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 5 章

“真是不好意思啊。”

阮榛松开捂住嘴的双手,一脸歉意地拿起旁边的扫把,抬高声音。

“怎么回事,我也太不小心了!”

他一边说,一边当着宋书灵的面,抄起旁边的扫把,声音很大——

“要快点扫起来才行呢!”

好爽。

这种物理意义上的“骨灰扬了”,实在是令人精神愉悦。

阮榛不管不顾地挥着扫把,压根不看前方,直到被一把拧住手腕。

“你在做什么!”

宋书灵厉声斥责,粗暴地把他往后一扯,动作太大了,痛得阮榛手指一松,扫把直接落在地上。

“我在扫骨灰啊?”

宋书灵阴沉着脸:“你活得不耐烦了?”

“没有啊,”阮榛疼得脸色发白,语调仍很轻松,“骨灰撒在地上,难道你不扫吗?”

宋书灵明显地愣了下。

在这个瞬间,两人直视着彼此的眼睛,情绪噼里啪啦碰撞,同时清楚地看清了彼此的疑问。

为什么骨灰会撒在地上?

因为骨灰盒子摔了。

为什么骨灰盒子摔了?

因为不小心手滑了啊。

……宋书灵沉默了。

而阮榛,则莫名其妙地笑了一下。

有问题吗?

说好了是为了给宋琴文敛骨的,那他做的这些完全符合逻辑啊!

干嘛还要这样跟看神经病似的看自己。

阮榛稍微挣了下,没挣开:“放手!”

宋书灵反而给他扯得更紧,铁钳似的拽住手腕,阮榛被带得踉踉跄跄往前,随即,大门被宋书灵一脚踹开。

外面的工作人员吓得一激灵:“先生?”

宋书灵把阮榛往前一推 ,对着自己的助理发话:“给他带走,去水云居。”

候着的管家心里一哆嗦,没抬头。

水云居……

那可是三爷自己的私宅。

这阮榛是大哥的夫人,葬礼还没结束,怎么就给嫂子往自己家里带呢?

阮榛也没反抗,顺从地跟着走了,只是连着打了两个喷嚏,似乎有些受凉。

管家大气都不敢出。

自己虽然跟了宋琴文二十多年,忠心耿耿,对宋家有极深的感情,但对于宋书灵的手腕也有所耳闻,没半个胆子去置喙,说不定是有别的隐情,或者……

乱七八糟的思绪还没结束,就听见宋书灵叫自己。

“王伯,”

齿轮摩擦声中,淡淡的蓝色火苗蹿起,照亮了一瞬宋书灵的侧脸。

剩下的半句话和烟草味混合在一起,有些模糊不清。

“你进去,给里面收拾下。”

管家忙不迭地点头,推门就往里走,没两步就皱起眉。

这地怎么这样脏啊,乱糟糟的,全是灰尘。

他不满地嘟囔一句,直接从上面踩了过去。

“别弄脏了,”

宋书灵指间夹着细烟:“给好好扫起来,仔细点。”

管家没反应过来:“什么?”

不可思议的是,他感觉对方在笑。

宋书灵生得英俊,眉眼都是极为锋利的浓墨重彩,偶尔会带着笑,但那笑是凉薄的,不近人情的,有时看书或者聚会,会戴上金丝眼镜,才能给阴沉的气质增加些许温润。

他总觉得宋三爷矛盾。

不近视,却要在看书的时候带眼镜。

明明这样尊贵的身份和地位,却喜欢近身格斗这种运动。

而此时的笑,是种说不出的复杂。

他眼睛看着地面,语气淡淡。

“因为,那是我大哥。”

-

阮榛在车上睡了一觉。

心里美滋滋的。

真暖和啊!

车里不仅开着常温的空调,还有柔软的小毯子,他紧紧地裹在身上,倒头就睡。

前方的司机和旁边的大块头保镖,简直就像没温度的机器人似的,沉默地完成宋书灵的指令,不说话,不多事,一个小时的车程,连个眼神都没多给阮榛。

阮榛正好落得清净。

车辆悄无声息地停下时,他才迷迷瞪瞪地坐起来,看着窗外黑漆漆的夜色:“这是哪儿?”

什么水云居的,他没半点印象。

保镖依然不发一言,绕过车头过来打开门,做了个“请”的动作。

而此时,司机终于说了今晚的第一句话。

“您好,请把这个放下。”

阮榛站在车门口,有些迷茫地拽着毯子的边:“啊?”

“先生不喜欢别人碰他的东西,所以,请您放回去。”

阮榛无语:“可我已经碰了,还盖在身上睡了一觉。”

“所以我会把它丢掉,”

司机继续道:“您只要放回去就好。”

阮榛:“……”

车他也坐了啊,怎么不带着这辆车一块丢了?

咋了,就可着这些便宜的玩意造,立你那霸道总裁的人设啊!

