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国王刺客

“喂喂喂!醒醒伙计。”

弗罗斯特感受到被人摇晃身子,他睁开眼,面前模糊一片,思维像是卡住的石磨。

“呃啊...”

“真棒,你还活着,要来一口吗?”

弗罗斯特接过递来的水壶,直到水壶被喝干涸后,他的精神才从至高岭飘回脑中。

“这是哪里?”周围夜色盎然,瓦斯提斯的青月和蓝月照耀着大地,噼啪作响的柴火中跳跃着火焰。

“拜恩斯附近的麦田,不过我也不太确定是什么方位。”回答弗罗斯特的人有着漂亮的栗色头发,高耸的鼻梁,小山羊胡,还有即使在黑夜中也湛蓝无比的眼眸,他穿着棕色皮质外衣和精绣的内衬米白色衬衣。

只不过这人是个男人,如果他是个女的,那一定很漂亮,可相比男人就有些浮华。弗罗斯特的脑子很纷乱,怪异且混乱的想法层出不穷。

“魔法风是东向,三星座位置刚好,但我不太懂占星学...”

“好吧,是你救了我?”弗罗斯特打断了他的喋喋不休。

“当然,还有你的马。”弗罗斯特看向这人指的夜色中,树旁的那匹马也配合的喷了喷鼻息。“向你致敬!茉莉!”马在夜色中也甩了甩缰绳,像是在回应他。

“谢谢你朋友,我欠你条命。”弗罗斯特向男人伸出手,“威尔·弗罗斯特,来自...冷冽山脉。”弗罗斯特不太敢提起自己的经历和故事,只好现编一个。

“你的装束实在不像雪地里出生的人,我是科德温堡的查尔斯·莱昂纳德·李,国王刺客。”他伸出手和弗罗斯特握了握。“顺便一提,我吃了些你车里的干酪、鱼条和黑面包,希望你不要介意。”

“还有剩下的吗?”清醒后的弗罗斯特胃部一直在颤抖并时时发出空虚的嘶吼。

接过李递来的黑面包,弗罗斯特开始大口吃起来,在连续塞了三个硬的像是石头一般的黑面包和两条口感像腐木的鱼条以及一块咸的像是海盐砖的干酪后,这些粗劣的食物在弗罗斯特口中仿佛是威尼罗特皇家盛宴一般可口。

“嗝~你刚刚说你是...国王刺客?那是干什么的?你刺杀王公贵族吗?”弗罗斯特接过李递来的酒壶喝了一口,里面装的是不符合李妆容的矮人烈酒,浓重的酒味蛰了下弗罗斯特的舌头。

“朋友,或许你不懂政治,但国王刺客并非只是刺杀国王的杀手组织,我们是七国联盟相互制约的中立分子。”李给柴堆加了块木头,“就好比威斯的疯王塔廷斯四世滥杀无辜、违反盟约向周围宣战,我们使他暴毙在执宣判死刑的法场中。”

“这个故事可有些年头了,但这种组织不应当是像是隐匿会一样,隐藏自己的行踪吗?”弗罗斯特想起在教会看过《游侠传奇》,里面有提到国王刺客这个组织,他一直以为这只是个故事。

“嗯,我是说客,并非刺客,我想这也无伤大雅。当然,并非我自夸,我同样是一个乐手、诗人、史诗的颂唱者、赞歌的谱写者、一位才华横溢的吟游诗人。”李从一旁拿出了鲁特琴。

“唱一首吧,诗人。”弗罗斯特拍了拍手。

“咳咳。”李拨弄了一下琴弦,悦耳的音色传来,伴随着木柴噼啪作响的声音,他在夜色中唱了起来。

“桂冠与美酒,命运的苦囚,同我高歌一行。”

“前途迷茫,巨龙宝藏,何处是归途故乡。”

“星辰伴我,日月执剑,何处能长歇流浪。”

“命运女神,请指引我方向。”

“精彩的演出!”弗罗斯特被他清朗的歌声打动。

“诗人,你怎么不去拜恩斯歇脚,村里的酒馆应该很欢迎你。”

