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十章

好、好得很,千润又想明白了。

之所以对温和有礼、心慈面善之人生出怜惜,全然是因为她身在混沌世,潜移默化接受了凡人的标准,沾染上一种名叫“人之常情”的恶习。

仙人可不像民间传说描述的那样,终日守在云端窥见下界,动辄不平则鸣,飞下来替西行的义士拳打魍魉、脚踩鬼蜮;或给哪个苦大仇深的长工做主、两棒子打走他的东家,腾出屋舍留给他,还要给每片瓦都镀上一层金;更有甚者,索性把自己嫁与了他,盖因一句“难得的忠厚老实”,好好的神仙不做了,住进茅草屋里洗手作羹汤,终成“一段佳话”——佳话是好的,脚下的路是尘土飞扬的,仙人得天独厚,自然要恪尽职守,“魑魅鬼蜮”未必没有苦衷,“忠厚老实”未必不咬人,要是做不到绝对的公平公正、不偏不倚,那还不如交还仙印从头修炼,对此她早有觉悟。

引导一人入魔已非易事,在酿成大祸前,她不能再放任自己被“人之常情”扰乱心智、影响裁断了。救活旸羲王后就该是最后一次的心猿意马,从此往后,对发生在眼前的因果业报,她必须袖手旁观。

这也就是说,要是看到那个林少主带兵攻入汤虞国,即便他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即便血溅到了脸上,千润也会强迫自己闭目塞听,绝不干涉。

清净天和浊冥地有一个共同点:既无四季,又无晨昏,也只有在混沌世,她才能得见清晨彻底取代了夜色,并在这一时刻感受到神思清明。

那么新的问题出现了。

眼前摇摇晃晃的药壶昭示着场景的陌生,疼痛一寸寸侵蚀了她的脑袋:

等等,她现在躺在什么地方?

耳畔传来响动。一团小到有些可怜的被子涌动几下,从中钻出一颗乱糟糟的宁寰头。

“早啊。”宁寰头用抱怨的口吻打招呼,眼下还有些发青,“终于醒了?”

千润大为震惊。除了她睡姿豪迈、占去了床主的一大半领土,镜仙也曾跟她交代过,未成婚的成年男女不宜同卧,否则的话,旁人一旦发现,便会奇异地集体口舌生津,竟能用唾沫星子淹死了那个女的。

她赧然起身,捧起丝丝泛着疼的头,总算回忆起了昨夜发生的事——最后的记忆停留在她捧起酒盅的那个瞬间,后面就完全断片了。

这是个相当危险的信号,她该不会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吧!

宁寰披着被子坐起来,一个哈欠恨不得掀翻了屋顶。

他咕咕哝哝地说:“你还是真是专来给我制造烦恼的?给你擦个脸,吐了我一身,还得把另外一头睡死的猪的扯起来给你沐浴,折腾到——嚯啊——后半夜才消停,简直糟蹋我的好酒!”

这么一说千润也想起来了,太子殿下不慎灌醉了人,又特别爱干净,只好亲自给醉鬼清理了酒渍,不光是擦脸,每个手指缝都必须照顾到。千润依稀记得,不知怎地,感受到力量对抗,她故意把拳头攥得死紧,还是宁寰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手指一根一根给抠出来。

至于接下来发生的事嘛……

千润摸摸脸,唇上干干净净的,光滑得像是打了蜡,半根毳毛都没剩下。

她由衷道:“辛苦殿下了。”

——对开脸这件事也太执着了吧,这位殿下!

横了她千万眼,没有架子的太子殿下兀自下了床,变成了一只架子。

等了半晌也不见反应,他回头道:“过来替我更衣啊,这还需要我教?”

……在混沌世,打杂丫鬟还真不是好干的活。可比起千润的自省,宁寰略一低头,归因于:“天都亮了,各归其位吧。”

千润看向折叠齐整放在一旁的衣物,紫白相间、缀有金线,竟是无量峰门下弟子的服饰。

都回汤虞国了还穿门派服做什么?千润不理解,也不多问。不知宁寰在师门修到了哪个层次,拾掇拾掇衣物,层层叠叠的竟还有些复杂,千润摸索着先给他系上蔽膝、护腕,而后茫然地拿着两只……疑似是铠甲的一部分,左右看看,不知从何下手。

宁寰出言提醒:“两片的是胸甲,虎头的是捍腰。”

遵循指示,千润笨手笨脚地把它们分别安在了正确的位置上,少不得频频碰到据说是人体禁区的地方,为掩饰尴尬,打着哈哈揣测起了它们用途:“有、有点沉呢还!穿着铠甲是要去——打猎?”

宁寰一哂:“很难说不是。”

接下来还有绛紫大袖氅、最外层的白纱半臂褡护、鲜红绶带、黄青玉佩,最后再戴上长冠,一直把宁寰层层裹成了留作竹苗的春笋,这份差事才算办完。

好不容易出得寝殿,哈欠连天的无念又有事要通报。

“娘娘一早就去祭山了,晌午才回来。”

宁寰了然:“确实要感谢上天赐予的仙丹。”

千润心里突地一跳。

一见她从宁寰身后钻出来,无念坏笑道:“恭喜恭喜。”

喜从何来?难道她把“想通了”这件事也写在脸上啦?千润迟疑着回礼:“同喜同喜。”

无念赶忙摆手:“同不起同不起。”

……那就祝她早日同得起吧?

