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竹林相识(六)

吟松风很配合地复述了这声妈,然后憋着笑好整以暇地以跪坐的姿势看着刚从梦中惊醒地白无尽。

看清楚面前的人,白无尽又四处望了望,确定自己还在这个世界,并且清楚自己昨晚是做了梦,梦里他还忘了自己是煤气中毒走的,只是这梦让他知道了一点,他居然撑到了医院。

“我居然撑到了医院。”白无尽低着头自言自语,想以此来掩饰自己刚刚叫错人的尴尬。

吟松风会意,笑着从地上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摆,说:“已经过了晌午,你快些起床,我们先去客栈吃饭,然后再进城买东西。”

“哎呀!”白无尽抬手拍了一下脑袋,懊恼地喊了一声,随后麻溜地起了床。

昨天下午送吟松风回家的路上,两人便敲定了破庙重建做客栈一事,到了竹屋后,白无尽又提出今日进城采办物品,便约定了早餐后破庙相聚的时间,然后一同出发。

如此说来,吟松风应该到了许久。

“你干嘛不叫我,白白浪费半日时间。”白无尽抱怨道,也不是抱怨,就是不理解吟松风为什么不叫他起床,不然这个点,他们已经吃过午饭在回程的路上了。

“对啊,你浪费了我半日时间,我都没有不高兴,你在生什么气?”吟松风淡淡地回了他一句,坐在生好的火堆旁悠哉悠哉地烤着手,侧过头跟白无尽说话的时候,耳朵像打了一层光,十分通透可爱。

白无尽被问的哑口无言,确实是他睡懒觉起晚了,这事儿怎么算也赖不到吟松风头上,他刚刚的话语气里带着几分责怪,不知道这会儿那人有没有生气。

“对不起,我刚刚说话太急了。”白无尽洗好脸走了过去,不好意思地道起歉来,这个时候他觉得自己急需一个闹钟,不能因为自己早起了几天,就觉得已经改掉了睡懒觉的习惯,这二十多年的臭毛病,岂是三五天就能改好的!

“嗯嗯~接受你的道歉了。”吟松风大方地原谅他,继续伸着手烤火,他的手很好看,指节纤细修长,伸直时稍微用力指尖微微上扬,白无尽看的出神,忍不住伸手准备去摸,半道回过神来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虽然自己是个手控,但也不至于看见好看的手就去摸,况且他自己的手本身也很好看,上学时一直被很多人喜欢,后来大学报了社团,一度被认为是社团吉祥物,导致出镜率极高。

“我收拾好了,咱现在出发吗?”白无尽迫不及待地问,心想今日进城终于可以好吃好喝一顿了,这些天别提多憋屈他这胃了。

“嗯。”吟松风简短地应了一声,将火堆熄灭,改变了主意,说“现在进城晚上肯定回不来,还得要在外面住上一宿,不如这样,就趁着这个时间,我帮你搬些东西,你今晚开始,就在竹屋那边住。”

白无尽愣了一下一时没跟上反应,问:“那就住一晚上啊,难不成还没有房间可以住了吗?”

吟松风微微皱了下眉,正想开口怼他一句,白无尽看见后,果断选择了搬家,心里默默说:怎么这人变脸比变天还快,变天好歹还有预兆。

白无尽的东西不多,草席他没要,只将新买的被子褥子和棉袍交给了吟松风,这几样东西轻盈不累人,他自己则选择了搬那些农用工具,虽然这些东西目前看起来几乎没用,但保不准哪天他客栈关闭了,这荒郊野外的,他真觉得自己要靠种菜才能有口吃的。

东西少,又是两个人,很快就搬好了。

吟松风也刚来,屋子收拾的不是很利索,而且只收拾出来了自己睡觉的那间和楼下的厅室跟厨房,其他的他还没来得及整理。

东西暂时放在吟松风的房间,两人去隔壁的卧室打扫卫生。

屋子里看起来也是许久没有住人,灰尘积了厚厚一层,吟松风仔细擦拭着柜子,白无尽端着水盆跟在身后,房间里充斥着一股陈年木屑的味道,他不禁有些好奇,忍不住问:“你干嘛不跟你爹娘住在一起,就算要分开住,你也不用跑到这个地方来,一个人住多吓人啊。”

“哦?”吟松风抬头与他对视,问道:“你之前不也是一个人住破庙,怎么你被吓到了?”

“胡说。”白无尽一声尖叫,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立马调回了音调,“我怎么可能会害怕。”

吟松风转身洗抹布的时候得空瞅了一眼,笑着调侃了一句:“那前天晚上你做什么不敢送我回家。”

白无尽嗫嚅了一下嘴巴又是无言以对,好吧,他承认是自己胆小,可那是因为他还没有习惯这个世界的黑夜,路灯什么都没有,完全黢黑!

