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菜人市

五月中旬。

天空万里无云,湛蓝如洗,太阳炙烤大地,还未到盛夏,地头里已是热浪滚滚。

放眼望去,大片的小麦还未抽穗却已经泛着不正常的枯黄,麦叶凋零,泥土干裂结块,连杂草都所剩无几。

又是大旱之年。

江笙光着脚,挽着裤腿坐在大树下乘凉。

这乘凉只不过图个心里安慰,因树上的叶子不剩几片,就连树皮都已经被村民们扒下来吃了,树枝张牙舞爪地伸展着,看起来分外萧瑟。

初夏的天儿已经闷热难耐,江笙把背篓上用竹子编织而成的盖子取掉,露出底下密密麻麻的一背篓蝗虫。

今天收获还算丰盛,可以吃一顿蝗虫宴。

江笙苦笑了一下,取下腰间的水囊打开,倒立着举起来,半晌才慢慢从里面滴出几滴水来,她张口嘴接住,勉强润了润嘴。

临近午时,她起身背起背篓往村里走,一路上遇见许多孩子匍匐在地里头捉蝗虫,这是如今唯一能找到的“肉食”。

她微眯了眯眼,揉了揉因为饥饿而有些抽搐的肚子,想着等会该如何处理这背篓蝗虫。

蝗虫虽多,但能像她这样一上午就捉回一背篓的能人却不多见。

这是她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

作为一名来自末世的女将,她前世可谓是在乱世中摸爬滚打过来的,哪曾想为了保护同伴被丧尸大军耗死后,她穿到了这个比末世还可怕的古代灾荒年代。

末世虽难,但人类拥有先进的技术和武器装备,有专门培育食物的实验室,以她的身份,她上辈子没有体验过缺水缺粮的日子。

但穿越成这个同名同姓的古代女孩后,她迄今为止还未大口喝过水,没有吃饱过饭。

原身今年十五岁,面黄肌瘦,胳膊腿儿细得像麻杆一样,头发枯黄,皮肤粗糙,严重的营养不良。

不止是她,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种样子。

去年的时候,这附近几个州郡已经出现了干旱,导致粮食大量减产。

村里人不得不勒紧裤腰带过活,把家里的鸡鸭狗猪都杀了,并赔上了老本,这才撑过去年。

入冬后,大家照样把种子播下去,并祈祷来年能够风调雨顺,哪曾想到了今年,除了开春时下了几场雨后,到如今五月了,整两三个月没下一滴雨。

如今正是麦子抽穗的关键时期,缺了水结果可想而知。

更糟糕的是,去年大旱导致了今年的蝗灾,蝗虫过境,将地里的庄稼啃了七七八八,还未到收获季节,不少人已经绝望,开始卖儿卖女或者涌向城里乞讨。

听闻前几日衙门的衙役抓了好些聚众闹事的百姓,打死打伤的都有。

根据原身记忆,如今这个朝代已经延续了三百多年,吏治**,税赋冗杂,百姓苦不堪言,多地爆发了农民起义但都被官府残暴镇压了下去。

江笙不禁怀疑,说不定要不了多久就要改朝换代了。

但目前她还没空多关注这些,她只想填饱肚子。

很快到了江家,江笙推开门,脚一抬进去,突然听见三房住的屋子里传来女人大哭的声音。

她神色一凝,将门掩上就快步往屋里走去。

三房住的正是原身的爹娘和哥哥嫂嫂们。

刚走没两步,从旁边屋里蹿出几个人来拦住她,是她的大伯和二伯家的儿媳妇,也就是原身的堂嫂。

“七妹回来了。”一个年过三旬的妇人浅笑着看着她。

旁边几个妇人年纪也都是二三十岁,面容蜡黄,身形瘦削,眼神带着几分警惕和讨好,又有几分幸灾乐祸。

江笙顿住脚步,察觉到这几个堂嫂把自己围住了,她点了点头,手抓住背篓的肩带。

“各位嫂子有什么事吗?”

她话音刚落,一个妇人突然拉住她的胳膊,用了点力气把她往房里带,嘴上说着,“天儿怪热的,七妹快回屋里歇着吧。”

她的手一碰到江笙,江笙立马反应过来,不对劲,这些人不对劲得很。

“等等!别碰我!”

她一下用力甩掉拽着她的手,后退几步,戒备地看着她们,冷声问:

“你们到底想干嘛?”

