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那天,被告方的律师魏世明抱着侥幸心理,笃定程愈会民转刑失败。因为整件事里,死的只有林家的一个下人。区区的一个下人,检方怎么会为了这么一个无足轻重的人浪费侦查资源呢,警察局都以凶手不明为由草草结案,到时他极力切割责任,民转刑就不可能成功。
庭审进入辩论阶段,法庭之内气氛凝重。
魏世明起身,面向法官,“法官阁下。本案事实清楚,敝社记者工作疏忽,确有夸大失实之处,对沈桐君小姐构成民事侵权,我方愿就此道歉并赔偿。
然而,对方律师试图将一桩不幸的社会治安事件,与新闻报道强行关联,指控敝社间接故意杀人,这不仅是法律概念的严重误用,更是对新闻自由的粗暴践踏!记者写稿时,何来杀人的故意?凶手作案,与报社何干?若按此逻辑,任何报道了罪案新闻的报馆,岂不都成了帮凶?请法庭明鉴,驳回对方毫无根据的刑事指控,将此案回归民事纠纷的本质。”
旁听席略有骚动,被告席上的报社社长微微点头。
程愈平静地站起身,将目光投向法官:“法官阁下。对方律师说这是强行关联、 毫无根据。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这究竟是强行关联,还是铁证如山。”
她拿着证据走向法庭中央,“第一,对方律师问,记者何来杀人的故意?是的,他可能没有拿起刀枪的直接故意。但法律上的故意,包含对危害结果的明知而放任。
我方呈堂的证据序列第七号,在记者乔叙平家中,我们找到了乔叙平的日记本。他亲笔在日记当中写道:若此番江南警局长果受惩办,作恶匪徒尽数落网,则吾既为桐君立此大功,又何愁她不倾心于我?届时声名远扬,取严某而代主编之位,直如反掌之易。名利佳人,俱可兼得,天遂人愿,尽在掌握!”
“还想攀高枝……”“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无良记者,偷鸡不成蚀把米……”
旁听席传来一阵此起彼伏的低语。
程愈眼神扫过被告席,“乔记者作为执笔之人,主动捏造、虚构报道,为满足个人私利,这是蓄意欺骗公众、操纵舆论。
报社作为新闻产品的生产者与发布者,审校制度形同虚设,用人失察、风气败坏,负有不可推卸的审核把关责任。
这不是疏忽,这是放任乃至期待某种危险‘反应’的发生!其主观上的恶性,已远超民事过失,触及了刑事罪责的边缘。”
魏世明急忙插言:“反对!这是对我方当事人主观意图的恶意揣测!”
法官:“反对无效。原告律师继续。”
程愈微微颔首,“第二,关于对方律师所说的关联。对方说凶手作案与报社何干?法官阁下,请看证据序列第三号,警务处提供的笔录。我方当事人沈小姐前不久家中刚刚遭遇匪患,沈小姐身在上海才逃过此劫。就是这篇假新闻暴露了沈小姐的行踪,致使沈小姐遭到暗杀,林家保镖向野先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丧命。”
证人席上的陈阿四听到这,扶着栏杆,低声哭泣起来。
程愈:“一条虚假的新闻,为一个暴力的行为点燃导火索。这不是毫无关联。这是直接的、可预见的因果链条!报社的行为,不再是隔岸观火,而是向火药库投掷了一根点燃的火柴。他们或许没想炸死特定的人,但他们鲁莽而放任的行为,制造了致人死亡的巨大且现实的危险!”
魏世明脸色发白:“即便如此,也……也顶多是过失!绝非故意杀人!”
程愈转过身来,正对检察官席,声音陡然提升:“这正是本案必须作为刑事案件追究的核心所在!法官阁下,检察官阁下,如果今天,我们仅以民事赔偿了结此案,那么明天,任何报馆都可以为了销量,肆无忌惮地编织谎言,将无辜者标记在危险的靶心上,然后事不关己地说一句:哎呀,纯属意外,赔钱好了。人的生命,社会的公序良俗,难道是可以如此明码标价、随意抵扣的吗?
本案已非单纯的私权纠纷。被告的行为,以新闻自由之名,行戕害生命、扰乱社会安全之实。其主观恶意与客观造成的严重后果,已完全符合《中华民国刑法》第276条关于过失致人死亡,乃至更重罪责的构成要件。为维护法律尊严,为告慰逝者冤魂,为警示后来者笔下有财产万千,笔下有人命关天,本人恳请法庭裁定本案性质当属刑事,并请检察官阁下对该报馆及相关责任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正式提起公诉!”
法官与检察官低声交换意见。魏世明张了张嘴,却未能发出有力反驳。
法官一锤定音:“本庭认为,原告律师提出的证据与法理论述,已对本案是否涉及刑事犯罪构成合理怀疑,并显示出民事途径不足以充分评价其行为危害性。本庭现裁定:
将此案相关卷宗与证据,正式移送检察厅,由检察官就其中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进行侦查。今日民事部分审理暂止,退庭!”
