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 11 章

李微澜在迷蒙的水雾中一脚踹到磨砂门上,发出尖锐爆鸣:“变态,滚蛋!”

沈宜团被门猛地一弹,敲在额头上,一阵头晕目眩,李微澜在吼什么根本听不清楚。

过了几秒钟,他才缓过来。

李微澜好像又哭了,浴室的磨砂门后水花四溅地:“你这个人可怕得很,直接就开门进来了,齐心可诛你是。”

玻璃门上的影子看到李微澜又生气又无措,好像自暴自弃,整个人视死如归一样冲进花洒里,“……嘶,我要被烫晕了!”

沈宜团:“……”

真是头铁。

宁愿烫死都不肯让我帮他。

不过他刚刚做得确实不对,应该留时间给李微澜先披上浴巾的呀。平时照顾弟弟们照顾习惯了,竟然直接就推门进去了。

真是太不对了。

所以李微澜一边洗一边骂也是正常的。

沈宜团怕李微澜真被烫晕了或者气晕了,在浴室门口等着。看到李微澜这么多瓶瓶罐罐地,沈宜团还以为他要洗很久。

结果过了十分钟之后,李微澜就停了水,穿好衣服出来。

沈宜团蹲在门口抬头看,迎面扑来一股香香的潮湿的气息,很淡,但是闻了感觉很舒服。

李微澜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从脖颈到小腿,整个人都被蒸得快熟了,肤色呈现一种水蜜桃一样的绯红,带着湿漉漉的水汽走到沈宜团的面前。

他卸了妆,还不肯露出脸,敷了一张白色的面膜,一双漆黑潋滟的桃花眼藏在面膜的洞洞后面,盯着沈宜团,表情爱答不理的,很不高兴的样子。

沈宜团笑着问:“平时你不用花洒洗澡吗?都是用浴缸吗?”

李微澜用干燥的毛巾擦着头发:“恒温的,自动调温度,不需要动手。”

“在我家你要自己调温度哦。”沈宜团拉着李微澜进浴室,边教他调边解释,“因为我上课回来总是很累,浑身都难受,所以习惯开热水烫一下,水温跟平常平常人比可能是高一点。”

李微澜毒舌:“你得去医院吧。这样只会让你变烤乳猪。”

沈宜团笑眯眯:“你想吃烤乳猪了?晚上我看看有没有,打包两份猪脚饭回来。”

“谁想吃?而且烤乳猪跟猪脚饭不一样吧。”

“没差啦。”沈宜团教李微澜调好水温,然后就放手了,开始收拾去公司上课的东西,边收拾边说,“我得去上课了,你昨晚没睡觉吧?困了可以去我床上睡觉,自己在家小心一些,陌生人来不要开门,这里因为房租很便宜,复杂的情况也很多……”

“沈宜团。”李微澜忽然打断了沈宜团。

“嗯?”沈宜团还在收拾东西,头也不抬。

李微澜拿起刚刚随手摘下的表,递给沈宜团,语气淡淡,“这个给你。”

“嗯?这个是什么?”沈宜团停下了收拾东西的动作,倒是没接过来。

“手表。你要是没钱买猪脚饭了,就拿这个去卖了,这样我们就有猪脚饭吃了。”

“不用。”沈宜团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很能攒钱的,暂时还有钱。你安心住。”

李微澜执意要把手表塞给沈宜团:“可是我要吃很多很多猪脚饭。你养不起我。拿着。”

这玩意儿在原来的房子满柜子都是,好多连袋子都还在,外面包着的丝绒布也没拆过。

但是李微澜出来的时候唯独只带了这块儿。

这是徐真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但是现在也不那么重要了。

给就给了吧。

李微澜拎着手表的指尖停在半空中,微微挑着,执意要给沈宜团。

沈宜团终于也没拒绝了。

他只是接过来,然后找了张纸巾包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个手表很贵。

包好了以后,塞进客厅的抽屉里,对李微澜说,“那我把它放在这里,你不怎么出门是吧,正好了,在家看猪脚饭,别丢了。”

沈宜团好像被李微澜传染了神经病,也跟着他胡说八道。

李微澜“唔”了一声,整个人摔进小小的沙发里,踢了拖鞋,两条大长腿架在小茶几上,双手叠在肚子前面,懒散矜贵状。

沈宜团收拾好了东西,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说:“我得去上课了。”

“你在家看好猪脚饭哦,那可是……多少份来着,你的手表多少钱哦?”

“六千多,”

“哦那就是多少来着,六千除于二十五……”

李微澜:“万。”

李微澜的声音淡淡地。

沈宜团:“?”

他是一晚上没睡觉脑子不清醒怎么着?

六千多万?

一个孤儿院的弟弟妹妹上大学要准备两万,这能供多少个弟弟妹妹上大学啊!——六千多万!

他想在市中心买个小小的房子就要一千多万,这位大少爷出手就是六套?六套!全款!拎包入住! 那可是六千多万!

