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多经典的歌后,一刹那已走

回到家,叶秋沙累得直接在沙发上趴下。她请了五天假,现在提前从婚礼上离开,就又能多了一点休息的时间。其实休息也休息不了多久,这两天为了婚礼回到S市,但她工作却在A市,所以准确地说,是在S市的家里休息不了多久又得赶路返回工作的城市。

当然了,叶秋沙并不是因为单单许荟恬婚礼一件事就请了五天假,还有赶上爷爷忌日、妹妹准备上大学、父亲生病等多件悲喜交加的事情,才让她得以用多个理由请了五天的假期。这就是工作党的难处,请假都非得有“正经”或者“事态严重”的理由才能请,不能因为太累需要休息这种“无关紧要”的原因请假。所以参加许荟恬婚礼还是叶秋沙夸大,说自己亲姐结婚,才多批下来一天假期。

叶秋沙是S市土生土长的女孩儿,但她从大学开始就到A市生活,工作同样继续留在那边。

当初叶秋沙高考完报志愿时,填报的都是距离S市很远很远的大学,最后被A市的一所高校录取。这个结果几乎所有人都不能理解。叶秋沙爸妈说,她要是能安安稳稳地待在本市多好。叶秋沙高三的班主任说,建议她报当地的大学就行。身边不少同学都对此很不解和感到震惊,“你怎么去了那么远的地方?”“离家好远啊!”“为什么不留在本市?”

很长一段时间,甚至到她工作这段时间,叶秋沙都疲于应付这些关于她远离家乡的提问与质疑。后来家里人不得不接受这个结果,并作出他们认为的极大让步——“大学只是一段时间,那就没关系,工作必须得回来本市工作!”

叶秋沙毕竟是叶秋沙,不仅大学选择了A市,就连读研和工作都继续留在了A市。而且,就算不留在A市,叶秋沙也不会选择回去S市。

我绝对要离开这个地方。

叶秋沙从高中开始就有这个念头。到上了大学,这个念头就变成——

我绝不会再回去那个地方。

说到做到,于是基本经济独立后,叶秋沙除了必要的时候,都没有再回去过,就连春节也是看情况决定回不回。没办法,就算要做抗争也没法一蹴而就,现在这种处境,该回去的时候还是得回去。

大学的时候,还没有经济独立,除了宿舍也没有其它住处,A市的房租实在是太高了,就算叶秋沙利用假期实习也承担不起,所以大学期间,每逢寒暑假,叶秋沙还是得回家。

去了A市的叶秋沙,算是孤身一人,玩得好的朋友基本没有考到A市的。对叶秋沙来说,寒暑假回家的最大好处就是和朋友见面。在大学,她和每个人的关系似乎都可以,不过也就停留在“可以”这个程度,再往上也就没有了。

以前高中的时候,云莘总说叶秋沙情商特别高,到哪儿都不怕没朋友。

大学的叶秋沙每每想起,总是难免惆怅一下。

“还是傻点好啊,脑子太清楚了,别人一旦不真诚、一旦有了嫌隙和恶意,就察觉得特别快特别准确。”

叶秋沙知道,现在自己身边的这些大学同学,恐怕都没法成为她的好友,能成为酒肉朋友都算有缘了。对于叶秋沙而言,好友还是以前一直交好的几位。上了大学大家天各一方,沟通渠道就只有微信和打电话。关系再稍微远一些的,就只能通过微信了。

“暑假我和之前班里几个朋友吃饭去happy,你要不要一起?”大二第一学期的某天,云莘给叶秋沙发了这么一条信息。

要说叶秋沙心里最好的朋友,那就必然是云莘了。她们俩从小就住在一个小区,读同一所小学、同一所中学,可惜大学没能上同一所。可以说,两人简直是青梅青梅。

大学期间,叶秋沙最爱干的事情之一,就是在还没放假时,和各个朋友、同学预约在放假时的吃喝玩乐行程。一年下来,朋友们都习惯了叶秋沙这个操作。

“和你玩得好的那几个吗?”叶秋沙回复。

“差不多吧,就他们,还有几个你不太认识的。”云莘想了想,补充道,“不过也都是当时和我同班的,你要是介意和不熟的人玩我可以让他们不来。”还发了一个狗头。

叶秋沙不由自主地笑出声,“这有什么,没事儿一起玩而已。听你安排哦好姐姐。”

“行。”云莘发了一个OK的手势。

嘟-嘟-,手机响了几声。叶秋沙拿起手机。

“云莘找我寒假聚餐,说是我们班里几个人都一起,还说你也去?”一条信息发了过来。这一聊天页面上,仅仅稀稀落落地有过几句来回,时间间隔还很长。这个头像并不是叶秋沙的日常聊天对象。

林具岸?

