冻僵了,我想喝杯热茶,劳驾文娘给我煮盏茶汤。”

手上传来冰凉的触感,文娘一个激灵,心中一抖,不知是喜是恼,满脸羞红,“说得也是,雪天大寒,该给客人先奉上一杯热茶才是,是我这个做主人的疏忽了。”

趁着文娘去煮茶,王戬接过衣物,利落地换上干爽的布袜和外衣。他换完看文娘正抬眼偷看自己,手中倾倒的茶汤已快要溢出茶盏,于是柔声提醒道,“茶汤快溢出来了。”

文娘这才回神,尴尬地放下汤瓢,慌忙捧起茶盏。他魂不守舍间忘了这是刚煮沸的茶汤,一触碰到茶盏又被他哆哆嗦嗦地搁下。“哎哟,好烫!”

王戬忙凑上去关切地查看,“我看看,烫到哪里了?”他掰开文娘的双手,只见他柔嫩雪白的掌心被烫得通红。

王戬从腰间的荷包中取出一个小磁瓶,从里面拨了一点白色的药膏涂在他掌心的发红处。“这是虎骨膏,就是郡主一个月前在颍川北山上猎得那头白斑虎的虎骨制成的。虎骨对外伤有奇效,你这双手是做针织这等精细活计的,要注意好好保养。”

文娘顿时觉得掌中传来酥麻清凉之感,听了王戬的话又有几分感动,心旌顿时随之摇曳。

王戬捧着他的手指涂完药膏,突然感慨道,“上苍真是奇妙,你这双手十指纤纤,分明天生就是做针织缝纫的料,而你偏偏是个男子,做织布缝纫这等营生,这么多年来,想是受过许多非议,定是十分不容易吧。”

“不知你是何许人氏?”王戬问。

刘婉,“啊?你是在问我么?”

宇文城含笑点头。

刘婉决定收起自己的心不在焉,认真回应宇文城。人家怎么说也是她的救命恩人,又一直忙前忙后地照顾她。她环顾四周,天寒地冻,茶肆只有她二人,掌柜的和小帮工早躲到后头暖房内了。

她端起茶盏喝了口茶,暖意直下心头,“我家住在秦岭山中。二十年前中原大乱,我阿爷和一帮乡邻逃到山中躲了起来,自此就再未下过山了。”

宇文城,“那日我看你追逐猛虎,身手不凡,你的武艺可是专门拜师学过?”

刘婉点点头,“嗯,教我武功的师父是和我们一道躲在山中的邻居。”

宇文城,“不知这位隐士尊姓大名?娘子的师父说不定是位名震江湖的高手。”

刘婉腼腆道,“我师父曾千叮咛万嘱咐,切不可在旁人面前提起他的名讳。”

宇文城,“看来是位真正的高人,才不愿向世人透露自己的踪迹。”

刘婉羞赧,“哪里,师父是怕我这个劣徒在外辱没了他的名声。”

宇文城,“娘子过谦了,分明是名师出高徒。你年纪也不大,就能独自闯荡江湖,你师父定然对你还是放心的。”

刘婉缓缓吐露,“其实我是私自从家中偷跑出来的。”

宇文城惊奇,“这又是为何?”

刘婉看向窗外大雪纷飞,少顷,“我只是想找到属于自己的天地。”

宇文城眼中一亮,“我明白。”

刘婉看向宇文城,“你真的明白么?”

宇文城笑笑,他的笑与王戬有些不同,王戬的笑让人‘迷惑’,而他的笑颇具‘魅惑’,那对宝蓝色的瞳仁闪着幽光,在棕发的映衬下令人目眩神迷。

宇文城,“中原浩大,群雄逐鹿,你我置身于这样的世道,谁又不想一展抱负和才华,挣得一方天地,成为举世之英雄呢?”

刘婉,“你是这样想的吗?”

宇文城微微一笑,一副难道你不也是这样想的表情,“嗯。其实这段时间,我对你在江湖上的威名略有耳闻,你小小年纪在江湖上闯荡,一番作为胜过天底下许多男子,我知你是胸有大志之人,非等闲小娘子。”

刘婉没有回应,而是转而问,“令章能说出这番话,莫不是也胸怀大志,另有一番抱负?我看你功夫也不弱,又擅长经营买卖,单做一位商人,似乎并不能完全施展你的才华?”

宇文城听了脸上浮现出一丝喜悦的神色,“多谢娘子的赞誉!其实行商没有什么不好,一样能在江湖上沉浮历练,还能挣得万贯家财,有了钱,做什么都行。比如讨得美人欢心。”

刘婉莞尔,“那令章从前又讨过多少女娘的欢心呢?”

宇文城看向刘婉,“其实从前我总觉得儿女情长会让英雄气短,不过我现在的想法又有所改变。”

刘婉触碰上他的目光,见他的眼神是那样炽烈、热情、毫无保留,纵使她再木讷,也明白眼前之人是心悦于己。她脸上浮现起一抹红晕,“世间的男子都这般无聊,明明是自己英雄气短,非要怪儿女情长。”

宇文城哂笑,“得罪娘子了,在这里跟娘子道个歉。”

刘婉嗯了一声。

宇文城,“世间儿郎千千万,不知刘娘子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刘婉思索须臾,愣愣地道,“我喜欢,懂我的人。”

文娘听罢略有些伤感,“子尚真是懂我之人,”

“其实我的手艺都是学自我阿母。我生于蜀中,记事起就未见过自己的阿爷,都是阿母独自将我养大。我们母子相依为命,全靠阿母织布卖布、替人做些针线糊口。可是日子久了,她的眼睛变得不好,做不了太多精细的活,家中生计变得十分艰难。”

“有一次我尝试着帮她,发现自己天赋了得,只凭往日的耳濡目染就能织出花样好看的布,而且织得又快又好。阿母很是欣喜,顺势教了我许多,久而久之我就替代她做了这些活计,织布、刺绣和缝纫。渐渐的我织得布和做得衣裳越来越受欢迎,竟远近闻名起来。”

“起初,外人还当那些布匹衣裳是我阿母做得,后来被人意外发现竟是她的儿子,一个堂堂七尺男儿整日在做这等针织缝纫之事,那些不怀好意的人都故意跑来家中嘲笑我,说我是个怪胎。阿母不堪流言蜚语,觉得是她害了我,被气得病倒,不久后就撒手人寰。我只好远避他乡,隐姓埋名地生活起来。”

说到此处,文娘竟潸然泪下。王戬安抚道,“你今日凭借阿母传授的手艺,能立于天地之间,你阿母泉下有知,必然会很欣慰。”

文娘听了王戬的话情难自已,眼中闪过一丝狠戾,愤愤道,“阿母这一生可怜孤苦,全凭自己本事养活自己和儿子,却被无良的世人逼死,被无情的世道逼死。”

王戬,“庸人往往自顾不暇,才从别人身上找存在感,你大可不必介怀。这世上毕竟不是人人都这样,你现在不也过得好好的么?欣赏你之人如此之多,否则你的美名也不会远播,让无数人慕名登门求你,就连郡主也得看你的脸色。”

言罢有搂了搂文娘的肩,“要为爱自己和喜欢自己的人而活,比如你的阿母。”

文娘抬袖抹了抹泪,方才松快下来,“子尚所言甚是,后来我也想通了,发誓此生绝不会步阿母的后尘!”

王戬拍拍他的肩,“你能想通是好的。你今日邀我前来,不是说新织了几匹布要给我裁衣裳么?还不快快拿出来,让我看看你惊为天人的手艺。”

文娘听罢,会心一笑,好似又突然想到了什么,“你随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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