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晋江独家

燕秋身子微抖,瞳孔闪烁了两下:“不是的,没有。”

他能感受到秦燃仍旧抱有怀疑地看他,然而他说的都是实话,毕竟真要说起来,他也没有怪秦燃的资格。

因为当初如果不是秦燃,他可能早就死了,不会被燕家的人找到,带回来,过上这么好的生活。

所有人都知道他一出生就被人抱走,也知道他是前几年才被找回家,但没有人知道在回家前他是如何生活的,连燕家父母也因为怕勾起他不好的回忆,只从他那里问到一个大概,没有细究。

当初他被人抱走后,因为不想被燕家人找到,几经辗转到了西部,将他丢进了一座名叫虞山的大山里。

因为西部是狼群出没最多的地方,所以虞山在当地又叫做狼山。

阴暗潮湿的森林里,一只刚刚失去幼崽的狼王,遇见了出生不久的人类幼崽,婴儿的啼哭声唤醒了狼王骨子里的母性。

狼王将他叼回了狼窝,把他带在身边,给了他一个安身之所。

因此,他是在狼堆里长大的。

狼群的生活单一且单纯,因为没有人类文明的存在,和狼群一起生活的那十几年里,他只偶尔见过几个误入狼山的人类,虽然有一点人的意识,但他不会说话,也不会认字。

在他的认知里,他的母亲是狼群里的王,他有一个“叫”小白的狼弟弟,他自己则“叫”小黑。

那么,命运的齿轮是在什么时候转动的呢,燕秋觉得,一定是小白被人类抓走的那天。

小白是狼山里唯一一头全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的狼,而六七十年代的那些富人喜欢用皮草来装扮自己,品相越好的皮草,就越抢手,像小白这样优质的品种,更是可遇不可求。

因此,当人类利用陷阱抓住小白,驾驶着“四轮兽”快速飞驶出森林,他像疯了一样跟在后面追赶了一路。

然而,任凭手脚全被两边的灌木刮破,也没能追赶上。

颠簸中,他跑出了生活了十几年的大山,入目的是蜿蜒的马路,以及飞驰而过的,更多的“四轮兽”,而那辆载着小白的“四轮兽”却再也不见踪迹了。

他在马路中央站着,望着陌生的环境,鼻尖发酸,不知所措,车流依旧不停歇,有人探出车窗,嘴里不知道朝他骂了什么,他一句也听不懂,却知道当下的处境很危险。

打算往旁边躲的时候,后背被猛地撞击。伴随着一道刺耳的声音,他感觉自己腾空了起来。

天依旧很蓝,他的视线却一点点模糊起来,最后彻底变得黑暗。

再一次睁开眼,他躺在柔软的床上,旁边还有一个正在看他的少年。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他只见过几个人类,接触到更多是狼山里的动物,那些动物除了毛色不一样,其他没什么区别,偶尔还会因为他是人类的原因而攻击他。

然而,就是这样没有‘见过世面’,分不清美丑的他,在看到少年的第一眼,也依旧被迷住了。

面前的这个少年长得十分好看,尤其是那双眼睛,看人的时候像是有什么魔力一样,不止眼睛,五官也精致得不像话。

少年抬手轻轻拍他脸的时候,袖间带来的风扬起了他额间的发:“喂,我叫秦燃,是我把你捡回来的。”

“看你衣服上有字,你叫燕秋是吧,知不知道马路上很危险,要不是少爷我及时踩了刹车,你这小命可就没有了……”

秦燃揪着燕秋身上衣服一角,不过与其说是衣服,不如说是一块被缝了件婴孩儿布料的狼皮,在领口处有深色针线绣着两个字,只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磨损很严重了。

秦燃嘴巴张张合合讲了一大堆,燕秋一句都没听懂,只是痴痴望着他,魂都被勾走了。

见他不说话,秦燃眉心微拧,抬手又在他脸上拍了拍:“啧,怎么不说话,哑巴了?”

