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惜时立在檐角,衣袂飘飞,不知在此守株待兔了多久。见李无疏出来了,才道:“李公子出门方便,走得未免太远了些。”
李无疏讪笑:“过分了啊。我又不是李无疏,方便也需要被监视吗?”
“如果公子确然不是李无疏,自毋须监视。”
“李无疏已经死了,你还是怀疑我?”
“有两处疑点。第一,你既自称李刻霜,与李无疏同出自太微宗,为何对李无疏之死无动于衷?”
李无疏点点头,觉得也不是没有一定道理。李刻霜小时候那么崇拜自己,长大后肯定也不会形同陌路,如果听说李无疏死了,还不知道要哭几天鼻子呢。
“那第二呢?”
“李无疏遭八宗围杀,李刻霜也在其列。公子怎有可能在同一时间身处两个地点?”
“……”
李无疏想错了,李刻霜确实不会对他的死无动于衷,却不一定得是哭鼻子,还可能是拍手称快。他心里很不是滋味,十二年前他还握着树枝,陪身高只到自己大腿的李刻霜练剑,并承诺要把自己的绝学教给他。对于十五岁的李无疏来说,这些分明发生在昨天。
道门十一宗,有三宗没参与围杀李无疏,他还以为其中定然包括太微宗。但是这个世上哪有什么定然,有的只是李某人的自作多情自以为是想当然耳。
他不敢细想,究竟是李无疏背叛了太微宗,还是太微宗背弃了李无疏。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苍白地发问:“李无疏究竟犯下什么天怒人怨之罪?”
应惜时瞧他脸色不佳,不知该如何作答,于是道:“当然,即便公子是李无疏,也绝无可能短时间内出现在两个地点。”
“到底什么意思,你打算放我走?”
应惜时道:“我可以推断公子不是李刻霜,也不大可能是李无疏,但无法解释公子为何身着太微宗装束,并携带李无疏的通关文牒。所以我还是希望,公子可以与我同行。”
“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语罢,参阳飞剑出鞘,横在两人中间。
应惜时笑着咳了两声,踩着屋脊如履平地地走到中间,两根手指夹住金光流转的剑尖,像在打量这柄稀世利刃:“李无疏所配,乃是一柄短剑,长一尺九寸,剑身银白,布满冰蓝寒芒,剑名裂冰。”
“短剑?”李无疏狐疑地问道。他像被拿住了七寸,抓心挠肺地好奇。
“李无疏死后,尸骨无存,那柄短剑也下落不明。”
“李无疏是怎么死的?他的短剑是从何处得到?”
应惜时却不回答,飞身跳下屋顶,就这么走了。
李无疏连忙跟了上去,不断追问:“赤墟试以来,李无疏究竟做了什么事情?围杀他的有哪八宗?他死于何人之手?”
应惜时边走边道:“太微宗发生异变,我们此行正是往太微宗进行调查。你要同行吗?”
李无疏心里咯噔一声:“什么异变?”
茶楼不愧为信息传递的枢纽,白术等人坐着等应惜时的功夫,听到周围人都在谈论李无疏。
“死了?不可能吧?我昨天还听说有人捉到李无疏,要请道门正宗来审他呢?”
“这回是死透了,真的死透了。挫骨扬灰呢!”
“怎么我听说的是千刀万剐,片成了松鼠鱼?”
隔壁桌感到面前的醋溜鲫鱼都不香了。
“哎,我说,什么挫骨扬灰千刀万剐的,八宗分明是连尸首都没找到,别是又叫那魔头逃了。”
“不是八宗动的手吗?”
“八宗要有那个能耐,早收拾了他。”吃鱼兄探头过来,小声道,“是步虚判官阮柒做的。”
闻者纷纷侧目。
“看来李无疏已经触怒天道,天要亡他。”
触怒天道的李无疏脸色铁青地一屁股坐在白术身边。也许跟着应惜时是对的,至少他得到了一个情报——李无疏死于阮柒之手。
白术看了他的脸色,安慰道:“要相信师叔的医术。”
李无疏挑眉看他。
“你不是找我们仙师求医吗?放心,便秘不是绝症。你看着也就跟我一般大,有什么毛病一定能治好的。”
李无疏心想,我遍习太微宗武学的时候,你还在玩泥巴呢。
众人用完早膳都快午时了,收拾行装,买单离开。
李无疏出门时慢了两步,走在应惜时身边欲言又止。
应惜时好脾气道:“李公子,何事?”
