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思思觉得,如果说秦尚之前对她的好感度为零,干完一架之后就得是负了。
不过没关系,她又不指望他的好感度过活。
她指望民心过活。
所以在秦尚气的头顶冒烟离开皇宫时,她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让御厨下了碗牛肉面当晚餐。
多加了两勺辣子。
在这本书里,她和她那个便宜皇兄是名副其实的反派。
而秦尚虽然在搞对象上比较变态,但对百姓而言还是很有正义感的。也难怪,正义感毕竟是身为主角的基本人设操守。
吃饱喝足天已黑,冯思思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她的寝宫在床上打了一圈滚就进入了梦乡。
明早还有的忙,她今天必须早睡。
入了夜的国公府,秦尚在书房捧着书看了半天硬是烦的一个字看不进去,最后烦的将书一扔,干脆上床睡觉。
结果睁眼闭眼都是冯思思那张跋扈张扬的脸。
他很窝火,这个女人以前哪会这么对他说话?再看看如今……简直岂有此理!
对比之下,温柔娴静的白仙藻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出来的梦中情人,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他的心弦,那种女人才该当他的夫人。
至于冯思思,哼,泼妇一个。
第二天早,贴身小厮阿晋见国公爷双目通红从书房出来,吃了一惊道:“爷您昨晚没睡觉吗?”
“睡了,没睡着。”秦尚说了跟没说一样,他吩咐阿晋,“等会备上几车干粮和干净的水,咱们去城外看看。”
“好嘞。”阿晋利落答应,心道原来是担心灾民所以夜不能寐,自家主子真是外冷内热菩萨心肠。
实际上秦尚一夜辗转反侧想的都是:冯思思没良心冯思思自私鬼冯思思跋扈冯思思蛇蝎心肠……不对蛇蝎心肠算不上她好歹还送了两车馒头……
呵,那对她来说算得了什么,她能送他就也能送。
盛夏气温炎热,阿晋在主人乘的马车里放了两盆冰块,之后才让秦尚上车启程。
马车走到城门,两侧看守见车上刻着秦家的族徽,自然拦都不敢拦。
两盆冰似乎起不到什么作用,车厢内照样灼热又沉闷,可想而知外面又是怎样的光景。
秦尚想着冯思思此刻肯定舒舒服服的躺在寝宫里吃着冰酪享着凉风,心情不免又沉了几分。
突然一道清脆明亮的声音传到他的耳朵里:“都有都有,大家不要急不要抢,放心排队,绿豆汤管饱!”
这声音他一下子就听出来是谁,仍不可置信的掀起车帘看去——
漫长的队伍尽头是一口大锅,锅里盛着已经放凉发暗的绿豆汤,一只斗大的勺子不断重复舀起来落下去的姿势,而掌勺的少女不是别人,正是冯思思。
她的头饰衣着与往常无异,并没有刻意朴素或华丽,只多系了根襻膊将宽大的袖子收起来,好露出两截嫩藕似的雪白手肘方便干活。
可能是因为太阳太毒,她的皮肤白中透粉,鬓发上都沾着汗珠,汗珠顺着脸颊滑下去,滴落到胸前的衣襟里。
他的视线也不自觉跟着汗珠在走,到最后停顿两秒连忙转移了眼睛。
冯思思早注意到自己身上的目光所在,但她懒得理他。
她此刻正忙着为以后的平安养老做准备。
“相信大家之前也都看见了!”冯思思朗声道,“朝廷已经派了张玄礼张大人前去赈灾,快马加鞭之下估计不出两日便能抵达全州。大家喝了绿豆汤领了干粮,本宫会专门派人送你们回去。放心吧,皇上一直都惦念着全州的灾情,家园会重建,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一席话将百姓们听的是热泪盈眶,集体跪下大喊:“皇上万岁!公主千岁!”
秦尚却冷笑一声,将帘子垂下。
如此大张旗鼓亲力亲为,不就是想借机作苦肉计安抚民心吗?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嘴上说的好听,可当初要不是圣上宠信奸佞,何至于将事情拖到今日这般田地。
“将东西放下,咱们走。”他对外面的阿晋说,语气都透着寒气儿。
而在冯思思眼里,就是秦老三轻飘飘的来,又轻飘飘的走,他挥一挥衣袖,留下了一堆食物。
自己送上门,不要白不要。
绿豆汤即将见底,队伍也只剩下一个人在排。
最后的年轻人捧着被太阳晒的温热的绿豆汤,声音虚弱:“多谢殿下。”
冯思思猛地抬头,看见的正是当日还她金簪的男子。
即便风尘满面,依旧遮不住的通身书卷儒雅。
男子捧着汤便要离开,冯思思见状丢了勺子就去拦他。
“本宫瞧着公子甚是面熟,不知公子尊姓大名?”
清俊的年轻人没料到她的举动,头垂着不敢看她,腼腆又不知所措道:“草民名为何忆安,字永清。”
冯思思心头一颤。
好家伙!果然是他!