叶秋沙对他还有一点印象。这个人和云莘一个班,也就是和自己同一楼层,但自己和他并不熟悉。高三的时候,因为经常去那个班级找云莘聊天,又偶尔和那个班级里云莘的其他朋友说说笑,所以有时候难免遇上林具岸正在和他们闲聊或者讨论题目。于是两个人基本就成了点头之交,学校里要是碰见也会点头打个招呼。

这个人给叶秋沙的印象就是人还挺温和,有礼貌。长相虽然有些模糊,但记得他皮肤挺白,个子还算高,眼睛很大。“原来云莘说的那些我不太认识的人里就包括他啊。”

“对,我也去,她和我说过了。”叶秋沙回复。而他们上一次聊天,是叶秋沙发朋友圈说自己考上自己想去的学校,林具岸发来了恭喜和祝福,而叶秋沙回复了“谢谢”。

“哦哦,我还以为她和我开玩笑呢。”林具岸回复,随后又发,“那你寒假是要回来?”

“是啊。”叶秋沙哑笑,不然呢,我不回去,和你们线上吃啊?

“哦这样。”

叶秋沙不知道该回复什么了,她和林具岸也没什么可聊的,便发了一个可爱的表情包过去,以此结束这段对话。

大二的寒假很快到来。

聚餐那一天,同一个小区的两人理所当然一起出发,云莘骑着小电驴带着叶秋沙。路上两人不停地说话嬉笑,来弥补这一个学期的未见面之想念。

十字路口,刚好碰上红灯,云莘缓缓减速停下。

“我问你啊,你知道为什么我这次叫了这么些人来聚餐吗?”云莘笑嘻嘻地问。

“不知道啊,你说说呢。”叶秋沙脸上扬着笑意,她和好友聊天时总是忍不住笑,就算聊天内容是一些很平常的事迹,也情不自禁地笑、微笑、大笑。

“我!想!唱!KTV!”云莘大喊。

路边的行人纷纷行注目礼,云莘和叶秋沙却都不是介意这个的人,两人照样乐乎着。

“所以除了我的好朋友,我叫的都是唱歌还不错的人,到时候咱们去大展歌喉一把!”云莘光是想想就很激动,“让所有人都看看我们俩的天作之合,待会儿我们俩就按老规矩,唱《因为爱情》 !”云莘越说越激动,音调越发上扬。

“哈哈哈哈……好!没问题。”叶秋沙也上扬了尾音。

“哎你!是不是学我说话呢?”

“哎我!怎么可能呢!”

黄灯——绿灯亮了,云莘边笑骂着边往前开动。

“嗨!朋友们!我们来啦!”云莘一边戏虐地叫喊,一边打开了包厢门,“啊、呵呵……不好意思啊,我以为安辞他们已经到了,哈哈哈哈……”

叶秋沙在背后看着自己的好友又是喊,喊完又是笑,但又笑得尴尬,对包厢内的情况好奇得很,正想探头出去看,云莘已经挽住自己的手臂,一起走了进去。

房间内只有一个人,却不是云莘在班里的朋友,皮肤挺白,眼睛大大的,正带着点疑惑、尴尬和惊讶看着云莘和叶秋沙。叶秋沙忍俊不禁,这云莘,来这么一个大侠出场的打招呼方式,却是对着一个自己都半生不熟的人,怪不得刚刚又喊又尬笑的。云莘发现叶秋沙偷笑,佯装生气地轻拧了一下叶秋沙的小臂。

“哎哟,云莘你干嘛!”叶秋沙轻呼。

“哼,不许笑!”云莘尴尬又带着命令地说了一句,叶秋沙听起来反而像是在对自己撒娇。

“哎哎哎,你们怎么都到了?”一群男生女生推推攘攘地走进包厢,其中有云莘的几个朋友,也有一些叶秋沙面生的面孔。

“我还想问你呢,你们怎么都现在才来!”云莘带着些质问的语气和玩笑的意味,一边拉着我坐下,“安辞你们真是他爹的,尤其是你安辞!不是让你早点来吗?”

