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晏翎到底还是没能想起来自己忘了什么,药效发作他很快睡了过去。
第二天起来时,盛潮歌已经老老实实地做好早点等他了。
于是池晏翎一边吃一边听盛潮歌给他讲盛世这次舆论风波背后的事情。
“所以你早就知道这件事,但是碍于你外公的人情,和你弟弟做了这个局,让那些人以为可以趁机浑水摸鱼,然后再把他们都揪出来?”池晏翎概括归纳了一下盛潮歌的话,有点费解,“有必要?”
盛女士接手家业多年,女强人之名业内皆知,盛潮歌又是她唯一一个承认的继承人,真·太子要搞几个吃白饭的老东西,用得上这种手段?
一个处理不好整个盛世都得玩完。
盛潮歌面不改色:“我妈妈念旧情,不愿意动手,所以……”
所以你就下手逼她?
池晏翎一时间有点不知道怎么评价。
他家虽说爱恨关系复杂,但在财产继承这块池总和林女士倒是分得很清,给他的产业那就是他说了算,最多在他不想管的时候帮把手。是以池晏翎着实有点不能理解盛家母子这针锋相对的处事方式。
说他们母子关系不好吧,盛世交到盛潮歌手上都这么多年了,说关系好吧,盛潮歌干的事情又着实看不出来念着什么母子情分。
盛潮歌补了一句:“而且他们发现死人多了以后也开始处理手尾,我知道的时间也不长,如果不这么做,后续证据被清理干净,盛世恐怕还得继续养着这帮杀人犯。现在也好,刮骨疗毒,总得付出点代价。”
池晏翎张了张嘴,最后还是闭上了。
真要算起来,盛潮歌正儿八经做生意的时间比他长多了,在盛世这么多年该用什么手段自然比他清楚。
于是池晏翎把话题揭了过去,笑眯眯地看着他:“那既然下面没什么事情,把欠你的约会补上?”
盛潮歌眼神亮了亮,立马点头。
池晏翎彻底放松身心,跟着盛潮歌到了临市的度假胜地鬼混了几天,再次回到公司时,难免有种“从此君王不早朝”的倦怠感。
着实是很想把这个摊子丢回去给池总,他继续游手好闲地拿分红当纨绔子弟。
可惜,只是想想而已。
池晏翎叹一口气,认命地翻开要签字的文件,第一页还没看完,门就被敲响了。
他头都不抬:“进。”
于特助规规矩矩地站在门后:“小池总,有客人想要见您。”
池晏翎闻声抬头:“谁?”
“是盛世集团的董事长,盛梓晴女士。”
池晏翎在贵宾会客室见到了这位久仰大名的女强人。
盛女士有着如传言中张艳明艳的外貌,气质凌厉,透着股浑然天成的傲然。
只是眉眼间有着化妆也没能遮掩住的细纹和青黑,整个人看上去有些憔悴。
池晏翎和她对视一眼,突然不知道应该怎么称呼她,纠结半天后,他憋出来一个:“盛阿姨。”
“盛阿姨?”盛女士眉头一挑,低声重复了一遍。
语气听着不太友好。
池晏翎不太确定地问了一句:“有什么问题吗?”
以他和盛潮歌现在这种不清不楚但又十分亲密的关系,这么叫应该没问题吧?
盛女士冷笑了一声:“没什么问题,我只是觉得盛潮歌果然是好手段,勾得你死心塌地的。”
池晏翎一时沉默。
外界都说他给盛潮歌灌了**汤,被踹了还巴巴凑上来,怎么到人亲妈这,角色反而不对了?
本来他还以为盛女士是因为盛潮歌来找自己麻烦的,结果现在看来,盛女士确实不太友好,可这明晃晃的不友好却是冲着盛潮歌去的。
“既然你叫我一声阿姨,我也不客气了,池小少爷,方便跟我走一趟吗?”
池晏翎:“……去哪里?”
盛女士面无表情:“你们同居的地方。”
盛潮歌的公寓面积不算太大,一百多平的样子,在多次邀请池晏翎同住主卧被拒绝后,盛潮歌把客卧重新装修了一遍。
里面堆满了各种柔软的靠枕、抱枕、地毯,整体色调明亮淡雅,看上去倒是比主卧更有生活气息。
只是如今两个卧室都被翻得的乱糟糟的,连池晏翎的私人物品也没能幸免。
池晏翎坐在沙发的抱枕堆里,面无表情地看着桌子上一堆从客卧里翻出来的东西。
有他不认识的零件、电子产品,还是二十多块有些眼熟的名表,他仔细辨别了一下表带宽度和材质,确认这些表应该都是盛潮歌为他准备的。
盛女士身后人高马大的保镖走过来,说了一句“得罪了”,检测设备扫过他的全身,在右手手腕处滴滴响了起来。
池晏翎默不作声地把手表褪下,递给保镖。
保镖三下五除二拆开,从里面夹出来一个小巧的设备,把它放在了桌上的零件之中。
盛女士双手抱臂坐在他对面,红色高跟鞋尖一点一点:“东西都搜完了?”
