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的谈话是保密的,不为第三人所知。但之后兽人的伙食又好了很多,餐桌上经常会出现一些人类少年促进发育的食物,以及更多促进魔力精进的菜品。
兽人洋洋得意,经常可以看见她捧着各种零食大吃特吃。
而荒芜城领主开始大量收购小麦豆子的消息也传了出去,有传言说这位上任不久的年轻公爵想要复刻麦酒的配方,以至于以高出市价两成甚至三成的价格收购粮食。
粮食贩子们喜出望外,源源不断的运粮车满载粮食驶入荒城,又带着黄金、银币和一些棘桑果干离去。
除此之外,为了赞颂他们与荒城之间的友谊,女公爵赠送了每个运粮超过一千斤小麦、两千斤大豆的粮贩子荣誉徽章。
那是以秘银为基,用魔法雕刻繁复荆棘丛花纹,又镶嵌着用紫色宝石为剑身、秘银为剑柄的荆棘兰。
这把宝石荆棘兰甚至可以拔出来呢!由此可见剑兰家的工匠手艺之精湛。
麦城——也就是克斯洛特城邦的领主,即米莱侯爵,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略加思索,下令将本土麦酒减产,除特供中京的麦酒,麦城的小麦不再作为酿酒原料,而是从别的南部城邦进口小麦。
小麦的质量变差,发出的麦芽质量跟着变差,麦酒口感也就随即下降。
有些爱上麦城出产的麦酒口感的酒鬼们愤怒地谩骂,认为米莱侯爵故意用劣质小麦酿造的麦酒来糊弄他们,是想蓄意哄抬优质麦酒的价格。
酒鬼们倒是纷纷情真意切地希望北边那位不太出名的傻子领主能够复刻麦酒了,口感若是比不上,至少把价格往下压一压,不让那个钻钱眼里的米莱侯爵吃独食,狠狠地压压他的气焰!
米莱侯爵曾经跟随过那位大人物,是以战功破格晋爵的大侯爵,爵位已经超过他原本家族承袭的爵位。
而他仅凭战功就坐上侯爵的位置,而非受其家族荫庇,可见其战功彪炳、深谋远虑。
麦酒风靡,是从贵族和平民们的钱袋子里抓钱,但又何尝不是把手伸进贵族的粮仓掏走粮食。
在战场上亲历过饥荒、看见过人食人场景的米莱侯爵,敏锐地察觉出一些不对劲,当机立断地减产麦酒、改出口为进口,开始囤积粮食。
他摸不准在北方那位故人之女究竟怀揣着什么想法,他只是凭借直觉和判断做出决定。
要是故人之女当真是想要麦酒的配方,用合适的方法给她让利一些也无妨,就当是卖故去的剑兰大公爵一个面子。
而有米莱侯爵这种敏锐直觉的贵族,可谓少之又少。
当年的战争中,绝大部分贵族龟缩后方,有的倒是捐献了财产给军队,更多的是带着家产偷偷西迁南移,甚至想要逃难去战争压力更小的蔓蒂尼联邦。
人类和兽人之间的战争,是悲壮漫长的残酷史诗。
蔓蒂尼联邦当时的主人或许勇气和力量不敌卡朔佩,北面也有兽人的军队来势汹汹,却依然帮助卡朔佩帝国守住了西部的边境,把所有想要携产逃难的卡朔佩贵族拦在两国交界线之外。
阿弥娑当然不是为了麦酒的配方。
她指定送给德亚斯里森的茶叶至今没有送到对方手里,但是一位跟随采购队回来的流浪武人却悄悄站在了她对面。
这是一位身材魁梧健硕四肢欣长的武人,深棕色的短发精神抖擞,络腮胡剃掉以后五官普通,肌肉紧绷。
他开口就让阿弥娑惊诧了一瞬,是一口流利的卡朔佩语:“阁下,我来自耶迈勒夫帝国,是王室第九顺位继承人。我的名字是亚文·冯,是肯诺女士的未婚夫。”
阿弥娑上下打量他,视线在他鼓鼓囊囊的手臂和胸膛停留一会儿,很难想象德亚斯里森要和面前这个熊一样的男人步入婚姻缔结婚契。
耶迈勒夫王室也是传承自古人类帝国的古老贵族,冯这个姓氏已经传承超过千年。
阿弥娑以为德亚斯里森的未婚夫会是一个儒雅的瘦弱男人,会总是把手背在身后随时吟诵诗歌。她实在是难以把这个壮汉和儒雅这个词联想起来。
见阿弥娑目露疑惑,亚文又说,“肯诺殿下令我来取黄铜徽章。”
“殿下让您妥善保管项链。殿下还说,麦酒不能多喝,伤身。”
