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可否靠在爷身边坐坐

沈逸下颌线绷紧,视线不自然的移开:“...当然不是,臣是觉得多一个人便多一份力,所以想为殿下分忧。”

楚云瞥见沈逸耳边的那抹红,唇角扬起:“那走吧。”

沈逸得到应允,转身仓皇离开,却不知自己的心虚的小动作,早已被楚云看破。

回矿山的路没发生意外,一路上畅通无阻。

矿洞门口有两名侍卫看守,进去的人要露出腰间的通关玉蝶才可以进入。

沈逸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没曾想,楚云直接甩出了指缝中的柳叶刀,一大一小两片铁块,快准狠插入了两名侍卫的脖子。

两个侍卫身体一颤,随后两条鲜血从他们的嘴角流下,接着倒地不起。

沈逸眼睛一亮,朝楚云竖起一个大拇指,低声说道:“真有你的。”

楚云微扬下巴,没有说话。

两个人迅速进入矿洞,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闻潮湿的气味狭小蔽塞的环境让沈逸有些烦躁。

他取下墙上的火把,往前走。

前方的拐角处有亮光闪烁,还有忽大忽小的敲击声,两个人走近一看,被眼前的景象看得愣住。

一顶巨大的火炉在山洞之间燃烧,周围站着□□名铁匠,不断敲击案板上的铁器。

他们后面堆放着好几箱的铁器,在烛火的照耀下,散发阴森的阵阵寒气。

锻造兵器?

他们想造反!

沈逸被心里冒出来的想法吓了一跳,脚下踩中一颗石头,发出“哐”一声。

声音不大,却吸引了一名巡逻守卫的注意。

“谁在哪里!”

沈逸转身就跑:“快走!”

楚云:..........

身后响起一阵嘈杂的脚步声,空气中潮湿的气味越来越浓,在接近洞口的时候,迎面撞见两名守卫。

四个人大眼瞪小眼,楚云率先扔出柳叶刀,取走一个人的性命,沈逸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抬手就将火把扔到了另一个人身上,冲出洞口。

两个人沿着来时的路运用轻工往回赶,终于看见了下山的路,可好景不长的,出口被一群守卫堵得死死的,要想出去根本不可能。

如果强闯的话,身体受伤不说,极有可能被强行留下,到时候是死是活便由不得他们了。

楚云当即改变了策略:“去森林里。”

沈逸转身的瞬间,一支黑色的长箭冲楚云而来,沈逸下意识推开楚云,那支箭硬生生插入沈逸的肩膀。

“嘶——”

剧烈的疼痛让沈逸的大脑空白了一瞬,身体摇摇欲坠。

下一秒,数支长箭齐发,冲两个人而来。

楚云单手揽住沈逸的腰身,纵身跃入旁边的森林,几乎是同一瞬间,数支长箭深深插入了树干中,密密麻麻如刺猬般可怖。

为首的守卫做了一个手势,数名暗卫涌入树林。

天色变暗,开始下起瓢泼大雨。

两道身影跳跃在树林中,寒风夹杂着冰冷的雨水打在脸上,跟粹了毒的刀子似得,一寸寸刮过他脸上的皮肤,又疼又痒,耳边只剩下了风的呼啸声,还有雨声,身上的衣服混着冰冷的雨水黏在皮肤上,让他很不好受。

沈逸睁开眼睛后,看到是楚云搂着他,身体难受的感觉竟然减轻了几分。

他因为惯性靠在楚云肩膀上,心里竟长出了类似曼陀罗的花朵,明知道他危险,不是真心的,但他总是能在无形中上瘾,自愿跟在他身边...

楚云将沈逸放到一颗榕树下:“我一会就过来。”

说完这句话后,便起身离开。

过了一会,雨势渐小,伤口还在隐隐作痛,沈逸十分后悔,早知道这么疼,就不帮楚云躲箭了。

他强撑着身体去找楚云,“啊——”突然一声惨叫声响彻整座森林。

沈逸扶着树走过去,在一处坡道后面探出脑袋,随后瞳孔骤缩。

周围全是尸体,有些身体甚至被砍成了两半,楚云单脚踩在一具尸体上,他银发披散,脸上和衣服沾着不知道是谁的血迹,衬得他的眉目更加妖孽,将长剑从尸体里拔出来。

他的周身散发着一种瘆人的寒气,仿佛从地狱里走出来的修罗,光是看一眼,就让人不寒而栗。

他缓缓抬起头,两个人的视线对上,他不怒反笑,水珠顺着他的脸部面条落入他的衣襟,就像海妖的呢喃,吸引他与他共欢愉,一起陷入爱情的漩涡。

不对。

沈逸的理智就在此时清醒。

一位有着异国血统的太子,能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深宫活下去,并且宫人对他客客气气的,就代表他不简单。

他不能被美色冲晕了头脑。

就在沈逸思索的时候,楚云走近,他一个过来,连带着周身的寒气和血腥味也带了过来。

“在想什么?”

