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堂里点着长明灯,和白菊的味道混合在一起,是一种微苦的气息。
阮榛挺直后背,只觉得浑身发冷。
他本来就是个怕冷的人。
小时候刚被捡回去那会儿,他不敢往张老头被窝里钻,也不敢去寻觅别的取暖工具,就把身上的被子盖得紧紧的,可小手小脚还是冰凉,冷得受不了,到最后,忐忑地扯下旁边的简易窗帘,仔细地裹在自己身上。
到了早上,再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给窗帘挂回去。
那么多年过去了,居然还能回想起当年的冷。
可能是夜色深重的缘故。
这几日他实在没睡好,眼睑下泛着淡淡的青,神情疲惫,脆弱得似乎随时都会倒下。
再加上这一身黑色的丧服。
被儿子们从里面反锁上的灵堂。
太典了。
退一万步讲,难道小妈文学的场景,就不能出现在别的地方吗,哪怕是厨房也好,他就能直接操刀,给这群狗比玩意都砍了。
为什么要试图在灵堂不可描述。
都什么爱好?
阮榛步步后退,胳膊背在身后,右手不由自主地摩挲左腕的一条红绳,上面穿了个小桃篮。
是张老头给他系上的,说娃娃,菩萨保佑你平安。
阮榛又想吐了。
可能是因为,脑海里浮现的那些可怖的场景,以及随着他的动作,步步紧逼的少爷们。
怎么办?
该如何脱身——
他好容易才和那个所谓的“丈夫”进行周旋,谨慎地拖到了对方嘎掉的一天。
可为什么还是要面对这种情况?
无论他是否在葬礼上出现,无论他是接受还是拒绝,自从被宋家人盯上的刹那,他就像被折了翅膀的鸟,囚于布满荆棘的铁笼。
那么哪怕是鲜血淋漓,他也要拖着伤害自己的人,一同坠落——
而在坠入地狱的刹那,阮榛会松开手,踩住对方的头颅向上爬。
凭什么?
他要活下去。
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不要被堵在角落,被肆无忌惮地打量,被有如实质的目光,在身体上来回逡巡。
“我说大哥,”
宋秋光不耐烦地开口:“咱别在这耗时间,没劲透了!”
“怎么,”
宋春风扬起一边嘴角:“我觉得有趣极了。”
他甚至给旁边站着的宋夏雨示意:“瞧,我脸上的这巴掌印,还没下去呢!”
宋夏雨搓着手没说话,憨憨地笑着。
宋家的七个少爷,今日只出现了四个。
剩下的三个还没成年,老五摔断了腿无法到场,老六老七是双胞胎,正陪着母亲为了遗产闹得不可开交,连葬礼都没现身。
不过虽然人数多,名字倒也还好记,面前这四位,分别是宋春风,宋夏雨,宋秋光,宋冬柏。
长相不一,渣得千篇一律。
可阮榛知道,这看似忠厚老实的二少爷宋夏雨,才是最阴险的一把刀子,在原书的剧情中,最后就是他把濒死的阮榛带走,垃圾一样地丢在冰天雪地里,扬长而去。
太冷了。
阮榛死死地扒着车门,不愿松手,而宋夏雨就一根根地掰开,表情稀松平常。
“这么美的手,可惜了。”
全是冻疮和伤痕。
他把脚踩了上去,反复地碾着阮榛的手指。
“既然这样,得再加点血,颜色才更漂亮。”
阮榛的手已经流不出血了,骨头变成了青紫色的冰碴,身体蜷缩,破碎的灵魂随着咳嗽,一点点地喷洒在洁白的雪上。
当时宋夏雨的神情,和现在毫无二致。
“挺好看的,”
他讨好似的碰了下宋春风的肩:“大哥脸上有点红,很漂亮。”
阮榛面无血色。
“呦,”宋春风继续道:“小妈这是怎么了,瞌睡了?守了一天一夜累坏了吧,要不我带你去休息一下?”