李看了看浓重夜色中的村庄灯火:“那些粗鄙的农夫觉得我要勾引他们的女儿上床,这实在是天大的诬告,你不能因为无法直视他人的优秀就毁掉他!”李把歪把的琴放回一旁,

“尽管确实有美丽的少女,但我志不在此,这些刁民险些把我的琴砸了,我不过是与那女孩共处一室。”

“好吧,我懂了,你险些被捉奸在床。”弗罗斯特砸了咂舌,烈酒的味道还是挥之不去。

“是的。什么?不不不!你不能污蔑一个诗人,尤其是才华横溢的诗人。”李忿忿不平,“我们换个话题吧!”

“然后你就遇到了我?我躺在板车里,在路上?”

“没错,我看到你浑身是血,还以为你被叉尾龙袭击了,好在你还有呼吸。不然我就要把你扔在路边了。”

“其实这些不是我的血,这说来话长,直到现在我也没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是教廷骑士。”

“难怪你戴着那东西。”李指了指弗罗斯特的石心戒,“这么说你应当是这十年里米泰梅尔教廷中剑术最高超的那个。”

李知道石心戒的由来,不过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只是能真正认出这枚戒指的人并不多,毕竟它不同于王后的巨大宝石戒指般耀眼。

“我只是圣米尔斯修道院最后一个毕业者,它应该是永久关闭了。”弗罗斯特感觉身上的血痂与汗水粘合在了一起,十分不适。

“这附近有没有池塘之类的,我要去洗个澡。”

“你确定吗?伙计,大半夜会有水鬼的。”李正了正皱巴巴的衣领。

“水鬼和人类一样,夜伏昼出,半夜只有龙蜻蜓和腐食者会在水边出现。”这是弗罗斯特从《怪物基础理论》里为数不多记住的理论。

“好吧朋友,祝你好运,一个小湖泊就在麦田之外。”李耸了耸肩,“我就不去了,碰上怪物我们只能一起奔赴露娜神殿了。”

青色与蓝色的月光在映照着湖泊,瓦斯提斯有两个月亮,而此时的月份正值两位月之女神共同执掌天空。

湖泊的水面在微风的鼓动下泛起粼粼细浪,远处村庄的灯火暗淡,偶尔传来几声犬吠。

“噗通!”弗罗斯特跳进湖里,寒冷的湖水让他打了个寒战,尽管已经进入夏季,但平原的夜晚还是凉意逼人。周围十分安静。如果这个世界时时刻刻都如此恬静美好该多棒,弗罗斯特心想。

不多时,他已经回到了火堆旁边。

“我说的没错,没有怪物。”

“值得庆幸,在你离开的时候我在思考一些事情,一些我们两个被命运戏弄的人能做的事。”李捋了捋他时髦的小胡子。

“好吧诗人,你可以用不修辞的语言表述给我,我们能干什么?”

“一场奇幻的冒险在等着我们。”李蓝色的眼睛映照着星辰。

“弗罗斯特,我的朋友,你还有钱吗?”他转头看向弗罗斯特。

弗罗斯特拍了拍腰间,“我连衣服都没有,更别提克朗。”

“没错,我也没有,所以我们需要一个故事的开始。”

“比如?”

“比如帮富饶且美丽的南方村落杀死一头作恶多端的叉尾龙。”

“那你最好在开玩笑,况且这附近根本没有叉尾龙。”弗罗斯特用柴火棍杵了杵柴堆,他开始用稻草铺设一个睡觉的区域。

李眼神发光“当然有叉尾龙,村子里有告示。”

“我还年轻,并不想送死或是给龙族打牙祭。”弗罗斯特躺在地上,“诗人,别做白日梦。”

“不不不,朋友,你会用剑,而我有智慧,我们所向披靡,况且赏金有两百克朗,他可以让你在温斯柴郡最好的妓院里虚度一个青色月的时间!”李清了清嗓子,“而且那只叉尾龙今天被一个猎魔人砍坏了翅膀,我看到了,它从麦田旁摇摇晃晃的飞到树林,浇了一地的血,搞不好它现在已经死了,嘿!朋友,这是个发财和谱写史诗的好机会,想想吧,屠龙者莱昂纳德。”

“距离人类城镇的这么近的地方出现叉尾龙?领主们不来管管吗?猎魔人?猎魔人没有继续追那头叉尾龙吗?”

