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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和二年,五月初一。
春和景明,草长莺飞,放眼望去,满是生机。
新帝登基伊始,朝堂大刀阔斧改革了一番,眼下正是缺人手的时候。
江家二郎江宗文凭着一手的好字和几分运气与才智,拍对了马屁,从小小的澶州县县丞直升为大理寺少卿。
如今,江少卿已经在京城立住了脚,买了新的宅院,打点好了一切,澶州的一家老小自是要一起跟着去京城的。
是以,澶(chan)州到汴京城的官道上,一行车队徐徐行驶着。随行的丫鬟婆子、护卫小厮足足有二三十人。长时间的跋涉虽然疲累,但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一种笑意——那是对汴京城未来生活的向往。
唯独最后一辆马车上,气氛前所未有的凝重。
江朝朝面色苍白,裹着薄毯昏昏欲睡,她的贴身丫鬟浣珠正用帕子给她擦着脸上的虚汗。
自打出生起,江朝朝就没有出过澶州城。她从没有出过远门,更是受不得这长途跋涉的苦,早在出发后的第二日,就病了。
大夫说,她是因为长时间不出门,邪风入体,受了风寒。也正是因为如此,四五日的路程,硬生生被拖成了八、九日。
下人们虽然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埋怨的。毕竟是因为江朝朝,才让他们在路上辛苦这么许久。
再加上江朝朝每日用药,连马车都沾染了几分药香,除了大夫和熬药的婆子,再没有谁会轻易靠近这辆马车。就连随行的护卫,都离的远远的。
寄人篱下,就是这般。
还好,无论是浣珠,还是江朝朝,都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尽管心里有点不痛快,但嘴上并没有说什么。
主仆二人也尽可能的不去麻烦江家的其他人。毕竟,他们愿意为了江朝朝延缓日程,还让大夫每日给她瞧病,没有真的弃她不顾。
前几天刚病的时候,江朝朝终日昏睡着,清醒的时候很少,连药都是浣珠捏着她的下颌硬灌下去的。
尽管她咽下去的,还没有吐出来的多,但浣珠没有放弃过。幸而浣珠坚持,这几日,江朝朝的身体状况已经好了很多。
方才休息时,随行的大夫又来给她把了脉,根据她的身体状况及时调整了药方,粗使婆子熬好了药,送来了马车上,浣珠亲手喂她喝了下去。·
现在,药效上来了,江朝朝在发汗。整个人像是刚沐浴过一样,湿漉漉的。大夫说过,江朝朝目前的情况,最是忌讳再一次吹风受凉。
浣珠也无比小心,只好换着帕子来给她拭汗。
昏昏欲睡的江朝朝,却是一点都不安稳。
她在做梦。
梦里,她穿着朱红的嫁衣。
冲天的火光将阖府的红绸燃烧殆尽,她也因为吸入了大量的浓烟窒息,大火甚至要将她的尸身吞噬。
按理说,已经死掉的人是不会痛的。可江朝朝却觉得自己身临其境,她就像躺在蒸笼里,被大火炙烤着,连骨头都是疼的。
就在大火将拔步床烧尽,彻底吞噬她身体的那一刻,从外面锁上的房门忽然被大力踹开。一道高大的身影,冲入大火,直奔着她的尸身而去,视冲天的火光如无物。
江朝朝的潜意识里,知道那个人是谁——褚羡。
他并非是不害怕,并非不会受伤,她更是知道,喜床上躺着的那个她,已经是个死人了。
眼看着,头顶烧得正旺的架子床就要坍塌。她下意识冲那人喊道:“不要,不要过去。”
可他却像是没听到一样,抱起她的同时,一根和手臂差不多粗的木头冲着她的脑袋就要砸下来。
他挥了下胳膊,将她护在了怀里。尸身完好无损,褚羡的胳膊却被火棍砸中,他的袖子也跟着烧了起来。
“不要。”
江朝朝口中喃喃,浣珠攥着帕子,掌心覆着她的额头,满脸忧色:“小姐?小姐?”
“不要——”
江朝朝挣扎着,终于从那段噩梦中挣脱出来。她猛地坐起身,头脑却一阵发昏。嗓子也无比干涩,吞咽口水都带着几分滞痛。
“小姐,你怎么了?”
耳畔,浣珠的声音让她从那段经年的噩梦中彻底抽离,江朝朝缓缓回过神,看向她,眸子里闪过一抹不可置信:“浣珠?”
