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这一日,小银锁到东榆林巷一家荤食铺里觅食,通常荤食铺子里都会有一些隔夜卖不出去的荤食,今日既会以四五成的价格卖出。
小银锁瞅中一只隔夜的炙鸡,而当时老板娘正在用杆秤帮一位老伯称半斤的羊羔肉,所以他就排队等着。当时小银锁的眼睛一直盯着炙鸡,没有留意到周围的处境。直至轮到他时,老板娘却问了一句:“诶,我杆秤上的羊羔肉呢?怎么不见了!”
老板娘的嗓门够有劲道,一下将荤食铺子里所有人的目光都拽了过来。
小银锁回过神,发现一道炽烫的视线落在了自己身上,视线的主人正是老板娘。
小银锁已经决定金盆洗手,洗心革面,就道:“不是我干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哪知,这时不知从何时冒出了一个少年模样的人,他直指着小银锁道:“他在说谎!就是他干的!”
“喂喂喂,这位老兄,你信口胡诌也得讲究证据,证据在哪?在哪?”小银锁蹙眉道。
“喏,你的后腰上就悬着一袋羊羔肉!”少年道。
小银锁往自己的后腰之处看了看,见了鬼了,方才失踪的羊羔肉就正巧挂在了他的后腰处的锁钩上!他竟然都没发现!
小银锁百口莫辩,老板娘就揪着他索赔银子,否则就报官。
鉴于小银锁跟官家早已打过了不少照面,这一回他见怪不怪了。当这件事真的闹到了衙门里头时,主簿见窃犯是小银锁本人,就知道他又犯事了。
主簿粗略的询问过荤食铺的老板娘以及少年之后,直接走程序,他晓得捕快郭玉与子路熟络得很,遂遣郭玉押着小银锁到子路那里,按老板娘“偷一赔十”的价钱来赔款。
目下,拾柒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先推敲了一笔账。
按市价来算,一斤羊肉计值九百文,半斤羊肉就约莫四百五十文钱,若真按“假一赔十”的价格来赔偿,那么赔偿数额为四千五百文钱!
“小银锁,我算了一下,如果真要赔偿的话,这一笔账相当于知府爷半个月的俸禄啊!”
小银锁一听,直接吓软了双腿,直直揪紧了拾柒的衣裾,声音带着点颤:“那怎么办!如果无人证明我的清白,那我岂不是要去卖身了——”
“臭小子,你还好意思说出来!”子路见势就要挥起笤帚朝着小银锁招呼了过去。
“慢着,”拾柒止住了子路的动作,语气变得莫测起来,“难道你就没有发现几个疑点吗?”
此话让身前的郭玉一惊,他看了拾柒一眼,率先问道:“什么疑点?”
“这里说不清楚,”拾柒眨了眨眼,她将自己的一套策略告知给子路与郭雨。
“嘶,这管用吗?万一他们不上当怎么办?”子路道,郭雨也报之以半信半疑的眼神,他对这位年轮尚浅的小兄弟显然没有多大的信心。
“至于管用不管用,且让我去见一见当时现场几位当事人再说吧。”
——
头戴皂巾,身着一席灰扑的直裰长衫,长衫的低裾之间隐隐有几块补丁,脚蹬一对儿芒鞋。
这是那位买羊羔肉的老伯的打扮。
当拾柒与子路、小银锁在郭玉的率领之下,入了衙门里来之际,拾柒首先就见到这位了老伯,老伯身旁就坐着一位盘着矮髻的妇人,妇人身旁又坐着一位衣冠翩然的少年。
妇人便是荤食铺子的老板娘,少年应是那一位揭发小银锁的人证了。
“你没必要再询问他们什么了,他们三人的言辞都一致,人证都在。”郭玉没好气道。
“你把他们放在一起,他们的证词当然会一致啊——倘若他们是合谋的话。”
“兄弟,你这个假设有些危险,”郭玉指了指衙门这个匾额,道,“凡事都要按证据说话,不能凭一些莫须有的猜测或者假设。”
拾柒道了声“好”。
她先是问了那位人证人——
“这位兄弟,你跟我来一下。”
“你是谁?”少年满面惕色,“是在怀疑我说的话吗?我真的看见了那个男童趁着老板娘不注意就将羊羔顺走了!”
“放心,我是男童的表兄,只是需要问你一些事情,如果你所说的属实,我立即就按‘偷一赔十’的规则,赔这位老板娘四千五百文钱,一个子儿也不会少。”
听着四千五百文钱,少年身旁那一位老板娘面上闪过一丝喜色,然而她掩藏得非常好,喜色在面上停留的时间不过毫秒,就剩下一份遭窃之后的愤懑之色。
征得郭玉同意以及监视要求之后,拾柒将少年带入一间待客用的小厅之内。
“其实——唉,我对表弟这种行为感到很痛心,”两人甫一落座之后,拾柒的眉稍遂蹙于一块儿,她一边揉了揉眉心,看着少年道,“你能把当时发生的状况跟我说说吗?”
拾柒的立场似乎偏向了少年这一端,这让少年卸下了几分心防,他看不远处作监视之态的郭玉一眼,如此道:“其实我说过很多遍了,也就不差再说一遍了。就是我当时在逛荤食铺子,无意之中,看见男童在趁着老板娘与买肉老伯不注意时,就伸一只手将杆秤上的肉给顺走了,藏在了腰后就要逃跑,还好被我发现了。”
“其实我也觉得这件事是他干的,但我需要知道他到底是用哪一只手偷的,回过头我就要用剑削断他的那一只手!”