秦燃平时大手大脚习惯了,手上没个轻重,燕秋感觉到脸上一疼,瞬间反应过来。

他是和狼一起长大的,和狼一样,骨子里就有对陌生事物警惕的意识,他推开秦燃的手,惊恐地往床的里面躲,瘦弱的身体蜷缩在床脚。

虽然后背一动就抽抽地痛,但只要感觉到秦燃想靠近,他就也顾不上疼了,朝秦燃露出凶狠的表情。

这些都是他跟着狼学的,只不过狼有锋利的爪牙,他没有。

秦燃也从来没接触过像燕秋这样的人,一开始还真的被唬到了,以为自己捡了个脑子有病的人,不过很快他就意识到,他平时连打架都不怕,还怕面前这个瘦不拉几的怪胎?

“你特喵的躲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

秦燃蹬掉鞋子跳上床,身体一跃,一把将燕秋按住,居高临下地打量他。

一个在狼堆里长大的孩子,力气其实是不小的,只是燕秋因为才被车子撞晕过,又有段时间没进食,所以这会儿被秦燃按着,一点都动弹不了,只能眨巴着大眼睛,惊恐地瞪着秦燃,喉咙里低低喘着粗气。

秦燃骑在燕秋身上,微眯着眼打量他,又伸手捏住他下巴:“喂,你真不会说话啊?”

燕秋挣扎着扭动了一下身体,却被秦燃又是用力一坐,整个人都陷进了床铺里面。

他整张脸都涨红着,全然听不懂秦燃到底在说什么,干什么,他现在只想赶紧找到小白,然后带着小白回家,如果继续留在这里,他可能再也见不到小白,也不能回狼山了。

想到这里,一股巨大的恐惧感扑面而来,眼眶瞬间就湿了,有大滴的眼泪从眼角滑出,滚落在耳畔的床单上,他一边哭一边想将秦燃从自己身上推下去。

秦燃显然也没想到他会哭,先是一愣,然后很是嫌弃道:“我靠,你哭什么,我又没打你。”

燕秋泪眼朦胧地看着骑在自己身上的秦燃,眼泪止不住地流,他想不通这个人到底想干什么,为什么不放他走。

他不想呆在这里,他要去找小白,他的肚子也好饿,身上也好痛,他想回家。

秦燃被他哭得有些不知所措,但他也不是那种会哄人的,于是侧身从燕秋身上下来,嫌弃地跳下床,又嫌弃地看着燕秋。

燕秋抬手捂住眼睛,蜷缩在床上哭,看着可怜极了。

他情绪这么不稳定,秦燃也没法跟他沟通,只觉得这个人有大病,在心里大骂了一声,推开门跑出去了。

司机见他出来,连忙打开车门,秦燃坐上后座,催促道:“回家回家。”

“好。”

黑色轿车驶进秦家庄园大门时,有佣人保姆跑过来跟秦燃说:“哎呦都这么晚了才回来,先生和夫人他们一直在等你呢。”

“先生知道你撞人的事了。”

保姆神情严肃,秦燃‘靠’了一声,跳下车就往屋里跑。

偌大的餐厅里坐着三个人,一个老人,两个中年夫妻,老人脸上挂着和蔼的笑,一看见他就招呼他坐下:“燃燃回来啦,快坐下吃饭,奶奶给你盛饭。”

“哎好,谢谢奶奶。”

秦燃笑着,挨着奶奶坐下,半点儿不敢看对面坐着的爸妈。

六十年代的国家正处在崛起时期,大多百姓都贫苦,秦燃的父亲秦颂是/国//家//公//务//人员,手下管着一家福利院,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在那个时代,也已经是有头有脸,很风光的人物了。

秦燃的母亲卓代玉,是个土生土长的南方姑娘,认识秦颂以后远嫁到北方来的。

但可别以为是南方长大的姑娘,就刻板印象地将其想象得有多么温婉,见过她的人都知道,那是一位极泼辣的角色。

还没等秦奶奶去盛饭,卓代玉将手里的筷子一摔,抬脚对着秦燃就是一踹:“吃什么吃,跪下!”

那一脚没踹中,被秦燃及时躲开了,就是可怜了椅子,被踹出去了老远。

卓代玉发起火来是拦不住的,秦燃立马乖乖认错:“妈,你别生气啊,你听我说……”

“说什么?你还想狡辩什么?”