他还想,还想每天都无痛吃关东煮,这是多少串昆布了?——六千多万!沈宜团都不敢想。

李微澜指了指时间,懒洋洋地说:“你要迟到了。路上慢慢算吧,反正我是瞎几把混的学历,文盲一个,靠脑子算不出来。”

沈宜团忍不住问:“那你为什么不直接把手表拿去卖了?”

李微澜装作睡着了,不想回答。

这个问题他也想过。

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这块儿手表意义不一样?

是活到现在唯一一份来自爹妈的生日礼物。

李微澜跟父母的感情非常别扭。

他长大了,已经不像小时候那样傻傻地期待爸妈能多抱抱他,现在的他已经看透了父母根本不会爱他。

然而,然而,人总是好傻,总是一种喜欢自我欺骗的生物,有时候又忍不住抱有期待。

万一呢。

所以李微澜还是不愿意扔掉这份礼物,众多手表,包,珠宝首饰里面,只挑了这一件带走。

但是刚刚父母发了微信给他,叫他把手机也给还了。

按照地址寄过去,不然就报警。

李微澜看到信息以后,面无表情就按掉了手机,沉默了一会,从行李箱里掏出那个手表盒子,给了沈宜团。

-

沈宜团出门有点迟了,得跑着去上课。抬起眼,天空中好像出现了四个硕大的金色的字,写着六千多万。

别说六千多万,就是六万块他也没有。

同时沈宜团开始想把他带回家真的好吗?

李微澜不是无处可去的小流浪猫。

这是个货真价实,生来就眼高于顶的权贵富二代,随手摘掉就能送人的一支表,就是普通人好几辈子都挣不到的钱。

或许,要是他不把他带回家,李微澜的父母就会心软呢?然后他就能回家了。

沈宜团习惯性地想着。

或者李微澜有没有别的富二代朋友?富二代住的地方肯定跟他现在住的地方不一样呀,电子锁,有浴缸,淋浴系统是恒温的,有独立的客房,总比跟着他挤窄窄的出租屋要好吧。

沈宜团生出一些犹豫的心思,打算问问李微澜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突然一个人拉着行李箱没地方去,有别的朋友吗?看怎么才能帮助他。

要是李微澜的爸爸妈妈心软了,而李微澜却不知道,一直在他家,那沈宜团觉得自己的罪过真是太大了。

下了声乐课之后,今天便利店不用上晚班,难得晚上有空。

沈宜团去打包了两份猪脚饭,想了想,还是要了二十块钱烤乳猪前腿,拎着熟食的袋子回家。

打开门,就看到李微澜躺在沙发上,跟他今天早上出门的动作一模一样,要不是他脸上的面膜摘了,沈宜团还以为他一整天没动过。

傍晚五六点,出租房也很暗,没什么阳光,唯一落在门板边缘的光,还是门最上面的栏缝落进来的。

没有办法,阳光也不是公平的,对穷人格外吝啬。

沈宜团觉得更应该把李微澜送回家。

沈宜团在门口顿了两秒钟,抬手,“啪嗒”一声拧亮了客厅的灯,家里瞬间亮了一些。

李微澜抬手捂了一下眼睛,半天之后,才慢吞吞地转头,看向门口的沈宜团,一脸漫不经心。

李微澜已经摘掉了脸上的面膜,一张脸完整的展露在灯影下。

饶是见过很多次李微澜的脸了,在他看过来的那一刻,沈宜团的内心还是被李微澜的脸蛋美貌程度震了一下。

不化那些妖孽的夜店妆,整张脸原原本本地露出来,更好看了是怎么回事。

雪白绮丽的皮肤,桃花眼眼头无比深邃,眼尾迤逦朦胧,睫毛又浓又密,微微眨动,自带眼线和阴影,呈现一种朦胧迷离感。

李微澜的鼻尖右侧,那枚漆黑的小痣点在白皙细腻的皮肤上,让黑色黑得更纯粹,让雪白白得更诱惑。

真是天生大少爷脸。

但是每次开口说话,总让人想打他一顿:“你回来啦?我躺了一天呢。”

练舞累到想死的沈宜团:“……”

沈宜团把猪脚饭和烤乳猪放在桌子上,看了一眼厨房没有动静,今天中午公司饭堂也没看到李微澜的身影,他问李微澜:“吃午饭了没有?点外卖了吗?”

“没有呀。”李微澜无辜地说,“我不是说了吗,躺了一天。”

沈宜团:“……”

他感觉他好像理解了李微澜死都不想出道的原因。

沈宜团:“你不想出道,是不是嫌累。”

李微澜不以为然:“我是啊,怎么了。”

沈宜团扑哧一声笑了。

李微澜皱起眉毛:“你笑个屁。当偶像多累啊,要练唱歌跳舞,要背各种东西,要饭撒,要上综艺,要商演,要赶电台行程,还要被公司抓去满世界巡演,惨过黑|奴。傻|逼才每天上赶着出道,搞不懂你们。”

李微澜还懂挺多……难道他真的事先了解过?每天扮猪吃老虎装作什么都不懂?

