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陷入一阵诡异的安静。
众人脸色五彩纷呈。
阮榛托着自己的腮,微笑着往下看。
怎么了,不是说一家人吗?
炒俩菜很正常啊,他刚从外面淋过雨回来,准备去洗个澡,出来后肯定会饿的。
“西红柿炒鸡蛋,放点糖。”
“再炖个鸡汤,喝热的胃里会舒服点。”
阮榛说完,头也不回地继续走了,红木台阶被岁月洗刷,散着明亮的炫目色彩,和头顶的水晶吊灯一样,古朴而典雅。
宋家这是祖宅,历经几十年的老式别墅了。
为了保持当初的模样,没有配备电梯,是最典型的三层小洋房。
当初主要是宋琴文在这里住,四位成年的少爷都有自己的房子,平时不怎么过来,只有周末的时候,一大家子人才在客厅坐下,共用一餐饭。
阮榛踏过最后一级台阶,看向三楼的走廊。
尽头,是一株茂盛的凤尾竹。
稀疏的阳光洒上叶片,又从枝桠间漏出斑驳的光点,落在地上,像一枚枚的小金币。
雨停了。
阮榛推开次卧的门,反锁,又搬来了一把凳子顶上。
然后才长舒一口气,脱掉已经半干的衣衫。
钟表下摆规律地晃动,时针停在七上,阮榛用毛巾擦着头发,刚坐在床上,内线电话就响了起来。
他按下扩音键。
“喂,小妈?”
是宋夏雨的声音,憨厚,平平无奇。
阮榛垂着睫毛,没有应声。
他其实,非常讨厌这个称呼。
“饭菜已经做好了,需要我上楼接你吗?”
“不用。”
阮榛把毛巾拿下,冷冷地回答:“我很快下楼。”
电话挂掉,他重新穿好衣服,松松地挽了下头发——阮榛留的是长发,没什么别的原因,仿佛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地出现,直到那天突然觉醒,像是抹去了玻璃上的一层浮灰,露出清晰的世界——
不对劲的世界。
太癫了。
阮榛咬着皮筋,沉默地扎头发。
按照原来的设定,他其实在这本书开局没多久,就死去了。
故事线不多,算是活在背景设定中的人,所以因为原书作者的敷衍,或者是刻板印象,他就是这么一个形象。
美艳小妈。
当然要留着长发。
说不定还要穿上旗袍,戴上冰冷的脚环,于阴森的古宅中,推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人出现。
再于偶然间的一瞥,与二楼的哪位少爷不经意地对视。
眼眸流转。
奸情就这么埋下隐患。
……真特么的典。
而那种按照原书剧情走,被欺负得唯唯诺诺的性格,也不是真正的阮榛。
他的血肉不是寥寥几笔描绘,而是在小巷子里,于张老头和黄狗的陪伴下,逐渐长大。
阮榛低着头,摸了摸左手的红绳。
-
“小妈,”
宋春风拉开椅子,笑意盈盈地看过来:“我们都在等着您下来呢。”
长条形的餐桌上,摆着精致烛台,菜肴堆满桌面,飘着热气腾腾的香。
宋夏雨和宋冬柏也跟着站了起来,一个憨厚,一个冷淡,但表面上的态度都很恭敬,看向一步步走来的阮榛。
主座的凳子拉开,阮榛平静地坐下。
“来,放糖的西红柿炒鸡蛋!”
宋春风殷勤地把这道菜挪到最前面:“小妈,您尝尝?”
阮榛抬头,飞快地掠了对方一眼。
“说吧,还有什么事?”
“咱们现在是一家人了,”宋春风笑嘻嘻的模样,“所以有什么话我也不瞒着……算了,夏雨,你来说。”
宋夏雨憨憨地笑了下:“说实在的,您还这么年轻,真的为我父亲守一辈子,也不太可能,将来肯定还会再婚的,对吗?”
偌大的餐厅里,烛火跳动,在洁白的餐布上拉出长长的影子。
“没错,”
阮榛尝了口西红柿炒鸡蛋,甜的,味道不错:“你们说得很对。”
他才二十二岁。
以后的人生还有大好年华,怎么可能因为一个变态,给自己禁锢在阴暗的室内?
