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哥,你有没有感觉不对劲啊?”
“别废话!”
周朗觉得红毛很烦,说话哆哆嗦嗦的,搞得自己拿刀的手也哆哆嗦嗦的。他看了看姐姐被砍断的颈骨,咽了咽口水。
红毛把嘴巴闭紧,往后挪了挪,靠在冰冷的瓷砖上。
朗哥好可怕。
拿着刀,刀在滴血,下巴也在滴血。目光阴沉沉的。
比他还像一个杀人犯。
真怕他烦了,顺手给自己一刀。
“噔!”
这次准头很好,砍到脖子上的伤口了,砍下去一半,刀就卡住了。虽然这是砍骨头的刀,但平时只砍过鸡骨头、猪骨头、牛骨头,还从来没砍过人骨头。何况周朗是未成年,力量有限。
周朗两只手一起拽住刀把子,使劲往后拔。
拔不出来就喊同伴帮忙。
听到朗哥要他帮忙,红毛眼皮跳了跳,就是因为帮忙帮忙,帮出不知哪来的血性,才不小心杀了人。
他期期艾艾地挪过去。
抱住周朗的腰。
两人用力,吃奶的劲都用上了。
刀拔出来了,人也摔了,够惨,后脑撞下巴,摔成一团,刀落在地上,浴池里的血将两人染红了。
红毛捂着超痛的下巴差点哭出来,坐在血水中,更感觉不对劲了,这血怎么没流下去,越来越多了?
他想提示周朗。
但周朗红眼了,提着刀就往他姐姐身上砍。
“噔!”“噔!”“噔!”
那噔噔噔的魔性声音,让他的心脏狠狠紧缩。
疯了哇!
朗哥杀疯了!
他向浴室门口爬去。
小七开启了未成年模式,不敢靠近宛如电影里杀人狂魔的周朗,小手小脚蜷缩着,瑟瑟发抖地问:“桑、桑桑桑先生你还好吗?”
“小、小小小七我很好。”
看样子是真的好,都能开玩笑。
看着一块一块的宿主的马赛克,旁边正在剧烈喘息的人形生物也是马赛克,周朗身上血太多,不屏蔽不行。
小七心里有很大的疑惑。
那么凶残,他心里住着一个恶魔吗?
还是……
“桑先生,他变成这样跟你有关系吗?”
“啊,有亿点吧。”
小七沉默了一秒,盯着那团黑色的马赛克,既然有头发自然就是脑袋,它真诚地问:“您这么做,除了开心,还有其他意义吗?”
“开心,还不够吗?”
温和带笑的声音,有些虚幻。
也许浴室太逼仄,感觉这句话没有出现在脑海中,而是在浴室里徘徊、旋转、再渐消散。
“桑先生,我是站在您这边的。”小七战了队。
“哇,真是一个惊喜。”
“所以——”还没说完。
“好吧,告诉你。我只是想让自己的领地扩大。”
嘶,宿主居然觉得自己该有领地?
有领地,便有子民。
小七咽了咽口水。
“接下来呢?”
“实现思想大一统!”
小七说不出话了,它把自己的手脚在水管上打结,怕自己因为太惊讶而掉下去。
带着点蛊惑意味的声音再次响起:
“你不觉得,大家的思想都太杂乱了吗?他们需要一个统一的声音,而我就是带领他们走向盛世的领导者!”
小七开始背课文:六王毕,四海一。
“他们以后一日三餐都只会吃——甜的!”
“!!!”
眼睛猛地瞪大。
幸好它把自己手脚打结了,不然就掉下去了。
“你的盛世就是甜党的盛世吗!!”小七猛虎咆哮。
“我——”
“闭嘴!你这个异端!老子是咸党!”