宁寰吩咐她:“你先去小厨房垫垫,一会跟我出去备点礼。”

胸甲都披挂好了,本以为他会前往围场,猎得一头好鹿,携去探望母亲;就像有些妖类会猎得一头好人,携去探望母亲,谁知他径直出了王宫侧门,拐到熙熙攘攘的西市上来了。

市集上只能找到寻常百姓家的“礼”,哪里比得上仙府宝库似的扶桑宫库房?转念一想,宁寰的吃穿用度都是王后给的,倒了一手又流回月华宫,好像也没甚意思。

千润下凡一趟,还没好好逛过人间的市集哩,只是身后远远跟着一队身着黑衣、大白天里十分显眼的暗卫,不好到处乱跑,还得加快脚步跟上宁寰,最多只能伸个脖子东张西望。

却是宁寰脚下一顿,瞅她一眼,招呼旁边的摊贩:“来碗豆花,别放辣。”

一碗热乎乎的豆花下了肚,加上出门前吃的点心,千润有点顶着了,一行人自然放慢了脚步。

沿路又慢慢地看了不少新奇玩意儿,千润手上的“礼”重得都快提不动了,正要扑进茶馆歇歇脚,宁寰一把揪住她腰后的小流苏,转身走进一条小巷。

小巷入口较为隐蔽,藏在一面酒旗后。掀了酒旗,光线洒进来,晒得一丛山茶花剧烈地动了动,竟从后面钻出来一对年轻男女,把千润吓了一大跳。

年轻男女红着脸、匆匆系着衣扣,你搡我我搡你地跑远了。千润不解道:“他们蹲在花丛里干什么呢?”

宁寰目不斜视:“施肥。”

千润点点头。这可以理解,眼下正是山茶花蓄积养分、准备迎接新一轮花期的时节,只是她听说人肥——尤其是新鲜人肥,就像吊命的药材,对寻常花种来讲还是太刚猛了,一个弄不好,未待打苞时就要被烧毁了根系。

从逛市集的见闻可总结出,汤虞国的确是民风奔放、举国上下都是性情急躁……但远远还没到无念口中“奇怪”的程度。比如宁寰,他就是个反例,沉稳得很,什么事都憋在心里,一百句话里顶多听得到一句真的,为的是酝酿出刚猛的养分吧,天知道。

千润总算明白,他出宫这一趟,就是为了寻找巷中的一名簪匠。可看这铺子里挂满了一面墙的制品,其工艺、用料都跟宫中的没法比,特地找过来,是老簪匠的手艺有什么过人之处吗?

很快宁寰向她证明,无可取代的是想法,以及一张见了贵人不敢说半个“不”字的嘴。他给簪匠看了亲手画的图纸,还说了一大堆细节上的问题,千润听得一知半解,只晓得宁寰亲手培育出了一种景观枫叶,鲜红似火、每片叶子只有拇指肚大小,他要求簪匠用某种妖兽的角磨成的粉,混上丹炉里的陈灰,这样熬一熬、那样搅一搅,浇在刚采摘下的叶片上面,它们就被封入了形似琥珀、却比琥珀澄净许多的胶质物中,永远保持着还在枝头上的样貌。

簪匠额头沁汗地开工了,千润凑过去看图纸,原来宁寰还带了些茶色的玉料,以备磨成树枝,两个簪子都精心设计过,一个是银杏叶的,一个是枫叶的,虽不名贵,却有几分意趣,更饱含了独子的孺慕之情,她简直都能想象到王后收到后会笑得多开心了。

既然现在只剩一个任务,千润不再吝啬对任务目标的夸奖:“殿下的孝心可真是别具匠心!”

宁寰勾勾嘴角:“少拍马屁,枫叶那个给母亲,银杏那个给无念,没你的份。”

千润早觉得发绳比簪子更适合她,这样才方便活动,想不到宁寰连这一点也考虑到了,怪不得人家是殿下,而她只是个打杂的呢。

看不出宁寰又在想什么,只见他腮帮子鼓了鼓,用更加沉郁的语调说:“可惜这种胶粉实在难得,否则人死了,遗体也能用它保存,可保万年不腐。”

千润还是觉得很有道理。她知道有些国家会把坐化的道人当成神明来供奉,以往都是在遗体外层涂上金泥等物,这东西防虫又防腐,还可以随时瞻仰遗容,没有比它更好的了。

见她频频点头,宁寰又像调息吐纳一般,目光失焦,徐徐叹出一口气。

“行了,这里还得花些功夫,你要是嫌无聊,可以自己出去逛逛——”

他的本意是等一句“殿下都不觉得无聊,奴婢怎敢”,谁知千润如蒙大赦,站起身,把各色货物丢在原地,一溜烟跑到外面去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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