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原本不爱施脂粉香露的长孙玲珑,轻轻颔首。
“好,那这件也让人试试吧!”
“是。”老板看着百里霍香的一系列举动,心中不禁有些意动。
郡王这主意真是妙啊,不如她多找几个伙计,等到有人来试衣的时候,直接呈现给那些小姐,想必效果会更好。
而且这些衣服都是郡王王妃看过的啊!
到时候就可以说,是郡王王妃穿过的相同款式,她稍微一改款式,改成一些不那么华贵的图腾,用普通一点的料子。
既不会冒犯郡王,也能让大家满意。
百里霍香并不知道自己随意一说,竟给老板无限的商机。
那试穿的人走了出来,冬日的衣服都略厚重,这衣服的效果看着还算满意,看起来十分的华贵,贵而不俗。
“买!”
“这件也要!”
“这件也包了!”
老板一共拿出来十套衣服,百里霍香给自己也挑选了一套粉紫色的凌波裙。
而给玲珑足足买了四套。
至于奶父和思莹的也买好了,至于慕容庆和百里雨霏,百里霍香并不太清楚他们的尺码,所以预约了□□,称之为‘私人订制’。
老板一听,更是眼中精光一闪。
好一个私人订制!郡王不只是天潢贵胄,竟还有这般的经商天赋。
“郡王,王妃,成衣大概半个月可以做好,本店还有一些头面,来自蕴玉阁,足可以与这些衣服搭配。”
百里霍香扫了一眼,全部收入囊中。
“这套,这套,这套…还有这个,这个…”百里霍香随手一指,很快就挑选了n件配饰。
“全都送去明王府云隐居!”
老板笑的眼睛几乎都快看不见,今天这一单,她这壶开的够大的!
“恭送郡王王妃。”
百里霍香为玲珑在茗彩轩一掷千金的消息很快,蔓延至了全城。可她还没逛够,于是拉着玲珑想去买几本书。
长孙玲珑闻听,用手指在百里霍香手下写了三个字——群英阁。
“群英阁?以前你都在这里买书?”
玲珑眼神眨了眨,又写下了几个字。
“书多,好看,种类全。”
“好,那听你的,就去群英阁!”
群英阁是一个书肆,除了各种书籍之外,还卖文房四宝。
百里霍香带着玲珑走入,书肆的女主人迎上前来。
当看到玲珑的时候,她眼神一闪,旋即拱手道:“民女桃灼灼,见过郡王王妃,二位万安!”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好名字!桃老板你好,我想问问你们这里最好用的砚台和墨条是哪一种?可有墨水出售?”
“回禀郡王,最好的砚台墨条是琼州的天心砚,桐烟墨。至于墨水,小可从未听过出售的墨水,若是将墨汁磨好了售卖,稍微一吹风就会风干。而墨汁放置久了极易变质发臭,各位莘莘学子都是买来文房四宝,在需要的时候,自己细细研磨。”
“风干…发臭…”百里霍香喃喃自语重复着。
“那若是以瓷器,金属为器皿加以相同材质的盖子,严丝合缝的盖上,还会风干吗?或者是最常见的白瓷,或者铜制成小瓶,像是装药水一样,将磨好的墨汁注入,上面放个木塞,等到着急写字的时候,直接摇晃均匀,倾泻而出,自然书写可以吗?至于发臭,有没有什么可以保鲜的东西,就像是用坚冰保存食物不易腐坏,墨汁用什么可以保证它不腐坏呢?墨水长时间放在砚台里会腐坏吗?那用砚台的石料做瓶子可以长久存放吗?”
桃灼灼被百里霍香一连串的说法给惊住了,良久她目光炯炯的开口:“郡王当真是奇思妙想,妙语连珠,在下受益匪浅,愿意一试!”
“如果现在试做的话,多久可以做好?”
