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凛就这么晾着杨谦南,晾了三天。
说晾也不太合适。期间他也没有找过她,倒是应朝禹来过学校一趟,说绪康白的电影首映反响很成功,邀请她去参加庆功宴。
温凛是在校门口见到的应朝禹。他倚着车门坐在副驾,一条长腿点地,春风里与她对话。来往的学生很多都是她的同学,窥见他这副耀眼姿容,目光纷纷暧昧起来。温凛时常要停下来,硬着头皮跟人打招呼,觉得如芒在背。
“庆功宴应该挺正式的吧?”温凛推辞,“那种场合,我就不去了。”
应朝禹扬着一张灿烂的脸,眼眸似星辰:“那种场合怎么啦?你可是大功臣,怎么能不去。绪康白给你那稿酬给少了,我们都在骂他呢。”
“不少了。要是业界人人都能有这个稿费,当代大学生都弃商从文了。”
她笑。
“哎,这哪是单单一篇稿子的问题。”应朝禹朗声说道,“总之你得去。好好讹他一笔。”
温凛陷入了两难。
“去就去嘛。在边上吃点冷餐,晚上我带你去玩儿!”
在应朝禹的字典里,“去玩”可能是对人类最具吸引力的词。
温凛踟蹰了片刻,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说:“好吧。”
上了应朝禹的小跑。
那天的庆功晚宴不面向媒体,只是公司内部和几个合作方庆贺。顾璃看完电影之后很喜欢里面的男二号,发信息来激动地问见没见到真人。温凛苦笑着说:“怎么可能有啊。”
在场倒是有几位大佬,是出品方的老总。
酒过三巡,有一位总监职位的人发名片给她,说他们老总很赏识她,问她如今在哪里高就。温凛说:“我还在念书。”对方表现出了礼节式的惊讶,说:“那真是后生可畏了。温小姐学业不忙的话,可以考虑给我们长期供稿。”
前者当然是社交场合的吹捧。但温凛只不过是个来蹭饭的,有人能记得她名姓,她依然恭恭敬敬半鞠一躬:“有机会的话,一定乐意效劳。”
寒暄一圈下来,找到应朝禹,他已经喝醉了。
绪康白身为主角姗姗来迟,看见她在对洋兴叹,哂然一笑:“你别管他。待会儿我找人把他弄回去。”
温凛还是不太放心,尝试跟应朝禹对话。
他头疼地捧住自己的头,说:“我好像忘了什么……忘了什么。”
“忘什么了?”温凛像在哄孩子。
绪康白把他拽起来:“行了别发酒疯了。”又看向温凛,“你看住他一会儿,我去叫我助理。”
应朝禹还死死地扒着沙发,醉脸酡红:“哎呦,我肯定忘事儿了……”
模样居然还挺可爱的。温凛束手无策在一边,无奈笑了声。
一直到绪康白喊来了助理。
应朝禹扒着人家胳膊,硬塞一串车钥匙给她:“你去我车里!去我车里,把袋子拿出来。”
“什么袋子啊。”
“谦南哥给我的袋子,我给忘了!”
一群人围着应朝禹,静悄悄地干等着。助理风风火火提来购物袋,里面是个橙色的盒子。
装了一只白色Birkin。
助理大约以为这是应朝禹送给温凛的,看向她的目光顿时莫测起来。绪康白的眼神掩藏在镜片底下,那是另一种复杂。
他知道,这是杨谦南送的。
那天她从风雪里赶去见杨谦南,丢了一个包。他抱着她,不经意地说:“改天给你买一个。”后来他一直没提过,她也没放心上。
温凛看见它的时候,心想志气别这么短。一个包而已,对他们这些人不算什么的,实在没必要感动。
可是应朝禹满脸醉醺醺捧给她,说:“谦南哥叮嘱的,不能忘了!”郑重其事,像护送一块和氏璧一样,塞她怀里。
她抱着昂贵的礼物,喉咙都在发紧。
再一次见到杨谦南,是三天之后了。
那天按日程表是MBA班开课的日子。温凛出门的时候留了个心,但并不觉得他会来。谁知傍晚时分,他给她发了条短信,说上课需要,让她帮忙送一台电脑过去。
装得还真像那么回事。
温凛嘲弄地笑着,恶狠狠拆开Birkin包的纸膜,用来装笔记本电脑。
经管学院致力于向社会输送商业精英,连楼都建得和普通教学楼不一样。底层有一个咖啡厅,每层走廊里摆着茶色软椅和桌几,采光明亮,供人商谈。
走到三楼,几乎已经见不到什么人。
整段走廊只有他一个身影。杨谦南穿了身正装,桌上摆一杯咖啡,望着窗外浸入黄昏的校园。斜晖洒在他身上,像电影里的人物。
这模样是来上课的就有鬼了。
温凛连包带电脑,不太客气地丢上桌子。
那是最柔软的鸵鸟皮,被电脑压得都有点变形。
杨谦南眼疾手快救下一杯咖啡。那表情非常明显,心疼的是咖啡。
温凛眼眸一撇,在他对面落座。
杨谦南气定神闲地,拨了拨包里露出半截的电脑,笑:“人家都是买椟还珠。你这是打算把椟和珠一起还给我?”