“那个李无疏,果真死于阮柒之手?”
“确实如此。当时李无疏遭到围杀,左臂已断,双目失明,身上至少遭到十几处重创,只得逃入赤墟,结果落入阮柒所布的杀阵,当场灰飞烟灭,连一根头发都没留下。众人也没有想到阮柒会出手,进入赤墟之前,他一直不曾现身。现在想来,阮柒恐怕是早有准备,一直在暗中伺机而动。”
阮柒其人身份成谜,师从不详,不属于道门十一宗的任何一宗,而是衍天一脉的传人。
世人对衍天一脉知之甚少,相传衍天一脉掌控天道运行,但天道如何运行,哪怕曾经活了三百年的白虹天师也无法解释得清。
阮柒孤身行走江湖,有制裁过坏人,也有杀过好人,没人明白他出手的动机,也没有宗门可以阻止他。
曾经的太素宗首徒魏清风,也是宗主魏通玄之子,性格不争,避世而居。行冠礼时,其父延请十一宗贵客并俗间权贵三十余人观礼。太素宗旧俗,魏清风需与数名同辈切磋武艺方能礼成,切磋以交流为主,一般不会有后生驳主人颜面。阮柒不请自来,挑战魏清风,称如果自己赢了要魏清风答应自己一个要求。这是他首次当众使出其绝学步虚剑法,只三招便击飞对手的兵器。
如此一出,令太素宗大跌颜面,更出乎意料的是,他获胜后提出的要求,是要魏清风发誓从此不动笔墨。
魏清风虽无心修道,与世无争,却酷爱文墨,乃是俗间略有薄名的文士,如何肯答应阮柒的要求,只当对方是来羞辱自己,于是提剑再战,被阮柒当场格杀,血溅三尺。
魏通玄痛失爱子,自要报仇,结果合太素宗众弟子与前来观礼的各宗高手之力也没能杀死阮柒。
后太素宗追杀阮柒数年未能雪恨,在山门前立下“阮柒与狗不得入内”的石碑,并放言阮柒永远不得踏入太素宗。
又两年,阮柒再入太素宗,杀死一名四十龄女杂役后离开,来去之间,如入无人之境。
太素宗羞愤难当,再三公开质问下,阮柒终于对这两件事做出回应,这是他唯一一次为自己的行为做出解释——
魏清风喜文墨,好收集文房四宝,尤其对狼毫笔如痴如醉,一时引起俗间风潮,商贾囤积居奇,哄抬笔价,年轻人多以猎狼为业,如不加以节制,五年后陇右一带的黄鼠狼将要绝迹。
女杂役本为民间浣衣女,其独女容貌姣好,被数名太素宗弟子以代为引荐入门为借口拐骗上山,十年不归,浣衣女多番打探才知女儿已遭不测,死前更是备受凌辱。俗间官府不敢干涉仙家之事,太素宗的主事之人也对此百般抵赖。
浣衣女本应郁疾而终,谁知其夫不知受何人指点,亦不知以何种方式,为她换命代死。
家破人亡孤家寡人的浣衣女便决定鱼死网破前往复仇,以杂役身份进入太素宗,筹谋两年,三日后将毒害太素宗上下百余人,阮柒便是在此时,了结她早该了结的一生。
所以阮柒既是太素宗主魏通玄的杀子仇人,也是整个太素宗的救命恩人,正因如此太素宗对他的仇恨十分复杂。
阮柒也因其决事之吊诡,行事之狠绝,被人称作“步虚判官”。
世人认为在阮柒眼里,魏清风的命和浣衣女的命是等价的,黄鼠狼的命与太素宗上下百余人的性命也是等价的。这表明天道视众生为平等,但是谁能说清楚天道是如何规定了万物的生死宿命?谁又能在一人与一群生命之间进行权衡?事情皆未发生,阮柒所说的因果也只是他的一面之词而已。
李期声向李无疏讲述此人的时候,李无疏对这个问题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我想这位‘步虚判官’杀死浣衣女并不是为了救太素宗,只是因为浣衣女受其夫君换命代死,早该魂归黄泉。杀魏清风应该也有类似的理由。”
李期声哈哈大笑:“妙啊。”