亚文没有使用贵族的自称,想必德亚斯里森特意叮嘱过他。
正是这短短两句话,让她做出大量收购粮食的决定,也故意往外放出了她想要复刻麦酒配方的消息。
阿弥娑犹豫过要不要将徽章托付给这个一点都不像王室成员的男人,思虑再三,直到男人无奈地拿出他与德亚斯里森签订契约的羊皮纸,阿弥娑才把徽章给了他。
她一直没有研究出来那个徽章的用途,在她手上就像块废铜。
此后这个男人在城区逗留了十数日,直到每日监视他的骑士都对他只沿着街道城墙散步的行为感到厌烦,亚文才向公爵辞行。
他看上去并不英俊,也不富有学识,如同他平平无奇的名字一般,整个人除了高大壮硕仿佛没有别的特点了。
很难想象一个王室成员会被赋予这样的名字,简直就像因为两缕毛很长而被命名为长眉羊的家畜一样普通、毫无曲折。
他辞行时公爵正在用晚餐,前来报信的女仆附耳轻语,兽人警觉地竖起耳朵偷听。
阿弥娑警告性地瞥她一眼,才让兽人不情不愿耷拉耳朵继续嚼着嘴里的肉块。
贵族们一般都会招待客人用过午餐,然后赠送对方足够的珠宝首饰和行李。
趁着太阳尚在天空悬挂,家产丰渥的贵族还会赠送客人登上带着家徽的马车,一路护送到下一个领地。
而亚文在黄昏时辞行,太阳已经没入一半的身体在地平线以下,这代表着这位客人只想悄悄离开、不想惊动任何人。
后来负责监视他的骑士们在闲聊中这样描述他:他像一丛会行动的灌木,沉默、普通、高大,根本不像一位王子,倒像是一个识字的屠夫或者木匠。
阿弥娑则是得到了另一个东西,由德亚斯里森交给亚文、再由亚文转交给骑士,最后到她手上的一个空间戒指。
很朴素,很普通,连装饰性的的花纹都少得可怜,简直像是找了一个菜鸟炼器师随便加工的。
她借助魔晶的魔力往内探,一瞬间怀疑德亚斯里森抽空去剑兰家的庄园洗劫了一番。
戒指内是码得整整齐齐的、密密麻麻的藏书,有些羊皮已经硬得发脆发裂,封皮上还戳了列代剑兰家主的私章和家徽。
抬头又看见兽人正在埋头大吃,心情复杂的公爵微笑着将戒指递给兽人:“女士,今晚得麻烦您将这里面的书一本一本地放在闲置的书架上,不能有任何损坏。”
兽人眨巴眼睛:“今晚不用抄诗了吗?”
“您完成搬书后再抄写。”
阿弥娑虚点了点兽人的嘴角,对方的嘴上沾着油污,不论侍女如何苦心教导对方用餐礼仪。
兽人在吃肉时永远都是埋头大口进食大嚼特嚼。有时候倒是会小口地吃甜品,一旦放松教导就会一口一个地往嘴里塞,负责教导的侍女偶尔抱怨道怀疑兽人女士是不是将食物直接塞进了喉咙。要是塞进喉咙还好,兽人吃煎制或者烤炙的肉类时总是弄得满嘴是油。
兽人被她看得立马僵住,学着雌性平时用手帕按嘴角的样子,将绣着剑兰的纯白手帕整张按在了糊着油的嘴上。
托绣工精湛的绣女的福,油污并没有很快浸透手帕,但这个粗鲁的动作仍旧让女大公太阳穴一跳。
她的耐心在此刻被消耗殆尽。
“女士,使用刀叉小口优雅进食很困难吗?”
公爵用银匙舀起一勺甜羹,送到兽人嘴边,看着兽人呆愣地张嘴咬住吞咽。
公爵勾起嘴角,面带微笑,把银匙往里一塞,“麻烦您咬住。女士,我瞧着一口少吃点也不是很难。”
女公爵松手,见兽人听话地叼住汤匙看着自已,才满意地点头。
她伸出食指抵住汤匙的末端摁住,直到兽人的舌头被汤匙边缘刮压得发痛才松开。
“为什么不听礼艺官的话?”
兽人和梅属于同一个礼艺官教导,梅已经可以从善如流地使用各种餐具,动作优雅而大方,而兽人勉强学会了用刀剔骨头上的肉,接着就会抓着肉块撕咬,捧着大骨头撕扯上面残留的肉筋。
厨房之前连着做了半个月不带骨头的纯肉,才让兽人学会用叉子叉肉吃。
她一口能顶别人五口!整个腮帮子被塞得鼓鼓囊囊,肉块在嘴里咀嚼的声音吵得女公爵一度想把她拎出去扔在门口蹲着吃。
但兽人是作为近侍培养的。总不能以后社交季带出去,一个桌上别人的近侍都在优雅从容地进食,而兽人只会埋头吃得嘴里全是肉、整张脸全是胡椒粉和油吧?
