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五

正德九年八月

○辛卯朔。日有食之。

○壬辰晋府·河东王 奇淮薨。王,昭靖王长子,母妃张氏,景泰癸酉生,成化丙戌封长子,丁未袭封,至是薨。辍朝一日,赐祭葬如例,谥曰:“荣安”。

○癸巳升刑部郎中陈九畴为陕西按察司副使。

○宁王宸濠奏:“迩者,宗枝日繁,多以选用仪宾、点佥校尉为由,巧索民财,肆其暴横。乞降勅痛革前弊,其纵恶不改者,听臣系治参奏。”都察院右都御史石玠会礼部尚书刘春、兵部尚书陆完等议:“以宁王江右诸籓之长,能不自隐护,历陈诸弊,可谓忠勤,宜如奏戒勅榜谕,及许王训饬其不法者。”得旨:“王此意甚善,朕悉从之。其通行天下巡抚官一体禁约,及示各王府知之。”是时,宸濠百计横索,虐焰方张,境内之民重足屏息,惟惧不免。其为此奏,一以掩饰己罪,沽取美名;一以束缚宗支,大肆吞噬。而上不之觉,廷议亦因而成之,于是益无顾忌矣。

○补荫故南京户部·尚书 潘荣孙统为国子生。

○甲午升户部·郎中杨清为浙江布政使司右参议。

○升陕西榆林卫·指挥使龚勋 为都指挥佥事,以草湖贰旗涧斩获虏首功也。

○乙未升云南按察司·按察使李充嗣为本布政司右布政使。

○发山西布政司所贮吏农义民银,买马千匹,输太仆寺,又益以朋桩银买马千匹,给偏头等三关。

○发太仆寺银二十二万五千两,遣官市马于山东、辽东、河南、庐凤等四府,保定等六府,共一万五千匹。正德九年备用马价及七年、八年之逋负者,令所司严督输纳,以虏警故也。

○丙申命南京右府都督·佥事 李昂充总兵官,镇守贵州。

○致仕南京吏部·尚书 黄珣卒。珣,字廷玺,浙江余姚人。成化辛卯乡试解首,辛丑进士,廷试第二人,授翰林院编修,历侍讲、右春坊谕德,莅国子司业事,历升南北国子祭酒。弘治十八年,升南京吏部右侍郎。正德二年进本部尚书。时逆瑾方任情黜陟大臣,遂传旨令致仕。至是卒,赐祭葬,赠太子少保。珣,平易厚重,不存畛畦,为文如其为人云。

○宥广西·左参将房润 等罪。先是,妖贼李通宝攻破鬰林州等城寨,焚掠库藏,润及守巡官以下皆当坐罪。至是贼平,巡按御史条别功过以闻。润及右参将金堂、参议杨玮、佥事曹闵、知府曹琚皆功罪相准;参政张吉,参议黄清,佥事万廉、陈阳,都指挥彭铎皆已迁官,各宥其罪。惟通判李实等四人罢归。

○丁酉释奠先师孔子,遣大学士靳贵行礼。

○召巡视浙江右都御史陶琰还京,以盗平故也。

○巡按贵州·御史邝约 奏:“平头苗纠合湖广五寨苗,时出剽掠,两省相隔,难于追捕。”命巡抚贵州都御史萧翀兼制湖广、湖北道,四川酉阳、平茶、邑梅亦听节制,各调土兵讨之。