沈逸扶着树,勉强站直身体:“ ...我在想今天可能出不去了。”

“嗯。”楚云将长剑收入剑鞘“这些人杀不完,晚上各种野兽也会出来,他们不敢在晚上搜山,今晚先在山里住一晚,明天再走。”

“好。”沈逸捡起一根树枝充当拐杖,勉强可以走路。

楚云脸上没什么表情,主动放缓脚步,走向密林。

洞外阴雨绵绵,时不时传来几声虎啸,洞内温暖适应,中间燃烧着柴火。

沈逸坐在柴火旁取暖。

他身上的衣服被火烤的差不多干了,就是肚子饿的厉害。

楚云从洞门走进来,手里抓着两只已经剥皮的野兔。

沈逸问:“你怎么抓到的?兔子速度那么快。”

“我找到一个兔子窝,用烟把它们熏出来的。”他边说,边拿起地上已经削好的树枝,熟练穿过野兔的身体,架在火上烤。

沈逸被饿昏了头,小腹上的疼痛又时刻让他保持着清醒。

他早上就吃了俩菜包,哪里吃得消,只能靠在石壁上休息。

小腹处传来冰凉的触感,冻得沈逸一个哆嗦,他睁开眼睛,就看到楚云在捣鼓他的伤口,他一下子清醒过来,护着伤口往后缩:“我没事。”

楚云阴恻恻道:“如果你不想下半身残疾,就不用治。”

沈逸瞬间老实,纠结地半躺在坡上,不安地咬着下嘴唇:“那你要怎么治....把箭拔出来吗,然后撒药?”

楚云:“差不多。”

他边说,边握住伤口处的长箭,不顾沈逸会不会疼,硬生生拔了出来。

“嘶——”

沈逸闭上眼睛,强忍住泪水夺哐的冲动,垂着头大口喘气,死死咬住下嘴唇,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楚云轻飘飘看了他一眼,手上的动作没有停,拿出口袋里的金疮药,打开盖子,均匀地洒在伤口上方。

刚刚伤口火辣辣的疼,现在又感觉冰冰凉凉,痒痒的。

疼痛和爽感在短时间内交换,沈逸死死咬住牙,不让自己哼一声。。

直到前后两端的伤口都洒满了药,楚云才终于收回药瓶,冷漠道:“好了。”

一句话好像将沈逸从痛苦中拉了出来,他控制不住身体,头自然垂在楚云肩膀上,低低喘着粗气,两个人的距离很近,近到可以感觉到对方温热的呼吸打在自己皮肤上。

沈逸还没靠多久,肩膀就被楚云推开,沈逸抬起头,两个人的鼻尖差点碰到一起,沈逸连忙将身体往后挪,乌黑的睫羽遮住通红的眼眶,哑着声音说:“谢谢。”

楚云把实现移开,将药瓶扔到沈逸手上,转身去弄烤肉:“以后自己上药。”

“知道了。”沈逸动了动肩膀,竟发现伤口一点也不疼了,顿时开心起来“你的药还挺灵的。”

楚云熟练地用小刀将兔肉切成小块,放到芭蕉叶上放到地上,没有理会沈逸的话,不过沈逸没有放在心上,依旧乐此不疲。

兔肉被火烤的金黄酥脆,沈逸起了疑心:“你不是从小在皇宫长大吗,为什么又会武功,还会烤兔子的?”

楚云:“.....跟师傅学的。”

沈逸拿起一块兔肉放入嘴中,好奇道:“师傅?皇帝会让你拜别人为师?”

楚云将兔肉全部切好,放到沈逸面前:“孤......我小时候体弱多病,母妃让我出宫在道观生活几个月,就在那时候拜的师傅,学的武功。”

“....嗯。”沈逸意有所指“那你母妃她....”

楚云神色淡淡,黄色的火焰映在他红色的眼瞳里,让人看不透他眼底的情绪,他忽然严肃起来:“这不是你该想的事情。”

沈逸静静听着,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书里描述楚云的母妃是塞外古国最后一位公主,白发红瞳长得十分美丽,楚云眉眼间像她七分,就足以达到震撼人心的地步,足以知道她母妃有多美。

算了,楚云都这样说了,他就不自找麻烦了。

沈逸耸耸肩,继续吃兔头,不过他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楚云的脸,他捡起地上的树枝戳着柴火,状若无意地靠近楚云问:“殿下,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子啊“

楚云无语地看了他一眼:“你问这个干什么?”

