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月沉沉,树影幢幢。
夜雾之中,有数道人影追逐着一妖兽,朝北方星奔川骛而去。
“拦下它,别让它跑了!”
葱郁的林路尽头,是一片望不到头的空地,寸草不生,荒凉无垠。
干裂崎岖的土地裸/露在视野里,与众人现下所处的密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同两个世界的景象。
忽地有人意识到了什么,停下脚步,踟蹰着说道:“李师叔,不能再追了,前方是那位仙君的洞府。”
那位仙君……
毋须挑明了去说是谁,此话一出,众人不约而同停下动作,面面相觑,惊疑不定。
被唤“李师叔”的中年男人半蹲下来,借着月光细细凝视蜿蜒通向前方的妖兽血迹,片刻,抬起头,神情复杂。
见他良久不语,又有人道:“李师叔,我们难道就要这样放弃吗?捕捉这头赤鳞玄犀可是耗费了大家半月有余的时间,眼看就要得手,若是就此放弃,不仅前功尽弃,回去后师祖怪罪下来,无论用何种理由解释,你我根本难辞其咎。”
闻言,男人咬了咬牙,将心一横,说道:“我们速度快些,抓到这畜牲就离开。”
那人道:“现在吗?可是杨师弟受伤了,这样算下来我们人手不够,不如修养调息一个晚上……”
他们一行九人,六人布阵困住赤鳞玄犀,两人与其周旋,剩余一人看准时机捕捉,每个人都至关重要,若带着伤战斗,不仅会大大增加抓住赤鳞玄犀的难度,还可能拖累其他同门。
另一人道:“不行!先不说赤鳞玄犀会跑远,等明天再想追上就难了,而且这样拖延下去,万一被那位仙君发现怎么办?”
“但是杨师弟他……”
“够了!都别吵了。”男人烦躁地摆摆手,示意两人安静。
他嘴唇翕动,刚想说些什么,身侧草丛里突然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紧接着,一只苍白的手从里面伸出来,颤巍巍地抓住他的衣角。
堪比砂纸磨过,粗粝而沙哑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显得无比瘆人:
“大哥……有水吗……”
众人循声望去,只瞧见一颗头颅从旁边的草丛里探出来,乌黑如瀑的长发沾着几片叶子,凌乱垂落,半遮住脸,只能依稀瞧见煞白的脸颊肌肤,以及一对漆黑的瞳仁,倒映着空中那轮明月,甫一望过来,便折射出诡异的精光。
“……”
与头颅直勾勾对上眼的冲击力太强,男人瞬间感觉到一股寒气顺着脊椎骨往上爬,双腿止不住发软,差点没一屁股坐在地上。
与此同时,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下意识后退。若不是先前听见了人声,这一幕简直要把他们吓得魂飞魄散。
声音再度幽幽传来:“大哥……给口水喝吧……”
听见声音,男人恍然回神,应了一声忙要去解腰间水袋,然而半途动作一顿,想了想,又叫身侧的弟子重新拿来一个未被人饮用过,装得满满的水袋,这才递过去。
本还担心这人气息奄奄的模样能否有力气喝水,孰料刚接过水袋,对方就一骨碌爬起来,打开封口仰头倒灌,活像在沙漠里行走了许久的人刚刚见到水源,恨不能一口气喝干一整条河。
众人:“……”
借着月光,众人发现眼前之人原来是名女子,只是衣衫破烂,披头撒发,活像逃荒的。
女子痛痛快快地喝完水,然后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喟叹道:“活过来了。”
水润过嗓子,她沙哑的声音也变得清脆许多:“多谢诸位,我叫钱芊,请问怎么称呼?”
“李四。”
男人上下打量着她,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两眼放光,问道:“钱姑娘可是修士?如今在哪层境界?”
钱芊不动声色地放出一缕神识,略略扫过去,发现这群人中修为最高的就是这名叫李四的男子,约莫是元婴中期。于是她默默将自己的修为压到金丹境界,开口道:“哦,我金丹……”
“好好好,”李四仿佛看见了救命稻草,欣慰地拍了拍她的肩,道:“听姑娘声音也就二十来岁,想不到竟然只比我低了一个境界,当真是人不可貌相。不知姑娘可愿助我们一臂之力去捉拿妖兽,等事成之后我们定不会亏待了姑娘。”
其实哪怕李四不说,就凭这一水之恩,钱芊也会报答他,但听到最后一句话,她的眸子还是瞬间亮起来,忍不住问道:“会给钱吗?”
李四不以为意道:“嗐,别说是钱了,就算姑娘要灵丹仙草,我苍山派也不是给不起。”
“李大哥!”钱芊一把握住他的手,眼泪汪汪道:“你就是我异父异母的亲大哥,别说是捉妖兽了,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我钱芊也愿意!”