温凛淡淡说:“哪个是椟,哪个是珠呢?”
他这样把人骗过来,与她状似轻松地开玩笑,存的是和解的心思。但小姑娘较起真来没完没了。他喝了口咖啡,长出一口气。
杨谦南表情渐渐严肃。他的面相使然,不笑的时候总是看起来分外漠然。
温凛知道自己聊死了天。杨谦南拿出手机在发什么东西,她没耐心等,起身就走。
“等等。”
他扣住了她的手腕。
温凛垂眸去看,他已经又换上了一张浮浪不经的脸,仰在椅子里,把手机秀给她看,说:“你等一下啊,我让她接个电话。”
那屏幕上赫然是她的号码,通讯录名字被他改了,存成了“小珍珠”。
温凛口袋里的手机一直在震。
她努力忽略这个震动,忍了很久,还是拿出来,把电话掐了。
杨谦南特别惋惜地凑过来看一眼她的手机,说:“好歹接一个?给点面子。”
温凛暗自抵住下唇,没有回答。可他也没有再打。
杨谦南斜眸觑她,用食指轻轻地摩挲她手腕内侧,目光柔柔地亮起来:“晚上一起吃个饭吧?”
温凛被他缠缠绵绵地揉着手腕,心里想,这段关系里,真的没必要讲什么骨气。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早就默认她同意。
那晚她破天荒地,点了一大盘马肉沙拉。
温凛把生肉片吞下去,混着鲜血般的红酒,有一种嗜血般的快意。杨谦南默然地叉一瓣又一瓣的水果,权当在看她表演。
她第一次在他面前吃那么多,生的熟的荤的素的,不给胃留尺寸之地。他见她风卷残云地吃,放下酒杯吩咐侍应生,把她点的所有菜都重上一份。
但唯独漏掉了那盘马肉沙拉。
温凛听着他报菜名,手里的叉子就慢慢地,落下来了。
像士兵的旌旗,像将军的宝剑。落下来。
没等侍应生走掉,温凛的眼泪就跟着下来了。
她是很懂礼数的人,在安静的餐厅里,连哭腔都很淡,声音有股子压抑的平静,说了今晚第一句话:“杨谦南,我知道你不怎么喜欢我,但你别让我撞见好不好。只要别在我面前,我都随你。”
小姑娘都已经在平静地跟他说“我知道你不怎么喜欢我”,他还有什么话可说呢。他甚至有点兴味索然地想,下一句她应该要提分手了。
感情有时候是需要两个人一起装傻的,像一台戏,剧本要两个人一起对。如果搭档只会对着你念一二三四五六七,你的满腔爱火也难以为继。
你知道,都是戏。
但那天他是真的入了戏。
杨谦南笑笑说:“我也没干什么啊。真的冤枉,小珍珠。”他给她递了块餐巾,心疼地帮她擦眼泪,越擦越多,无奈道,“你人这么聪明,看不出来我有没有做什么吗?”
他很少在人面前作解释,更不用说告饶。这大约是他人生第一次哄人哄得这么窝囊,像个低幼儿童一样给她作保证:“我不帮她的忙了,行吧?”
温凛至今也不知道钟惟要他帮什么忙。那不重要。
她确实很聪明。聪明人都会举一反三,想到随便一个女人都能用这种法子和他做皮肉交易,那他从前是什么作风,也就不言而喻。
温凛哭到走出餐厅还伏在他怀里。杨谦南隔着厚厚一件外套和衬衣,还能感到肩上一片热乎的湿意。那一刻他的愧疚都是真的,在心里叹气,怎么把小姑娘弄成这德行呢。
他迫切希望她高兴一点,摸着她的脑袋,像欺负小孩子似的,虚虚朝外一指,附耳对她说:“你看看,大家都在看你呢。”
温凛打了他一巴掌。没敢打脸,拍在胳膊上。
真的有几个人在看他们,然而再老头的男人心里也住着个小孩子,杨谦南仿佛化为真正的低幼儿童,兴高采烈地捏她的手,嗓音耍着花腔:“要不要找个隐蔽点的地方,方便你家暴?”
温凛怀疑他是酒喝多了。
可他把她拉进怀里,俯一点点身,温柔地蹭一下她的鼻子,笑容清醒而绵柔:“怎么样?要不要?”他说着“要不要”,嗓音渐渐地放低放柔,干咽了一下,然后就渐渐侧过了脸,吻她的嘴唇。
她哭了一晚上,整张脸都有点水肿,嘴唇好似也被泡软了。
又热又软,唇上残存几分红酒泛甜的涩味。
他很认真地品尝,认真到,连他的承诺都听起来像是真的:“凛凛,你别怕。我这辈子,总不会有别人。”
杨老板:哄到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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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BGM应该是这首:「宁为他跌进红尘,做个有痛觉的人。」
瞄了眼昨天的评论区,怎么说呢,唉其实不用这么担心凛凛的。我凛是个有野心也有能力的姑娘。我们还是担心担心楼上那位除了撩妹什么都不会的杨老板吧,出手还这么败家,以后我凛养不养他都是问题。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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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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