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叹息,非明更想叹息。
眼睛看不见,就没办法自己看书,而别人给她念书吧,熟悉的人大多忙碌,陌生的人长期侵入她的领地,会让她觉得浑身不自在。
原本忙起来还不觉得,现在每天在家里除了弹琴就是画画——毕竟她也找不到别的不费钱的爱好了=_=
总之是无聊的要抓狂,又不可能见天的去神侯府找人唠嗑,即使自个儿看不见,也不愿意每天待在家里,宁愿出去到处闲逛,虽然根本不知道走到了哪里,反正到点了总是能回去。
京城很大,街道很多,她要是看得见,那自然想往人少景色好的地方去,可惜她看不到,那自然就喜欢往热闹的地方钻。
八月十五的中秋节,再热闹不过。
这样的热闹非明没有打算错过,毕竟万一走了狗屎运碰见杀生丸那也说不定嘛——虽然她对自己的运气完全不抱希望,但这并不能阻止她凑热闹的决心。
自从铁手把那张名单交给她之后,非明和神侯府就有了点心照不宣的默契。江湖上不太平,六扇门工作繁重,她并不是废物,虽然眼盲,却有一身好武力。投桃报李,非明确实是有加入神侯府的意思。
无情心里有数,所以有些并不机密的事情,他也会在闲谈时跟非明提起,而非明展现出的智慧手腕,也绝不下于任何人,往往能给他不错的提议或者提出一些让人眼前一亮茅塞顿开的点子。
等非明的私事了结,无情大概率会开口邀请她。
——前提是她真的能回的来。
不过与其说是神侯府看中她,倒不如说是铁手和无情看在彼此交情的份上,愿意留给她一条退路。她这一去,必然要得罪很多人,而神侯府作为官府组织,一般人是不敢碰的。
有价值也有交情,真是谁占了谁的便宜还要等到日后再定,但至少非明觉得来这里一遭,交这两个朋友是绝对不亏的。
她心里有数,宁肯让金风细雨楼吃亏,也绝对不会损伤神侯府的利益。
江湖人江湖事,基本上还是武力说了算,而恰好,她有震慑群雄的武功……
话扯得有些远了,不妨回到眼下中秋节。
非明分明不是个单身狗,且早已经脱单了不知道多久,心想自己在这一天竟还要吃别人的狗粮,享受单身狗的待遇,实在惨不忍睹。
但其实现实没有想象中那么残酷,她随口提了一句中秋打算出门看灯,铁手有事要忙,无情却打算出门谈些事情。
谈事情,也顺便陪陪她,担心她一个女子孤身一人不安全,而且中秋是团圆节,谁忍心让她一个人过呢?
林诗音和她勉强算是朋友,原本也想出来看灯,可惜她还在跟龙啸云、李寻欢纠缠着,非明可不想掺和进这段三角关系里,所以还是跟无情出门见人去吧。
无情要谈的具体事情未知,但看铁手、追命、冷血近来一个都没闲着,她大概就猜到了,很可能是最近出现的无名小岛的事情。
此事并不简单,曾经在陆小凤的那个世界也发生过,主要涉及的就是太平王世子,而如今却不知道又有多少势力卷入了进去。非明不担心别的,她就担心叶孤城的地盘也在海上,搞不好会有所牵扯,那就很要命了。
而不出所料,无情在酒楼约见的人正是太平王。
中秋佳节,街道上人群拥挤,摩肩擦踵。若是非明一个人出门,大概是随它爱怎么挤都无所谓,反正这时候人口再怎么多也不可能跟现代人*口*爆*炸相比,京城街道又宽敞,摩肩擦踵只是一个夸张的形容词。
不过带上无情一起出门,那待遇可完全不同。他一坐上轮椅,别人便自动分出一条宽敞的道路给他让行。她在后面推着他的轮椅,空间很大,想怎么走就怎么走,很是悠闲。
甚至在他们到酒楼之前,她还买了一盏灯。
她看不见,买灯笼也不过是节日应景,凑个趣,便询问他哪一盏好看。
无情道:“我喜欢的东西,未必合你的心意。”
非明便忍不住笑了,“左右我看不见,一路上都是你在看,便不妨挑你喜欢的。”
“那为何不干脆我买?”
