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跑路的妻子

楚明殇小时候经常挨打。

挨父亲的,也挨母亲的。父亲之前似乎有元婴的修为,然而现在却整日郁郁寡欢,对母子俩动辄打骂。母亲也常嫌他不争气,十九岁了还在练气期,丢尽了楚家的脸面。

记忆里,父亲最常说的一句话便是:“你生出来的废物!”

这句话常常伴随着浓郁的酒气。楚明殇一听到这句话,便会条件反射地蹲下来,抱住头。父亲的拳头很重,落在他和母亲的身上,带出飞溅的血珠。

接下来就要捂住耳朵,因为母亲会崩溃地大喊:“我怎么就生出你这个废物!”

声嘶力竭,夹带着绵绵的哭声,和无尽的绝望。好像带给她痛苦的不是那个醉酒的男人,而是沉默不语,经常挡在她前面的楚明殇。

楚明殇早已麻木。他不喜欢这个家,更喜欢青楼酒馆。那里的姑娘们很好,不会嫌弃他,还会主动和他做许多舒服的事。

后来有一日,父亲满脸兴奋地递给他一张纸,因为过于激动,他满脸的褶子都堆到一起,黄牙也笑了出来,模样很滑稽:“咱们楚家的好日子来了!真是天无绝人之路,老头子居然还留了这样一个好东西!我儿,你能娶简家的女儿!”

楚明殇似懂非懂。他接过那张纸看了看,是一张婚约,写着“简家简忠在此立誓:楚家楚泰于我有恩,简忠无以为报,可惜我儿早已成婚,因此两家孙辈若是异性,则成婚。若有违背,愿遭天罚,永世不得超生”。

下附两个血指印。

母亲已经絮絮叨叨地物色起来:“简家那个大女儿就很不错,好像叫简如春,长得好看,年龄也适配。”

简如春。楚明殇记住了。

父亲不耐烦道:“管她什么春夏秋冬的,能给我生下个有出息的孙子才是硬道理!”

在这一刻,楚明殇才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要有妻子了。

妻子。

他咀嚼着这两个字。

善良的、温顺的妻子。不会嫌弃他,在他愤怒、痛苦的时候,会抱着他的妻子。会为他生儿育女的妻子。可以和他一起远离这个家的妻子。

于是他期待地找上简家,然而最后却换来了一个男人。

得知心心念念的儿媳是个男人,父母想要孙儿的心霎时破碎成泥,绝望地把楚明殇扫地出门。

自出生后他第一次如此愤怒。他心中的怒火没有尽头,像是可以把一切都焚烧殆尽。他要杀了简临,杀了简家所有人。他要变强,强到这世间再也没有人能看轻自己!

但是多日相处下来,楚明殇感觉简临是个很好的人。

温顺、乖巧、听话,最重要的是,他在乎自己。

从灵雾山回来之后,只有简临注意到自己受伤了。不,按苏潇雅的修为其实也该感觉得到,但是她没有在意。苏潇雅是身份高贵的郡主,从来只在乎她自己。

楚明殇开始想和简临好好相处。哪怕他是个男人,楚明殇都不在乎了。谁对他好,谁就是他的妻子。他在心里认可了简临,只是同床共枕这件事还需要努力。他还从未跟男人一起睡过。

然而某个夜晚他不小心划破了手,血滴在玉镯上,于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世界如同长长的画卷,在他面前徐徐展开。

玉镯里的这个世界神秘,危险,充满挑战,处处机遇。他才进去一个晚上,就敏锐地感知到自己的修为上涨了一大截。

没有人能比他更想变强。

在里面修炼四五百年,出来便是世界上最顶尖的修士,到时候那些看不起他的人在他面前都要叩首乞怜。

然而楚明殇犹豫了。

他不是一个人,现在他有一个妻子。他就这样走了,简临怎么办?

*

简临不知道男主复杂的心理活动,只知道自己的好日子就要到了。

可惜没有烟花,不然他高低放两个。

“嗯嗯,能变强,那很好啊!”简临兴高采烈,“准备在哪个洞里闭关?我送送你啊!”

不知道他为什么如此高兴的楚明殇:“……”

小白眼狼。

不对,小白眼狗。

没心没肺,天天吃他的喝他的,现在他要走了也不知道难过。

他狠狠瞪简临一眼,却蓦然发现那双总是亮闪闪的黑眸里隐隐闪着水泊,像绵绵细雨落入一池春水,微微荡出涟漪。

楚明殇一怔,不由自主地按住心口。

那片羽毛又来了。

对着这样的简临,楚明殇突然就不会说话了。想了半天,他才悠悠地憋出来一句:“我不在,你要照顾好自己。”

简临点头,诚恳道:“我会的。”

刚刚他差点喜极而泣,还好及时憋住了。其实你不在我会更好……不过这种真心话谁会说出来啊!不要命了吗!

离开前,楚明殇又深深看了他一眼,目光里流动着许多深沉晦暗、难以言喻的情绪。简临看不懂,还在傻呵呵地和他道别。

大哥你就安心地去吧!那些俗气的银子和铜钱都交给我来解决!

*

楚明殇走后简临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屋里洗劫一空。

第二件事,就是留下一封歪歪扭扭的和离书,然后带着搜刮出来的钱财和法器美滋滋地下山去了。

还真别说,楚明殇这外门弟子当得有够可以,这么些年居然攒下了不少宝物。《逆世天尊》里可没写他床底下藏着这么多黄金!

简临一日暴富,浑身上下顿时说不出的舒畅,只觉得头也不昏了腿脚也利索了,走起路来都格外有劲。

得益于平时修习还算勤奋,现在他背着这么重的金子也不觉得累,还快乐得很。

然而快乐之后,简临有些迷茫了。

接下来该干什么呢?

