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每每时鹿回想她和沈朝辞之间发生过的一切,她总是会对这一天格外难忘。她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不是已经对沈朝辞动心,她只知道,沈朝辞送她头盔这件事,更加坚定了她要通过沈朝辞实现自己梦想的想法。
沈朝辞的做法出乎时鹿的预料,因此她乘胜追击,问沈朝辞是不是还要去写生,她能不能一起加入。
时鹿说:“我想更了解你,这样我们才能更有默契,比赛才有可能拿冠军。”
对这个理由没有丝毫怀疑,沈朝辞答应了。
由于写生的地点在郊外,沈朝辞还和时鹿约好了时间,准时去接她。
期间,时鹿和沈朝辞只练习了一次滑冰。时鹿每天太忙了,除了上课,她还有一堆的工作要做,要去咖啡店打工,要照顾时鸣,其他零碎的时间,她还要做一些比较不费时间的兼职,包括不限于家教,画手等等。
为了能让时鹿有更多的时间参加练习,沈朝辞给时鹿找了一个比较轻松的兼职,在他外公齐山河的画室里帮忙。
时鹿几乎没有犹豫就接受了,她接近沈朝辞不正是为了这样的目的吗?虽然目前他们并没有在一起,可这已经体现出,她所做的决定是没错的。
沈朝辞总是这样,他总是能轻而易举地解决了时鹿的困难。并且,他也从不吝啬对她施以援手,他这个人是丰富的,自然不会计较这一点点付出,或者说,对他来讲根本算不上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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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写生的当天,时鹿起了个早。
平时时鹿不太注意对自己的打扮,她总是穿着简单的牛仔裤,然后配上宽松的卫衣,再冷了,就加件外套。头发也总是扎成一个简单的丸子。
这天,时鹿把许久不曾穿过的连衣裙拿了出来,裙子是她买给自己的成人礼物,只穿过一次。是一条蓝色的裙子,衣料很轻盈,买来的时候风格挺单调的,时鹿自己动手改了一下,在裙摆上绣上了几只若隐若现的飞鸟。
那个时候,她希望自己终有一天能像鸟儿一样,飞向广阔的天空,可她并没有预料到,鸟儿被困在衣服上,是怎么都无法飞出去的。
站在镜子前,时鹿有些恍惚地看着里面的人,很陌生的样子。
时鸣却很高兴,发出一声哇的赞叹。
“姐姐,你好漂亮!”时鸣围着时鹿转了一圈,拍了拍手。
时鹿把头发放下来,柔顺的头发恰巧在锁骨的位置,她眨眨眼问:“好看吗?”
“好看好看!”时鸣从不说假话:“姐姐像个小仙女!”
“夸张。”时鹿被时鸣逗笑了,揉了揉他的头发,她又加了一件夹克外套,道:“姐姐今天出去,阿鸣在家要乖乖的。不要进厨房,不要让外人进来,更不要自己出去。”
“姐姐是和朝辞哥哥去约会吗?”时鸣笑嘻嘻的,嘴角带着看好戏的笑容。
“就你懂。”时鹿嗔道,“我说的话你听到没有?”
时鸣把时鹿送到门口,连连点头:“听到了听到了,你放心,我一定会乖的。”
时鹿还不放心,又嘱咐了几遍才下楼。
楼下舅舅舅妈他们并不在,这段时间为了唐度的事情,他们总是早出晚归的。唐度的成绩实在太差了,而且又没有艺术天赋,想要走艺术生这条路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家里现成有艺术生,所以秦楚娥也问过时鹿,到底该怎么样才能让唐度开开窍。可天赋这东西,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花再多钱也于事无补。
时鹿当时回答的毫不客气,她说:“唐度根本不适合走这条路,你们最好死心。”
毫无疑问,这种话又会招来一顿谩骂,可时鹿早就习惯了,根本不愿与他们多言。只是,舅舅舅妈他们忙,便意味着时鸣没人照顾,时鹿总是要多操些心的。
所以,这段时间,每次出门,时鹿总是会千叮万嘱。
好在,时鸣确实很乖,一直也没出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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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门,时鹿一个人走在巷子里,鼻尖隐隐约约萦绕着桂花香,她难得心情有些愉悦,也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像此刻这样放松过了。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沈朝辞。
南方的秋天并不像北方那样,总是冷得猝不及防,南方的秋天很漫长,在冬天来临之前,温度都比较适宜,所以时鹿穿着裙子也并没有觉得太冷。
时鹿提前了一些时间出门,所以她走得并不快,慢悠悠在巷子里走着,等到了巷子口,她却看到沈朝辞已经在等着她了。
沈朝辞比约定的时间来的更早。
然而,相比起这一点,时鹿更震惊的是,沈朝辞竟然是骑着摩托车来的。
他今天穿的和从前很不一样,给了时鹿不小的视觉冲击。
在时鹿的印象里,沈朝辞一直是柔和的,是带着善意的,可是此刻,他穿着黑色的夹克,里面套了一件同样黑色的T,修长的身体微微靠在巨型的摩托上,完全剥掉了那层柔和,整个人散发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野性。
到了跟前,时鹿还是有点不太敢相信眼前的人竟是沈朝辞。
“你骑车?”脸上带着疑惑,时鹿的问题意味不明。
沈朝辞顺势从车上拿出一个女士头盔递给时鹿,见她穿着裙子,以为她是觉得裙子不方便,尴尬地笑了笑,他道:“怪我,没有提前告诉你。要不我们打车吧。”
时鹿见沈朝辞误会了,赶紧摇了摇头,解释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有点吃惊。沈朝辞,你今天和平时不太一样。”
时鹿说得很直白,惹得沈朝辞笑起来,他一笑,熟悉的感觉便又回来了。
“怎么不一样?”