道门十一宗繁荣五百年,从没有出过一个道士能窥得天机,推算因果,哪怕算得捕风捉影蛛丝马迹,也不说十成十地确信。而阮柒不但能推演完整详尽的因果,还对自己得到的结果如此笃定,以至于杀人取命毫不手软。
如此一来,恐怕没有人能杀得了他,很可能杀他的念头刚起就被他干掉。此外也可看出,他能推演什么人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样的方式死去,这本身已经是超脱道门十一宗的层次境界了。
时年十五偶历重生的李无疏心想,那他是不是要把我这个不属于这个时空的人抹杀掉?他要想杀我应该很容易吧,毕竟不是第一次了。
想到这,李无疏不禁打了个寒战。
时隔十二年,城镇规划街道地形等不应当有太大变化,但是越靠近太微宗,李无疏却越不认得路了。李刻霜爱吃的酥皮杏仁饼铺本来在洛水城东,现在却在南门一条从未见过的街上;当初只是一间茅草屋的遨桑书铺,现在变成一座二层楼高独门独院的遨桑书行;而李无疏临走前还来光顾的围炉酒坊,仿佛已经不存在了。
李无疏拦住一人问围炉酒坊在哪。
“围炉酒坊?我在这住了有五年了,听都没听过什么围炉酒坊。”
李无疏感到一阵毛骨悚然,回头道:“应仙师,太微宗距此也就二十里路,咱们御剑上山吧。”
“太微宗方圆二十里不得御剑而行,这是各宗达成的共识。”
李无疏心说我昨天还从你头顶这个位置飞过去呢。不得御剑?难道要让李期声走路下山买酒?
“为什么?”
“为表敬意。”
“对谁?”
“对死者。”
“你在说什么?谁死了?”
应惜时抬头看了看阴霾的天色:“要下雨了,先避雨。”
街边摊贩都开始收拾避雨,行人纷纷跑到屋檐底下。
李无疏则心慌意乱,根本没有听清应惜时说了什么。太微宗上下二百九十多人,少一个对他来说都无异于天崩地裂。更何况是名足以引起各宗注视的人物,那只能是……
“谁死了?说什么呢?谁死了?我……我先回去看看。”李无疏踉跄后退了两步。
一名女子收起一箩筐红豆匆匆经过,被神情恍惚的李无疏碰了一下,呀的一声红豆撒了一地,噼里啪啦飞出几丈远去。一只蜻蜓悄然无声地落在翻倒的箩筐上。
李无疏却只是怔怔看着,好像一时忘了要如何去道歉。
“哪来的死伢儿!没长眼哪?”撒了红豆的女子气得推了他一把。
应惜时急道:“李公子,当心!”
李无疏趔趄着栽倒,写进本能里闭着眼也能使出的轻功像是失灵了,他只觉得天旋地转,耳中嗡嗡作响,女子的抱怨声,行人的步履声,天边的雷鸣声,都像隔了一层膜一般不真实。他听不清这一切,只在回想应惜时那句死者的意思。
这时一只瘦长却有力的手托住他的肩膀,同时另一只显然与之成对的手出现在他右边,朝满地的红豆一指,打了个清亮且优雅的响指。
霎时只见蜻蜓倒飞,几丈外散落的红豆蹦跳着往回滚,越蹦越高,越滚越聚拢,最后所有红豆一股脑钻进自发翻正的箩筐里,一颗都没有被遗漏。
女子捧着红豆连声道谢,赶忙跑到屋内,瓢泼似的大雨紧跟着便落了下来。
李无疏被雨浇了一头一脸,雨水顺着额前的碎发淌在眼睫上,不断侵袭他的视野。而那个有着修长手指的人眨眼已经走到街角,分明行走在雨中,却连一片衣角也没有沾湿。
青丝挂雨,霎如隔世。
风雨像绵密的蛛丝一样裹袭而来,他却仿佛与这一切无关,更仿佛与方才神迹一般的救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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