“领主们不是忙着勾搭自己的妹妹就是在摆满烤乳猪和苹果派的酒宴上打饱嗝,只要农民们还能交得上粮食和税,他们不会在乎底层人的死活的。”李交叉双手在脑后,靠在了自己背包上,“至于那个猎魔人,他肯定是发了脑瘟,我看到一只猫头鹰带来一封信,那白头发的家伙看了一眼便上马疾驰而去了,好像他根本就不差这几百克朗咧!这是我们的机会。当然,我自己一个人是万万不敢的。但现在,我们是两个人:骑士与诗人,这是创造史诗故事的组合!”

“好吧,如果你能给我找来盔甲护具,我可以和你去看看你的叉尾龙朋友,但如果它没死的话。”弗罗斯特闭上眼睛,“那就是我们比赛跑步的时刻了。”

“这是史诗故事的开篇!”李朝天空挥了挥手,“我们在谱写新的史诗。”

而弗罗斯特那侧却已经响起了鼾声。

伴随着杂乱的鸟鸣声,弗罗斯特醒了过来,露天的露水把他身体打湿了,好在身上有一条从李那拿来的薄毛毯,但还是冷的不行。春末夏初的瓦利德气候多变,雾雨、狂风、雷暴和艳阳高照的景象不停切换,这应当是米米尔斯海中不稳定的魔法风暴带来的。

“希望你睡得好,朋友。”李神采奕奕,站在熄灭的篝火旁。“我们要去猎龙了!”

“其实,叉尾龙并不算龙种,更像是大蜥蜴,他们并没有古龙种的血脉。”弗罗斯特从地上爬起,用毛毯擦干身上的露水。

他对书中有插图的生物印象非常深刻。

“好吧,无所谓了,二百克朗在等着我们。”

拜恩斯村并不大,几条土路相互穿插,周围插着木篱笆,炊烟在石头、土砖和木板搭建的房子上升起。周围的麦田青绿鲜艳,土地在孕育蓬勃的生机。

“嘿!你这狗杂种,我说过我再见到你要把你阉了!”村口一个大胡子农民看到了坐在车上的李,他暴跳如雷,脸色涨红,周围的几个村民也围了过来。

“向温妮莎小姐致以诚挚的歉意,但我这次来并非为了爱,而是为了正义!”李跳下车子,振振有词。

“你这狗娘养的,我一定揍你。”大胡子农夫抄起锄头,作势就要砸在李头上。

“铛!”清脆的碰撞声激荡,弗罗斯特出剑迅速,这锋利无比的附魔剑能够削掉食尸鬼的爪子,更不用提木头把手。

锄头的头顺势掉下,却不偏不倚砸到李的脚趾。

“啊!这狗娘养的!”好在这铁块并不大,也没有刃口,但还是把李咋砸的眼泪横流。“这该死的。”

“你是谁?”村民们后退一步,开始准备抄起农具当做武器。

“我并非为了制造矛盾而来,我为了解决麻烦。”弗罗斯特将剑插在柔软的土壤中。“承蒙米泰梅尔的恩泽,我,圣米尔斯的教廷骑士,丹尼罗斯·威尔·弗罗斯特是为了那凶残的叉尾龙而来。”

村民们窃窃私语,弗罗斯特**着上身,下身更是只有一条肮脏的短裤,这副形象实在不像是骑士,但他的身手不错,村民们可不敢把他当做流浪的乞丐。

这时一位老者从人群后方走了出来,他敲了敲拐杖,周围的村民安静了下来,“我是拜恩斯的长老,二位大人,是为了我们的悬赏而来吗?”

