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好久,终于想出一个办法,那就是,自己开赌盘,而且是直接开到弘文馆——我打的就是弘文馆那帮“公子哥”的主意。
弘文馆在南门附近,我那年回宫一般走南门,去那很方便。其实我作为妃子,回宫走北门更合适些,但是那年北门不知道在建什么东西,成了一个大工地,于是北门那边的卫士让我改走南门,也就是皇宫正门——旁边的小门。
北门造的东西挺神秘的,不仅我不知道,我杨姐姐也不知道,甚至房玄龄、高士廉这些大臣也不知道,这俩哥们好奇心忒重,路上遇见少府少监窦德素,便问道:“北门近来在营建什么?”窦德素这小子不厚道,没有满足他们的好奇心不说,还将此事奏与太宗。太宗大怒,责备房玄龄等人说:“你只管执掌南衙朝中政事,北门小小的营缮事,与你有什么相干?”后来自然又是魏徵进谏,他说:“我不知道陛下为什么要责备玄龄等人,玄龄等人又为什么要谢罪?玄龄等人身为陛下的股肱耳目之臣,对宫内宫外事岂有不应知道的道理!如果营造的事是对的,定会帮助陛下促成其事;如果不当营造,就应当请求陛下停止此事。所以他们询问有关部门,也是理所当然的事。不知因何罪而责怪他们,又因为什么罪而谢罪呢?”最后,一如既往,太宗听后十分羞愧。
史书详细记下了此事,这自然又是一桩“明君纳谏”的佳话,但我也非常好奇,北门那年到底在建什么呀?因为第二年过后,北门那边也没看到有什么新建筑,难道是建了又拆了?也不可能是挖秘道,挖地道这种工程不该是在起点处,也就是某座宫殿的房内,秘密向外延伸吗?而且北门,进出繁忙,将秘道线路选在这,恐怕容易导致地陷吧!
到底是建的什么呀?我将史书仔细翻呀翻,可就是找不到答案,好奇怪,那些没意思的对话都记下来了,却对最重要的细节只字未提——这届史官真差劲!
我从南门直往弘文馆而去。按理说,李治从国子监放学回宫,与我的路线有很大一部分是重合的。说来也奇怪,我自到国子监后,每次回宫都不曾遇见他,而且是整整一年均如此。多年后,我才知道,他那年每逢放假时,就都会到北门去等我,但一直没等到!所以那年,他以为我从未回宫,而我却以为他长伴陛下左右,未去弘文馆——也从未有人跟我们提起过此事,所以,我们总是错过!
我那天是特意请假去的弘文馆,奇怪的是,那天李治也恰好不在,我内心有点小庆幸——如果他在的话,我只能连他一并坑了!
那天,我在弘文馆,用傲慢的眼神,不屑的话语,将他们的马球水平贬得一文不值,果然,成功将这群天之骄子们惹怒了,于是纷纷提出跟我对赌。我提出要玩就玩一把大的:以他们的马匹为赌注。我赢了,他们的马归我;他们若赢了,我赔付他们各自马匹等价的银钱。
为了保证双方的公平公正,我联络了曾经打过交道的内宫高利贷,由他们负责对马匹进行估值,他们根据估值贷给我相应的钱款。若是我赢了,高利贷直接找弘文馆收马——我早打听过了,他们的后台老板是陛下,我这单生意除了他们,别人还真不敢做。弘文馆一共押了十匹马,但我只能得到八匹马的钱,其中半匹是高利贷收马卖马的折现费,还有一匹半则是预扣的利息款。
但若是我输了,高利贷就找我要钱,弘文馆的人也是直接找我要钱,我面临的就是二十匹马的巨额债务——不会输吧!我问我妈她经商成不成功时,她是怎么回答我的?她说,全国女商人排名,她“一般一般,绝对前三”。希望她不是吹牛!既然“高利贷”敢借这么多钱给我,她应该、也许、大概、可能不是吹牛吧!——拿到钱之后,我才开始后怕,但似乎已经不能回头了!
我拿着钱去买马,这时,我们球队国际化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马匹哪家好,当然西域强!——这马匹可不是流水线标准产品,想买好马,得等,得碰!而且西域运来的好马,一般都会优先给以前交易过的伙伴,毕竟这可是大宗交易,市场上的顾客多数看得上却买不起,所以好马销售,走的类似当今的会员俱乐部的路子。但是,我很快就买到了六匹上等好马,还只花了市场平均售价四匹半的钱——好巧,这些商贩的主子的主子的主子的小主子,正好在我们球队呢!
我这边买马顺利,那边六个人选也到位了。不过,不是最初选的六个人啦!
当初,我高利贷这边才谈妥,杨姐姐就得到消息了,她把我叫回宫臭骂了一顿,气得说话都不利索了!但那时,我契约都签了,覆水难收,于是,她便把崔姐和徐妹都叫过来,让我把自己的计划详细说说!
听过我的计划后,崔姐姐问:“这六个人,可以被你利动,会不会也能被其他人利诱?”
我当时就懵了,这我还真没想过。要知道,我曾向这六个人许诺,如果赢了,他们参赛所用的马匹就是他们的酬劳!这已经是很大一笔钱了,还能比这更多。但是我马上想到,如果是弘文馆的人想收买他们,绝对能出得起更高的价,而且弘文馆根本无需收买六人,只需要收买一人,我就够呛!而且弘文馆若是合起伙来收买一人,那绝对是稳的,毕竟,弘文馆众人能给出的“利”,可不仅仅只是钱——我觉得自己死定了!陛下肯定不会放弃追讨债务,我妈估计会跟我断绝母女关系,我是不是该乘着现在还有时间,给自己选块上好的坟地?
崔姐姐摸了摸我的头,问我介不介意当个世人眼中的“恶人”?
我立马点头:“恶人也是人,总好过当穷鬼!”
她建议我:“破釜沉舟,断了那六个人的后路。”
这个方案实施起来有点复杂,但说起来却很简单,就是给这六个人附加一份对赌协议,但不是跟他们本人签,而是跟他们家族辈份最高的人签契约,若是赢了,他们得马,若是输了,这位老祖及他名下的所有世代的子孙,全部卖与我为奴!而且还特别要求,最起码得是爷爷辈的!而且,家中现存人口不得少于十人!根据这些要求,家中老者早逝的,排除;家中人丁稀薄的,排除;而且因为要求在短时间内签订契约,所以,家住的远,也排除!
条件相当苛刻,崔姐姐说,这法子太过苛刻,你这么善良的人,应该是不会选的!
崔姐姐真是会说笑!老话说:“三岁看到老”。反过来,老也能看出三岁时的光景。遥想以后,我可是在历史上留下任用酷史恶名的狠毒女皇,所以当年我的选择自然也就不难猜了——我当然选它了!
我以为这条件列出来,没几个人报名的,当时也确实有不少人退出了,但后来报名的人却更多了——他们之前看待遇那么优厚,条件几乎没有,觉得是“坑”,现在有了这些要求,他们反而觉得可信,于是纷纷要求加入!于是,我这边队伍很快就成了!
接下来,队伍训练的事,完全不用我操心,每个球员身后都有一只球队,再加上老乡、铁哥们之类的,陪练的队伍真是不要太多!我就等着十月初一,开赛,一洗前耻——让你们看看,什么叫做“慧眼如炬”!什么“傻子”,我那是“大智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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