○贵州平浪苗猛朔 与其长官王连争田,遂聚兵攻连。巡按御史邝约及副使李麟、参将洛忠抚平之。诏赐约等银币有差,而宥失事指挥周吉、孛凤罪。

○升陕西都指挥·佥事 张凤为都指挥使,以盐池梁及阳武斩获功也。

○以灾伤免山西平阳府各州县税粮有差。

○戊戌祭大社、大稷。遣太子太傅成国公朱辅代行礼。

○命以是月二十二日经筵。

○翰林院·庶吉士许复礼 丁忧服阕,授兵科给事中。

○发京库银七万两于延绥、宁夏,以备边储,从抚臣请也。

○己亥乌思藏阐教王遣禅师昆各札失等,辅教王遣禅师镇南班舟等各来朝贡氆氇、盔刀等物。赐彩缎钞锭如例。

○庚子升云南按察司副使李希颜为本司按察使。

○尚宝司卿李?已致仕,援例得复职,久无缺,乃添注尚宝司。

○辛丑命都指挥佥事赵越(广本抱本越作钺)守饶州、广信、抚州、建昌,署都指挥佥事刘鼎守瑞州、南昌、南康,都指挥佥事吴溥守吉安、临江、袁州,以姚源等处群盗初平,防其复发故也。

○以灾伤免真定等四府税粮之半。

○虏寇白羊口及浮图峪,连营数十里。诏:“保定副总兵张勇、游击将军刘宝驰往御之,镇巡及防守官各戒严。”

○壬寅赏大同获功官军杨朗等五十四人银币有差。

○先是,郑康王祐枔薨,无嗣。诏以其从弟祐檡袭封为郑王,盖简王之孙而东垣端惠王之子也。郑王尝为其父奏请追封入庙,凡三上疏,礼部屡覆郑王以旁支入继亲王,不得顾其私亲。诏如议。至是,复以为请,下礼部议,以郑王恳疏虽出于孝,然非以礼事其亲者,执议如初。诏曰:“既于礼有悖,其已之。”

○癸卯升太常寺寺丞张玠为光禄寺少卿。

○陕西总制·右都御史邓璋 奏:“固靖兰州仓场粮草无报纳者,盖由往年各仓商人报纳价至今未领。乞下户部量开淮、浙等处盐二十万引,令陕西布政司先以给补商人,而以其余者别召报纳,庶官商俱利,而边储亦赖以济矣。”户部议,从之。

○甲辰升监察·御史平世用为云南按察司副使。

○巡按直隶监察御史于鏊 劾奏:“分守北路参将詹冕、守备龙门等所少监刘增及都指挥佥事甯汉等七人,张铠等四人,俱守御不严,致虏入境杀掠。”诏:“汉等、铠等皆逮问,冕、增姑令戴罪杀贼,仍夺冕俸三月。”

○给事中邵锡奏:“甘凉诸路镇守、分守等官占役军余,动以千计,或办纳月钱,或耕种私地,或卖纵殷富,扣支月粮,以致差役不均,营伍久缺。复有无籍军余喜于依附,假其威势,以陷害富民。乞令抚按官详覈,退还营伍,及戒各官毋容留占恡,仍申明律例,严加禁约,故违者参奏,每岁终则以有无役占奏闻稽考。”从之。

○提督江西军务·左都督刘晖还至安庆,称病乞休,愿以其子代。不许,诏遣医往视之。

○乙巳京师地震。

○陕西渭源县同日地震。

○遣顺天府官祭宋丞相文天祥。

○遣户部官祭京都太仓之神。

○给事中刘夔 奏:“乞申严京城九门盘诘之禁。”兵部议覆:“九门军士多为门官私役,以致缺人防守,乞将各门提督并守门官量为裁减,仍申革前弊。”诏:“守门官弗革,继今有缺勿补,既防守军少,各量减军伴之数。”

○命开平卫都指挥·佥事 朱彬守备宣府中路葛峪等堡地方。

○巡按直隶监察御史余珊奏:“直隶静海、山东海丰等处灾患异常,穷民流徙,乞委官招抚复业,给还隐占地土,其灾重处即与赈济蠲免。”户部覆议,从之。

○添设兵部职方、车驾二司郎中各一员,以边务方殷故也。

○丁未太监韦霦传旨:“镇国府千总都指挥宋贇、杨玉,京营千总都指挥左钦、湛臣俱充参将,贇、钦领春班官军,玉、臣领秋班官军,都指挥佥事张勇、李忠、时春、刘璋、李鉴、刘宗仁、马骢候缺推用。”