李四心中一喜,道:“那么事不宜迟,姑娘就先跟我们上路吧。”
语毕,又转头对身后的弟子吩咐道:“杨度你且留下养伤,其他人跟我走。”
一行人赶路时,李四同钱芊闲聊道:“姑娘从哪里来?怎么会流落至此?”
钱芊不好说自己其实就是从他们要去的地方来的,打了个哈哈说自己在外修行时迷路了,不慎误入此地,随后岔开话题道:“李大哥,你们要抓的是什么妖兽啊?”
“是五阶的赤鳞玄犀。”李四道。
妖兽同修士一样也有境界之分,从一至九阶,五阶差不多相当于修士的化神期,比李四还要高一个境界。
“五阶的赤鳞玄犀啊……”钱芊眯起眼睛。
李四还以为她是怕了,宽慰道:“姑娘莫怕,这畜牲先前被我们打伤了,现在已是强弩之末。”
钱芊看了他一眼,道:“就怕困兽犹斗。”
李四一噎,半晌,叹了口气道:“其实这畜牲还不是最让人头疼的,倒是此地的主人才是你我该担心的。”
他这么一说,倒是让钱芊愣了,她道:“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还有主人?”
李四也愣了,道:“咋?姑娘你不知道?”
钱芊摇头。
李四大为震惊:“此地之主,四界人尽皆知。”
钱芊:“那我可能不是人……”
李四无奈地道:“罢了,也怪我将姑娘拖下这趟浑水。但愿我们能速战速决,不会引起上面那位的注意。”
钱芊听他似乎连对方的名字都忌讳提起,不免对这里愈发好奇,问道:“我看这方圆百里,别说草木人烟了,连一条河也没有,入目只有光秃秃的平地,这种地方怎么会有人待得下去呢?而且……”
她顿了顿,才又道:“如果我没记错,这里其实应该有座山才对,山名为'雁落'。”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她当初就死在了雁落山,按以往每次都会原地复活的经验,她醒来时应当还在雁落山才对。
雁落山。
李四反复咀嚼这三个字,回想起上次看见好像还是在自己儿时翻阅师尊丢给他的那本破破烂烂的《四界古史》上。
他道:“这里一千年前是有座雁落山。”
“一千年前?”钱芊惊诧。
难道说她这次居然死了一千年之久?
李四颔首,犹豫了一下,才终于道:“直到那位……凌云仙君来此,将整座雁落山削掉移走,就只留下了这大片荒芜的空地。他将此处作为自己的洞府,立下规矩,四界之内不允许有任何生灵在此生长亦或停留,否则,后果自负。”
凌云仙君?这谁?钱芊记得自己死之前仙界可没有这号人物啊?原著里也没有啊。
而且要说起来,都怪这个劳什子“凌云仙君”。寻常仙人都会选择将灵气充沛,适合灵植生长的地方划为居住的洞府,好助自己修行,可这位凌云仙君却偏偏选了灵气稀薄的雁落山,可谓是脑回路清奇。
不仅如此,唯有万物自然生长,往复循环,遂才能滋生出灵气,引入人体内化为灵力,然而他却把整座山移了,竟是让此处丁点儿灵气都没留下。
与其说这里是仙人洞府,倒不如说是个巨大的坟茔,只是缺了块墓碑。
犹记她刚复活时,身体正虚弱,本想打坐修炼,从外界汲取些灵气滋养身体,结果吸了半天没吸到灵气,也无法使用缩地成寸,一步千里的“缩地诀”离开这里,只好徒步走了许久。
一路上半点吃食也无,钱芊不得已只能辟谷。胜在她运气不错,摸到了空地边缘的林子,正因体力不支,躺在地上吸收灵气时,就遇到了李四等人,讨了口水喝。
思及此,钱芊的眼神变得幽怨起来,在心里的小本本上狠狠给这个“凌云仙君”记了一笔,寻思等哪天她上仙界溜达,得好好去找对方“唠唠嗑”。
“若是李大哥不介意,能跟我说说这位'凌云仙君'吗?”