见她这样,几个妇人也不装了,为首的妇人神色一冷,吩咐道:“把她带进屋里,和三房的人关一起。”

另一妇人面露不忍道:“七妹,你别怪我们,这都是老太爷发的话。”

江笙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脑子里迅速猜测着对方的打算到底是什么,她不敢轻举妄动,只能静观其变。

几个堂嫂推搡着她,把她带到一间屋子里,从外面把门给锁上了。

这是原身父母住的卧房,房间里陈设简单,只有一张炕床和一个衣柜,还有一张桌子和几个凳子,此时屋里挤着几个人,看起来有些逼兀。

江笙看着砰然关上的门,捏了捏拳头,扫视了一圈,见原身的几个嫂子和爹娘都看着她。

他们头发散乱,目光有些呆滞,眼中含泪,脸上脖子上甚至带着血痕,像是与人撕打过。

见她进来了,原身的娘林氏突然扑过来一把抱住她,用手拍着她,声音凄厉地哭着,

“笙儿啊,我的女儿啊!”

林氏这一哭,两个儿媳妇也跟着大哭起来,声音同样凄厉万分。

“我的儿啊!”

“珍儿,我的珍儿,你才五岁啊!”

“都是娘对不起你,都怪娘无能啊!”

江笙越听心越沉入谷底,方才隐约有些猜测的事情被坐实了,她抿了抿唇,心底刮起了一阵狂风。

前世她的同伴被丧尸咬中时选择自爆与丧尸大军同归于尽,那时候她的心情就是这样,怒气搅动着她的胸腔,直逼她的大脑,她死死捏紧拳头,指甲掐进掌心而不自知。

她启唇,缓缓吐出几个字,“启儿和珍儿呢?”

大哭的几个女人一顿,随即是更加凄厉的哭声,肝肠寸断,甚至随时有厥过去的感觉。

启儿和珍儿分别是她大哥和二哥的儿子和女儿,今年才七岁和五岁。

虽然江笙才穿越过来三天,但这两个孩子是原身从小带大的,原身是他俩最爱的小姑姑,江笙继承了原身的身份,自然要守护她爱的人。

江笙拍了拍林氏的背,林氏终于松开了手,跌坐在地上抹泪。

江笙喘了口气,忍着情绪,走到炕前道:“爹,老太爷是不是让人把启儿和珍儿送走了?”

原身的父亲江三忠是个老实巴交的乡下汉子。

前几日河上流的村子把河给堵了不让水流下来,本村村长带着人去找他们说理,结果打了起来,江三忠的腿就是在那会儿伤的,如今只能躺在床上。

听到女儿这么质问,他黝黑的脸泛着不正常的红,眼眶也湿润了,捶了捶自己的伤腿,抱着头嘶吼:

“我没办法,我没办法啊!”

江家还未分家,江老太爷如今已七十高龄,膝下有三个儿子,江三忠是老三,生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为三房,江笙就是三房的三妹,在整个江家排第七。

加上大房二房的子孙,整个江家足有二十几口人。

但未分家只不过是表面上的,江老太爷偏心,什么好东西都紧着大房。

老二会识文断字,一张嘴能说会道,在镇上做账房先生,私底下攒了多少私房钱无人知道。

只有江三忠老实厚道又身无长技,三房的人也是一个顶一个的锯嘴葫芦,只知道埋头苦干,自然是不讨人喜。

大房二房平日里欺负三房也就罢了,就连这灾荒年头,最先克扣的也是三房的口粮。

如今村里的河断流了,井也干枯,喝的水要翻过几个山头去深山里的湖泊里挑回来,一来一去要大半天。

今日被派去挑水的正是江笙的两个哥哥。

故意把人支走,就为了将三房的孙辈送走,至于送到哪儿,不言而喻,定是菜人市。

那是把人当牲畜一样出售的地方,被卖的人被称为“两脚羊”,会被高高吊起来,顾客来了看中哪块肉就割下哪块肉来,小孩和女子的肉更嫩更受欢迎。

而男丁则承担着所谓延续家族血脉的重任,拿着卖老婆孩子换来的粮食撑过灾年。

所以穷苦人家被卖出去的多半都是女子和孩子,官府已经自顾不暇,根本不会出手来管。

这就是灾荒时代么。

江笙站在原地,心里一阵一阵恶寒,恨不得将江家那些人千刀万剐。

江家在村里算有家底的,如今还未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却已经打起了卖人的主意,不过是想早点把三房的人卖了换更多的粮食罢了。

如今被卖的是两个小孩,下一步被卖的就是……她!

这时,林氏突然从地上爬了起来,她头发散乱,面目狰狞,冲到门口,伸手使劲扯门栓,但是门被从外面锁上了,她努力了许久,门哐当作响却没成功。

林氏又扭过头来,双眼赤红地看着江笙。

“笙儿!你不该回来啊!快逃!你快逃!”

“快来,帮忙把这门砸了!”

