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野岭,居然有个五六岁的小女孩!
这显然不对劲。
可她听得分明,除了这个孩子,周围再无其他动静了。程风按下疑惑,收回射出的箭矢,权当这个孩子不存在一样继续拾掇柴火,然后点火烤饼。
第一个烤好,她递给了一直蹲在那里没动过的女孩:“要吗?”
女孩黑白分明的大眼看了看食物,明显吞咽了口水,但还是怯弱地摇了头。程风眉头微皱,将烤饼一撕为二,自己咬着一半,然后把另一半连饼带棍一起插在了她脚边。
吃不吃都随她。
而在程风烤起第二块饼的时候,那个女孩终于动了。她起身摘下那块饼放在嘴里,也不吃,就含了一会儿,然后抿掉发软的那个尖尖,最后不舍地藏进了包里。
一看就是要给谁带的,或者是要留待日后濒临饿死再吃的。
程风收回余光,面无表情地将包里剩下的饼都掏了出来,只留下一个当明天的早饭,其余的都放到了小女孩的脚边:“这里不安全,带着东西赶紧回去吧。”
小女孩死死抱着怀里一包食物,抬眼小心翼翼地看了她一下,然后垂下眼帘不动了。
几个意思?还不走?这荒山野岭的,晚上可比白天危险多了。
程风皱眉看着她,转念一转,这地方肯定不是她自己能来的,所以要么是跟着家里人走散了,要么是本身就住在山上。如果是走散了,她父母不能一点声响都没有,那就是后者。
什么人会躲在山上?程风结合这附近的一些传言一想,已经猜了个七七八八。
她八成是无意中闯到了一群逃奴藏身的地方。
程风挖土填埋了火堆,然后拎着自己的晚饭默不作声地准备离开,好让这个女孩能早点回家。而她不知道的是,山坳处,两个男人已经站在重重掩映的绿叶后观察了许久。
眼见着她准备离开,矮壮青年脸上露出一抹喜色:“我们赶紧去把阿尼布接回来。”
长发青年微微摇头:“连同那个女人一起请回来。”
他用的是“请”,矮壮青年吓了一跳,再看向那个女人时,脸上带上几分慎重。
这座山是C形,程风选定这里是因为这块处于山脊处,正适合眺望城池和那座“天堑之门”,现在要给人挪地方,她想了想,决定继续往上走。
正此时,一片“嘶嘶”声突然由远及近,犹如万千虫蛇向着此处汇集一样。程风警觉抽出匕首横在胸前,将女孩挡在了身后。
过了会儿,虫蛇没有,倒是蹿出几个男人,手持棍棒,将程风围了起来。男人身后,一个长发纤弱,漂亮得不似凡人的男人慢慢走了出来。
“特尼斯哥哥。”一直不说话的小女孩突然叫了一声,乳燕投怀般飞奔了过去。
显然是一伙儿的。即便如此,程风的防卫半点没少,她警觉地看着为首的人解释:“我只是想爬个山,无意打扰,也没伤害这个孩子。”
长发男人摸摸孩子的头,温柔一笑:“你好,我是他们的首领特尼斯,谢谢你赠与孩子的食物,我们家就在不远处,不知可否让我表达一下谢意。”
程风想也不想拒绝:“不必,我现在要走了。”
特尼斯没说话,默默注视着她,眼中似有嫉妒和喟叹涌现。这让程风忍不住皱眉——这个复杂的情绪,显然不应该出现在初次见面的两人身上。
正当她回忆自己是不是在哪见过此人时,对面人终于微微低头,示弱一般带着请求说:“我没有恶意,只是想起您最爱风景,我们住的地方正好是最佳观景地,所以才想以此报答。”
此言一出,不止程风,连他带来的人都诧异地看了过去。
“你认识我?”程风问。
特尼斯微微一笑:“孟菲斯的集市上,有幸让您驻足过一会儿。”
程风:!!!
她想起来了。
“你是那个琴师!你怎么会在这里?不······不对,这里是你们努比亚人的居住地?”程风错愕,如果她没记错,努比亚人通往埃及的天堑之门是被埃及把控着的,他们应该很难出现在埃及领地,更遑论聚居了。
特尼斯没说什么,只是侧身让出一条路,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程风稍作迟疑,还是决定去看看情况。
跟着他们走了半个多小时,直到停在一片山壁面前,特尼斯身后几名勇士上前齐心协力推开这块石壁,程风才知道,原来他们是真正意义上的住在“山里”。
走进去通道很小,只能弯着腰佝偻着往里挪,一点亮光都没有。不知道挪了多久,突然就空旷了起来。程风站起身活动了下酸疼的腰腿,就着他们点燃的火把四周看了看,发现周边四通八达,有点像矿洞。
“需要我蒙着眼睛吗?”程风玩笑。
“当然不用,我是真诚邀请您作客的。”特尼斯说着率先挑了一个洞口走进去,其余人没跟上,分散进了不同的洞口,只有那个小女孩小跑着跟在了特尼斯身后。不知道是不是怕程风找不到路,她走两步就要往后看一看,如果程风落得远了,她还会停下等一等。
就这样七拐八弯的,终于到了有点人烟的地方。
奇怪的是,这里都是女人和孩子。小女孩抱着一包干粮冲到了一个妇人的怀里,献宝似的从包里拿出了还温热的半张烤饼递了过去。妇人笑笑,自己咬了一口,然后给小女孩喂一口,两人亲亲蜜蜜地分着吃了。
程风注意到,那个妇人,肚子是凸起的,墙角还放着一包棉布,应当是备产用品。
“您的房间在这边。”
程风收回视线,继续跟上了特尼斯的脚步。
两人又走了一截,特尼斯终于把她带到了一个单人间,里面的摆设也没多好,就是比起刚才的聚居要清净一些。
程风转了一圈,看着墙角那个熟悉的竖琴,微微挑眉:“现在可以说你的目的了吧?”