她全然不讲理,理直气壮地回答:“因为我想买啊!”
无情拗不过她,便挑了一盏兔子形状的灯,这灯他未必喜欢,倒可能是猜测她喜欢。
非明故意道:“兔子挺好,待会儿去酒楼记得点一道红烧兔肉,正好当夜宵。”
无情不说话,只将那盏灯笼递给她。
非明自个儿付了钱,手指摸了摸灯笼的轮廓,笑着问他:“怎么?生气了?”
无情无奈应道:“我倒不知道自己竟是个这么小气的人。”
非明只回他一句:“我现在委实不喜欢你这种肚子里弯弯绕绕万事都想做个妥帖的,你说你累不累啊?让你挑个喜欢的,那就高高兴兴去挑嘛!本来平日里想的就多,指不定哪天头就秃了,这日子里何不放肆一点,难不成我还会因为这点小事跟你计较?”
说不定是上个世界压抑久了,也可能有沐菲记忆的原因,非明现在就是一个观念,人生苦短,干什么事儿都不能让自己憋屈。
没等无情说话,她继续开口哔哔:“就像我,谁知道哪天就死了呢?既然没死,那就去干点高兴的事,别管是不是会一去不回,总比憋上一辈子好,你说是不是?”
无情便没了话说。
过了半晌,他道:“自从把名单给了你,我和二师弟一直都有些后悔。”
“后悔那就痛痛快快说出来嘛,你我相识的日子不短,还算亲近,有什么事情不能说呢?”她声音放缓,“别憋着,铁手身体好,憋点事情在心里没啥大事,你身子弱,不久前还病了一场,前天才好全。”
这种话,不是真心关心的人不会说出口。
无情叹了一声,问:“又是老三多嘴?”
“人生苦短啊!”非明感慨道:“我就欣赏追命那种潇洒劲儿。”
今朝有酒今朝醉,何必忧心来日事。
“神侯府总是需要一个妥帖的人来理事。”
“这不是你把自己身体不当回事儿的理由。”非明笑道:“我什么没见过?你在我面前根本不需要讲究,就算失礼不妥帖,我难道会怪你吗?”
非明叹道:“生死各安天命,这条命本来就是捡回来的,就算是死,也死得痛快,只要你们还记得帮我收拣一下尸身,每年清明上柱香,也不枉来世走一遭了。”
“别胡说!”他有些恼,眉头微蹙,“中秋月圆,好好的说什么死不死?”
“那你以后别再瞎担心了,除了折腾自己之外,没什么用,别的都是虚的,只有身体是自己的。”
无情还能怎么办?只能说:“我记下了。”
非明心里又多了几分叹息,这双眼睛终究是限制太多了,否则的话,就算不能把无情的腿治好,给他量身定制几副药调养身体也是好的。
一路静默,瞎子一手推着瘸子的轮椅,一手提着可可爱爱的兔子灯,此情此景,忽然便想起另一个瞎子来。
“当年我眼睛完好的时候,也曾经有另一个瞎子,为我提着灯,照亮前路。”非明想起了花满楼,当初交好时并不觉得,很多事情只有回首往事时才能发现,她在那个人身上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对这个世界的爱。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那想必是个很好的人。”
非明轻笑道:“是啊,他是极好极好的。”
到了酒楼,无情上去和太平王谈事情,而非明认真嘱咐他记得给她打包红烧兔肉之后,就一个人随意溜达去了。
她跟无情约定了时间,自己心里很有数,这两人的谈话是太平王府和神侯府之间的,跟她一个局外人没关系,走的很有自知之明。无情叮嘱她两句小心安全的话,放人也很痛快。
毕竟别的不提,她的记忆力那确实是无人能敌,区区认路根本不在话下。
本朝的宵禁并不严格,甚至可以说,过分宽松了,路边摆着的小摊很多,各种食物的香气在鼻尖萦绕,是独属于人间烟火的味道,让人生出一种十分放松的幸福感。
她逛得很慢,眼睛上的问题也不允许她走的太快,分辨路况是一个精细活,走的太快容易撞到东西,损伤她完美无缺的形象。
小吃的种类相当繁复,中秋里更有平常吃不到的一些节日特色美食,哪怕明知道还有一份红烧兔肉等着她,非明也完全停不下自己的嘴。
想我曾经也是堂堂时空之神,这种凡间的食物没有半点灵力根本入不了眼……嗯,真香!