再说了,他和宋琴文压根没有领证,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
更遑论,也没有一丁点的感情。
差了三十多岁,又是被强逼而来,阮榛愿意给他穿一次丧服,都算是给他脸了。
但是目前看这几位少爷的状态,似乎还不知道,自己给人家爹骨灰扬了的事。
“但是父亲的遗嘱中交代了,您需要为他守寡三年。”
宋春风摩挲着自己的扳指,表情暧昧:“这样一是圆了他的心愿,二来,您也能因此获得不菲的报酬。”
“三年?”
“是,”宋夏雨点头,“我们也是今天才听到律师说的。”
死老头子。
物理上给他戴上贞操.锁不够,还要立下遗嘱,用金钱诱惑,让他留在这个死气沉沉的地方。
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反正就是强行在剧情层面,给阮榛禁锢于此,折断他的翅膀。
“好啊,”
阮榛慢悠悠地喝着鸡汤:“这段时间内,我需要成为你们家的……小夫人?”
“是,三年后你会拿到北郊那块地,”宋春风抓紧插话,“还有每年的分红,但是在这段时间内,你必须保证贞……”
最后这个词在他嘴里转悠了圈,到底还是没说出口。
因为阮榛仿佛没听见似的,继续享用那碗鸡汤。
表情很认真,非常珍惜地对待食物。
前几天可能是又饿又累,整个人都疲惫苍白,这会儿捱到葬礼结束,可能是休息好,又吃饱了饭,皮肤泛着淡淡的光泽,嘴唇也显得很是红润,垂着睫毛的时候,两缕头发滑落下来——
宋春风吞咽了下。
那份遗嘱的真实性,律师其实提出了质疑。
因为太不符合逻辑。
要求人家守节三年,怎么守,不谈恋爱,还是不和他人缔结婚姻?更重要的是,根据律师的查证,阮榛根本就没有和宋琴文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关系!
认识都没几天,连事实婚姻都算不上。
就是宋琴文去世前,一时新鲜,收到自己房里的一个小玩意。
按照宋春风他们之前的打算,葬礼都不准备让其参加,毕竟上不得什么台面,但又实在好玩,所以给人关在家里,无聊的时候打发时间就好,谁曾想阮榛居然跑到灵堂,一身丧服,站在最前面的地方。
这就不能怪他们了。
宋春风眼里闪过狡黠:“我身为长子,不必废什么心思,夏雨和秋光虚长您几岁,但其实还是孩子,小早他们更不必说,还在读书的年纪,都需要您照顾了,千万不用客气。”
阮榛把鸡汤放下,抽出纸巾。
很好。
男人至死是少年对吧?
哪儿来的巨婴。
“当然会照顾的,”他淡淡开口,“秋光不懂规矩,我扎了他的手,这不就是教育孩子吗?”
宋春风明显怔愣了下。
他差点给这个还躺在医院的弟弟忘了。
“既然这样,我就先回去休息了,”
阮榛站了起来:“别让阿姨费心,你们几个给碗筷收了,地好好拖一遍,窗户大开都通通风……刚下过雨,空气正新鲜呢!”
而他,则要回屋好好睡一觉。
夜还长着呢。
三楼当初主要是宋琴文办公的地方,有一个很大的露天花园,栽满了玫瑰等花卉,阮榛住进最里面的一处小卧室,面积不大,倒也安静,而那几位少爷,都在二楼住着。
阮榛锁上了门,早早就歇下。
屋内暖和,睡得很舒服。
被吵醒的时间,比想象中来的更晚一些。
“砰砰砰!”
凌晨两点,杂乱的敲门声突兀响起,恍若迷了路的饥饿恶鬼,随机地挑选一位倒霉的路人。
屋内的人酣睡香甜。
宋春风的心跳得有些快,他很久没有这样兴奋了,一想起阮榛这时在床上躺着,可能穿着睡衣,可能浑身赤.裸,他就激动得要发抖。
不知道父亲临死前,有没有碰过对方。
对于宋春风而言,他希望是有的。
一块被剥开的蛋糕,于他而言,更有吸引力,那种熟透的散发糜烂气息的桃子,也令他更想把脚踩在上面。
“啪叽——”
肆意践踏。
没上过父亲床的小妈,还能叫小妈吗?
