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夜,李娇和霍厌悲都没有睡。
在东市买好鞍具和日用品,赶在宵禁前自朱雀大街打马出城,去远郊看天河如水清风未眠,就着篝火数满天繁星,这是李娇来到这世界以来最畅快的一夜。
猛灌一口玉浮梁,李娇擦擦嘴角,望着远处的北辰星:“北地……该是什么样子呢?”
霍厌悲双手抱头躺在草地上,慢悠悠道:“嗯……终年飞雪,戈壁苍茫,天和地都很广阔,一眼能望到的天地,感觉比整个帝京还大。”
她将手中的空酒壶轻轻一抛,扔得很远。
只听她继续道:“人变得很渺小,很卑微,很空白。去了那,尘世的俗务就再也入不了眼了,连帝京都变得——单薄。总感觉……在那里,和神佛的距离会更近一些。”
“说得好像你去过一样。”李娇已经有些醉了,笑着推了她一把。
霍氏长女,自幼入帝京,此后不曾回过北地。
霍厌悲没有看李娇,只是望着天上的星星,一粒一粒的洒落在天幕上。
好像很近,又似乎很远。
良久,她轻声探问:“万一……我在梦里去过呢?”
李娇也学着霍厌悲,猛地一抡,空酒壶就飞了出去。
篝火在她眼中跳动:“我也去过一个这样的地方,在很久很久之前。”
她又开了一壶酒,抬手灌进嘴里。
“大漠苍茫,孤烟直上。有时候,看着落日,我会想要死在那个时候。”
名门淑女李娇娇哪里走出过帝京。
可今夜两人都醉了。
醉了的人可以去到任何地方。
这是世人心照不宣的秘密。
“然后呢?”霍厌悲忍不住问。
李娇两口喝完了手中的酒。
“后来,我回到了一个我不喜欢的地方,只在梦里再见过那样的落日。”
“会回去的。”霍厌悲说。
李娇闻言看向她。
她只是晃动着手中的酒壶:“每个人,都会去到自己想要去到的地方。你会回去的。”
李娇摇头,没说话。
回不去了。
我也不想再回去了。
“实在不行,你和我去西北,北地的落日也很美。”
李娇突然坐起来,酒醒了大半,很认真看着她,一字一句道:“霍厌悲,你要知道,霍氏,必须要有人在帝京。”
“我知道啊,我会回帝京。可我们最终都会走向我们想去的地方,我终有一日会回去的,你信吗?”
沉默。
“我信。”
霍厌悲不知从哪掏出一把琵琶。
“你还会弹琵琶?”
还以为,霍氏的小侯姥,只会舞枪弄剑呢。
“小时候,阿娘不让我弹,说是会耽误我练枪。”
“后来,我十四岁那年……她战死了,我在帝京,去不了。我用琵琶弹了一晚上的喜丧曲,然后就把琵琶砸了,专心练枪去了。”
霍氏传统,死战即喜丧。
“这几年,我兄长屡立战功,我连练枪都要遮遮掩掩,就又捡起这琵琶,逢人就弹喜丧曲,她们都躲着我,就没人再来管我练枪了。”
霍厌悲说着,随意拨弄了几下琴弦。
“今晚弹什么?”
“阳关三叠。”
一切尽在不言中。
那就饮尽怀中之酒吧。
酒喝多了,有些热,李娇翻身上马。
疾风猎猎,狂卷春衫,马蹄声惊动了满天星河。
她单手策马,另一只手张开,仿佛可以触摸到天际。
霍厌悲紧随其后。
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走了多远。
李娇猛拉缰绳,马蹄高扬:“霍厌悲——”
远远地,李娇冲着她大喊:“我就送你到这吧!”
明日出城,李娇作为李氏女,自然是不能前去的。
所以,我就在此时,就着这熹微晨光,送你到这吧。
“好!等我回来——”霍厌悲亦大声喊道。
“再会——”语罢,李娇扬鞭,马蹄阵阵,很快消失于天地间。
二人各自扎入各自的水深火热,毫不迟疑。
回城时天已经亮了,朱雀大街上和亲的仪仗前前后后拉得很长。
季氏最后还是派季三去和亲,只是据说在从族中挑选了近十名适龄的男子作为“陪嫁”,深究其背后用意,李娇不由发笑。
不过是咎由自取罢了。
李娇的大月国无论国内外都很少会有战事,人们崇拜母系,因而敬畏生灵。
万物都是母亲的孩子。
天地是女娲母亲的孩子,草木是山川母亲的孩子。
生育是神圣的,每一个生命都是珍贵的,值得尊重的。
在大月国,几乎没有人会选择用暴力去解决问题,除了少数男的。
李娇始终坚信,让男子去和亲,不仅符合纲常伦理,更符合他们的男子气概。
作为暴力的发明者,必须有这样的自觉。
只是如此一来,与季氏的梁子就算是真正结下了。
必须要先下手为强。
可若是想对季氏动手,就必须要借助长公主之手。
而这无异于与虎酣睡。
前有豺狼,后有猛虎。
李娇有一种预感——自己似乎离想象中的清闲日子又远了一分。
正想着,李娇的肩膀被人拍了拍——“我家主子请娘子上茶楼一叙。”
“你家主子?”
那侍女笑而不答。
李娇看着周围默默围上来的行人,抬手道:“带路吧。”
茶楼三楼,整层楼都算作一间雅阁。
屏风后,有人斜靠在榻上,手中的扇子晃晃悠悠。
见李娇进来,她坐起身,头上的珠钗发出细碎的轻响。
只听她不紧不慢道:“李娇娇,你跪下。本宫要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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