……
红毛觉得这是条好艰辛的路。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用爬的方式。
可能腿太软,胆子爆炸了,也没有非要站起来的信念。
也可能只是站起来就太显眼了,容易被那个疯狂砍砍砍的生物注意到。他觉得自己身处恐怖小说中,身边的小伙伴忽然变身恶鬼。
如果这是噩梦,请让我快点醒来。
爬了很久。
这好像不是一间浴室。
而是一口深不见底的血潭。黏稠的。受到阻力的。爬起来很费劲。拼命划动四肢也见不到头顶的阳光。
唯一庆幸的就是血潭里没有忽然出现一把头发缠住他的脚。
他终于爬了出来,在比较干净的地板上喘息。
喘着喘着,然后笑了。
现在该想想,怎么从这个可怕的噩梦中醒来了。
身后传来动静。
竖起耳朵听。
应该是一双腿划过水波的声音。向他走来。
红毛翻了个身,先看见自己垂下来的头发,红红的,是以前最喜欢的颜色,鲜艳、热烈、仿佛是少年肆无忌惮的标志。
回去就染了,他要染个绿。
比较镇邪。
想想吧,一个人流出大量的红色的血,你会觉得恐怖。但一个人流出绿色的血,你会觉得,妈的,好恶心,这是人吗?这是大青虫成精吧!
呃,大青虫成精也有些恐怖。
如果要成精,请让那些美貌亲人的猫猫狗狗来。
胡思乱想中,周朗已经站在面前。
他俯视着,眼神冷漠,声音也冷漠,沙哑中带着点疲惫:“你去客厅拿垃圾袋,在电视柜下面的第二个抽屉。我去厨房拿保鲜膜。”
红毛不敢反抗,朗哥不是以前有点傻的朗哥,现在的朗哥被厉鬼附身了。
垃圾袋是黑色的,一大捆,比较厚。
红毛看着浴室里不堪的样子。
纠结了下。
厨房有水声,应该是朗哥在洗手。
他抬腿进去。
自己才是杀人的真凶,不能啥事都让朗哥做,万一朗哥不爽,砍了他怎么办?
这么多血水堆积,一定是出水口有问题。
果然,在他抱起一颗头颅后,本来被头发堵住的出水口就顺畅起来了,血水流下去,咕噜咕噜响。
手上的头,挺好看的。
就是睁开的眼睛不好看。
人死后的眼睛都不好看,像死鱼。
他帮她闭上。
红毛不怕,有什么可怕的,又不会咬他。哪里有朗哥可怕?
周朗也进来了。
他的手已经洗干净,拿着透白的保鲜膜。
刚刚他躲进厨房后,就蹲了下来,身体好疲惫,内心也好疲惫,好像被掏空了。情绪也变得淡淡的,麻木。
好想吃点甜甜的。
只是想一想那种甜意在舌尖蔓延的滋味,又精神了。
他们先把垃圾袋和保鲜膜都放在置物架上,然后等血水流干净,再取下花洒冲洗尸块。
一共分为十一部分。
头颅,上躯干,下躯干,双上臂,双下臂,双大腿,双小腿。
衣服都没脱,坚强地裹着躯体。
“朗哥,衣服要不要脱?”
周朗摇头,这是他姐姐,怎么能让他和朋友看到身体,死都死了,还不能保留体面吗?
小七看到周朗摇头,松了口气。
如果他们看到宿主的下身,该怎么解释,为啥姐姐变成了哥哥?
虽然死了,正主解释不了,只能任由两个人头脑风暴。可能想不通就算了,反正都死了。
周朗看红毛捧着他姐的头,就把头抢过来了。
红毛讨好地笑:“朗哥,你姐姐长得蛮好看的。”
周朗诧异地盯了盯他。
疯了。
对着一颗人头说好看。
看来是接受不了自己杀人就疯了。
不过也可能装疯。据说有钱人闹出事就会到精神科办张假的证明,疯只是借口。红毛家没钱也没人脉,装疯要装到医生都相信才行。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姐姐,眉毛原来很浓,以前刘海遮住了看不见;皮肤很好,没有痘,看着很光滑的样子;嘴角笑起来的弧度很安详。
她对他笑。
她也很欣慰吧。
她的弟弟原来很能干,不仅合伙杀了她,还将她分尸,接下来还要将她抛到很远的地方,让她回不了家。
原来逼一逼自己,真的能做到。
“我记得你小时候很想去游乐园,妈妈说考了满分就带你去,你做到了,但那天我生病了,没有去成,以后也没有去成。就把你埋到那里吧,希望你以后开心点。对不起。”
正给手臂裹保鲜膜的红毛抬头看,居然跟一颗头说话,朗哥好疯。不能得罪,疯子杀人不偿命。
……
裹好保鲜膜,装进垃圾袋,再缠上胶带,最后放入行李箱。一个行李箱不够,又背了一个书包。
一个人的份量,只值一个行李箱和一个书包。
周朗拉着行李箱。
红毛背着书包。
他想跟朗哥换一换,背着尸块,感觉后背凉凉的。
先不着急走,还要整理卫生。
浴室清理了,地拖了,刀洗了。然后空气清新剂不要钱地喷。再把脏衣服换下来,烧掉,灰烬不敢冲到厕所里,怕堵住。
只好偷偷摸到楼顶,楼顶不知是谁放了好多盆栽。
把灰烬放进泥土里,这里一点,那里一点。
花应该不会死吧?