两个嫂子一听这话,也顾不得哭了,爬起来帮忙一起扯门栓,扯不动就抄起拿板凳砸。

方才启儿和珍儿被带走的时候,大房和二房来了好多人,她们根本打不过才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被带走,如今不能再让小姑也被带走了。

江三忠也挣扎着要下炕,却一不小心从炕上滚了下来。

他撑起上半身,对着江笙摆手,“笙儿,你快逃,爹知道你爬树厉害,你从茅厕旁边那个草垛爬上去,去找你两个哥哥,你们都跑,跑了都别再回来!”

江笙吸了口气又吐出来,眼神凌厉,道:“不,要走一起走,我们往南方逃荒去!”

逃荒才能活下去,留下来只有死路一条。

前世面对末世来临时,她就不是一个坐以待毙的性子,如今怎么会被一个旱灾吓到。

不光要逃荒去,还要把被带走的两个孩子救回来。

她伸手拉住林氏和两个嫂子的胳膊,“你们退后,让我来。”

神奇的是她穿越过来后竟然继承了上辈子被锻造过的体质,虽然这具身体太瘦弱只能将前世的实力发挥出三成,但也比一般的强壮男人力气大不少了。

事到如今,她也顾不得隐藏了。

林氏三人只觉得自己被一股很大的劲儿扯得后退了几步,而后就见江笙躬下腰,屈起膝盖,双手抓住桌子的两条腿,猛地将一张大桌子轻松举了起来,而后一抡,只听一声巨响。

木屑飞溅,那本就不算厚重的木门,竟然被生生砸得裂成了几块,轰然倒地。

院子里正幸灾乐祸地听着林氏等人拍门挣扎的几个堂嫂听闻巨响,都被吓了一大跳。

站起身来一看,就见那好好的门不见了,从门里走出一个少女来。

她双手各抓着一块门板,像拿着两扇斧头,大步向她们走了过来。

“你……你想干嘛!快!快跑!七丫头要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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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江冬雪穿书了。

好消息,穿成了一个富商之女,虽然是庶的。

坏消息,家里被进城的土匪抄了个底朝天,便宜爹带着儿子媳妇跑路了,留下小妾和庶女被土匪掳到了山寨里。

但江冬雪知道,土匪头子陆霄其实是原文男主。

而原身就是陆霄那早死的炮灰压寨夫人。

看着眼前这个匪里匪气不修边幅的糙汉,江冬雪表示接受无能,更不想走剧情。

陆霄感觉自己被嫌弃了,

不满道:“老子很尊重女人,但你看你这干啥啥不行的样子,不做压寨夫人,你还能干啥?”

江冬雪拿起锅铲道:“我会做饭啊。”

*

山寨的土匪们爱好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奈何厨子的手艺实在太差,饭菜太咸、没味,发苦,太柴,没熟、甚至有毒。

陆霄还不许他们轻易下山打牙祭,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但近来他们发现寨子里新来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厨娘,

她做得一手让人口水直流的东坡肉,还有什么酱肘子,红烧肉,狮子头,梅菜扣肉,能香晕半座山头,大家都要馋哭了。

他们又发现,往日里根本不注意形象的大当家开始刮胡子,勤洗澡,制新衣,讲礼仪,变得人模狗样起来。

*

陆霄作为一个土匪头子,是很有原则的。

他侠肝义胆,劫富济贫,专抢欺压弱者、鱼肉百姓的有钱老爷和贪官污吏。

最初他瞧不上江冬雪,一个有钱人家的庶女,长得娇娇弱弱的,性子又冷清,干啥啥不行的样子,亲爹还是个奸商,他就是娶一头母猪都不会娶她。

但后来,整个山寨的土匪都惊掉了下巴。

因为平日里谁也不服就是干的大当家被小厨娘拿捏得死死的。

“冬雪,我刮胡子了,也洗澡了,不信你摸摸,你闻闻,别不理我啊呜呜呜……”

*

【小剧场】

陆霄去从军了,江冬雪不情不愿地跟着他来到边关吃沙子,在军营外的小城里开了家食肆。

旁的士兵娘子爱炫耀自己夫君力气大,身手好,得将领赏识,前途无量云云。

“冬雪,你男人有什么突出之处?”

江冬雪嘴角抽了抽:“他……很能吃。”

当天晚上,陆霄气哼哼地坐着,拒绝吃饭。

江冬雪一头雾水:“你咋了?”

陆霄:“你抹黑我形象,他们都笑话我是饭桶,以后我还怎么管手底下的兵?我要把自己饿死让你心疼!”

江冬雪:“哦……所以今晚的烤羊排,你不吃了?”

陆霄:“……吃。”

阅读指南:

清冷女主x狼狗男主

原著里男主没有强迫原身当压寨夫人,是原身自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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