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Wendy and Peter I

原以为只是一夜风流后的露水情缘,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重遇,死去的回忆开始疯狂攻击温笛的大脑——

作为靠创作吃饭的自由职业者,灵感卡顿甚至枯竭都是常发生的事,因此偶尔就需要借助外界的力量来疏通思路、激发灵感。

对于温笛来说,音乐节就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各式各样的人,打扮新潮,故事纷呈,她总能偷听到以及看到一些有用的东西。

那天傍晚,没有门票的温笛和好友乐沁遥去溪河湿地公园碰运气,正巧遇到一个手里还剩下两张票的野生黄牛。

虽然不应该助长黄牛的风气,但黄牛说自己是大学生,被人拉进兼职群抢票,结果抢到票后群主反悔不收票,让买到票的人自己想办法把票出了。

大学生声泪俱下地告诉温笛,她本意只是想赚一点生活费减轻家里的负担,可是没想到反过头把一大半的生活费都搭在了里面。官方不让退票,她千辛万苦在网上折价出了两张,还有两张怎么都出不掉,只好来现场碰运气。

温笛同理心泛滥,果断扫码给对方转账。

乐沁遥目瞪口呆地看着给人转了八百块钱的温笛。等黄牛走远了一巴掌拍到她背上:“她不是说折价卖吗?你怎么还在原价的基础上人多转了两百块!”

温笛吃痛地“嗷呜”一声:“你不觉得她被人骗了很可怜吗?现在才月初,到月末还有二十几天呢。既然遇到了,那就是缘分,我能帮一点是一点。”

“前提是她真的被骗了……”乐沁遥翻了个白眼,指了指不远处,“下一个‘温笛’出现了。”

温笛顺着乐沁遥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大学生”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模样比刚刚还要生动,让人怜惜,一样的套路,阐述自己被骗的经过,手里赫然拿着两张全新的票。

“吃亏是福。”

温笛只能用这四个字安慰自己。

音乐节上人来人往,温笛很快就找到了灵感,但很快又有一个新问题出现。

她正在连载的这本先婚后爱文,根据现有的大纲,还差两三万字就能收尾,男女主已经捅破窗户纸,牵手、拥抱还有接吻都水到渠成,唯独最后一步让她有些无从下手。也不是没写过这样的桥段,可读者总嫌弃她写的没有那种feel,词藻堆砌,很唯美,但唯美的外壳下就像在看一部死气沉沉的片子,勾不起人的**。

温笛洗心革面,发誓一定要写出让人赞不绝口的桥段,于是大量阅读文学作品、鉴赏影视作品,甚至开始回忆过往,但越是这样越找不到自己的节奏。

乐沁遥见她写不出来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非常简单粗暴地建议她找个帅哥试试。

这种事哪能随便试试?

“你呀,就是太久没做,生疏了。”

“那也不能随便找个人做吧。”

“前男友考虑吗?我前段时间去荣晟开会碰到许晁明了,他问我你为什么把他所有的联系方式都拉黑删除。我看他的样子应该还是想找你复合。”

“可千万别!我受不了像他那样不懂分寸还装杯的男人。”

因为许晁明,温笛算是对金融男PTSD了,这辈子都不想再谈金融男。

乐沁遥想起许晁明在同事面前吹嘘自己的模样,不由得笑起来:“的确很装。”

“浪费了我快半年的时间。”

“他是不是连你家小区都没进去过?”

“进了。”

“那你家?”

“也进了,不过第二天就分了。”

“你坐高铁呢?这么速度。”

“他太得意忘形,以为进我家就能上我的床。”

温笛每次谈恋爱都有自己既定的时间节奏,她不希望太快的节奏打乱自己的理智和判断能力。

“拜拜就拜拜,下一个更乖。”乐沁遥用胳膊肘怼了怼温笛的胳膊,“这里有很多还没毕业的男大学生。”

“什么?”

话题突转。

“说不定能找到让你有冲动的那个。”

“不可能!”

温笛斩钉截铁,态度很坚定。乐沁遥笑了笑,没说话,只是默默地将包包里自己新买的一盒套子塞进了温笛的小懒包里。

“喂!”温笛惊呼了一声,叫完立即查看四周,好在现场的音乐声盖住了她的声音,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乐沁遥眯起眼,笑得像只偷腥的猫:“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音乐节快结束时,乐沁遥接到直属上司的紧急电话,秉着“得罪谁也不能得罪领导”的原则,毫不犹豫地将温笛丢在现场自己走了。

温笛趁着脑子里那些许灵感还在,打算回家继续创作,结果还没走到出口就被一个男生拦住了去路。

男生说自己是陵禾大学的学生,和室友一起来音乐节看演出,但是室友接到女朋友的电话匆匆忙忙离开了现场,把自己放在他背包里的手机、钱包还有身份证也一并带走了。大学生还说他此刻身无分文,又没有手机,联系不到人,溪河湿地距离陵禾大学三十多公里,走回去不切实际,没办法只好求助路人。

温笛就是那个被他选中的“幸运”路人。

几个小时前被骗的场景历历在目,温笛谨慎地打量起身前的人——

男大学生的个子很高,目测有一米八七、八八的样子,比身高还打眼的是他的长相,是完全能让人惊呼“太TM帅了”程度的帅,哪怕在如此不明朗的光线下也能看出他冷白色的肌肤纹理细腻,五官立体精致,尤其是眉眼,眉骨深邃,一双勾人的桃花眼,搭配眼角那颗泪痣,简直是绝杀!