她终于逮着男二了!
何义安,白明霜表哥,与白明霜通为全州人氏。其幼时父母早亡,被舅舅舅母抚养长大,与表妹自小青梅竹马。
后二老皆因病亡故,白明霜被族中恶亲卖至京中青楼。报官无果后,他满京城的沿街打听寻找,好不容易找到已经被取字为“仙藻”的表妹。
只不过那时白明霜已被平康坊收留,自是不肯跟他回去,任由他一人返回乡里。几年后,其听闻表妹与国公秦尚成婚,年纪轻轻便抑郁而终。
为什么发现他能让冯思思那么高兴?
因为书里虽然对这男二笔墨不多还净是苦情戏份,但作者大手一挥给了他个“惊才绝艳”的人设!
这说明啥?说明他官方认定的文化水平高啊!
朝廷目前可啥也不缺,就缺人才!
更何况这种人品又过得去的人才!
搞他!!!
冯思思灵机一动,情真意切道:“上回走的匆忙,未来得及报答公子送还簪子的恩德,今日得以再见,本宫必须要请公子吃顿饭以作答谢,请公子务必接受。”
男子的脸颊微微发热,轻声道:“殿下言重了,拾金不昧本是为人的基本原则,何至以此嘉奖,殿下还是收回成命吧。”
她知道男二这是害羞了,并没有挑破,反而装成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称谓都不带了:“公子有所不知,那根金簪……乃是我母后临前为我留下的遗物,对我来说意义非凡非常重要!”
说着还造作的擦了擦并不存在的眼泪:“您将它还了我,无论于情于理,我都是要郑重感谢您的!如若不答应……岂不就是在质疑它对我的重要性?”
何忆安迟疑半天,最后作揖道:“那草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冯思思瞬间乐开了花:“那公子现在就随我走吧。”
何忆安乖乖跟在她身后。
刚才那一套说辞将豆蔻听的一愣一愣的,找着机会就低声问冯思思:“公主您刚刚说的什么啊?什么遗物?什么意义非凡?”
冯思思连忙示意她噤声:“小点声!别让何公子听到了!”
豆蔻纳了闷:“您到底想干嘛呀!”
冯思思偷偷瞧了何忆安一眼,转回头小声道:“我要留住他!”
“您不会……不会看上他了?”
“唉,你就当我是看上了吧。”
可不是吗,看上才能不也是看上。
去酒楼的一路上,何忆安在车厢里动弹都不敢动弹一下,头也是低垂着视线朝下,生怕哪里唐突了近在眼前的公主。
马车停下后,冯思思凑近小书生看了半天,把对方看的是面红耳赤话不成句:“公主您……您看草民干什么?”
“本宫看何公子是不是要本宫亲自扶下去呀。”她故意打趣他。
何忆安这才反应过来,忙不迭的下马车,手足无措的动作引得冯思思噗呲一笑。
这个何忆安,人长的行脾气也好,就是性格太内向了,得练练。
到酒楼后冯思思直接包场,先安排人带何忆安去洗澡换衣服,自己坐一楼大堂翘着二郎腿点菜。
酒楼老板满面堆笑候在一旁,倒茶递菜单一条龙,店小二都没他手脚麻利。
点完菜,何忆安也正好洗干净被送出来。
冯思思一抬眼,惊讶的连手中瓜子都掉了。
面前的美男子乌发及腰,发尾尚滴着水珠儿。
满面尘土一被洗去,当真是面如冠玉目似点漆,再加上眉宇间总萦绕着的那股子愁思,整个儿一水墨丹青中走出来的人物。
通身气质和他那位不食人间烟火的表妹简直不谋而合。
冯思思看呆了眼,愣了好一会才回神,忙道:“何公子坐下吧,菜我点了一些,估计就快上了,你看看单子上还有没有什么爱吃的。”
何忆安接过菜单只是看了两眼,摇了摇头就又放下了。
酒楼老板十分上道的安排舞乐助兴,又将自己的珍藏女儿红拿出来给冯思思品尝。
酒太烈,她喝不下。
但她把何忆安劝饮了好几杯。
看着如此谪仙般的男人不知不觉朦胧了眼神,冯思思按捺住自己那颗想当禽兽的心,对他朗声道:“你瞧瞧这些跳舞的姑娘,哪个不是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只要你喜欢,本宫就能让人家跟了你。”
别再惦念白明霜了啊,她真担心到最后好不容易培养出来了结果他为情所困一命呜呼了。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喜欢上别人。
何忆安微醺之后状态没之前那么拘谨,甚至还有点放松。
他苦笑着摇头:“多谢公主美意,草民心中已有意中人。”
“人家喜欢你吗?”
他还是摇头。
“那不就得了。”冯思思道,“人不能总在一棵树上吊死,你可以多试试几颗。”
不等何忆安反应,她突然走到他身边,在他耳边道:“她们不行,那你觉得本宫怎样?”
点击弹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