○致仕·佥都御史车霆卒。霆,字震卿,山西石州人。成化辛丑进士,授刑部主事,升员外郎、郎中,谪真定府同知,升陕西平凉府知府,丁忧起复,改临洮。弘治壬戌,升布政司右参政,明年升苑马寺卿。正德元年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地方,明年传旨勒致仕。至是卒,赐之祭。霆,为人刚介不阿,卒以此去官。

○戊申右都御史彭泽既平蜀寇,且还,会陕西土鲁番之变,复命泽总制经略。泽自谓:“久典军务,又陕为乡土,且已用都御史邓璋 总制及咸宁侯仇钺皆可任。”遂引疾上疏辞。诏不允,且曰:“朕亦念卿久劳于外,宜勉为朕一行,以安边境,其毋固辞。”

○户部覆给事中于溱上穷民状,言:“顺天等府灾伤,宜行拯恤。”上敕诸路守臣加意抚恤赈济,粮役俱暂停免。

○兵仗局·太监孙和传旨:“造神铳二千、神箭一万、盔甲六千、倭腰刀万二千、长柄倭衮刀二千、重翎铁矢万二千。”督料甚急。工部奏:“内外库局盔甲、铳炮什物,余积数多,乞预将浙江等处十年分岁造军器征价十分之五,每军装军器一副,折银八两,计可得银九万九千六百两有奇,俱于别项军需内那借,召商买料,送局应用。”时江彬用事于中,已导为巡游之计,故上锐意从之。

○岷府·沙阳王 膺刨薨。王,顺王第五子,母妃汤氏,天顺癸未生,成化丁酉册封,至是薨。辍朝一日,赐祭葬如例,谥曰:“端靖”。

○庚戌遣太傅兼太子太傅·新宁伯谭祐祭太岁、风云雷雨、山川等神。

○辛亥巡按陕西·御史燕澄以虏杀伤烧荒官军,劾奏延绥总兵王勋,副总兵戴钦,游击将军高时,都指挥郑胤、彭楲,参将冯大经、安国,巡抚都御史吴世忠,镇守太监王兢等俱宜治。命给事中安邦 会澄按其事,澄请回避,乃命巡茶御史代之。

○夜,月犯毕宿第三星。

○壬子内府针工局·太监赵璧奏:“今年成造内官内使冬衣用紵丝、熟绫各二万六千五百疋,丝绵如其数。”得旨:“紵丝、绫令工部出办,其绵价户部发太仓银六千三百余两给之。”

○命宣府前卫都指挥·佥事 张勇万全都司佥书。

○降山西行都司署都指挥·佥事 周政为玉林卫指挥同知,阳和卫·指挥使李溏为指挥佥事,各带俸差操,坐平虏城失事也。

○癸丑改养病户部·右侍郎邓庠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苏松等处地方。

○总制右都御史彭泽奏:“关陕凶荒,饥民流徙,而征调督运者如故,恐关陕之患不在边夷而在饥民也。请令总制都御史邓璋赈济平凉之东,督饷侍郎冯清赈济平凉之西,都御史王宪驻汉中等处以安抚流民,而别选才望为巡抚陕西都御史以代陈寿。户部议覆。”诏璋、清兼理赈济,宪抚流民,寿仍旧巡抚。

○发户部年例银十七万两于宣大二镇,以充边储。

○甲寅太监刘宁、刘允征皇庄子粒于通、蓟、河间,传白帖下兵部索夫马廪饩。兵部覆请,皆许之。时中官厮养出无不给驿,以私帖传递,兵部无敢违者。

○给事中黎奭查覈徽州委源御贼首王浩八等功罪,因奏:“指挥管宜、知府熊桂等功过相准,知县唐勋防守有劳。”诏:“宜等俱准赎,勋赏银十两、彩币二袭。”

