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 13 章

花尽欢不作声。

他突然伸出手描摹着她的眼睛,一下又一下,直到她忍无可忍,正待发作,他收回手,在她耳边轻叹一口气。

次日一早,花尽欢一睁开眼睛发觉自己被人抱在怀里。

她将搭在腰间的手拉到一旁,才要起身,头顶传来睡意浓浓的嗓音。

“醒了?”

花尽欢“嗯”了一声,若无其事坐起来。

她今日眼睛比昨日好些,虽不大真切,可还是能模糊瞧见一个男人的模糊轮廓。

他站起身背对着她穿好衣裳,走到池水边像是洗脸。

花尽欢一瘸一拐走到池水边,蹲下来洗干净脸,问:“现在什么时辰?”

“不知道。本王出去看看。”

大约半个时辰李煦去而返,手里还拎着一只野鸡。

花尽欢寻声望去。

她已经整理好自己松散的发丝,眼睛也不似昨日那般红肿。眸色极浅,生得长而媚。若是放在别的女子身上,有几分祸国妖妃的资质,可放在她脸上,光华灼灼,叫人不敢逼视。

这般容色气度的人物,莫说整个西北,便是全大闵也找不出几个来。

李煦收回视线,用昨晚带来的陶罐化了些雪水。

花尽欢吃完水肚子有些涨,想要出去小解。

她道:“劳烦王爷找根棍子给微臣。”

“做什么?”

“如厕。”

“刚好本王也想去。”他牵着她的手站起来,搀扶着她往外走。

越往外走,光线越亮。

她微眯着眼睛努力适应着光线。

外面好像是起伏连绵的雪白群山,上面有无数黑点像是树木。

眼睛似乎能看见了。

他这时突然停下来。

“这里便可。”

花尽欢不由地望他一眼,男人棱角分明的英俊侧脸逐渐在眼睛里变得清晰。

斜飞入鬓的眉,漆黑明亮的眼,高挺的鼻梁,略显得薄情的唇,坚毅的下巴。

他这时转过脸来看她,左脸颊上还有一道已经结疤的伤痕。

传闻中杀人如麻,令西北边塞的游牧民族闻风丧胆的西北狼王李煦生了一张极漂亮的面孔。

西北的风沙没能够将他白皙的面庞磨砺得粗糙,反而比起长年养在上京的天子更像是真正的天潢贵胄,有着贵族的精致与疏离傲气,却又从骨子里散发出一丝丝孤独感,与一路上轻佻浮浪的男人判若两人。

果然是他!

“厂臣看本王做什么?可是眼睛好了?”

花尽欢摇头,不动声色收回视线。

他这时开始小解。

花尽欢转过脸去。

待他解决完,问:“厂臣不是要如厕?”

她道:“微臣身子残缺,恐污了王爷的眼,劳烦王爷先回去可以吗?”

他盯着她看了片刻,转身大步走了。

花尽欢松一口气,找个背人的地方解决完才站起来,发现他正背对着她站在不远处。

她盯着那抹熟悉又陌生的高大背影视线逐渐模糊起来。

为什么要是他!

他问:“厂臣好了?”

花尽欢将眼睛里的热意逼回去,哑着嗓子道:“好了。”

他这才转过身来,待她走近,又搀扶着她回去,将那只野鸡清理干净,开始生火烤。

一会儿的功夫,香气四溢,勾得花尽欢不由自主吞咽口水。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他说可以吃了。

花尽欢伸手。

他一巴掌拍在她掌心,笑,“厂臣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花尽欢吃痛,想要瞪他一眼又忍住了。

两人洗干净手,他用一把匕首将烤鸡身上的肉一片片细致地切割好拿给她吃。

花尽欢心道:“他果然还是同以前一样活得细致。”

吃完鸡后他开始替她的脚上药。

那金创药见效快,不过两晚的功夫伤口已经开始愈合。

他道:“再过两日应该好了。”

花尽欢到:“若不是王爷,恐怕微臣就要死在山里了。”

他道:“厂臣说这话的意思是打算以身相许?”

花尽欢:“……”

他这时起身去外头,大约一刻钟的功夫回来,道:“外头下雪了,恐怕还要待上一日。”

山洞里暖和,待着倒也不当事。

只是他总像盯賊一样打量她。

她担心露出马脚,大部分都在睡。

偶尔醒来,听见他在哼唱小曲儿。

他声音低沉好听,她时常听入迷。

到了快晚上时他又出去一趟,再回来时手里拎着一只野兔。

这么冷的天他竟然还能找到吃的,当真厉害。

吃完东西他说身上臭,只着了褻裤去池子里泡。

眼睛已经恢复正常的花尽欢假装瞧不见池子里身躯矫健的男人,一脸坦然地坐在那儿。

他泡完之后从池子里出来,亵裤湿透后贴在身上,筋骨皮肉尽现,在她面前晃来晃去,晃得她觉得自己眼睛又开始疼。

她不动声色地挪到一旁,伸出手指在冰凉的石壁上描摹着脑海里闪现的美少年轮廓,没话找话,“冒昧问一句,微臣跟您那位朋友跟臣的很像吗?”

