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逢

墨加国海市,四月的温差还很大,太阳落山后,天有些凉。

在饭堂吃过晚饭,夏夕岚回了宿舍,急匆匆打理着棕色波浪长发,又换上一件红色挂脖修身长裙,套了一件开衫,踩着高跟鞋往“天阶夜色”赶。

“天阶夜色”是一家夜店,也是她兼职做酒水营销的地方。

夜生活已经开始,店里人多起来。大堂里巨大的DJ电音几乎要击穿耳膜,随着音乐推向**,打碟台边“轰”地喷出几簇火焰,让氛围更加热烈。

夏夕岚挤过躁动的人群,走到员工区脱掉开衫,拿出口红补了补唇色,满意地看着自己的烈焰红唇,上楼往 888 包厢走去。

按理说,888 包厢的客户是大营销握在手里的,基本轮不到她这个二十岁的穷大学生。

只是今天阿 K 不在,就叫她来陪一陪他的客人,阿 K 是带她的总监。

夏夕岚深知阿 K 叫她来是因为她这张脸,在这种地方,美色是最趁手的资源,她也不避讳,老天爷赏的资源,没有不用的道理。

当时阿K跟她千叮咛万嘱咐,都是富二代,别出差错,最重要的是那个江右川,江家在海市商圈有名有姓,得罪不起。

阿K这样说,她自然是谨慎的,然而推开包厢门,看到江右川的脸那一刻,她的内心翻江倒海,再也无法平静。

十年了,她今天在才知道,他的名字叫江右川。

包厢里人很多,入目一堆白花花的胸和大腿,酒杯叮当碰撞,音响里扯嗓门儿的声音噪得慌,男男女女,纸醉金迷。

江右川就在最中间,饶是坐着,依然能看出身形比周围的人都要高大,胸肌壮得快要撑破白衬衫。

只是那人面上的表情清清冷冷,一身贵气与颓靡的环境格格不入。

她进来时,正看到他懒散地翘起二郎腿,一只手拨弄着烟盒,他的手很大,衬得烟盒像一个火柴盒,拨正了,另一只夹出一支烟叼在嘴边,去摸打火机。

邻座的男人身体倾向他,又不敢靠太近,同他说着什么,笑容谄媚。

但夏夕岚能看出来,江右川对那个人说的话没兴趣,他此时的情绪一定感到很无聊。

于是她一甩长发,踩着高跟鞋朝他走过去,掏出打火机,微微弯腰,凑在他面前:“老板,我帮您点烟吧。”

跳动的火焰支在他嘴边的烟下。

男人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没什么情绪,也没动作,任由嘴边升起一缕青烟,袅袅而上攀上眉眼。

夏夕岚当时以为,江右川这样的人,一定有很多人给他点烟的,谁知她点完后,周围的人都露出看戏的表情。

做这行要察言观色,夏夕岚心里一沉,知道自己可能做错了事。

后来她才知道,江右川不喜欢别人给他点烟,准确地说,他不喜欢别人近身伺候他,尤其夜店里的女人,他有洁癖。

江右川没说什么,邻座的男人倒先急了,语气不善地呵斥:“你谁啊?用得着你给江总点烟吗?”

别人看戏,这人却发火,看来这人是有求于江右川,上赶着表现呢。

夏夕岚一时尴尬,讪笑着,厚着脸皮甩锅给自己的上司,谁让大头都是他在拿:“是 K 哥叫我来的,我看江总在找打火机,才帮忙点烟。如果冒犯了江总,我自罚三杯可以吗?”

说着拿过一个空酒杯,“咕咚咕咚”倒满了酒,又仰头“咕咚咕咚”往下灌。

酒水顺着她下巴流进了脖子里,她故意的,没办法,实打实地喝下去,胃扛不住。

就在夏夕岚闷头灌酒的时候,她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勾了一下她的脚。

**场所就是混乱本身,同事互相抢客,客人利益冲突,勾她脚的人,谁都有可能。

结果就是她朝前扑了个扎实,埋头冲进了江右川的怀里。

一杯红酒,半杯泼在自己头上,半杯泼在男人的白衬衫上。

左手撑住男人的胸膛,右手还紧紧捏着红酒杯,夏夕岚仰起湿漉漉的脸,正看到男人低头皱眉,近在咫尺的睫毛颤了颤。

夏夕岚心想,这男人皱眉的表情,简直跟他母亲十年前一模一样。

十年前,她才十岁,只是一个小女孩,而男人是个少年。

记忆里,他裹着一条浴巾站在沙滩上瑟瑟发抖,大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和恐惧。刚刚溺水被救,救他的人还没上岸,他的周围却围了十几个人,他的母亲正关切地拍着他的后背安抚他。