保镖应了一声:“搜完了,总共二十五个窃听器,安装在客卧、卫生间和书房,五个微型摄像装备,安装在书房和客卧,还有一个在主卧,另外还有大约二十个超微型复合设备,在手表上,主要功能是GPS定位和窃听,看设备型号应该是超星科技的新产品。”
盛女士点点头,看着没什么表情的池晏翎:“你有什么感觉?”
池晏翎没有回答。
他想起来昨天忘了什么了。
他回爷爷那里并没有告诉盛潮歌,但盛潮歌却知道了。昨晚他被胃疼折磨,还惦记着哄盛总别生气,一时的违和感被忽略了。
但答案已经放在桌上了。
盛女士并不在意他的沉默,语气间带出来了几分快意:“我想你应该也不记得,自己有个高中同学叫汪念晴?”
池晏翎抬头看了过来。
……
盛女士带着人和桌上一堆鸡零狗碎的东西走了,池晏翎一个人沉默地坐在客厅一动不动。
一个光团冒了出来,落在他头上,陡然把他从沉思中惊醒。
池晏翎看着许久没有出现的系统:“我还以为你已经走了。”
“没有哦,”010在空中转了一个圈,“只是之前任务进度稳定,不需要系统插手而已。”
池晏翎有点恍惚,这段时间,他差点忘了自己身上还有个这么不科学的东西,也差点忘了,他是为什么会和盛潮歌再次搅合在一起。
010看着后台狂掉的任务进度,不存在的头发都要掉光了。
初次上任的系统着实理解不了人类内心复杂而细腻的心思,明明之前宿主和任务对象甜甜蜜蜜如胶似漆,它还以为自己很快就能完成这个任务回归高维空间。
它人性化地叹了一口气,落在池晏翎摊开的手心上:“宿主,你如果想放弃任务我也会支持你的,按照你们人类的说法,任务对象这种应该是高度危险的变态吧?”
池晏翎像是被“放弃”两个字刺了一下,手上忍不住用力捏住了010。
高度危险的变态。
还真是合适的评价。
按照盛女士的说法,盛潮歌从高中开始就在偷拍监视自己,一直持续到他们在一起时,变本加厉,他常住的公寓、他的手机、随身饰物,盛潮歌在自己能接触到的地方都装了定位和监视监听设备,特别是同居之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处在盛潮歌的视线之下,每天他做了什么,说了什么,盛潮歌甚至比本人还清楚。
这一切都储存在盛潮歌在明珠公寓的房子里。
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让池晏翎想起了一件久违的事情。
他和盛潮歌分手前不久,一个不太熟悉的朋友突然委托他跟着中介去看一下明珠公寓打算租的房子,他虽然莫名,但对方焦急的语气还是让他决定帮一把,只是他人都到楼下了,猫哥在酒吧跟人打架把头打破了,池晏翎只好匆匆离开先去医院看看倒霉兄弟。
现在想起来,那人应该是盛女士派来的,目的不是看什么租的房子,而是让他看见盛潮歌背后干了什么。
那么重逢后盛潮歌奇怪的态度和行为也不难理解了。
他大概率以为池晏翎执意要分手的原因是知道了他做的这一切,所以前期才纠结难明,一方面想着池晏翎再次接近是不是代表他可以接受这样的监控和控制,一方面又害怕他再次因为这个原因分手。
而后来态度的突然转变,大概是发现了池晏翎原来根本不知道后面发生的事情,所以觉得再来一次可以把这些危险按死在台面下吧。
只是,盛潮歌大概没想到盛女士会直接找到他捅出来吧。
“010,”池晏翎突然低头看了看手心里的光团,系统刻意柔软了外表材质,捏上去手感更好了,池晏翎无声地笑笑,算是谢过系统的贴心,“我其实……不太害怕。”
盛潮歌这行为确实堪称变态,任谁都会觉得毛骨悚然,但池晏翎却意外地并没有什么感觉。
可能是没有直接看见过那些东西,也有可能是因为认识以来,盛潮歌从来没有做过让他不开心的事情,于是给了他一个他绝对不会伤害他的潜意识。
他从中看见的,竟然是持续十多年的偏执爱意。
“我大概也病得不轻。”池晏翎无声自嘲。
在他形成人生观最重要的青少年时期,他活在精心编织的幻梦里,所有人都在强调他父母的美好爱情,他们因为相爱而令人钦羡,因为感情稳定而使公司发展蒸蒸日上,因为互相付出而给他创建了温馨的生活环境……这一切形成了他爱情的理解,深刻、唯一、美好。
直到这个梦境碎裂,形成的观念却难以打碎重组,他在本能的向往和不堪的现实中反复纠缠折磨,直到遇到了盛潮歌。
盛潮歌眼睛里只有他。
多么满足想象的现实。
哪怕这背后是令人心惊的偏执。
“这是不对的……”池晏翎喃喃出声,“但这是不对的……不能这么下去。”
放任错误的道路,大概只会两败俱伤。
门响了一声,盛潮歌照例带着一份花里胡哨的点心,面色平静地从门口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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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在废土被怪物捡了》,文案如下:
耀光塔轰然倒塌,带走了新世界重建的最后希望,联盟最后的避难所分崩离析。
荆拂衣心灰意冷,自我放逐至污染区安详等死。
然后就被一个眼角长着鱼鳞的小怪物捡了回去。
小怪物像摆弄一个洋娃娃一样把他放好,认认真真地说:“人是群居动物,你是人,我也是人,所以我们就开始群居啦!”