声音又哑又涩,浣珠听着,却兴奋地落下了泪。
“小姐,你终于醒了。”
在江朝朝的记忆中,浣珠已经死了,就死在江家在汴京新买的宅院里——江夫人给出的调查结果是:不慎失足,溺毙于花园的荷花池。
对于这个结果,江朝朝自然是不信的。
浣珠之所以叫浣珠,是因为她是鲁地渔民的女儿,遭了灾之后,流落到澶州城,被她买了回去。浣珠的水性是极好的,又怎么会被一个小小的荷花池给困住呢。
她知道,浣珠的死有猫腻,可直到她葬身火海,也没有找到浣珠被害的证据。反而是在她死了之后,魂魄流离浪荡,才让她发现了些许线索。
看着喜极而泣的浣珠,江朝朝又一次失了神。可脑袋始终昏沉,她想不起自己如今身在何处。
“我这是怎么了?”她问。
“小姐,你生病了,已经昏睡好几日了。眼看着再有两三个时辰就要进汴京城了,菩萨保佑,如今总算是清醒了。”
浣珠用袖子擦了擦眼泪,将还有几分温热的茶水递到她唇边,又温声叮嘱道:“小姐,用过药之后,你出了很多汗,嗓音也有点哑,先喝口水润润喉吧。”
“好。”江朝朝终于把视线从浣珠脸上挪开,忍着痛应了她一声。
对于一个死而复生的人来说,再没有什么能比好好活着更重要的事情。她再也顾不得早前学过的淑女姿态,一连喝了小半壶水,干涩的嗓子终于舒服了一些。
江朝朝:“你刚才说,还有两三个时辰就到汴京了?”
浣珠冲她点点头,收起茶杯后,将这几日发生的事情粗略给她讲了一遍。
江朝朝终于确认,她重生了。
“浣珠,这几日,辛苦你了。等进了城,你也好好休息一下。瞧这小脸,都瘦脱相了。”听着浣珠喋喋不休的话语,她不安的心,逐渐平稳下来。
“浣珠不辛苦,小姐才辛苦呢,这几日都没有好好吃东西,我去给你寻点点心过来,顺便再让大夫给你把把脉。”说完,不顾江朝朝阻拦,浣珠利落掀帘,跟车夫耳语两声后,下了马车。
转瞬,马车里只剩下江朝朝一个人。
她的神色逐渐变得冰冷,潋滟无双的杏眸,像是淬了毒,再没有半分笑意。
如今的这一队人中,也只有浣珠,是真心实意的对待她。至于江家的其余血亲,表面上笑语盈盈,背地里却恨不得她明日便去死。
可偏偏,这十五年的相处,她没有看透这些人的假面。还只当她们天生冷情,才处处顾及不到她。
澶州城里,人人都道:江朝朝是个怙恃尽失,被叔父一家好心收养的孤女。
而江宗文夫妇也正是因此赢得了一个好口碑。
可澶州城的那些不知道,朝廷每年给她父亲发放的阵亡抚恤金,从来都没有到她的手里。如果不是舅舅每个月都派人汇银钱到澶州,她每个月的零用钱连个好一点的胭脂都用不起。
时间一久,人们也都忘记了,澶州城的那所老宅,更是由她父亲出资购买的。他们鸠占鹊巢而不自知,甚至还将她的住所安排到了最偏远的一处宅子里。
她的祖母周氏,满心都是她那个不学无术的堂弟。
她的叔父江宗文,只知道在官场上钻营。她的叔母孙氏,更是披了层伪善的面皮,表面上对她千般好,背地里却嫌恶她处处抢了堂妹的风头。
到头来,她反倒成了寄人篱下的那一个。
江家那些所谓的血亲,还不如路边买的小丫鬟对她上心。
与此同时,最前面的一辆马车上。
“娘,咱们到底还要多久才能到汴京城啊?赶这么多天路,我腰都快断了。”身着一袭碧色锦衣的娇俏小姐端坐在软垫上,却神色恹恹,满脸都写着不高兴这三个字。
江唯,江宗文和孙芳菲的女儿,也是只比江朝朝小三个月的堂妹。
“小唯乖,再忍忍,刚才护卫长不是说了嘛,还有两个时辰。”孙芳菲也是一脸的倦容。
江唯:“都怪江朝朝那个死丫头,什么时候生病不好,偏偏赶到咱们去汴京的好日子。”
说起江朝朝,江唯的态度并不好。
和绝大多数的澶州百姓一样,在江唯的心里,江朝朝只不过是一个寄住在她家里的客人而已。而且,还是一个带有扫把星属性的客人。她一直认为,江朝朝这个人命不好。不然,怎么会先后克死了她的母亲和父亲。
虽然她平日里堂姐长、堂姐短的叫着,但她的心里,其实是厌恶江朝朝的。
不仅是因为江朝朝长得比她美,最重要的,她认为江朝朝空占着江家大小姐的这个名头。明明她才是她爹娘的嫡长女,可偏偏,澶州的那些人每次提起江家大小姐,说的都是江朝朝,而非她江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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澶(chan)州,江朝朝(zhao),怙恃(hu 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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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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