旁听席上的人们纷纷退场。沈桐君转过头来,透着依恋的目光与林韫之胶着,千言万语在眼神中流过。
沈桐君微微侧身,“程律师,大恩不言谢。”
程愈的脸上总算浮现出一点笑意:“您太客气了,都是分内之事。判决下达后,检察厅将正式提起公诉,我会协助跟进附民部分的执行。”
证人席上的陈阿四站起身来望向这边。程愈跟沈桐君说道:“沈小姐,我还有些事情要跟陈阿嫂叮嘱一下,失陪了。”
“您随意。”
南京特派员来沪磋商期间发生了这样的恶**件,各部都很重视。法院大门口,上海滩各家报馆的记者扛着“长枪短炮”,蜂群一样冲击着警察拉起的警戒线。
司机按响喇叭。记者们看车要开过来,纷纷让路。
林韫之沈桐君从法院当中走出来,记者又涌上去拍照,吵吵嚷嚷的。
在这群记者当中,一个格格不入的身影,挤到前面来。这人是个黄包车夫打扮。沈桐君有些疑惑:黄包车夫不守着自己的车在人群外等着,挤到这里接人?
车夫帽遮住那人的眼睛,只能看到下半张胡子拉碴的脸。就是这脸型越看越眼熟,像通缉令上的卢宗林。
直到那人从怀里掏出一把黑亮的铁家伙。沈桐君倒吸一口凉气,“韫之!”她几乎是下意识动作,挡在林韫之身前。
赫然一声枪响,将众人惊得下意识抱住头。一队警察寻着枪声,锁定了目标,向着拼命奔逃的卢宗林追过去。
沈桐君只感到胸口被一只巨拳狠狠地捣了一下。喉咙里肺里的空气都被这蛮横的一击挤了出去。整个世界骤然倾斜,身体不受控的向后倒。
“沈桐君!”林韫之拖住这个倒下的身体。看着沈桐君胸前汩汩流血的孔洞,林韫之脑中一片嗡鸣,“卢宗林,卢宗林他是冲我来的,你为什么要……”
沈桐君感到胸口一片温热,低下头才发现,那颗子弹在她胸口钻出个洞来。伤口不大,流的血可不少。血液不是喷射状,自己还有尚有精力观察伤情,心脏应该没有大碍。
她稳住呼吸,“我自然是要保护你的,总不能让我眼睁睁地看着你受伤吧。”不然……她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有勇气想去跟她在一起。
“你这个傻子!为什么要帮我挡,他要打就让他打我好了!我宁愿自己死”
“不许胡说,”见林韫之慌了神,沈桐君赶忙安慰她:“别怕,我没事,这伤口只是看着吓人,没多疼的。还记不记得在红十字会,我们学过的枪伤急救?”
林韫之狠拍脸颊,逼着自己冷静下来,壮着胆子看向沈桐君的伤口:“没有气泡,没有嘶嘶声……”她脱下外衣,撕下衬里,紧紧勒住伤口。
“沈小姐!”冯执扑过来,被眼前血淋淋的一幕吓到无措,“快快!车在门口!快去医院!”
林韫之将沈桐君打横抱起,飞快地穿过那群镁光灯直冒烟的人群,坐上车。
林韫之让她半躺在自己怀里,将她的身体牢牢护住,尽量不让她受到颠簸。
沈桐君眉头越蹙越紧。这灼热的穿透感此刻才追上来,像有颗□□在胸口炸开,沿着每一条神经、每一根血管,焚烧至四肢百骸。每呼吸一口空气,换来的都是换来的都是更深、更钝的碎裂感。
林韫之慌乱地捂住沈桐君胸前的伤口,另一手托起她的愈发苍白的脸颊:“你,你怎么样?”听着她喉咙里发出破风箱一样的呼吸声,她感觉整个世界都快死了。
“没事……别怕。”沈桐君将手覆盖在她的手背上,希望可以让她安心些。
汹涌的疲惫感向她袭来。沈桐君的视线开始摇晃模糊,颜色在褪去,灰白从边缘慢慢向中心侵蚀。刚才还清晰的声音逐渐远去,剩下的只有自己那沉重的心跳声,缓慢的像垂死的鼓点,自己像在慢慢地抽离这个世界。
看着她逐渐涣散的目光,林韫之的心脏快要从嗓子里蹦出来,她轻轻晃晃她的脸颊,哭着哀求:“不不,阿桐,阿桐你看着我,看着我,保持清醒,千万不能睡,求你了……”
“好……不要怕,我没事。”沈桐君应了一声,但虚弱到只有林韫之能听到。
躯干像是被伤口窜出的火焚烧,四肢却像坠入了冰河。黑暗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将她缠绕,将她包裹,向下拖拽。
是血要流干了?她就要这样死了?
不……她不甘心……
大仇未报。
没能重振家业。
林伯伯一家的恩情也还没还。
还有……韫之……自己还没来得及告诉她……自己在喜欢着她……
她不想死,不想死……
“阿桐!阿桐!不要睡,你跟我说说话……求你,求你了……别离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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