李四看她不仅对此处无甚了解,竟连那位鼎鼎大名的仙君也没听说过,一边惊奇天底下居然有如此无知的人,一边好心为她解释了关于这位凌云仙君的种种事迹。
据李四说,这位凌云仙君当年飞升仙界之时,才刚及弱冠,而时至今日,四界之中也从未有人能够如此年轻便飞升为上仙,足见其天赋异禀,世间斗南一人。
然而匪夷所思的是,这位凌云仙君飞升后,仙界却无一人向他道贺,更甚者以冷眼相待。听闻此事与他千年前尚在人界时的经历有关,只是时间过去太久,包括李四在内,几乎无人知晓。
不过凌云仙君本人的态度也是笑骂从汝,放任自流。唯在一件事上特别固执,那就是不肯拥有尊号。
其他仙君凡是飞升,须得由众仙商议拟定尊号,亦或者自封尊号,然而这位凌云仙君不同,他既不接受众仙赐予的尊号,也不肯自封,于是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又被称为“无名仙君”。
直到他做出了两件令四界为之震惊的事。
一是以仙人之身涉足人界,回到自己出生的缙国,率领十万大军以摧枯拉朽之势灭了大梁国。
在此之前,大梁乃千年古国,实力雄厚。而缙国不过是周边小国,区区弹丸之地,苟且偷安数年,经此一战却成了天下霸主。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乃是缙国子民对这位仙君的评价,然此战并非是其声名大噪的原因。真正令四界侧目的,是他在攻入大梁帝都濮阳城时,大梁的开国皇帝,也就是早已飞升千年的明悟仙君,亲自下界阻拦缙军,可却差点被这位年轻的仙君斩于马下,如此弑仙之举,罔顾同寅性命,简直骇人听闻。
其二则是,凌云仙君曾以一道剑气破开了仙界与魔界之间的屏障,彼时仙界陡生罅隙,对于魔族来说可谓是大好的进攻时机,一时间上万魔族争先恐后涌入仙界,风雨欲来。
而这位凭借一己之力差点挑起两界战争的上仙,却像没事人一样站在那道罅隙前拭剑。
他身前站着魔族的精锐雄兵,身后则是一群被吓得两股战战的神仙。
对开战毫无准备的众仙顾不上颜面,一边慌乱逃窜,一边破口大骂他投敌,然而骂着骂着,却发现这位凌云仙君不知何时扔了拭剑的帕子,一言不发地持剑上前,再然后,将他放进仙界的魔族屠了个干净。
直到猩红的血色浸染天幕,魔界之中再无魔族敢进入罅隙,众仙也彻底傻了眼。
许是这位凌云仙君浴血踩在魔族尸骸上的模样不像仙神,反倒更像是魔神,又或许是他望过来的眼神过于冰冷暴戾,总之,面对这种疯子般的行为,偌大的仙界噤若寒蝉。
但此事到底还是惊动了闭关许久的玉清大帝,于是他亲自出关,面见了这位年轻的仙君,接着,便有了四界广为流传的一番对话——
“何故如此?”
“我观这天上平日里闲得无事可做的神仙太多,怕他们忘了什么叫居安思危。”
随性又狂妄的回答并未让天帝震怒,反让天帝甚悦之,在了解其平生后,叹言“少年恃险若平地,独倚长剑凌清秋”,并亲赐其尊号凌云仙君。
李四道:“也正因凌云仙君声名在外,所以即便此处未曾布下阵法,也不敢有人踏足。妖兽则因此处荒芜,不宜生存而相离甚远。若不是今日我等不慎将那头畜牲追赶至这附近,它也不会因走投无路闯进来,害得我们进退两难。”
钱芊听他介绍完这位凌云仙君的事迹,不知为何,心中有一种诡异的熟悉感,虽然她说不上来具体是哪里熟悉,但却感觉好像处处都透着熟悉。
她道:“李大哥,容我问一下,你可知这凌云仙君的真名?”
“知道。”李四点头,但名字还未从嗓子眼往外蹦,那厢忽然有弟子高声叫起来。
“李师叔!我们发现赤鳞玄犀了!”