望着你的时候含情脉脉又委屈动人……真的有人能在如此美色之下说出拒绝的话吗?

反正温笛做不到。

“你需要什么?”

男生脸上露出感激的笑容:“现在赶回学校宿舍肯定关门了,所以如果可以的话,”稍稍停顿了几秒后,“你可以借给我五百块钱吗?我去附近的酒店住一晚,明天拿回手机我就把钱还给你。”

语速很快,似乎有些难为情。

借钱?温笛残存的理智短暂回归,她拽住自己的包包背带,一脸戒备:“你没身份证怎么去酒店开房?”

男生合掌,笑容转为歉意:“所以还得麻烦你帮我办理一下入住。”

老土又没有新意的桥段,但故事里的主角总会让这个桥段继续发展下去。

温笛的理智被美色冲出脑袋,**熏心,应了声好。

她早就知道作为颜控的同时同理心太强并不是一件好事。

办理好入住手续,温笛将写了自己支付宝账号的便签递给男生后准备离开。男生叫住她,问她是否介意一起喝杯东西,刚好酒店边上有一家环境很不错的清吧。

温笛再次打量起眼前的男生来,无可挑剔的外表,谈吐举止也算大方得体,正是最好的年纪,应该谈过恋爱,那方面的经验应该不少……

想到这,她扬了扬唇,将这事应了下来。

故事的发展超出预期。

半杯“Hanky Panky”下肚后温笛的脑子泛起了晕乎。

“Hanky Panky的中文翻译是‘翻云覆雨’。”

男生忽然开口。

闻言,温笛扭过头看他,他身前那杯调酒师特调,叫做“执念”的鸡尾酒,也已经喝下一大半。

她单手托住脸颊,好奇地问:“你那杯好喝吗?”

男生唇角溢出一抹似有若无的笑意:“苦。”玻璃杯中的褐金色液体随着他的动作微微晃动,橘黄色的光散发出点点星光。他转过头:“你要试试吗?”

温笛摇头拒绝:“我不喜欢吃苦。”

男生唇角的笑意渐浓:“它加了单枞茶,入口后除了金酒和茶本身的苦涩,还会有回甘。”

“那我也不喜欢。”

“你喜欢什么?”

顺着话题而起的问题,不算突然。

温笛却隐约觉得他并不只是单纯在问问题,尤其是此刻直勾勾地看着她的那双眼睛,藏了很多她读不懂的东西。

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可是他们不是刚刚才认识吗?

一阵晕眩感袭来,“翻云覆雨”的后劲冲上脑门。

“我喜欢……”她借着酒劲朝他靠近,几乎贴在他耳旁说,“你。”

-

林嘉恕牵着狗走到抱着黑猫的人身旁,热络地同她打招呼:“好久不见,Wendy姐姐。”

Wendy姐姐?怎么听怎么别扭。

思绪回笼,温笛动动唇角,露出一丝淡淡的,客气又礼貌,细看却带着“无语”两个字的笑意:“真巧。”

林嘉恕见她明明吃瘪却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顿时觉得心情大好:“没想到你也住这。”

“我也没想到你住这。”

“我前几天刚搬过来。”

“哦。”

和她有什么关系?美人计用一次就够了,再多她可受不住。

话音落下,温笛抱着Peter毫不犹豫转身离开,林嘉恕一个箭步跟了上来。

“上次……”

林嘉恕仔细观察着温笛的表情变化,在说出这两个字后明显看到她脸部轻微抽动了下,就连后背的肌肉都好似紧绷了起来。

“谢谢你最后给我的那两百块钱。我打车回学校只用了一百,还有一百去肯德基疯狂星期四了一把。”

阴阳怪气的。

温笛“哈哈”两声:“不客气。”

穿过五栋和六栋之间的小路,温笛加快步伐往二栋走去,林嘉恕阴魂不散地跟在她边上,似乎在打什么歪主意。

“你住哪栋?”她主动挑起话题。

林嘉恕如实回答:“二栋。”

温笛一愣,诧异地转头看了他一眼:“你住二栋?几单元?”

“一单元。”

二栋一单元,前几天刚搬过来……不是这么巧吧?!