“小妈,睡了吗?”
宋春风吞咽了下:“是这样的,冬柏晚上总是蹬被子,我能不能请您过去看一看,吵他两句?”
没有人回应,屋里静悄悄的。
宋春风不死心,继续敲着门,这种拙劣的借口无所谓,只要能把门叫开,看一眼衣衫凌乱,刚从睡梦中醒来的阮榛,他就能得以满足——
现在,还不是真正给对方搞到手的时候。
好吃的东西,要留在最后。
他向来有耐心,擅长等待,等着脚步声的逐渐靠近。
门开了。
宋春风激动得胸口剧烈起伏,但面上还强撑着不显,之前宋秋光那白痴沉不住气,还没见人呢就伸手去摸,被剪刀戳也是活该,他记着教训,当然不着急一亲芳泽。
只是,门后空无一人。
仿佛悄然打开,是风儿的举手之劳。
宋春风站在门口,没敢往里进,小心翼翼地往里面看去。
太安静了。
屋内昏暗,窗帘紧紧地拉着,仅仅从缝隙里漏出那么点月光,不够看,看不清,只能隐约看到床上人影的轮廓。
背对着自己,呼吸均匀。
“小妈?”
宋春风试探着,又叫了一声。
依然无人应答。
但很多情况下,沉默也算得上一种邀请。
宋春风不可置信地站在原地,满心狂喜,还要强撑着不闹出大动静,怕给楼下的弟弟们吵醒——
他反手关上了门。
几乎用了最大力气,才克制住直接扑上去的冲动。
就在这个瞬间,床上的人低低地泄出一声气音,有点哑,有点难耐,仿佛梦中也在忍受痛苦。
宋春风悄悄坐在床边,掀开被子的尾端。
看到了。
黑色天鹅绒床垫上,一双赤着的脚。
虽然没有想象中小巧,也不够洁白,阮榛毕竟是个男人,宋春风能够理解,他兴奋得忘乎所以,再也控住不住自己的贪念,一把捧起那双脚,低头就吻。
“啊!”
睡梦中的美人终于惊醒,可尖叫声还没发出,就被宋春风一把掐灭。
他一手抓着那瑟缩的脚踝,另只手捞起被子,使劲儿往对方头上一蒙:“别怕,是我,是我!”
被他牢牢擒住的人呜呜咽咽,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宋春风不管不顾地压上去,两只手胡乱地摸着,嘴里也跟着开始说胡话。
一会说父亲已经老了……啊不,父亲已经死了!
又说小妈你还年轻,你真好看!
出乎意料的是,对方挣扎得厉害,不是那种欲擒故纵的羞涩,也不是劈手给个耳光的气势汹汹,而是一种……说不出来的别扭。
但屋内好昏暗。
宋春风又太过激动。
以至于看到手背上带血的纱布时,他才心跳停止般的傻在原地,不知所措。
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弟弟。
宋秋光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哥,”
他抽抽噎噎的:“我说停,你还不停,你一直在摸我呜呜呜……”
对方衣衫凌乱,头发乱糟糟的,脸上也多了不少莫名其妙的印子。
宋春风咬着后槽牙:“闭嘴!”
他连滚带爬地跳下床,表情冰冷:“不许说出去!”
宋秋光继续哭:“我手上的伤口裂开了……”
“裂开就找医生!”
宋春风又气又急,又羞又恼:“我又不会治病!”
大意了,万万没想到被子一掀,居然不是阮榛。
他不由得后怕,幸好没真的发生不可告人的事,虽说宋春风道德品质没那么高,但,这可是自己的亲弟弟啊!
而此刻,他的亲弟还举着自己包着纱布的手,眼神居然有些羞涩:“可是,大哥……”
宋春风头皮发麻,嘶吼道:“可是什么可是,闭嘴!”
“我、我就问最后一句。”
宋秋光抬起胳膊,使劲儿一擦眼角的泪花,脸颊泛起红晕。
“哥,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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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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