“当然!”李一瘸一拐上前,“这位骑士大人可以为你们排忧解难。但三百克朗的赏钱要一分不少才行。”

“很好,不过,悬赏有变。”老者捋了捋胡子“一百克朗已经付给了猎魔人,他告诉我那头叉尾龙已经灯尽油枯,但他另有急事需要马上前往处理。”

“所以?”李皱起了眉头,这和他想的不一样。

“五十克朗,帮我们把那大畜生的头带回来。”

“见鬼去吧!五十克朗还不够买一把好剑。”李转过身朝弗罗斯特眨了下眼睛,弗罗斯特心领神会,也跟着他坐回到板车上。作势要掉头离开。

“好吧好吧大人们,可怜可怜我们这些农民,六十克朗吧,我们拿不出更多了。”老人拄着拐杖快步上前,“六十克朗吧。”

“你看看这把剑。”李拿起弗罗斯特捡到的剑,“洛尼特皇家工艺,用陨铁和秘银打造。”这一把剑要是砍叉尾龙崩了口,那我们就亏大了。

“好吧好吧,八十克朗,我们拿不出更多了,兰德尔郡的春季税我们还没交。发发善心吧,有叉尾龙在附近,大家伙们根本不敢去种地。”老人掩面流涕,但李并不吃这一套,“看在你的份上,一百克朗,少一个子,哪怕少一里尔都不可能,我们还有别的工作要忙,很多的城镇都有怪物侵扰,更何况骑士大人愿意屈尊帮助你们这些乡野农夫。”

“唉,好吧,但你们要先把龙头拿回来。”长老抹了抹眼睛,“不过骑士大人,你是要穿成这样,去屠龙吗?那条畜生已经吃掉了我们至少五六个人,村子里已经多了好几个寡妇和孤儿。”

“我要先找你们铁匠和裁缝,我的衣服被人偷走了。”弗罗斯特跳下马车,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衣服确实被偷走了。

...铁匠铺内。

“我的天,这是兰开斯特王朝的遗产吗?”李摸了摸肩甲上的灰尘。

“这是村里唯一一套还能穿的了,村子里可不需要铠甲,被执政官发现有人私自售卖盔甲可是要掉脑袋的。”铁匠朝地上擤了把鼻涕,“三十克朗,不讲价。”

“要我说,这东西白送我都不要,裁缝在哪?”李敲了敲盔甲。里面传来铁锈脱落的簌簌声。

“好吧,看在你们为村子猎龙的份上,三十克朗,我把这盔甲改制一下,能用的就用上,再加上衣服、内衬。拜恩斯的几个裁缝可是附近有名的裁缝。”铁匠朝地上啐了一口痰。

“好的,我把戒指押在你这里,领了赏金后,我们再来结账。”弗罗斯特摘下石心戒。

“我不要你这破石头戒指,把你的马和车留下,那叉尾龙离村子没有那么远,不骑马一样能到。”

“好吧,成交。”

弗罗斯特和李来到了村子的酒馆,在附近出现叉尾龙后,这里就十分冷清了,过路的商贩和车队基本都要绕路,毕竟没人想被吃掉。

一个脸上有一点雀斑的女孩和他们打了个照面,当她看到莱昂纳德时,快速低下了头,弗罗斯特能看到她的脸红了。

“温妮莎,替我向你父亲问好!”李高声说道,女孩却像是躲避他一样快步跑开。“女孩子的心真是难以琢磨啊,朋友。”

弗罗斯特拿起酒保递过来的啤酒喝了一口,一股酸腐味油然而生,果然劣质的啤酒到哪都是一个味道。

李则是尝了一口就吐了出来,“农民们就喝这个?难怪他们总是暴动。”

国王刺客这个组织名取自DND里面的竖琴手联盟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国王刺客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换源
设置
夜间
日间
报错
章节目录
换源阅读
章节报错

点击弹出菜单

提示
速度-
速度+
音量-
音量+
男声
女声
逍遥
软萌
开始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