○初,东平人西凤竹造吏部主事梁谷,为言乡人袁质、赵岩等纠众数千,将为逆。谷亦东平人,居乡时凶戾,行多不检,倚恶小为助。既贵,此辈常往来其门,颇厌苦之。又与千户高乾等有怨,闻凤竹言,辄意动,乃遣人访于屈昂。昂亦亡赖者,报书愈诳诞。又有刘升者,来自东平,谷询以故,升尝为千户王瓒所辱,诬瓒亦预谋。谷因并以乾及恶少姓名皆指为从逆者,告变于尚书杨一清,遂闻于内,召兵部议。尚书 陆完请亟谕山东镇巡官密捕,穷治党与,仍令总兵官刘晖以辽东官军千五百人驻济宁,伺变进兵。会鲁王入长史马魁谮,奏其子归善王 当沍妄言欲反。谷复谓:“当沍与质等连谋。”有旨:遣司礼太监温祥、大理寺少卿王纯、锦衣卫指挥韩端往执当沍。复用兵部议,命:“总兵郄永以所部官军及河间达官舍余千五百人驻德州,副总兵桂勇以所部千人驻大名府,游击将军贾鉴以大同官军五百人驻徐州,仍敕河南都御史陈珂、淮扬都御史张缙分守要害。”京师汹汹,传言宗室有大变,旬日间所在震动。及祥等驰至,合兵围之,当沍方饮而卧,与质等皆束手就执。祥等按间无反状。盖质以武断为乡人所怨,又善射,当沍爱之,尝赏以钱布。岩以候缺引礼舍人怀贽谒当沍,尝留饮。谷诸所指皆平人也。乃械质等至京,晖及永等兵皆罢。巡按御史李翰臣因劾谷报怨邀功,且言当沍之罪成于马魁,乞寘二人于法。诏:“以翰臣为谋叛者隐匿,逮系锦衣狱。”质等既至,法司以告变由谷,请逮谷与质等面证。不从。已而,翰臣狱辞复连及谷,乃令置对。法司拟翰臣、谷俱赎杖还职,谷仍俟质等狱成议请。得旨:“谷免赎还职,翰臣降一级,调为广德州判官。”于是,御史程启充、周宣等极论:“谷挟私罔上,鼓煽流言,启小人生事喜功之心,致大臣轻信寡谋之失,虽死不足以尽法,顾可纵之令复职乎?且与翰臣不宜异罚。”皆不报。谷,初以郎中王守仁荐得吏部,及因一清上变,权贵入其言,欲徼封拜,如平寘鐇故事,其于宗藩民命,固有所不恤矣。翰臣适忤其意,遂及祸。而谷以一清庇之,竟得免。或云鲁王之奏当沍,虽由马魁媒蘖之,实为在内有力者所迫,惧祸及,不得已而发云。

○免山东武定、高唐等二十八州县买马,以凶荒故也。

○镇守湖广总兵官方寿祥以病免,以都督同知杨英代之。

○自乙巳至是日,木星卯刻见于申。

○四川茂州地震。

○丙辰木星犯六诸王东第一星。

○丁巳升扬州府·知府 孙禄为河南布政司右参政,仍知府事,从巡按御史张羽奏荐也。

○蓟州守臣奏:“燕河营马兰谷等处马死者四千四百余匹。”兵部议:发太仆寺银一万五千两买马给之。

○戊午命山西都指挥·佥事 孙镇充大同游击将军,周岐守备大同右卫城。

○以灾伤免应天府所属上元等八县税粮有差。

○己未命都督同知侯勋充总兵官,镇守陕西。勋,初守延绥,以贪懦被劾闲住,至是行赂巨万于权贵,故复用。

○虏拥众入宁武关、忻州、定襄、宁化,所在蹂躏,杀守备指挥陈经,军民死者相藉。巡按御史李稳以闻,因劾副总兵神周屡遭挫衄,惟事蒙蔽,请逮治,并及太监孙清、都御史王珝、兵备副使张凤羾、守备指挥傅铎等之罪。诏遣给事中一人会稳查勘,周俟勘至奏处,清等降敕切责,铎等俱停俸。仍命总制提督官严督各镇防守,有警互相应援,毋分彼此,再误事机。

○以灾伤免陕西西安府所属蒲城等二十一县税粮有差,从知府赵祜等奏也。

○命羽林前卫都指挥·佥事 戴仪掌广西都司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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