特尼斯还是那般温柔微笑,跟戴了面具一样:“早晨五点多,晨光熹微的时候,太阳一点点从天堑之门那边升起是最好看的,您先休息,明天早上我来叫您。”
——真沉得住气。
他都这么说了,程风自然不会上赶着给自己找麻烦,相当自然地往床上一坐,表示自己要休息了。
特尼斯给她装了罐水就离开了,洒脱得让人错愕。
第二天一早,半睡半醒之际,特尼斯果然掐着时间点来叫她。程风用盐水漱了漱口拎上包出门,两人一路在安静无人的地道里穿行,直到前方一阵穿堂风迎面扑来,程风知道,目的地,到了。
果然是最佳视野。
虽然光线不足,但是能看清远处的城池暗影,像乌龟一样缩在山脚,只露出为首的一点点头。距离头的不远处,有一道巨大的黑影,如一把利剑插在尼罗河和山壁之间,将这片大地一分为二,互不干连。
那就是天堑之门了。
程风等了好一会儿,东边终于露出些许晨光,紧接着,五彩朝霞翻涌而上,为太阳铺路。而随着视野一点点清晰,她也终于能一饱眼福。
绚烂的日出、古老的城池,高耸入云的国门,以及······山谷里累累堆积的尸体。
视线凝固在最后那一点景色上,她整个人僵住。
好久之后,她轻声问:“这都是你的族人?”
“是。”特尼斯也看着那满坑的尸体,脸上终于没了笑。他缓缓道:“阿斯旺盛产花岗岩,而花岗岩又是王宫神庙等建筑的主要石材,一直供不应求,开采难度极大。5年前,常年关闭的天堑之门突然打开,上万名埃及士兵冲入努比亚的领地,掳走将近一半的青壮年,从此这些族人杳无音信。直到2年前我搭上一个商队进入埃及,才知道原来掳进来的人都被送进了矿山,承担最危险的工种。顶着奴隶身份的他们,做着最危险的工作,拿的工钱却连温饱都难以维持!”
“不止如此,他们就像一次性消耗品,只要受伤,就会被扔到城外自生自灭,如果死亡,就会被扔到这个山谷。玛阿特女神,我努比亚从百多年前归顺开始,从来没有起过叛乱之心。因为埃及把控着唯一的道路,我们空守金山却只能温饱度日,大批大批的黄金都进了埃及贵族的口袋,可即便如此,他们还是要赶尽杀绝,这公平吗?正义吗?”
当然不公平,也不正义。
可公平和正义不是讲出来的,是用拳头打出来的!
↑如果是之前,程风会毫不犹豫的这么告诉他。可这一路,她见过太多的不平,也慢慢懂了那些小人物卑微的祈求,更懂了拉美西斯的顾忌。
就像一个苹果,核心已经腐烂了,部分果肉也被牵连,但他不能全部丢弃,只能想办法挖腐去核,再来尽力救治。
因为那些都是活生生的人,是哪怕自己过得战战兢兢,但也会知足常乐,给过往行人撑一把伞的,善良的人。
程风呼出一口气,看着他:“你想怎么办?”
“我还有几个族人去市政厅讨工钱被抓了,过两天就要处刑,我希望你能救出他们,并带领我们推翻城主,放所有努比亚人回归,承认努比亚人的合法地位!我们不是奴隶,我们为埃及奉献了几百年,理应享有合法的身份和权益!”
特尼斯说完眼尾都红了,程风不忍地避开了眼。
埃及人不喜欢战争,境内少有奴隶,努比亚黑奴几乎占据了埃及的整个奴隶市场。可往上数百年,他们和上埃及其实本为一族,努比亚首都距离阿斯旺不过百里之远。他们沦落至此,最根本的,还是因为金矿。
王室需要黄金,大量大量的黄金。
每一人法老从上任到死亡,都很热衷神明之事。活着的时候他们大肆建筑神庙讨好神明,死后还要携带大量黄金陪葬,贿赂神明铺就自己的永生之路。这中间,每一个法老对黄金的消耗都是巨大的。
就比如阿伊,在位不过几个月,就组建了几万人的建筑队伍,从整体架构到细节装饰,无一不精,每天光工钱都是一大笔。
钱从哪来呢?毫无疑问是掠夺了。
于是努比亚世世代代就成了王室的挖金蚁。
特尼斯的诉求确实很合理,但不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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