荆拂衣:“……”
算了随便吧,将死之人管这么多。
可是这只小怪物真的太吵了。
“早上好,人,今天的太阳很好,像一个荷包蛋,你吃过吗,听说很好吃。”
你管天上那个能杀人的辐射源叫太阳?
“二分之一的早上好,人,我带回来棉花糖,你吃吗?它们活着的时候像一朵云,非常软和。”
这不是沼泽里外边如同烂泥,内里长满啮齿的泥沼吞噬者吗?
“中午好,人,我带回来一朵漂亮的花!”
变异向日葵花盘上长满利齿,一条血肉模糊的长舌从花盘中伸出,张牙舞爪的。
小怪物出手如电,三下五除二把舌头打成蝴蝶结:“漂亮花花送给你!”
荆拂衣:“……谢谢不用了。”
小怪物“哦”了一声,收回花,咬着吃了。
荆拂衣:“……??”
“晚上好,人,篝火准备好了一起跳舞吧!”
荆拂衣看着一群正在做广播体操的变异猴子,眼角直抽。
“又一天的早上好,人……”
荆拂衣打断他:“我不叫人,有名字,荆拂衣。”
小怪物认真思考后恍然大悟:“荆人你好,我也有名字的!我叫……”他郑重介绍道,“我叫鱼人!”
荆拂衣:“……”
最后荆拂衣也没能死成,可怕的是他也开始觉得“太阳”确实像荷包蛋,泥沼吞噬者外皮确实很软,变异植物有点好吃,以及变异猴子跳广播体操真的很好笑。
然后终于记住他名字的小怪物乐颠颠地跑过来:“荆拂衣我们去拯救世界吧!建一个棒棒糖那样的房子,然后我们结婚!”
荆拂衣起身,慢吞吞往外走,小怪物跟上来:“你去哪里!”
荆拂衣看他一眼:“不是说结婚,走吧。”
小怪物觉得哪里不对,但仔细想想也没有问题,于是高高兴兴地跟上他:“结婚!”
另外一本《听说你怕鬼》,文案如下
江羽橙是玄门世家兰家的资质最出众的小辈。
但他怕鬼。
在十八岁参加家族试炼时被自家的镇宅老鬼吓得哭到差点崩溃之后,江羽橙被铁血无情的兰家家主,自家老妈扔出了玄门。
回归普通大学生的日常生活还没有一天,江羽橙就发现自己的学校建在坟场上。
江羽橙:“……”
强忍泪意战战兢兢绕开热情打招呼的孤魂野鬼们,江羽橙到了开学迎新点。
妖魔鬼怪一扫而空。
广场中站了一个阳气冲天而起仿佛火炬的帅哥。
江羽橙大喜过往,毫不犹豫地冲上前,握住火炬,啊不是,帅哥的手腕,眼含热泪声音颤抖:“我我……我们能加个微信吗!”
围观群众:“哇喔!”
封默是A大男神,也是V网上有名的探险博主。
长相酷帅,身手不凡,探险地如履平地,就是性格沉默高冷,可远观不可亵玩。
结果被迫当迎新志愿者的第一天,就被一个漂亮学弟眼泪汪汪地要联系方式。
封默:“……”
生怕学弟当众爆哭,封默他给了。
然后就被一个小尾巴缠上了。
不过还好,小尾巴漂亮乖巧懂事还贴心,就是有点粘人,封默去哪儿都要跟着。
室友感叹:“他是真的喜欢你。”
封默:……确实。
所以他也渐渐上了心。
直到某天,小尾巴紧张兮兮地把他带到无人的角落。
封默想:不是要告白吧?
江羽橙紧张兮兮:“默哥我有个秘密要告诉你……”
封默想:大男人总不能让喜欢的人先告白。
于是他们异口同声。
封默:“我也喜欢你!”
江羽橙:“你身上的阳气……”
两人面面相觑,再次异口同声。
封默:“……什么阳气?”
江羽橙:“……什么喜欢?”
围观群鬼:“哦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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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 3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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