“很像。”

说起朋友,他在她旁边坐下,湿漉漉的胳膊挨着她,语气不再像之前那般轻佻,声音透着罕见的亲昵与宠溺。

“他也姓花,人称花三郎。不过他不喜欢别人唤他做三郎,总是自称别人老子,我朋友不多,那么喜欢做人老子的却只有他一个。”

“同人打架,从来不服输,打不赢就咬,丝毫不讲究武德。但又善良,见不得人受苦。旁人只要在他面前抹几滴眼泪,说上两句三公子家中最近揭不开锅了,家里娃娃要饿死了,他便做了散财童子。若是哭得再凄凉些,他便跟着抹眼泪,老子也不做了,恨不得给人做孙子。 ”

“好的不学,偏偏跟一些老兵油子学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十二三岁的年纪,学足了纨绔子弟的坏毛病,逛楼子,捧姑娘,一曲十八摸张口就来。其实他什么都不懂,一个妓子将他当做了冤大头,说怀了他的孩子,他担心地夜里睡不着。”

“这样岂不是常被人骗?”

“你说得对,”他笑,似有些无奈,“那些人便是拿准了他这样心软,总是要来骗他。我有时候都替他生气,怎么能容忍旁人这样欺骗自己。他却不在乎,还很高兴,说若是旁人真是骗了他,于他而言,不过损失了一些钱,大不了少吃两顿酒。若是真的,岂不是救人于水火之中。”

“但是旁的事情上他是极聪明的,胆识也过人。大家都说,他颇有其父的风骨。他自己也常说,若是他为大闵的大将军,一定会率领大闵的铁骑踏平那些欺负百姓的南蛮跶子。我总是说他吹牛,其实我心里知道他一定做得到。不过他实在太狂傲,他爹娘又管不住他,总得有人压一压他的脾气,免得他年纪小不知天高地厚闯了祸。他没出过远门,尚且不晓得这世上人心险恶。”

“他还说哪天若是做不成大将军,便要带着我去江湖上做游侠浪子行侠仗义。我当时答应他,若是他哪天做了大将军,我便请他喝这世上最好的酒,若是他做了游侠浪子,我给他买这世上最好吃的松子糖。他很高兴,说我是他这世上最好的兄弟。他不知道我这个好兄弟心思龌龊,心里头一直惦记他。”

他如数家珍似的絮絮叨叨说了快半个时辰。

“倒是个极有趣的人,”花尽欢静静听他说完,面色晦暗不明,“他人呢?做了大将军还是游侠浪子?”

“他们都说他死了,”他的嗓子像是一瞬间沙哑,又似极艰难才将那个死字说出口,“连最后一面也没见着,现在想想心里面还有很多话没来得及跟他说,也没能亲口告诉他,我心里一直爱慕他。其实我不信他就这么死了,总觉得他就活在这世上某个角落。也许他在怪我,怪我当初没能救他。”

花尽欢缓缓道:“我在家中也是行三,上头也有哥哥,他们都是极好的,从不惹事生非,不像我,总是给家里找许多许多的麻烦。我有一个妹妹倒是极乖巧,人极聪明,书读得极好,一手好字就连城里最好的书法先生都比不了。人也生得好看,就是身子骨弱。在家中我们俩关系最好,他常说他很羡慕我,同我说若是能做我就好了。他不晓得,其实我也很羡慕他,羡慕他从不惹事生非,羡慕他事事稳妥。”

她话音刚落,旁边的人突然一把抓住她的手。

她挣了几次没有挣脱,冷声道:“虽然王爷三番两次救了微臣,可并不代表可以随便侮辱!”

他强行拉过她的手,在她掌心一笔一划写字, 写完最后一笔才松开,道:“本王还有一名字叫李星夷,厂臣莫要忘了。”

花尽欢只觉手心滚烫,没有作声。

他将大氅铺好,道:“睡吧。”

花尽欢却半点睡意也无,静静听着山洞里汩汩水流声,眼神有些空洞地看着头顶上方的岩石。

她从未想过这辈子最不愿意见到的人竟然会是被自己千方百计骗回来的。

七年过去,他倒是转了性情。

谁能想到昔日最是正经,一听到淫词艳曲儿就会脸红的少年如今成了轻佻浮浪,淫词艳曲儿张口就来的男人。

若是早知道是他,她就是死,也不会哄着小皇帝与谢太后召他回上京!

——

乾元三十五年六月初五这一日的花尽欢还不叫花尽欢,她还叫花春和。

那时的宜安王李煦自然也不叫李煦,而是一个突然出现在西北军第九兵团玄甲军的一个名叫李星夷的普通士兵。

两人第一次见面,就狠狠打了一架。

:“”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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