他随手给毯子丢进去:“有点浪费了。”

“还好,”司机微笑了下,“不到十万元。”

阮榛的手顿住了。

三秒钟后,他一把给毯子重新捞起来,披在自己身上,大摇大摆地就要离开。

司机慌乱地下车:“这是先生的规矩……”

“你的确丢了啊,我又给捡回来了,”阮榛没回头:“有什么问题吗?”

他不问,你不说,他一问,你惊讶。

这不就完了嘛。

阮榛已经主动背锅了,身为打工人,就别共情宋书灵这样的资本家。

否则不就是欠得慌。

眼前是一栋典型的中式别墅,竹林掩映,流水淙淙,院子里栽种着常青的松柏,散着隐约的花香,偶尔的几声鸟鸣,在夜深时分更觉幽静。

阮榛踏上铺满白色鹅卵石的小道,顺着指引,走进了二楼的一处房间。

“您在这里休息就好,”

穿着制服的佣人低头致意:“祝您休息愉快。”

门关上了。

阮榛笑了下:“谢谢。”

没有解释,不知道为什么宋书灵要给自己带来这里——无所谓,大概也能猜测得出来。

他可是给人家亲哥的骨灰扬了。

嘶……这下有点麻烦了。

小插曲而已,希望宋书灵大度点,别那么小心眼。

阮榛坐在床上,他要的就是给宋家搅得天翻地覆的效果,那几个少爷不会放过自己,而只能借助宋书灵的权势,才可以保全自己和爷爷。

还有黄狗。

它没有别的名字,就叫“黄狗。”

有时候张老头会叫:“狗,狗,你怎么不吃饭了呢?”

黄狗就很温顺地摇摇尾巴,把下巴放在阮榛的鞋子上,呼哧呼哧地喘气。

因为它年龄大了呀,脸上的毛都白了,曾经黑漆漆的瞳孔里,也出现了浅色的斑点,大夫说是眼睛出了毛病,但手术风险太大了,建议还是顺其自然。

张老头又看向阮榛:“娃娃,你多哄哄它,说不定就吃了。”

阮榛就把食物撕成小块,放在自己的掌心,让黄狗侧着嘴,慢慢地吃。

温热的鼻息喷在手上,是夕阳西下的小院中,再常见不过的情景。

如果没有宋琴文,他们这样平凡的烟火日子,会永远这样活下去。

可是对于无权无势的阮榛来说,美貌不是武器,是招人惦记的财宝。

慢一点,再等等!他很快就可以工作,拥有能力,让张老头和黄狗过上好日子。

张老头不会叫什么好听的名字,养了他和黄狗这么多年,嘴里叫的就是小狗和娃娃。

小狗变老了,娃娃也长大了。

那么大的床,阮榛缩成一团,身上盖着毛毯和被子。

他太疲惫,以至于能忍受得了寒冷,不必再去扯下悬挂的窗帘,紧紧裹在自己身上。

沉沉睡去之前,阮榛掀起眼皮,轻轻地叹了口气。

算了,这里的窗帘看起来就厚重,他又累又饿,不一定能扯得下来。

-

竟睡了个好觉。

阮榛是被鸟叫声吵醒的,他舒舒服服地翻了个身,刚想伸懒腰,就身形一顿。

……草。

他痛苦地蜷缩身子,疼得倒抽一口凉气。

腿环是皮质的,但也给大腿-根摩擦得通红。

阮榛掀开被子,苍白着脸去往洗手间。

昨晚太累,没来得及洗澡,按照这几天的经验,洗完澡后,及时涂抹一些保持湿润的护肤霜,会好过很多。

他暗骂一声,走向浴室的镜子。

天杀的变态宋琴文。

活该你最后几天什么都拉不出来!

他当时甚至忍着恶心,思考该怎么拿到那枚钥匙。

可逼着阮榛穿上这个后,宋琴文几乎就没下过床,一直大声咳嗽,苟延残喘。

阮榛一粒粒地解开自己的扣子。

黑色丧服滑落下来,先是圆润的肩头,再是胸口和腰腹,最后是两条修长的腿。

镜子中的他,恍若初生羊羔似的站在那里。

没有遮挡,赤着身体,神情坦然而天真。

阮榛皱着眉,摸了下自己的胯部。

而与此同时,镜子对面的宋书灵,取下了自己的眼镜。

一宿没睡,他刚安葬完宋琴文回来,风尘仆仆地脱去外衣,打开了一瓶红酒。

对面的阮榛,略微拧了下眉头,似乎有些痛苦。

宋书灵脸上没有表情,偌大的客厅里,他靠在奢华的沙发上,看着一无所知的阮榛褪去衣衫,光着脚,站在浴室的地上。

隔着双面镜,他们彼此对视。

当那个精巧的锁链出现后,宋书灵端起了桌上的红酒。

暗色的液体摇晃,给杯壁沾染上了流光。

他垂下睫毛,平静地喝了一口。

恋爱还没谈呢,就先给人家看光光了

有点狗呀,托腮.jpg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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