本文私设较多,修仙等级:练气期、筑基期、金丹期、元婴期、化神期、合体期、大乘期、渡劫期、飞升上仙/魔神
少年恃险若平地,独倚长剑凌清秋。——顾况《行路难》
一站转身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王维《老将行》
本文插叙文,第六章开始过去篇。
【预收文《你醒啦,龙傲天》指路专栏,文案如下:
闻念蕊穿进了某点男频文里。为了回家,她必须要扮演龙傲天男主霍初的柔弱白月光,等他彻底爱上她时,再为了反派,将他捅伤并推下悬崖。待他修炼成仙卷土重来,大开后宫狠狠打脸所有人,她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蛰伏十年,闻念蕊如愿看到霍初为她深陷情网而不自知。
她丢下的玉佩,他妥帖藏好;她与反派谈情,他双眸晦暗;她假装熟睡,他的手欲触碰却又收回……霍初所有的挣扎与心动,都被她冷眼旁观,心知肚明。
美人三分戏,演到你流泪。闻念蕊自得于自己精湛的演技,仅靠装出来的柔弱善良就俘获了霍初的心,而且只剩最后一场捅穿他的戏,她就圆满杀青了。
悬崖边,霍初神色悲戚,爱与恨交织,一滴泪划过脸颊。
闻念蕊表面上恶狠狠与他对视,实则满脑子都是回家。她越想越兴奋,结果一不小心用力过猛,刀子捅得深了点……
霍初,卒,享年十八。
*
霍初在八岁那年被闻念蕊捡回家,成了她的贴身侍卫。
人人都道闻家小姐娇靥若春桃,心善无暇。只可惜身子骨偏弱,是个走两步都得咳三声的病美人。
世人偏爱她,唯独他格外厌恶她。因为只有他知道,那些表面姿态不过是她装出来的。美丽之下,是矜骄自负的性子,善良背面,是故作姿态的伪善。
闻家小姐,恶劣而庸俗,喜欢玩弄人心。
霍初想,他绝不可能喜欢这样一个人。
而且闻念蕊已经有了心上人,那人与她青梅竹马,门当户对,更是惊才风逸的修真界新秀。
可不知何时,闻念蕊目使颐令要他去做事,他不再觉得麻烦;捏住帕子咳嗽一声,他的心都得跟着颤几下;给青梅写信,他恨不得亲手撕碎……
爱到尽头,覆水难收。直到闻念蕊为了心上人将他捅死,推下了悬崖,由爱生恨,最终将霍初变成了纪危寒。
*
男主死了,闻念蕊功亏一篑,最终病死。
好消息:她死而复生了,改头换面成了俞诗。
坏消息:任务还没结束,而且换了个攻略对象——纪危寒。
同样手拿龙傲天剧本,不同的是,纪危寒喜怒不定,没有善恶观,比起攻略,闻念蕊觉得自己更像在求生。每日任务目标:从纪危寒手里活下来。
*
纪危寒是第一个认出闻念蕊的人,只可惜,他曾经的白月光并没有认出他,而且居然还妄想接近他,得到他的爱。
纪危寒冷嗤: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人怎么可能栽在同一个坑里两次呢?
伪白莲柔弱女主X被女主当狗训的男主
《你能不能不傲娇》文案如下:
游戏阿宅沈寂,某日穿越到一本修仙言情小说里,成了书里有钱有颜有根骨的沈家三少爷,只可惜,他是个配角,标签为:英年早逝的狂傲天才。
沈寂:这题我会,不就是扭转早死命运,逆袭暴打男女主,女频文变男频文嘛。
但三年过去了,他还是男女主的背景板,无论再怎么努力,男主还是处处稳压他一头,把他挤成万年老二。
沈寂:彳亍。戈门摆了,母单花斗不过们臭谈恋爱的,还是回去老老实实当个鹅心四斋算了。
但正当他收拾包袱打算回家的时候,却不小心落入某人的陷阱,误食了本该喂给男主的加料小饮料。
意识模糊时,沈寂终于看见罪魁祸首从某处犄角旮旯里钻了出来,正是原书里勤勤恳恳给女主使绊子,意图抢夺男主的恶毒女配,美若天仙却唯独多长了一张嘴的秦家二小姐,秦若芙。
沈寂脸烧得通红:好热……你在汤里加了什么?
秦若芙扛着铁锹,不屑地瞧他一眼:晦气,居然弄错人了,算了,埋了吧。
然后,这位美丽但实在愚蠢的秦二小姐,居然真的把他拖到荒山野岭,开始认真挖坑要把他埋了,一直到沈寂药劲都过了,她还在哼哧哼哧挖那个深不及他膝盖的小土坑。
沈寂站在她身后看她挖坑:姑娘,我这土窝你什么时候能给我挖好?等着住呢。
秦若芙抹一把汗,不耐烦摆手:别催别催,就快了。
她说完就意识到不对劲,僵硬地回过头,看见俊美的少年眼神冰冷,似笑非笑地盯着她。
*
再后来,修真界人人皆知沈三少爷和秦二小姐臭味相投,同流合污,狼狈为奸。她作恶来他杀人,他杀人来她埋尸,天作之合。
沈寂盯着他明争暗斗,诡计用遍都没能打败的男主,被秦若芙在女主那边茶言茶语一挑拨,就因女主甩脸子闹脾气最后溃不成军破大防,啧啧惊叹。
秦若芙得意地飞他一眼:怎么样,我比你聪明吧?
沈寂对秦若芙竖起拇指:姐你是这个。
*
又又后来,已经成为天下第一门派之主的沈寂,收到了秦若芙亲手缝的丑丑小荷包,他强压嘴角,嫌弃道:真丑啊。
秦若芙翻白眼:爱要不要,不要还我。
沈寂忙将荷包藏好:谁说不要了。
此后日日挂在腰边,逢人就道:什么?你怎么知道我老婆给我绣了荷包?
众人:谁问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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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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