他熟读剧情,自然知道楚明殇这一闭关就是五百年。待他出关,天地风云变幻,楚明殇大手一抬,然后自己就会被凌迟处死!

凌迟这种事情不要啊!

简临一边想,一边走,时不时还皱起眉头,挠挠脑袋。他自觉已经走得很快,可是现在天都快黑了,他却连山脚的轮廓都看不见。他大爷的楚明殇这人把房子建在这么高的山上干嘛?!

他看向四周,脑子里突然想起楚明殇那句“山中有野猪和精怪”,不由得打了个寒颤,默默加快了脚步。

俗话说得好,怕什么,来什么。

幽深寂静的山林里突然响起一阵闷闷的、打雷般的声音。

“咚、咚、咚”!

这声音十分突兀。出现的一瞬间,鸟雀纷飞,四散而逃。简临还没来得及辨别这声音从何而来,一股臭味便扑到脸上,轰轰烈烈地往他鼻子里钻。

再然后,简临感到后背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耳朵爆发出阵阵轰鸣,整个人都轻飘飘的,往下一看,树木们正在飞速离他远去……自己竟是腾空而起了!

他又看一眼,忍不住大喊:

“我靠!!!野猪!!!”

一只膘肥体壮、小山似的野猪哼哧哼哧地喷着气,小小的眼睛恶毒地往上瞟,前腿在还扒着脚下的泥土。

看来就是它拱的自己。

饶是好脾气如简临,此刻也控制不住内心的情绪,张嘴就是一口老血。双眼模糊起来,他闭上眼,猜想自己应该是要死了。

倒霉啊倒霉……不会男主没杀他,野猪先把他拱死了吧?他现在不能死,作者你快管管!剧情要崩坏了啊啊啊!!!

危难关头,简临抱紧了手中的行囊,发誓死也要和黄金死在一起。趁现在还有一点力气,他强忍疼痛,催动灵力包裹住全身。

终于落地!

简临重重摔在地上,骨头碎裂,七窍流血,浑身散了架似的疼。

然而被疼昏过去的前一秒,他还在想:

还好金子没事。

还有我是有多招仇恨啊?!怎么连野猪都要我死?!

*

迷迷糊糊中,简临看见有人端着一碗东西,强硬地往自己嘴里灌。

他实在疲惫不堪,又想睡过去。谁知这碗看似不起眼的东西实在是提神醒脑,简临吐了出来,大喊一声:“苦!”

面前头发花白的老头摸着他那同样花白的山羊胡,笑嘻嘻道:“哈哈,苦醒也是醒,总好过一睡不醒。”

……神神叨叨说啥呢。

简临试着动了动胳膊,马上就龇牙咧嘴地老实躺着了。那天被野猪拱飞果然不是梦!

老头端着碗,站在他旁边,正色道:“这位少年,你已经昏睡三百年啦!”

简临闻言大惊,顾不得全身疼痛,硬是爬了起来:“这位爷爷你所言当真吗?”

老头拍手哈哈大笑道:“假的假的,都是假的!这老头满嘴疯话,胡言乱语,不能当真!”

简临:……

他被这么一闹,睡意全无。突然又意识到自己的包裹不见了,连忙问:“爷爷,你有没有看见我抱在怀里的东西?那东西比我命还重要!”

老头看着他,突然面色沉痛道:“少年,那是屎,不能吃。”

简临:……

简临好像有点理解他的脑回路了:“爷爷,不是所有黄色的东西都叫屎。”

老头皱眉思考了一会儿,笑逐颜开道:“不是屎,那就是好东西。老头放在外面了,你起床自己去拿。”

简临艰难地下床,朝他鞠了个躬,真心实意道:“谢谢爷爷。”

老头没有理他,自己在旁边嘀咕起来,一会儿说“老头不拿屎”,一会儿又狠狠打了自己一个耳光,呵斥道:“那不是屎!”

简临:……

他走到外面,捡起行囊,想了想,拿出两锭金子。他把行囊背在身上,想进屋去和老人告个别。

老头停止了自言自语,正呆呆地坐着。光看外貌,还真像传说中得道的高人。

简临将两锭金子放在桌上,又鞠了个躬道:“多谢爷爷救命之恩!这个黄色的东西你拿着,可以买许多好吃的好玩的。”

老头看也没看他和金子,沉吟道:“少年重伤了,要找人服侍!”

简临连忙道:“不用不用!我皮糙肉厚的不用人服侍!多谢爷爷你这几日的救助,晚辈感激不尽,只是还有要事在身,只能就此告辞!”

老头像是没听到他说话一样,突然大叫起来:“往北走!往北走!北边有你心上人!”

简临:……

简临又朝老头行了个礼,赶紧从屋子里出来。他心乱如麻,漫无目的地走了好一会儿,突然闻到许多香喷喷的味道。有牛肉、羊肉,甚至还有烤鸡。

再往前走一会儿,便听到无数说话声。简临瞬间有了希望,越走越快,最后更是不顾身体上的疼痛,大步跑起来。

——浮现在他眼前的,是一条长长的、宽阔的街道。街道两边各式店铺众多,错杂地挨着,还有许多伙计在门口卖力地吆喝。

夜幕低垂,华灯初上。车水马龙,颇为热闹。

简临抱着包裹,傻傻地站着。恍惚中他又回到了上辈子自己带着满腔热血,毅然决然沪上的时候。

那时候他下了火车,跟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一起走出站。眼前灯光闪烁,高楼林立,和他长大的那个小乡村全然不同。

简临静静地站着,澄澈的眼中满是对自己未来的无限迷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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