“回禀郡王,如今是冬日就算是墨水做好了随身携带,也难免有冷冻之虞。风干不是问题,重要的就是不能让变质。变质的墨汁书写起来颜色会变化,而且书写也极有可能不流畅。”
“不如,待我和一些书友们联系一番,大家集思广益,看看怎么制造可以随身携带又不易变质的墨汁。”
“好,若你做成了,我明王府就做你的第一个客人。”
“是,郡王,若真的做成了,郡王的妙点给全天下读书人受益,本店愿意赠与明王府墨水一年的使用。”
桃灼灼此番言论让百里霍香笑着点头,对方既给自己卖个好,同时也与明王府有所牵扯。
背靠大树好乘凉,互利互惠的事,她自然不会拒绝。
“多谢老板好意,那就祝你早日研制成功,我就请等着用了。对了,我看你的书肆有很多的书籍,我要购买一部分,时下最流行的话本在哪?”
见百里霍香要买要看的不是经略要义,而是流行话本。
桃灼灼更是眼前一亮,连忙指着一条长廊道:“郡王,请跟随我来!”
天黑之前,百里霍香带着几盒饰品,几箱子书和几套文房四宝上了马车。
临走前,长孙玲珑掀开了马车的窗帘,遥遥望向桃灼灼。
那人对着长孙玲珑恭敬地行了一礼,而后站直身子将拳头高举在眼前。
长孙玲珑无声的勾了勾唇,转而将帘布放下。
下马车之前,百里霍香将桃灼灼今日夸的最好的文房四宝递给玲珑:“这套送给你,书法是一种动中禅,平时写写画画,可以平心静气。”
“还有这套首饰,我觉得很配那套踏雪寻梅的衣服。你穿上,一定美呆了!”那是一套赤金累丝嵌红玛瑙头面,一套下来最起码要百两。
这是她送给她的第一套首饰。
还记得父亲曾经在自己里的屋子展示过很多盒子说:“玲珑,这是爹给你准备的嫁妆,以后你要嫁到王府去,可不能让人小瞧了。这些是上好的翡翠,配我最好的玲珑!”
那些首饰还在云隐居的库房里,还是爹爹给她的首饰最好看,至于百里霍香送的,马马虎虎吧…
玲珑心里评价着。
她会给她面子,等衣服到了会整套穿戴上的。
护卫们双手捧着硕大的盒子,护送她回了云隐居。
看了奶父,听他和思莹说说话,当屋子里一个人都没有的时候,她下意识的打开了那盒子,将那头面一点点的,鬼使神差的带在了自己的头上。
还行吧…
一般好看!
心里这么想着,可却盯着镜子里装饰华丽的自己,久久的,没有移开。
真的不一样了呢!
晚间,沈琦归来。
那林鹤声足足跪了三个时辰,据说起来的时候腿都麻了,一不小心还磕到了下巴,青紫了好大一块。
呵呵…
百里霍香冷笑一声,这才哪到哪,来日方长!
“去,把好消息告诉给王妃,让她睡个好觉,做个美梦。”
当听到以前在府里一直作威作福的林鹤声在百里霍香手下吃了大亏,这天晚上,长孙玲珑却罕见的失眠了。
奶父归来,她自然是万分喜悦,看到母亲林氏琅嬛吃瘪,她只觉得快意。
只有百里霍香的存在。
那样矛盾的一个人…
好与坏,都那样的极端。
罢了罢了,不管对方对她如何,她也算上寄人篱下。
生杀大权都在别人一念之间,她不伤害她,不伤害思莹,还救了奶父,已经是天大的幸事了。
以后的一切,还需要细细筹谋。
她脑海中,不经意的想起今天白日奶父说的话。
如果有机会的话…
有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如今的百里霍香,既然对自己转变态度了,那她会主动愿意给她一个孩子吗?
她的手下意识的落在自己的小腹处,甚至不需要圆房,她可以自己来。
只要有孕果,只要她肯给她一滴血,只一次,就能够有一个孩子。
如果有了孩子,妻主的宠爱根本就无关紧要。
她不会像父亲那样逆来顺受,事事忍让。
她会拼尽全力,保护自己,也保护自己的孩子。
可是,在没有爱的情况下长大的孩子,会幸福吗?
百里霍香:我的王妃我来宠!
长孙玲珑:我有点想去母留女~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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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十三天她们逛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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