吃饱喝足之后,非明还顺便买了个面具,毕竟沐菲这张脸美的真的太招人了,在这种鱼龙混杂啥人都有的日子里,更是很容易吸引一些不法分子。
她一路上折断咸猪手一二三,小偷手四五六,被人抓去小巷再顺便堵在巷子口暴揍这群人一顿,权当消食了。
说实话,感觉肚子终于给兔肉腾出了位置。
学武最美妙的地方,就是你永远不用担心自己会发胖。
路上又驻足听了一些猜灯谜、诗赛、灯阵,还有台上歌舞。慢慢的时间不早,人渐渐少了,非明顺着街一路走,走过了石桥,经过一棵树时,竟然被一条带子拂过了面具。
她微微有些怔住,脚步不自觉地停下,伸手想触碰眼前的东西,弄清它究竟是什么。
可还没来得及实施,背后突然有人唤:“大小姐。”
男人的声音清雅柔和,像夜晚温柔的海潮,很是好听。
非明没意识到这声“大小姐”是在叫她,手轻松拽住了眼前的带子,然后是风声带来了更多带子飘飞的声音,她忽然就明白了眼前这棵树是什么。
大概是一颗祈愿树,上面挂满了人们写下心愿或者祝福的飘带。
八成还是红色的。
这样思索着,身后已经有人靠近,同样的声音再一次响起:“大小姐,时间不早了,要回去吗?”
非明豁然回身。
灯火阑珊,树木阴影遮蔽,来人只能看见女子窈窕的身材,以及白底绣着红梅的裙摆——这正是京城最近流行的式样,被非明随手挑中穿在身上,很容易错认混淆。
直到少女转身,拿下了她脸上的面具。
流光倾泻在她的面容上,于精致的五官留下深深浅浅的影子,留恋着不愿离去。玉竹般的手腕上毫无装饰,只有一截薄纱覆盖着肌肤,那瓷白的近乎透明的颜色从中映出,便好像那些话本中勾魂的女鬼现世,倩影幽然,又带着几分山水灵秀。
那素色的指间散漫执着一盏纸灯,灯光流转间,她整个人好似蒙上一层琉璃般的光晕,几乎不像是属于人间的艳色。
即使见惯美色如他,也不由得愣在了原地,仿佛看见星辰入眼。
她开口时,声音也与那个人的温软柔弱截然不同,像是被烟熏过喉咙,沙哑中带着一点点喑沉,奇异的勾人。
“你认错人了。”
女人懒懒道:“我只是个不小心经过的路人,不是你要等的大小姐。”
“抱歉。”男人很快道了歉,出口的声音细听之下有些奇怪,好像气息不畅,一直低着头说话似的。
本来这句话说完,萍水相逢的两人就该走了,可惜一个本来就停下来打算摸摸树——她一个人待着,没事的时候就喜欢思考各种事情,脑洞到处飘,哪管身边站着的是人是鬼?难不成因为被人认错了就得立马转身走远?没这个道理,非明一点儿都不觉得尴尬。
另一个本来就在等人,谁占了谁的位置还真不好说,男人看她不走,自己倒很识趣,并没有惊扰她。
非明发现这个人是会武的,武功如何不好说,但敛息的功夫算是练到了极致,即使是她,在不刻意去寻找的情况下,也发现不了人。
她在树下站了一会儿,往前走几步,伸手摸了摸树干,突然开口,声音低的像是自言自语:“这是什么树?”
过了片刻,阴影里的人回答她:“是榆树。”
“上面挂的布条是红色的吗?”