明明挨过嘴巴子,这会儿还一口一个“小妈”。
阮榛算是看出来了,这人是个变态。
越打越兴奋那种。
似乎有风掠过灵堂,长明灯上的烛火快速地跳了一下,随即平稳下来,发着幽幽的光。
阮榛快被逼到角落了,退无可退——
四个男人饿狼般的围着他,在宋春风的带领下,你一言我一语地冷嘲热讽。
太有趣了。
这个样子的阮榛。
明明长了这么一张美艳的脸,却不显风骚,因为表情呆呆懒懒的,动作也总是慢半拍似的迟钝,从第一次见面的那刻起,就让人忍不住想要欺负。
想要捏扁揉搓。
宋春风的指尖都开始痒了。
刚才情绪激动给打自己嘴巴子的阮榛,太漂亮了。
要是能勾得阮榛因为恐惧,而尖叫哭喊的话,就更有意思了,最好再用绳索给人绑起来,看看那雪白的腕子上会不会遍布指痕,当客人过来拜访的时候,他们会微笑着告诉对方,小夫人在楼上休息呢。
父亲啊父亲,真是他们的好父亲。
不仅走得干脆,临到头了,还留下这么一份遗物。
手指快要碰到阮榛的脸颊了。
“喂,有完没完?”
阮榛略微偏了下脑袋,语气平静。
宋春风还在笑:“嗯?”
阮榛慢吞吞地往后躲了下,抱着胳膊,一脸无奈的模样:“你们把我留到这个时候,说明在心里,认可我是你们父亲,也就是集团老总宋琴文的配偶吧?”
灰蓝色的瞳孔,恍若纯粹的宝石。
宋春风和宋夏雨对视了一眼,扬起嘴角:“没错,你就是我们的小妈啊。”
剩下的两位耸了下肩,跟着露出猥琐的笑声。
桀桀桀,桀桀桀。
好标准的反派音。
“可以,”
阮榛赞许地点了点头:“对于这个身份,我也很满意。”
他旁若无人地举起手机,对着上面亮着的通话界面:“刚刚的对话你也听到了,那么,就按我说的做吧。”
宋春风愣住了,他居然没有发现,这是什么时候拨出去的电话?
陌生的男声传来,专业而清晰。
“好的阮先生,我明白了。”
阮榛笑了下:“再见。”
宋夏雨一个箭步蹿过:“你在和谁打电话?”
“职业经理人啊,”
阮榛淡定地收起手机:“我刚才告诉他,我要以已故宋琴文配偶的名义,来管理你们的信托基金。”
“什么?”
看热闹的宋秋光和宋冬柏也同时顿住。
阮榛眯了下眼睛。
“身为母亲的话,断掉你们每个月的零花钱……啊不,你们有钱人,是管这个叫生活费,还是分红?”
“你敢?”
宋秋光厉色道:“你算什么东西,敢觊觎我们家的钱?”
大意了!
按照法律效应,如果阮榛真的和父亲领证,他的确有资格朝家族基金伸手!
不、不对,父亲一定会做婚前公证的,不会那么傻。
并且宋家是多年的豪门了,关于财产分配,早就有详密而严谨的规定,不可能这样轻而易举,被阮榛一个电话所改变的!
阮榛的唇色还是白的,可能在灵堂待着的时间太久,水米未进,这会儿的身形还有些摇晃,无比虚弱。
宋秋光啧了一声,直接伸手去拽阮榛的胳膊:“你给老子讲清楚……”
“放开!”
刚才还慢吞吞的阮榛,利落地甩开了对方的手,表情厌恶。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勾结外人,转移家里的古董和财产,上个月那副丢了的山水画,就是你偷偷拿出去当投诚的礼物!”
宋秋光吓得一个哆嗦,本能否认:“我没有!”
他一边摆手,一边不死心地继续上前,想要压制住阮榛。
“别过来!”
阮榛厉色道:“否则第一个断你的经费!”
……宋秋光生生停下脚步。
“喂,不会吧,”宋春风扯了下嘴角:“咱们双赢不好吗,干嘛要让外人看笑话?”
阮榛扬起下巴,定定地看着他。
突然,莞尔一笑。
不知为什么,刚才还满不在乎的宋春风,蓦然一阵心慌。
阮榛这会一句话也没说,但这个表情实在是——
有些疯。
难道刚才说的基金,是真的?