整理完毕,出发,楼下已经停了一辆网约车。
红毛换上了朗哥的衣服,不自在地扯扯领口,听到朗哥略带沧桑的嗓音:“我感觉自己成熟了。”
可不是,别人成熟,只是经历了一点人生挫折。
我们可是杀人分尸的在逃狠人。
他正经着脸,回答:“我也是。”
……
坐上车前,红毛以为自己会紧张,他很怕司机东问西问,然后怀疑,然后报警,然后警察将他们抓起来,把行李箱打开,发现是尸块。
他幻想了一下会过来几个警察。
接到报案人说有两个可疑的小孩,警察应该不会严阵以待,可能只来两个。
当他们看到行李箱和书包里的裹着垃圾袋的尸块,会是什么表情?
可能一个人严肃。因为犯罪者是两个未成年,受害者又是其中一个犯罪者的姐姐,这肯定会上本地新闻。
媒体会感叹新生代的素质再次下降。
网友会怒骂两个畜生。
可能另一个人就会有点欣喜,因为当场抓获,这是业绩。
可是,当红毛坐上车后,他竟然一点都不紧张。
为什么不紧张?
他摸着胸口问自己。但没有答案。
周朗麻木地坐在后车座,行李箱刚刚放进了后备箱,司机问去哪儿,他报出离游乐园比较近的地址。
司机以为这两小孩带着行李,是去火车站或者机场呢。
不过,这地址也够远,也是大单。
小七飞在中间,看看左边人的脸色,再看看右边人的脸色。
“桑先生,他们要被你玩坏了。”
桑海月没有出声,他有一丢丢地晕车。
“我怕他们以后也会杀人。”
看他们后来还能互相自嘲自己成熟了。
小七敢打包票,他们下一次杀人,会像现在这样冷静。
“怎么会。如果他们心情不太好,吃点甜食就好了。哪至于去杀人。”
“???”
四十五分钟后,到了。
周朗拖着行李箱,红毛背着书包。他们在附近的市场买了锄头。
来到游乐园,转到旁边的树林,周朗寻到一个好位置,这里抬头看,不会被树叶挡住,能看到停在空中的摩天轮。
红毛沉默地用锄头挖坑。
心里有些悲观。
他觉得埋在这里的尸体很快就会被发现。
等尸体臭了,就有野狗出没,它们成群结队,一起出力,用爪子挖出行李箱和书包,用牙齿咬烂,叼出里面流着臭水的肉。
它们可能不会留在原地吃完。
会叼着嘴里的肉,跑到它们自认为安全的地方。
途径人群,然后人群里会发出一声尖叫,有人会指着狗嘴下的肉块说:啊!那是一只人的手!
接着,就是报警,调查取证。
最后,凶犯落网。
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总有这样那样的巧合,多种重叠的巧合大概就是老天爷看不下给的提示吧。
不知挖了多久,总算挖出一个坑。
“不挖深一点吗?”
“算了,好累,我想吃东西了。”
“……我也是。”
红毛突然就很想吃甜的。
今天过得太苦了,适合吃点甜的。听说糖分的补充,会让人的心情变得愉快一些。
等一下吃什么好呢?
平时他不怎么喜欢吃甜的,认为那是小妹妹才爱吃。他喜欢吃辣条。无辣不欢。
所以他对甜食分类不怎么明确。
突然想吃甜的,那只能想到蛋糕和奶茶了。
离开时,刚好是晚饭时间。
他们找了一家甜品店,坐下来一起看菜单,如今不缺钱,周朗的姐姐留给他们好几百块钱。他们吃蛋糕,喝奶茶,时间好像静谧了下来,风吹得很温和。
两人对视,互相拿奶茶干杯。
脸上的笑容都很纯粹。
啊,果然糖分真的能让人心情愉快呀。
他都不会去想那些悲观的事情了。
以后不开心就吃甜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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