跟现在一样,他从小就是人群的中心。

救他的人是纪辰,只比夏夕岚大三岁,是孤儿院里,夏夕岚当做亲哥哥一样的人。

夏夕岚从有记忆开始就在孤儿院了,她是孤儿院野蛮长大的孩子。这所位于海滨小镇的孤儿院,条件并不好,每次放饭,孩子们像饿狼似的举着碗扑向打菜区,八岁的夏夕岚基本是那个冲在队伍最前面的人,只为吃上第一口热乎乎的、料最多的饭菜。

晚上跟十几个孩子睡在大通铺,她也睡得横刀立马,她不是个乖孩子,所以没人敢欺负她,但正因为她不是个乖孩子,所以没有收养人看上她。

收养这件事上,夏夕岚也不是没争抢过。每次收养人来,她像抢饭一样,飞快冲过去,冲的太猛常把旁边人撞得趔趄,她就那样冲到收养人面前,举着手,垫着脚,迫切地说,“选我!选我!”

但收养人毕竟不是饭菜,不是靠抢就可以抢过来的,能来这所孤儿院的都是普通夫妇,他们大多数只想要个男孩子,即使要女孩儿,也是要乖巧的。

她这阵仗反倒吓得那些收养人倒退几步,结局可想而知。

碰壁几次,小小的夏夕岚也生出了脾气,她躲在花坛蹲在下气呼呼的地想:你们不要我,我就自己挑个家人。

也是赶巧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夏夕岚站起来,就看到花坛背后的椅子上,坐着个男孩儿。

男孩儿很白,像个瓷娃娃,也很瘦,细长的胳膊放在在身前的腿上,关节骨分明。他坐在那里非常安静,没发出一点儿动静,如果不是夏夕岚回头,根本不知道那里坐了人。

她认得这个男孩儿,是“11岁”组的,三天前来的孤儿院,他总是离人群远远的,不怎么跟人说话,看上去很忧郁。

最让夏夕岚费解的是,他吃饭也不积极,孤儿院的老师不会追在屁股后面催孩子吃饭,所以他甚至有时候不吃饭,他一定很饿吧?

小女孩儿在原地纠结很久,摸出了口袋里的棒棒糖,是今天来做公益的人给的。

她走过去,递给男孩儿,“给。”

纪辰平静的脸上起了波澜。

他的父母是出车祸去世的,双亲去世的悲伤、初来乍到那些孩子排斥或好奇的目光、食物分发时的争抢,都让他觉得窒息的难受。

他当然记得眼前这个小女孩,她总让他想起原来小区里流浪的野猫,不是那种初代流浪猫的可怜落魄,而是复苏捕猎能力的流浪猫后代特有的野性。

他没想到这个争抢最凶的小女孩儿,会递给他一只棒棒糖。

小女儿并不在意他的沉默,将棒棒糖塞进他手里,“快吃吧,饿肚子那么难受,你一定很难受吧?”

纪辰失笑一声,“嗯,确实很难受。”

这三天以来,小女孩儿第一次看到他笑,这笑容让她看呆了,她想:“如果我有个这么好看的哥哥就好了。”

于是她问他:“你可以做我的哥哥吗?”

纪辰意外地看着她。

见他沉默,小女孩儿急切地表态:“以后我抢到的棒棒糖也给你。”

男孩儿又笑了,这次笑出了声,他把棒棒糖塞回小女孩的手里,又摸了摸小女孩儿的头,“以后哥哥帮你抢。”

自此,想要家人的女孩儿有了家人,刚刚失去家人的男孩儿又有了家人。

渐渐地,纪辰学会了在孤儿院的生存方式,他有了需要照顾的妹妹,不能再得过且过。

他会叫她“夕夕”,会在饭堂拨喜欢的菜给她,会在残疾班的小孩儿攻击人时护着她,偶尔还会因为帮小女孩儿出头被“罚站”,这时候小女孩儿会偷偷地运送“物资”给他,他总是笑着接过去揣起来,又会在某些时候投喂给她。

但相互取暖的时间只持续了两年,小女孩儿自己挑的哥哥,被大海带走了。

那天本是她最开心的第一天,纪辰偷偷带她跑出孤儿院,去海边玩儿。

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一个少年溺水了,纪辰游过去将他推上岸,但他自己却被卷得越来越远。

她只记得路人尖叫着呼喊救援人员,救援艇在海上盘旋寻找,想从大海手里抢人。

但纪辰还是没救回来,小小的夏夕岚跪在他的身体旁,哭得昏天暗地,命运再一次抛弃了她,夺走了她的光。

被救的少年显然家里很有钱,孤儿院的办公室里,他的母亲拿出一张一百万的支票,说是捐赠给孤儿院作为补偿,就携着她的儿子扬长而去。

夏夕岚就站到办公室门口,她看到那个少年离去时频频回头看着她,她年幼的心灵里冒出稚嫩的愤恨,于是她朝他冲过去,抓起他的手,在他胳膊上狠狠咬了一口。

男孩的母亲皱眉低头看着夏夕岚,像在看一个麻烦。

那时她并不知道少年叫江右川,也没想到十年后会再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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