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怎么说呢,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时间,我完全不感到惊讶。
毕竟,菲尔曼和公爵夫人实在长得很像。
那张被修罗递过来的纸,原本留下的痕迹虽然被大力涂抹掉了,但是将纸对准太阳光,透过光照,从背面还是能看见被墨水盖住的部分。
我清楚地看到上面属于公爵夫人娟秀的字迹。
“我不能让奥斯汀的声誉中出现这样的污点,一个双腿残疾的孩子绝不能成为公爵的继承人。”
讲道理,一个四肢健全不学无术飞扬跋扈的继承人听起来也没有多光彩吧。
不是很懂贵族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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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登是最近这段时间得到这个消息的。”修罗说,“他在谋划着对菲尔曼动手,想要除掉这个隐患。”
我说:“嗯,实际上……本杰明和南茜计划结婚后带着菲尔曼一起去南方。”
我和修罗对视一眼。
——决定了!择日不如撞日,不用等结婚,今天就把菲尔曼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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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风风火火地推开佣人房的木门,映入眼帘的是措手不及的菲尔曼慌慌张张地拢起桌子上什么东西的画面。
“藏什么呢,给我看看?”修罗扯艾登的虎皮扯得顺溜,一张口那纨绔之气简直是活灵活现。
“艾登少爷,我,嗯,这个……”艾登积威甚久,菲尔曼不敢反抗,只能把求助的目光投向站在后面的我,“本杰明……”
而这时修罗已经把他怀里的东西强行掏出来了。
那是一袋沉甸甸的金币。
“你怎么会有这些东西?”我问。
“这是、这是……”菲尔曼支支吾吾了半天,最后咬咬嘴唇,还是一股脑全都交代出来了,“是公爵夫人给我的,前段时间,她叫我拿了钱,离开托拜厄斯,越快越好。”
“哎呀,这不巧了吗,我们也是来带你走的。”
修罗把手里的金币递给我,捋起袖子又快又麻利地将屋子里菲尔曼的东西塞进行李箱里打包,我看他的动作,感觉这个人跑路的技巧真是相当熟练,不愧是退役反派。
要整理的物品并不多,收拾完东西以后修罗推着菲尔曼的轮椅就飞快地往外跑,梦境里时间宝贵,指不准什么时候一眨眼就换地方了,必须得好好把握时机才行。
我提着箱子紧紧跟在后面,金币也都好好地放进箱子里了。
菲尔曼有些害怕地整个人缩在轮椅上,不安又困惑地转头朝我投来询问的视线。
像小动物一样。
我安抚性质地对他说:“我和南茜结婚以后打算去南边,想让你先一步去故乡的宅子里做整理,菲尔曼,做我们的管家,和我们一起生活好吗?”
说话的同时,我在心里盘算着,公爵夫人让菲尔曼离开北境,恐怕也是知道了艾登已经清楚换子的真相,想保全下菲尔曼的一条性命……她倒是了解自己这个便宜儿子的性格。
菲尔曼被我哄了两句,稍微平静了一些,小声咕哝道:“本来就是想参加婚礼才没有立刻走的,现在还是看不了……”
我说:“没事,回到家乡以后,在那边还要再举办一次婚礼,到时候观礼也一样。”
“真的?”得到我肯定的答复以后,菲尔曼重新开心起来,说话声音都提高不少,整个人一下坐直了。
不过坐起来以后他又想起后面埋头推轮椅的人是艾登,接着像鹌鹑一样缩了回去,随即忍不住开开心心地开始念叨:“我来做管家吗?我只会养花,腿脚也不好……万一做不好怎么办呀?本杰明故乡的房子里有花园吗?我听说南方的气候很温暖,不用建玻璃花房,在露天就可以直接养白荼蘼花了,是真的吗?”