少年听罢,唬了一大跳,显然未料到拾柒不仅没有像寻常的官吏一样质问他,反而非常肯定他的话。
并且,他发现拾柒腰侧真真悬了一柄长剑,此剑看起来非常名贵的样子,应该是削铁如泥的水准,若是真的削在了男童的手腕上,男童只怕是凶多吉少!
一句话就要了一条人命,非常得不偿失!
“这位大哥,”少年用安抚性的语气道,“事态似乎并没有那么严重啊······”
“这浑小子偷了计值四百五十文钱的东西,事情还不严重?”拾柒打量着少年的眼色,“你快说吧,哪一只手偷的?你看清楚了吗?左手还是右手?”
少年面上出现了一丝犹疑之色。
“是不是左手偷的?那个混小子的左手最灵巧了,百偷百中!”拾柒一副推波助澜的口吻,不远处的郭玉面上掠过一抹兴味。
“嗯,我看见就是用左手偷的,但是这事态也不算严重——”
“咦,等等、等等,”拾柒倏地掐断了少年的话,微微挑眉看着他,疑道,“你之前的供词里说窃犯是用右手偷的啊,现在怎么变成了用左手偷的呢?”
“呃,我有说吗?”少年显然愣怔住了,视线被拾柒的话给震得紊乱了一刹,额角渗下了一丝冷汗。
“说了呀,”拾柒朝着正在监视的郭玉道,“郭捕快,刚刚他不是说窃犯是用右手偷的吗?”
郭玉一副煞有介事地道:“好像是这样的呢。”
“啊,那应该是我记错了,”少年伸出袖袂拭了拭额角处的冷汗,道,“窃犯是用左手偷的。”
“你这一回真的确定窃犯是用右手偷的东西?”拾柒凝视着少年的双目,“而不是左手?”
“万分确定!”少年笃定地道。
“可是,”这时,郭玉徐徐出声道,“你最初的供词里没有提到窃犯具体是用哪一只手偷的东西,而当这位小哥说你已然提到过‘用右手偷的’,你却并没有否认或者反驳,这看起来有点矛盾啊。”
拾柒点了点头,拿探究的眼神看着少年。
“啊哈哈,因为这位小哥刚巧说对了嘛!”少年保持着镇定的面色。
“那么,如果真是用右手的话,为何方才小哥说窃犯的左手比较灵巧时,你又要改掉自己原先所说的话呢?你前后的证言似乎不太一致啊!”
“我都说了我记错了!”少年面上露出微微不耐,道,“反正现在你们也抓到了窃犯不是?不管是用左手还是用右手,都一样吧!”
“小兄弟,你的立场如此不坚定,”拾柒幽幽地道,“其实是根本就没有看见窃犯偷东西,对不对?”
“你的意思就说我在撒谎了?”少年立即从位置之间弹起身来,“你们有证据吗?没有证据就不要污蔑好人!”
话音刚落,厅室之外正巧就进来了一个官吏打扮的男子,他对着郭玉道:“老板娘与那位老伯已经把所有实情招供了。”
“什么?”少年满面的惊色。
官吏对着郭玉附耳说了一通,郭玉点点头,说:“行,我知道了。”
待官吏离场之后,气氛恍若一根细弦逐渐变得绷紧起来。
少年双手略微不安的交叠在腿上,视线落在了桌案前那一盏沏好的茶上。
拾柒拍了拍少年的肩膀,对着郭玉道:“说说看,老板娘与那位老伯到底说了些什么?”
少年的目光随之钉在了郭玉的面上。
“说了的话,”郭玉看了少年一眼,笑道,“他会选择招供一切吗?”
拾柒对着少年道:“小伙子,摆在你面前有两条路,一是招供,二是不招供。”
少年陡然嗤笑了一声,声音一时显得狡黠起来:“你们都没有证据,招供不招供有什么意义呢?”
“你想要证据吗?”郭玉踱步而来,在少年的对端位置款款落座,双手环臂道,“当没有实物性的证据时,老板娘与老伯的口供就成为了你的辅助性证据。”
少年的笑僵在面上:“这是什么意思?”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之下,当事人的口供就是唯一的证据,懂不懂?”郭玉前倾着身体,手指在桌案之上轻轻扣着,“也就是说,倘若老板娘与老伯招供了实情,而你却说谎的话,他们的口供便是你撒谎的证据。同理,倘若你坦诚相待,但他们俩人却撒谎的话,你的口供便成为了他们说虚言的佐证。”
“呵呵,别扯了,”少年道,“你们没有生着火眼金睛,怎么知道我和他们到底谁真正撒了谎,谁真正说了实话?”
“如果这是主簿策划的一场戏呢?”拾柒笑意盈盈地看着少年,在少年再度愣怔住之后,她继续道,“你不妨想想,倘若主簿是故意将一些物证藏起来的话,并且这些物证其实能够证明谁究竟是真正的窃犯,谁究竟想要讹钱的话——”
“如果真有物证,主簿为何要这样做?为什么要自导自演?”
“小兄弟,你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的年纪吧?”郭玉做出了一副惋惜的表情,“主簿觉得你太年轻了,如果因这种讹钱罪就把自己的青春年华葬送在牢狱里,就太可惜了。”
少年喃喃道:“怎么可能······怎么会是这样······”
他原来稳操胜券的神色顿时碎裂在了一片惊愕之中。
“如果你选择老实交代、并且认错态度良好的话,那么,”郭玉道,“你的罪会比老板娘与老伯轻一些,甚至可以不用获罪。”
最后一句话恍若蕴蓄着雷霆万钧之势,错目之间就将少年最隐秘的心理防线给冲溃了——
“好······我选择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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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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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第一百一十九杀:三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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