“我看你对开店做生意像是了解不少,你家里以前也是开客栈的吗?”吟松风问,想起白无尽昨日的见解和想法跟决断,他相信这绝对是半个进门的人。

“我家以前—开度假酒店的。”白无尽说,脸上堆着刻意的笑容,他又想起了家里,不免跟着难过,他是独生子,他以那样的方式离开对二老何其残忍。

吟松风继续干着活儿,没有注意到他脸上的表情,但看起来年龄不大,又不是本地人,他有点担心这人会不会半道甩手不干了,毕竟有些年龄不大成熟的孩子一般这种都只是负气离家出走,等气消了自然就会回去。

于是他问:“你会不会丢下我一个人自己走了?”

“…”白无尽,怎么感觉这话哪里有点奇怪。

“嗯?”吟松风擦桌子的手一顿,不会让他猜中了吧,还真是离家出走的?

“你怕我走了?”白无尽反问,他还没有什么时候对一个人这么重要过,父母除外。

“那是当然,客栈都还没建,你若是中途离开,留我一个外行人,我哪里能应付过来,到时候半途而废,我那白花花的银子找谁要去。”吟松风回答的自然,白无尽泄了口气,看来是他想多了,三秒都没有坚持住就破功了。

“我就在这里不会离开,吟大公子您呀把心收回去。”白无尽笃定地说,因为系统都明确表示了,让他既来自则安之,他倒是想走可是也要能走得掉啊。

听见他这样说,吟松风不安的心才彻底放了回去,他其实是个喜欢安稳的人,以前在吟府就跟个小透明一样,他也一直乐于自在,那时候他想,这一辈子就守着阿娘过,只是没想到一场疾病夺走了阿娘宝贵的生命,也将她从他身边带走。

那个时候开始,他的人生就像失去了糖的白开水,寡淡无味,又接连被赶出府邸,他甚至不知道今后的日子要如何去过,他没有试图想过一个人的生活,他从来渴望的都是平凡安稳。

白无尽意外闯进他的视线,就像白开里面掺进了一样东西,他不知道是咸还是甜,可是他期待其中的味道。

“对了,我其实每天都起的挺早的,昨日你不必放在心上,你要是愿意,我可以每天早上过来叫你起床。”吟松风说,昨日为什么起晚了他心里清楚,因为一个好眠,他睡得香,也就睡到了自然醒。

“这个提议不错,但是会不会太麻烦你了?”白无尽心有担忧地问,他性格里是个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性子,向来喜欢不亏不欠的相处模式。

“我这人就喜欢麻烦。”吟松风看了他一眼笑道。

白无尽啊了一声没出声,这话他怎么感觉在哪里听过,哦对,他自己说过。

收拾好屋子又花去大半日时间,晚上的饭菜用的是白无尽破庙拿来的,吟松风很自然就当起了主厨,炒了一个醋溜白菜、黄瓜炒鸡蛋和豆腐焖鸡,还准备做一个汤来着,但是菜太素,

而且只有这些材料,无奈白无尽强烈要求一定要有汤,最后吟松风只好做了一个三鲜汤:豆腐片、黄瓜丝、白菜叶。

饭桌上,白无尽吃的开心,虽然他家开度假酒店,但吃饭一直是在家里吃,而且都是妈妈亲手做的家常菜,他尤其好这口。

这不刚开始就忍不住夸人了。

“你这手法不当大厨可惜了,这醋溜白菜真的不错,很多人做这道菜掌握不好量,要么是醋太多,吃起来咸口,要么是油太多,吃起来腻,反正不如你这个,清脆爽口,开胃健脾。”

吟松风只是笑笑,低着头继续吃饭。

“哇,你这个焖鸡可以,肉嫩爽滑,入口即化,而且一点没有那种炖太久给人一种炖烂掉的感觉,你这是怎么做到的?”白无尽心生敬佩,他喜欢吃这种肉,以前可喜欢妈妈炖的蹄膀了,但是大四春节那年,他不舒服去医院检查,结果被告知说他尿素有点高,生活吃太好了,让他回去后吃清淡些。

所以打那次以后,他就半个和尚,能素则素,到现在半年时间了,他一次没再吃过蹄膀,就连肉都是量入不敢多吃。

于是刚刚这一口下去,他差点热泪盈眶,吟松风很心细地注意到他的表情,悄悄记了下来。

那天晚上白无尽吃了尽兴,当下就拍桌子将客栈的主厨指定了吟松风,他哪里干,起身就回了房,临走前还不忘叮嘱:“你收拾好碗筷也早些睡觉,明天还要早起进城。”

吟松风:这么喜欢吃肉,那以后多给你做

白无尽:兄弟达咩,我一年吃这一顿就够了

吟松风:你不喜欢吗?

白无尽:肉和命在我身上不可兼得,我选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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