她已经错过了两年的社交季,对中京的掌握仅来源于商队带回来的扑朔迷离难辨真假的消息。这个丑她不能出、这个人她丢不了!
而兽人的眼珠子随着她手的动作乱窜,眼睛乱眨。
她的手好看,或者说鲜少有贵女的手不好看的。
擅长保养双手的贵女冬天每天会用一种厚厚的深海鱼脂油敷手,直到脂油将最面上盖着的丝绸浸透,才会取下一层一层薄薄的丝绸,用特质的小匙刮去表面的脂油,再用纯净的、温热的水洗去。
虽然女大公并不会这样繁复地保养自己,但也从小就被侍女用上好的精油天天敷手的。
长期的剑术练习让她的手长出了薄茧,她的指节变得更有力量感、手掌握力更强。但她皮肤依然细腻、白皙,这是花了大价钱保养的结果。
不过后来被批评了。
剑士的手连茧都没有,滑得像绸缎,怎么握得紧剑柄?对战中只会被一敲就脱手,难道还要费大力气刻附一个“紧附”的魔纹吗?
这让娇生惯养的贵女不得不停止每天泡软手茧然后护肤保养的行为。
阿弥娑不紧不慢地掏出手套戴上,轻轻拍了拍兽人的脸,取下汤匙放进碟子,用叉子叉了一小块自己面前切好的肉块,“张嘴。”
像是喂小猫小狗一样喂了兽人几块肉块,兽人乖乖地咬住、咀嚼、吞咽,眼巴巴地等着雌性的动作。
等到雌性不耐烦地用手捻起一小块,按着她的下巴捏开嘴塞进去,命令她嚼五下含在嘴里不准咽下,兽人才惊觉自己在被惩罚。
不准把肉咽下去!这个雌性坏得要命!
立在柱子旁的兹丽斯特心说公爵这驯兽的方法怎么怪怪的?
要是肯诺女士在,就会知道这不过是这个从小就没什么耐心的女人在不耐烦地发泄不满情绪。
一般这个时候她都会栽跟头吃苦头,栽得多了就学会了在这种时候离这个“光辉伟大的第一魔剑士唯一的女儿”远远地,免得被波及。
虽然她从小就爱使坏捉弄这个小女孩,但她急了是真的会挥着宝石小剑砍人的!
兹丽斯特适时轻咳出声,解救了差点嚼自己舌头的兽人。
女公爵挂着微笑脱下手套扔在兽人身上,这个行为在贵族中除了表示发起决斗,还代表着极其轻蔑和侮辱。
兹丽斯特心里深吸了一口气,已经不忍再看,随着公爵示意撤掉餐具的动作退出餐厅。
兽人不懂这个,兽人高兴地咬肉,把手套捡起来还给雌性,邀功请赏一样尾巴在身后一晃一晃的。阿弥娑接过,又扔过去。
兽人呆滞两秒,还是捡了起来神色狐疑地递给她。她觉得雌性在捉弄她,像她前两天捉弄那个话很多的人类雌性一样。
她后知后觉地回答:“不难。”
阿弥娑满意地叠好手套,心情大好。
她突然想起来她的父亲曾经豢养过几头恶犬,是南部的城邦送到中京献给君主的异兽,大概进贡了十来条。
君主慷慨地赏赐了当时的剑兰公爵三分之一,是身形非常巨大的恶犬,扬起前爪站起来快接近她父亲的肩膀,四肢遒劲有力,尾巴似鞭,摇晃时打在木头上甚至能打出抽痕。
那一阵父亲几乎天天在庄园的练武场里逗弄他新得的爱宠,手里松开特制的链子,发出号令,几头恶犬就会猛蹿而出,速度快到沉重的链子能几近悬在空中。
完成命令的恶犬会得到父亲的抚摸和奖励,他的大手覆盖在恶犬的头上,揉搓的力度称不上温柔,但是恶犬就是争先恐后地用头用鼻子去拱他的手掌。
阿弥娑毫不怀疑她的父亲能直接空手捏碎那几只大狗的脑袋。
她掏出随身的手帕,替兽人擦掉嘴角没擦干净的油渍,神色温柔:“您好好学习,做得好的话过几日就带您一起去中京。”
“您知道的女士,中京的美食要比这里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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