温笛猛咽了下口水,立在原地,面部小幅度抽搐了几下后问:“应该不是二十七楼吧?”

林嘉恕笑着看温笛,在她满是期待他回答不是的眼神中“哇”了声:“你怎么知道我住在二十七楼?难道你会读心术?”

温笛最后的希望破灭,迟来的暴雨终究还是淋到了她头上,从头到脚,全身上下,无一幸免。

Peter是只聪明的猫,早早躲进她的风衣外套里面,除了身上沾了点雨雾,几乎没有一处是湿的。比Peter还要聪明的是那只萨摩耶,雨还没有完全落下,便一路疾驰躲进了二栋的大厅。

林嘉恕用手帮温笛挡雨,跟着她一起跑进大厅。

暴雨来的突然,两人都成了落汤鸡。

林嘉恕拉起温笛的手腕,走到电梯前按下上行的按钮:“回去赶紧洗个热水澡。”

“嗯。”温笛顺势甩开林嘉恕的手,随即往边上挪了几步,拉开两人的距离。

等电梯的间隙,确认Peter没有被雨大面积淋到后,温笛弄好牵引绳后便将它放下来。得了自由的Peter自然地走到萨摩耶边上,等它低头的瞬间仰起自己的脑袋蹭了蹭。

“为什么会给它取名Peter?”林嘉恕垂眸看了眼自己脚边的一猫一狗,“我看过一部叫做《Peter Pan and Wendy》的电影。”视线转而落到像只乌龟一样蜷在角落的人身上,他嘴角的笑意不禁溢出。

明知故问!

“就是你想的那个理由。”温笛拧着头发,水滴好像断了线的珍珠一颗接着一颗从发梢掉落。

她才洗的澡啊!!

林嘉恕往温笛边上挪了挪位置:“那我们很有缘诶,我的英文名是Peter。”

听到他的话,温笛停下手中的动作看他:“我妈说你现在大四,在校生可以养狗吗?”这只萨摩耶怎么看都不像是刚被领回家的样子。

林嘉恕倒是没想到温笛会这么直接拆穿两人的关系。

他微微扬起右侧眉梢:“不是我的,是我小姨养的狗。她和她男朋友目前正自驾游西北,托我照顾一段时间。我问了沈阿姨能不能带狗借住你家,她说你很喜欢小动物,尤其是猫猫狗狗,肯定不会介意。”

果然。

电梯抵达一层,温笛牵着Peter走进电梯,林嘉恕快步跟上,按下二十七楼的按钮。

“它真的叫Wendy?”温笛不死心。

“嗯。”林嘉恕失笑,“如假包换。”

也是没想到这辈子可以跟狗同名。

进家门前,温笛觉得自己有必要问清楚一些事情。

“你之前知道我妈妈和你妈妈是朋友吗?”

在沈女士提出让好友儿子过来借住之前,温笛对杨阿姨以及她儿子的印象只停留在十三岁那年——

他们一家人受沈女士的邀约,特意从京州赶过来,参加她小升初的毕业庆祝宴会以及生日会。那一年林嘉恕六岁,还是在上幼儿园的小不点,但是不爱笑也不爱说话,一点没有孩童的天真可爱气质。

温笛作为两场“盛会”的主角以及东道主,在沈女士忙着招呼其他宾客,无瑕顾及被大人们丢在一边的林嘉恕时,她主动站出来,发挥自己小大人的能力,带着他还有自己的表弟和表妹偷偷溜出饭店,在县城疯玩了大半天。

小大人做事总是欠缺考虑,不顾后果。

结果可想而知,温笛回家就被沈女士揍了一顿,林嘉恕也被杨阿姨好好教育了一番。

温笛经常和沈女士对着干,很少觉得自己有做错事的时候。可看到杨阿姨的巴掌落到林嘉恕屁股上,他却冲自己露出可爱又天真的笑容时,头一回她觉得自己真的做错了。

林嘉恕很快反应过来温笛口中的之前是指什么时候,他犹豫了一瞬,摇头说:“上周我妈还有沈阿姨给我打电话,把你的照片给我看了之后我才知道。”

温笛松了口气:“也是,要是你知道的话我们俩就不会发生那种荒唐事了。”

听到她的话,林嘉恕眸色一暗:“那件事……很荒唐吗?”

温笛拉开大门走到玄关,利落地换上拖鞋,回头看了眼正准备关门的林嘉恕。

且不说他们俩现在这层既不熟悉又不完全陌生的关系,单单是一夜情本身就够荒唐的了,除非他不是第一次发生类似的事……

“之前我们都太冲动了,做事欠考虑。”她懒得去深挖对方的**,看着弯身换鞋的人,“事已至此,我们就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林嘉恕直起身子,发觉温笛转身准备离开后立即拽住她的衣角:“那晚是我的第一次。”

好惊险好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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