时鹿说:“我觉得喜欢骑摩托的人都是很叛逆的。”
“那你觉得我不叛逆吗?”沈朝辞又笑,眼睛里仿佛有闪烁着的星星。
摇了摇头,时鹿没有说话。
把车打着火,沈朝辞扣上头盔,抬腿跨上车子,他的动作很流畅,整个人向前微微倾着身子,歪头冲时鹿道:“上车!”
时鹿戴上头盔,只露出一双很灵的眼睛。犹豫了几秒,她扶着沈朝辞的肩膀上了车。
“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骑车吗?”沈朝辞的声音掩在头盔里,显得有些沉闷。
“为什么?”时鹿问。
“待会你就知道了!”
随着沈朝辞的话音落下,车子像一阵剧烈的风席卷而去。因为惯性,时鹿的身体不自觉向后倒去。
“抓紧我!”沈朝辞在前面喊。
时鹿只好紧紧搂住他的腰,把身体微微贴在他的背上。
由于市里车子比较多,所以沈朝辞开的并不快,可等他们到了郊区,车子越来越少,沈朝辞逐渐加快了速度。
摩托车的轰鸣声在耳边持续着,时鹿紧张的心情逐渐稳定下来。她开始睁开眼睛,感受着风从身体里穿过,周围的风景像走马灯一样,迅速的切片。
秋天,让漫山遍野的绿植部分染上了金黄色,远远看去,有一种让人安心的宁静,连续速穿梭的摩托车都在这样的宁静里变成了稳定的时间流动。
这是一种久违的感觉。
时鹿知道。
她已经忘却太久了。
这种感觉是自由。
—
摩托车一直在郊外的路上行驶了大约有四十多分钟,目的地到了,沈朝辞速度逐渐慢了下来。直到他把车子停好,时鹿缓缓松开了一直环在他腰上的胳膊。
胳膊上还带着独属于沈朝辞的体温,后知后觉,时鹿觉得脸有点发烫。下了车,她往后退了几步,和沈朝辞拉开一点距离。
深呼几口气,稳了稳,时鹿把头盔拿了下来递给沈朝辞。
“感觉怎么样?”沈朝辞收好头盔,笑着问时鹿。
时鹿还算淡定,她道:“很酷。”顿了下,她又道:“很自由。”
“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骑车。”沈朝辞张开胳膊,拥抱着大自然的自由气息,他说:“当山河湖海尽入眼底,当世界的美好和无垠都铺在我的眼前,我能体会到很炙热的,很强烈的,活着的感觉。”
“嗯。”时鹿轻轻应答。
“走吧。”沈朝辞停车拿好钥匙,“我们去湖边和他们汇合。”
“好。”
时鹿紧跟在沈朝辞身后。
看着他利落的背影,她突然觉得沈朝辞其实是个很矛盾的人。
他是不该被轻易定义的。你以为他是晨曦,柔软温和,可他却又像烈日,炙热夺目。明媚是他的底色,他可以千变万化,总是自由而又任性地尝试各种可能,骑摩托车,滑冰,唱歌,画画,摄影,他的喜好广泛,从不会轻易给自己设定界限。
像沈朝辞这种人,活在目光中心,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
湖边,青山远黛。
魏青弯着腰把随车的东西都搬下来,一一摆好。
他们四个人,每周都会进行这样一次写生活动,当然目的也不只是为了写生,而是为了体会生活的激情,活着,当然是越丰富越好。
“窈窈。”魏青放下一只矮脚凳,朝着在湖边玩水的周窈喊了一声:“你和璇妹要先吃点东西吗?”
“这块石头漂亮吧?拿回去洗干净做个摆件不错。”周窈捡到一块白色的鹅卵石,伸手给刘璇看。刘璇点头:“好看。”
听到魏青的声音,周窈喊回去:“不吃!我减肥你又不是不知道!”
“那你想吃的时候告诉我!”魏青又喊。
“我知道!”周窈道:“我又不傻!你别管我了!”
摊了摊手,魏青觉得自己又咸吃萝卜淡操心了,索性不再管周窈。
把最后一张凳子从车上拿下来,魏青一抬头看到沈朝辞大步朝这边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一个气质很不俗的妹子。
没认出时鹿,魏青摸了摸下巴,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他喊道:“怎么着!兄弟!来的这么晚原来是去接人了?”
魏青的音量不小,让还在湖边认真挑鹅卵石的两个人都抬起了头。
当看清沈朝辞身后跟着的人。
刘璇原本挂着笑容的脸迅速凝固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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