“人不是我撞的,我又不敢开车。”

卓代玉冷笑一声,目光凌厉地剜向秦燃:“你就非要让我戳破你是吧?老刘都说了,昨天去学校接你的时候,你非要自己开车,拦都拦不住,你长能耐了是吧?居然敢碰车?”

“我……”秦燃张着嘴,一下没了反驳的气焰。

卓代玉抬手用力点他的额头:“说话啊,怎么不狡辩了?”

秦奶奶见不得孙子被数落,连忙上前拦住:“哎呀动什么手啊,小刘不是都说人没事嘛。”

卓代玉一听这话,更气了:“妈,你能不能别出来说话?这臭小子就是被你给惯坏的!什么叫人没事?小小年纪就敢碰车,今天他撞了人,明天就敢把自己搭进去,到时候你可就没孙子了!”

秦奶奶有些唏嘘,忙问:“哎呦,这么严重啊,燃燃,你真碰车了?”

“我……”秦燃底气一下就不足了:“我,我是碰了一下,但我有分寸的,人我也送医院了,医生说没事。”

卓代玉看他就来气,饭都没吃,甩手上楼了。

一直没说话的秦颂站起来,睨了他一眼:“跟我出来。”

秦燃悻悻跟在秦颂身后,一出餐厅,还没来得及说话,秦颂就甩了他一耳光,厉声道:“我怎么养了你这么个混账东西!这几年福利院的事已经够我折腾的了,你呢?!都已经是十六岁的人了,做事从来不动脑子!”

秦燃被打偏了脸,刚才被卓代玉踹,他还敢反驳,这会儿面对自己的老子,他是一句话也不敢再吭。

前几年有人构陷秦颂贪污公款,虽然后来查清楚不是秦颂做的,但秦颂的名誉也还是受到了很大损失,许多赞助方都撤资了。

福利院背靠虞山,山上虎狼成群,为了福利院里的孩子能够好过,秦颂只好私下联系皮草厂,做皮草生意,一张狼皮能养活很多孩子都命,这些他都知道。

“被撞了的那个人在哪。”

“在小齐家。”

昨天他把人送去医院,医生说没事,开了点药就把他们打发走了。

他早就想到把人带回家要挨骂,但又不能扔大街上,只好把人带去自己最好的发小,齐慕的家里。

他这个发小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从小在他们家的福利院长大,前几年福利院出了事,就自己租房子搬出了福利院,一边念书一边做小工养活自己。

齐慕一开始不乐意收留人,问他怎么撞到人的,他当时也是撒谎,说是司机开车没注意,半点儿没提是自己手痒开的车,最后好求歹求,齐慕才同意人住他那里。

秦颂看着秦燃这幅样子,恨铁不成钢:“你就不能跟人家小齐学学?同样的年纪,人家除了念书,还要出去做活计,每个月都给福利院的孩子捐款,年年拿奖学金,你呢,一天天就知道鬼混!”

秦燃低着头不说话,虽然不想承认,但齐慕确实比他要努力多了,没得反驳。

秦颂劈头盖脸又骂了他几句,然后才问:“我再最后问你一遍,那个人到底有没有事,要是有事,趁现在还能处理。”

“爸你放心吧,真没事。”

秦颂把他看了又看,到底还是不放心,从钱包里拿出一张支票:“这张支票,你到时候给那个人,当做赔偿。”

秦燃回想起燕秋醒来的样子,内心觉得那人看起来那么蠢,可能都不会想起要赔偿这种事,但这钱收着总是没坏处的。

“好,我一定给他。”

回忆部分年代背景为六十年代,篇幅不长,一共十章,之后不会再有回忆

声明:

1.狼是野生动物,受《野生动物保护法》所保护,所有贩卖、饲养野生动物的行为都是法行为!!!

2.《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实行于1988年,1988年之前的狩猎活动,不受保护法管束,不存在违法行为,这点可以百度。

3.文中时间线为一九七零年,相关剧情出现在《保护法》颁布之前。

4.请勿将小说当做现实!!!请勿将小说当作现实!!!请勿将小说当作现实!!!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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