还有三弟的事,是父亲告诉他的?
可一种难言的征服欲涌上心头,他贪婪地盯着阮榛的嘴唇,扯了扯自己领带。
再疯又如何?
还能插上翅膀飞了不成?
给人绑了,往屋里一塞,过上三五个月,外界就会把葬礼上的插曲,包括这个来历不明的“小夫人”忘得干干净净!
那么到时候,汤圆一般可口的阮榛,不就是他们兄弟的囊中之物?
阮榛的后背抵在墙上,退无可退。
“小妈,”
宋春风活动了下脖子:“怎么感觉刚才您发的那场疯,更带劲了呢?”
偌大的灵堂里,只有急促的呼吸声,以及极为轻微的声响,从远处传来——
“吱呀——”
反锁的门,被从外面打开了!
阮榛被挡着,看不清前方的景象,只见这几个饿狼般围着自己的便宜儿子们,在扭头的瞬间,突然被掐住脖子一般的,噤了声。
各个手脚僵硬,不可置信地看着肃穆的夜风。
以及从夜风中走来的,那个胸口别着白花的男人。
“三、三叔!您怎么过来了?”
宋春风舌头打了结,刚讲完,伸手在自己嘴巴上打了下。
这叫什么话!
宋书灵可是自己父亲的亲弟弟,能不来参加葬礼吗?
可是刚才这一幕,有没有被看到,或者说……宋书灵什么时候来的?
四个少爷默不作声地后退,恭敬地屏住呼吸,低头问好。
沉稳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阮榛抬起头,与这位传说中刻薄寡恩,却权势滔天,有极大概率推向宋家走向灭亡,并站到最后的男人对视。
宋书灵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好冷。
是带来了外面的夜风吗,还是这冷若冰霜一样的表情——
“我大哥刚走,您就这么迫不及待?”
宋书灵眼眸里,全是不加隐藏的讽意。
大哥英明一世,突然力排众议要娶个男人回家,他当时正在外地,赶回来的时候木已成舟,这位面都没见的未亡人就成了嫂嫂。
笑话。
更可笑的是——
宋书灵移开了目光。
而与此同时,四个侄子都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阮榛丧服的下摆解开了,而里面,好像没有再穿别的衣物。
他们看不清,不敢看,更不能再看,只隐约窥见两条洁白的小腿,在轻微地打颤。
这丧服中不中,洋不洋,类似浴袍一样给人从头裹到脚,漆黑的低调素布,没有丝毫花纹,却由于这刻意的“禁欲”,反而有那么点欲盖弥彰的……
诱。
成何体统?
宋书灵面露不耐,正欲转身离去。
刚刚进来的时候,他看得分明,这所谓的“嫂嫂”,居然和侄子们拉拉扯扯,暧昧不清,还不体面地赤着腿。
可下一秒,阮榛却不管不顾似的,直接地朝自己扑来。
宋书灵没躲开,下意识地伸手——
抱了个满怀。
软的。
果然在发抖,身体冰冷。
“救、救救我!”
阮榛眼尾泛红地抬头看来:“三爷,救命!”
宋书灵呼吸一滞。
妈的。
怪不得老头把持不住。
这么近的距离,这样的姿势伏在自己怀里,又是如此一张美艳而脆弱的脸。
可谓,轻薄桃花逐水流。
真特么风情万种。
不该有的悸动结束很快,宋书灵心中冷笑,毫不怜惜地按住阮榛肩头,就要给人往外推。
“三爷,”
阮榛没挣扎,表情泫然欲泣:“我、我实在没办法了。”
说完,他就垂眸咬住嘴唇,羞愤似的红了脸。
就在这个刹那,宋书灵心头一跳。
他跟着低头看去——
看到了隐在丧服中间,腿缝处的一点银色闪光。
还记得没被制裁过的文案吗?
第一碟子醋来了来了!
这本可能会比较变态,不适的小朋友们不必勉强呀,我是真的写得好开心嘿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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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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