“是红色……除了布条,还有纸条。”
“唔,原来如此。”她侧耳倾听,脸上有思索的痕迹,“难怪我听着好像有不同的声音。”原来是纸张和树叶摩擦的声音。
阴影处又没了声响,不久后他低声问:“你看不见吗?”
非明“嗯”了一声,也问他:“你是不是一直在低着头说话?”
“是,我断了颈骨。”
断了颈骨,大小姐,武功不错……非明大概知道这人是谁了。不过她也没在意,若无其事地夸他。
“那你的武功练的真不容易。”
他言简意赅,“还好。”毕竟真要说起来,她比他更加不容易。
如果所料不错,她应该姓沐。
“你在等你家小姐?怎么没和她一起?”
“她看见了她未婚夫。”
哦呀!真是难得,那两个人算什么?罗密欧与朱丽叶?有缘千里来相会吗?
可惜那对未婚夫妻,没一个是恋爱脑的,为爱要死要活还殉情的事情永远不可能在他们身上发生。
非明百无聊赖,随口问:“你就一直在这里等着,没有跟她约定个时间吗?”
他似乎轻轻笑了笑,“小姐的事,哪有下人插手的道理?”
她叹道:“你真忠心。”这世上敢把他当成下人的人,可真不多。
非明转着手里的灯,“我以为这世上的人即使没有野心,也没有人愿意给人为奴为婢一辈子的,再重的恩情,也该有还完的一天。”
他眼中并无多少光亮,只道:“有些人已经习惯了别人给他做主,即使走出去,又能做什么呢?”
她想了想,没法给他正确答案:“谁知道走出去要做什么?总不能在一个地方困一辈子。”
这回答并不标准,但也不像那些挑唆他反叛的人,张口就灌下一碗鸡汤,没得腻味。至少,这发乎她本心的回答,出乎意料不让人讨厌。或者说,她的处境曾经比他更加不堪,所以她有说这种话的资格,她的话,比别人更有力。
他忽然轻声问:“你觉得自由是什么?”
非明回答的毫不犹豫,“自由是我想停留在哪里就停留在哪里,愿意走随时可以走。我愿意留在某个地方,只是因为我想,我的心在那里。”
倒真是,很有个人风格的话。
萍水相逢,此前闻名不相识,如今因为误会初次见面,竟然说的是肺腑之言。
——真是个奇怪的女人。
“为什么要在这里留下,跟我说这样一番话?”
她便笑了,“虽然萍水相逢,但是我知道你是谁,你也知道我是谁。”
非明的笑容并不老成,反而出乎意料的俏皮,心态年轻的很。
“不过今天我只是兴致上来,随口胡侃几句,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说完这句,她抬步欲走,“你等你的人,正好也有人在等我,之所以停在这里,不过是因为时间正好,跟你聊天感觉还算愉快。”这时候回去,恰好便到了和无情约好的时间了。
——这个女人没有心,就是无聊拉着个人就唠嗑,尽是随口瞎哔哔。
“哦,对了。”非明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将手里的灯笼扔给他,“我一个瞎子,用不着这东西,送你吧,不用谢。”
无情其实不喜欢兔子灯,她也不是特别喜欢,倒不如回去再买一盏莲花的,你好我好大家好。
男人接过那盏兔子灯,突然问她:“为什么选金风细雨楼?”
六分半堂究竟是输在哪儿了?
非明摆了摆手,随口答:“抓阄。”
肆无忌惮,随心所欲,像一阵谁也抓不住的风,突然的停留,突然的离开,连胡扯的回答都让他在心塞好笑之余,忍不住相信了几分。
男人望着手里活灵活现的兔子,眼中透着谁也看不懂的情绪。
纯粹是因为愉快随心才聊天的吗?
他摩挲着灯柄,笑了笑,到底留下了它。
完美!狄飞惊出场get!为这一章我真是想秃了头,虽然更新慢,但我每一章都不止三千了!(大声哔哔)
下一章你们期待的杀生丸出场,相信我,戏份不多,就露个脸。
然后就是女主出门报仇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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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 第两百零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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