沈逸尬笑,随便找了一个借口:“这不是想给殿下找几位好看的妾身通房嘛,所以问问。”

楚云随便回答:“自然是身娇体弱,,柔弱不能自理的女子。”

沈逸笑容僵住,下意识揉了揉腰,腰上一圈肥肉,暗自在心里不爽:“ 原主也真是的,都胖成这个样子了还没有减肥!

次日一大早。

两个人趁着守卫交接的时间,一起运用轻工离开了矿山。

回到衙门的时候,正好遇见了赶回来的冷风。

冷风背着一个包袱,里面装着正是隔壁县衙拨过来的一千两银子,虽然钱不多,不过短时间内,足以让灾区的所有灾民吃上饱饭了。

楚云吩咐下去:“用这借来的银两增大粥铺的规模,另外挑一处安全的地方,建几个成本最低的茅草屋,暂时安置村民。”

衙役抱拳:“是。”

随后风风火火离开了。

*

南风苑位于江南的富饶之地,这里的男妓和小倌长得比女人还美,楚国不好男风,不过依然有很多有钱的妇人和达官显贵来这里寻乐子,其中不乏男人和女人。

大厅中央有美人作舞,小倌相陪,气氛旖旎又放纵,仿佛天上人间。

沈逸和楚云到的时候,立马被门口等候多时的小厮迎接。

小厮亲昵地搂住了沈逸的胳膊,娇声道:“爷想听曲还是聊天、妾身都会。”

一句话惊得沈逸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不过为了找人,他还是强忍下恶心:“听曲。”

“好嘞,客官二楼请,我弹的枇杷可好听了,我马上弹给客官听。”

蓝衣小厮转头便看到粉衣小倌尴尬地站在原地,脸上摆满了恭维的笑,他立马严肃起来:“你不好好招待客人,在干什么!”

他的声音很尖,听着让人感觉很不舒服,加上娇嗔的做派,显得声音更奇怪了。

粉衣小倌心里打起了鼓,暗暗看了眼前的俊美的男子,牙都要咬碎了。

是他不想吗招待他吗,是他根本不敢好伐!

感觉他再靠近一点,这个男人就要把他撕成碎片了!

蓝衣小厮没办法,便对着沈逸说道:“两位客官先上楼,随便选一间雅间,我们很快上去。”

沈逸没说什么,和楚云一起上楼。

推开门,房间里的布置倒算雅致,清朝末期的青花瓷瓶,墙上挂着燕国出厂的绫罗绸缎,角落燃着安神香,让人自然放松下来。

从这里可以看见远处的江面,江面波光粼粼,有几艘渔船在江面上撒网。

蓝衣小厮很快折返回来,他亲切地坐到楚云身边,眼眸中风情万种,恨不得黏在楚云身上,暗自抛着眉眼:“这是今年刚采的福鼎白茶,官人您喝喝看?”

楚云依然冷着脸,装若无意地看了他一眼。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此人明明身段极好,柔弱无骨,面如桃花,尤其是那双含情的桃花眼,比一般人好看太多,明明和他喜欢的类型相似,可是他就是喜欢不起来。

他不会忍着哭,也不会把头靠在他身上,也不胖。

反观沈逸就自然很多:“你知道附近矿山的老板吗?”

粉衣小倌:“自然认识,他是我们的老板,曾经可是惊艳江南有名的头牌。”

沈逸:“帮我请他过来吧。”

粉衣小倌笑着:“这位爷有所不知,他可不屑为普通人唱曲。”

楚云冷冷睨了他一眼:“你就说是衙门的人过来,请他唱曲。”

粉衣小倌震惊:“衙门的人,他可是最讨厌衙门的人......”

蓝衣小厮给他使了一个眼色:“无论行不行,你过去问便是了,不要扫官人们的兴致!”

粉衣小倌这才点头,起身离开 ,蓝衣小厮给两个人倒茶:“不好意思,他是新来的,不懂规矩,有什么问题请两位爷多担待一下。”

沈逸和楚云笑而不语。

过了一会,门被人从外面推开。

走进来一位穿着白衣的男子,男子墨发束起,面如桃花,脸上戴着半边流苏面具,一看就知道是金银堆出来的可人。

可是右手手腕上却戴着一个木头雕刻而成手镯。

他身后跟着两名下人,将蓝色的玉琴搬到前面的桌子上,有序地退出去了。

他的目光在两个身上扫了一眼,小厮和小倌便退出去了,还不忘关上门。

墨离自然坐在楚云身边,两只纤手自然搂住他的胳膊,声如黄莺:“爷,妾身有点困了,可否靠在爷身边坐坐。”

“砰——”

沈逸手里的青花瓷茶盏直接被捏成了碎片,茶水顺着他的指缝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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