“有些人没车,我们互相接一下,绕着绕着路就远了不是?”这个高个子又大大咧咧的男生就是云莘在高中班里的朋友之一,两人之间的相处就是互骂,骂得十分不堪入目夹枪带棒灭绝人性鸡犬不留。

安辞屁股刚沾上座,就被云莘往左边手臂呼了一巴掌。

“云莘你就是会做人,打得好!我支持你!”这个大大咧咧的女中音叫岳炽炽,也是云莘在高中班里的朋友,话音刚落就也给安辞的另一边手臂来了一巴掌。

“我靠我靠!停停停。”安辞叫苦不迭,“你们还吃不吃鸡?还唱不唱歌了?”说着赶紧打开进门时就提着的大袋子,招呼另外几个男生也打开他们带的袋子——一个红黑白相间的图案印在袋子上——没错,大学生的聚餐就是吃肯爷爷——在KTV包厢里。

“哇!好香!”包厢里此起彼伏地传来满足的吸气声,以及叫喊着“烫烫烫”的痛苦又兴奋的声音。

此情此景叶秋沙也见过几次了,每次都想捂脸苦笑。她起身走到点歌机器旁,开始点歌,先随便点几首榜单上的流行歌曲当背景音,再点一首《因为爱情》。正思考接着点什么歌时,叶秋沙余光注意到那个最先来的白皮大眼睛男生也坐到了机器旁,没有和其他人一起开吃。

“你怎么不吃?”叶秋沙转过身对他礼貌微笑。

“我在家里吃过了,”那个男生说,“我不太能吃炸物。”男生温和地笑了笑。

“这样啊,”叶秋沙配合地点点头,表示知晓,“你是不是要点歌?那你先点吧。”说着便打算让开位置。

“不不……不用,”男生赶紧出声阻止叶秋沙,“我还没想好,你先点吧。”

“嗯……好。”叶秋沙轻蹙起了眉头。

可是我自己也没想好唱什么,算了,那就点些经典曲目。叶秋沙这样想着,抬手点了好几首陈奕迅的歌,反正够经典,大家都会唱几句,另外再点一首相对冷门一点的给自己独唱用。

“我点完了,你可以点了。”叶秋沙对那个男生说完便准备坐回原来的位置。

“欸!叶秋沙。”男生再次出声。

“嗯?你认识我?”叶秋沙停了下来,就近坐在点歌机器的附近,刚刚思考和点歌站得有些累。

“你是不是不记得我是谁了?”

“哈……”叶秋沙有些尴尬,她确实记不清了,但只能说明他们俩来往较少,并不熟悉,记不清也是正常,“我记得你的脸,但对应不上是哪个名字。”叶秋沙找了一个理由。不过也不算假话,她确实感觉这张脸有点似曾相识,只是想不起来更具体的信息。

“我是林具岸。”男生笑了。

“噢,原来是你啊!”叶秋沙也笑了,“我就说你的脸那么面熟呢。”那么白皙,眼睛又那么大。

“你居然不记得我了。”林具岸笑意未减,“不过我们俩确实好久没见过了。”又给了叶秋沙个台阶下。

叶秋沙便也顺着下台阶,“是啊,都一年多了吧。”叶秋沙笑着,“你读什么专业呢?学校也在S市吧。”

“读的法学。”林具岸顿了顿,“没在S市,我倒是想留在这儿,不过最后被B市的大学录取了。”

“B市?离A市倒是挺近的,说不定我们俩有时间还可以聚一聚。”叶秋沙半带客套半带真诚地说。

客套是因为他们俩现在并不熟悉,所以只能当客套话来说;真诚是因为叶秋沙好不容易找到认识的人在A市附近,想着日后存在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多一个朋友多一条门路嘛,朋友不嫌多,所以真心想多交一个朋友。

叶秋沙说这话时,她没想到,两人日后不仅熟悉了起来,关系也不止步于朋友。而林具岸也没想到,高峰过后,爱侣没能刹那永恒,而是像夕阳一般,在沉下地平线前映出美丽而灿烂的霞光,随后便坚定地消失在地平线下,余下无尽黑暗,让人失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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