沈宜团不知道怎么问,只好顺着李微澜的话题反驳:“可是出道的话,可以唱歌,可以见到很多你喜欢的人,收获来自世界各地的爱,你也爱他们,很幸福的。”

“呵呵。”李微澜冷笑,然后突然扯着嗓子嚎了几句不是地球人能听得懂的旋律。

沈宜团:?

他怎么了。

李微澜又胡乱“啊啊啊欸欸欸”了几句,才说,“我在唱歌啊。”

沈宜团:?

真是不能理解。

好像一个神经病。

虽然很好笑。

到底是谁说李微澜脾气暴不好惹,这不是挺好笑的吗。

李微澜欸完了,才说:“我在唱歌啊。不用做偶像也能唱歌,声乐是人类的本能。至于得到喜欢,首先我不需要。其次,就凭我长成这样,随便拍张照片,搔首弄姿点的,等着就行,然后就会有人喜欢了。”

沈宜团:“……”

这算什么。

美而自知,还特别得瑟是吗。

沈宜团承认,虽然李微澜说的话真实的。

不然那张公交车站牌之前的糊图也不会一夜之间万转。

但是听起来就是有点嫉妒。

沈宜团决定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免得被这个神经病气死。

沈宜团换了一双拖鞋,拉开窗帘,尽可能让阳光照进来,回头又问:“中午不吃饭的话,不饿?”

“不饿。饿了就闭上眼睛睡觉,睡着就不饿了。”

“要是醒过来还饿呢?”

“那就继续睡呗。反正又不会死。”

沈宜团真是服了他了。

李微澜这时候闻到隐隐约约的香味了,坐起来,鼻子像小猫那样动了动:“买什么吃的啦?”

“猪脚饭,还有烤乳猪。”

“哇。”李微澜去扒拉着袋子,然后自觉去厨房拿了三个碗,把饭和熟食倒进去,用微波炉加热。

猪脚饭很快就好了,从微波炉里端出来,香喷喷的。

等到沈宜团从房间里出来之后,李微澜才动筷,刨了一口饭混着肉。

“好吃。”李微澜幸福得眼睛眯了起来,下定决心一般绝决,对沈宜团说,“我要潜回家里,看看还有什么能偷的,统统卷走。命令你,骑士!以后你天天给我买猪脚饭吃。”

“好,尊敬的李微澜公主陛下,我给你把风。”

沈宜团在孤儿院照顾弟弟妹妹习惯了,经常顺着小朋友的话乱说。

现在又被李微澜传染了神经病,现在能毫无波澜地,顺着李微澜的话说下去。

别人听见沈宜团说这种话肯定是很吃惊的。

李微澜不满意,一本正经地:“叫我国王陛下,请。”

沈宜团想了想:“公主和骑士听起来才比较像一对吧。”

沈宜团说的一对纯粹是搭子的意思。

但是李微澜联想能力无比丰富,还以为是情侣的那种一对,气急败坏:

李微澜恨恨地戳着筷子:“什么一对?不是一对,谁跟你一对……国王。我是国王,懂不懂。”

沈宜团心想就是公主啊。

一般公主是全国最美丽的人,谁能比李微澜更美丽呢?

而且用公主逗李微澜真的很爽,沈宜团觉得自己真不是人,还在继续说:“公主陛下怎么生气了。尊敬的猪脚饭公主陛下。”

李微澜气得想掐沈宜团的脸。

沈宜团脸颊侧边笑起来的时候有一块很小的软肉,长在那里就是给人掐脸颊的.

但是李微澜一想,说不定会让这个男同得逞。

于是狠狠地,咬着牙忍了。

沈宜团吃着饭,眼睛忽地瞟到桌子上有一台新手机,“这是什么东西?你的备用机?”

这台手机看起来很明显就是二手手机,看不出牌子,没包手机壳,白色的手机外壳透着一股廉价的塑料感,随便扔在桌子上。

李微澜扫了一眼手机,还在吵到底是猪脚饭国王还是猪脚饭公主的那种生动又高傲的表情忽地褪去了,放下了筷子,“嗯”了一声,说,声音低低地,“不是,这是我的新手机。”

沈宜团感觉李微澜的情绪看起来太糟糕了,轻轻拍拍他的肩膀:“怎么了呀?”

“没怎么,就是原来的手机,我爸妈让我还给他们,只能用这个了。”

李微澜笑了笑,“本来伤心得要死,幸好有猪脚饭,太好吃了。我只能勉强忍受这台烂手机了。”

沈宜团看着李微澜那张漂亮的脸还在勉强笑着,越看越心酸,又没办法说什么,只能用勺子勺了半盏烤乳猪的汁,浇到李微澜的白米饭上,教他:

“不说这些了,猪脚饭公主,我们吃饭,烤乳猪的汁拌饭特别好吃。”

“嗯。”李微澜低头拌饭,鼻头酸涩,眼睛又掉下了眼泪。

本来没想哭的。本来觉得无所谓了的。本来心如死灰了的。

不知道为什么,被人安慰一下,又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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