菲尔曼的眼睛里闪动着雀跃的光芒,充满对南方、对未来生活的向往。
我一条一条慢慢回答他的问题。
“没关系,慢慢来就好了,我老家那里没那么多规矩。”
“有花园。”
“是真的,还有很多北境没有的花草,到时候买了种子都养起来吧。”
一问一答之间,修罗已经推着菲尔曼一路来到了庄园的大门口,我把菲尔曼从轮椅上抱起来,放进马车里。
想要离开北境,还要过桥去最近的城里,然后坐渡轮远航。
修罗站在马车边送我们:“快去快回。”他看着我叮嘱道。
我冲他点点头,踏上马车。
现在是下午,再有两个小时太阳就要落山,我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希望这次行动别出什么额外的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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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渡口的时候,天色已经暗沉下来,整个城镇都笼罩在一片不详的暗红色中,街面上空无一人,空中阴云密布,还能隐约看见间歇的闪光从云层中滑过后消失不见。
马上就要下雨了。
我从马车上又把菲尔曼抱下来,将行李拿给菲尔曼,让他自己抱好,推着他往渡口的方向走。
因为身体原因,这是菲尔曼平生第一次出远门,如果不是情况所迫,再不离开可能就再也离不开托拜厄斯了,我也不想这么急切地让他自己一个人走。
我一边走一边仔细叮嘱菲尔曼:“下了船不要慌,把钱看牢,会有人在码头接你的,我和南茜两个礼拜之后就来……”
菲尔曼很乖地点头听着,时不时答应两声。
……唉,也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船票出售,如果没有,就还要想办法把菲尔曼在周边的旅舍里安置一晚,那样的话就不知道这个梦境的时间能不能持续到明天了,实际上,能维持到现在还没有转换,已经让我觉得非常难得了。
梦中有时候快起来,五六分钟就能走一个过场。
这个时候,我听到达达的马蹄声从后面传来。
周围已经很黑了,黑色的骏马破开浓雾,显出身形,接近我们以后,黑色人影从马背上翻下。
我顿觉不妙,握着轮椅的把手开始慢慢往后退,一直退到最近的路灯下面。对方沉默着一步步逼近,手里握着的短刀刃身反射出刺目的光,面目在灯光照耀下逐渐显示出来。
是艾登。
他换了一身黑色的骑装,脸上的神情不是惯常的戏谑乖戾,而是一种更加决绝、令人寒毛倒悚的残酷,他的眼中甚至没有愤怒——他看向我的眼神如同看向死物。
我看到那张脸上神色的第一刻,就知道现在使用这具身体的人是艾登。
毛色油亮的乌骐懒洋洋地打了个响鼻,踏踏走向一边。
原来如此……这就是那匹赛场上的常胜将军,怪不得有这么快的脚程。那天艾登回来时意兴洋洋,就是因为买回了这个宝贝吧。
带着菲尔曼我是没有办法逃跑的,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我把菲尔曼的轮椅用力往边上推出一段距离:“走!”
这回不像十岁那年是小孩子之间的打闹,成年后本杰明和艾登在体型上就差了一筹,更别说现在艾登手里还有武器。
失去超能力之后,我的近身搏斗技能点大概也就只有单位五。
如果恢复意识的人是本杰明就好了,偏偏是艾登。
这也算是命运的一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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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刀捅进肚子的时候,比起疼痛,更加强烈的是恍惚感,温暖的血液不断流失出来,还散着腾腾热气,衣服被染得一片鲜红。
糟糕,这件是新衣服,很贵的……说起来,我所有坏掉的衣服,元凶都是艾登,这家伙和我的衣服犯冲啊。
我心里闪着不着边际的念头,喘息着慢慢滑落在地,夜间的石板路面又硬又凉,硌得我肩骨直发痛。
耳畔嗡嗡作响,不远处菲尔曼撕心裂肺的喊声像是隔了一层薄膜一样听不清楚。
……真是不聪明,他应该乘机能跑一点是一点的,白费我搏命争取来的时间。明明一个人推着轮椅的车轮也能走,在旁边呆呆地看着像什么话,不要命了?哪怕、哪怕找一个藏身的地方……只要能等到天亮…………
我打架的操作还丢人现眼的要命,干嘛一直盯着看啊,在脑海里保留一些我的英勇形象不好吗。
天空中雷声隆隆作响,倾盆大雨倏忽而至。
豆大的雨点砸在地面,溅到我的眼睛里,四处流淌的血迹在雨水冲刷下一圈圈向外扩散。
小时候的南茜红着脸说我是她心目中的英雄的画面忽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真可惜,我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种英雄……也有很多力不能及的时候,婚礼也没有办法参加了。
……没有比这更狼狈的时刻了。
艾登全然不在意被雨淋湿的衣服,他站在倒下的我身边,神色癫狂地哈哈大笑:“撒谎,她在撒谎!我才是公爵的儿子,托拜厄斯的继承人只有我!”
“——只有我!!!”
风雨交加中,我的世界一片白光。
希哥,虽然你挨捅的样子很挫,但是你冲上去的身影是真的靓仔。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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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甜蜜假日(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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