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越

天空灰白,海风掺着水汽吹向正在赶海的人们,浪花翻腾之间,潮水开始上涨。

“涨潮了!所有人往回走!不要再捡了!”海隅村的老支书拿着掉漆的大喇叭奋力喊话。

海岸上还在捡海货的村民们恋恋不舍地往回走。

突然,有人高声呼喊:“快来人呐!于大家的闺女跳海了!”

凉意侵袭于知乐的身体,让她恢复几分意识,水不断灌入她的鼻腔和喉咙,呛得她生疼。

她觉得自己的身体不断在变重,用尽全身力气拍打水面,却只激得起一点水花。

当她绝望之际,急促的踏水声由远及近。

下一秒,她被抬离大海。

脱离危险后,于知乐努力翻开眼皮,只看得见两个脸黑脖子白的人和一片灰白的天空。

随后,她两眼一黑,彻底失去意识。

不知过了多久,于知乐觉得耳边有人在说话,吵得她脑袋发疼。

“江大夫,我姐怎么样?”

“发现得早,只是呛了几口水,没什么大事,就是——”

沙哑的声音嘎然而止,停顿一瞬又继续说:“额头的伤口有点棘手,今晚可能会发烧,你注意点。”

“会不会留疤?”清亮的少年音提问。

“不好说,伤口有些深。”

旁人说话的声音逐渐减弱,于知乐太阳穴的胀痛感减轻,前额隐隐发疼,紧接着又沉沉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一道刺耳的声音扎入她的耳朵,她逐渐清醒。

“于知乐这小妮子可真能添乱,现在家里都成什么样了?她还敢去跳海,她死了,谁帮她收拾这一堆烂摊子?”

“大嫂那当娘的也是,晕了就不醒。留下几个孩子,一个娇滴滴、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懒姑娘,一个走不了路的瘫子,一个话都不会说的小傻子。全家一个顶用的都没有,她倒好,自己做了活死人,我们两家要累死累活给她养孩子!”

“分家!这次必须要分家!”

另一道温柔的女声随之响起:“三弟妹,大哥才走了一周,现在就提分家,你让大嫂一家孤儿寡母怎么活下去?”

“二嫂,你算盘倒打得好,你家于杨和于齐都是半大小子,盼着过两年说对象,让公中出彩礼是吧?”

“三弟妹,我没有这个意思——”

泼辣女人抢白:“嘴上说着没那意思,心里不知道盘算得多清楚!”

“吴彩霞!你给我闭嘴!”

男声响起后,泼辣女人嘟囔了几句话,于知乐在屋里听不清。

跳海、懒姑娘、瘸子、小傻子……

这些词,一个一个地浮现在于知乐脑海里,让她的脑子乱糟糟的。

她想睁眼,却觉得眼皮沉甸甸的,抬不起来。

过一会儿,男声再次响起:“二嫂,彩霞她话说得不好听,但也在理。养孩子也不是给口饭的事,分不分家等娘回来了再商讨。”

凉风习习,吹得于知乐更清醒,她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掀开沉重的眼皮。

昏暗的房子不大,但是桌子、衣柜等家具是一样不落。

墙壁和地板由米黄色的石头砌成,窗开在床尾的位置,窗纱被吹起。

她艰难撑起身子,海风迎面而来,带着咸咸的气息,让她本就晕眩的大脑发出想吐的信号。

于知乐再三打量周围的环境,不像是医院。

失去意识前,她正在拍赶海视频,遇到有小孩溺水就扔了手机去救,没曾想关键时刻腿脚抽筋。

电闪雷鸣间,一个词语出现在于知乐的脑海里——穿越!

荒谬的想法让她难以置信。

然而,很快她的脑袋轰地被塞入一大堆零碎的画面,让她头痛欲裂,许久才缓过来。

今天是1970年3月29日,她现在身处华国沿海地区的一个小渔村——海隅村。

原主与她同名同姓,今年十九岁,是一个刚刚丧父的小渔女,家里还有两个弟弟。

大弟于越十五岁,曾经是村里的天才少年,后因为意外双腿瘫痪。

小弟于迟五岁,出生到现在从未说过一句话,平时也不搭理人,经常被村里人叫傻子。

原主从读书起就被小姑接到省城去,养得肤白貌美。去年大学停止招生,省城乱作一团,小姑怕护不住她,二月初被逼无奈送她回海隅村。

回村的第一个月,原主家的墙头扒满了来看她的年轻小伙,海隅村村花的名头也是从这个时候流传开的。

原主回村后跟着母亲学织布和补渔网,虽不受继奶奶待见,但碍于父亲寄回的津贴和爷爷的喜爱,继奶奶平常只敢指桑骂槐。

可惜好景不长,一周前,部队传来消息,原主的父亲于海光在执行任务时光荣牺牲,尸骨无存。

而听到消息的母亲于婉琴当场晕厥,之后便沉睡不醒。

父亲津贴断了,母亲昏迷,原主作为小家里唯一的劳动力,被继奶奶赶着去上工赶海。

今天下午,原主如往常一样,退潮后跟着村里人到海滩上赶海,不料却发生了意外。

原主家是个大家庭,除去已经出嫁的大姑和小姑,家里拢共十七口人。

于知乐还没梳理完原主的家庭信息,就听见车轱辘碾过细沙的声音往这边而来。

堂屋再次传来泼辣女人的吐槽:“脚都瘸了,还摇着轮椅四处跑,脑子有病!”

于越没有说话,径直往于知乐的屋去,轮椅后跟着一个小尾巴。

“小越,你三婶这人就这样,嘴上说得不好听,但心底里是为你们好,怕你累着。”三叔于海耀语气透着浓浓的无奈。

于知乐手脚发软,全身无力,但并不妨碍她回想起三叔是个笑面虎,怕于越吃了亏,哑声喊道:“小越,我要喝水。”

喊完,她才发觉自己的嗓子生疼,应该是呛水的后遗症。

“让开。”于越清冷的声音落地。

于海耀显然没把于知乐放在眼里,继续拦着路,说:“小越,这些年你爹娘应该存了不少钱,够你和小迟吃上好几年了,嗷——”

他吃痛弹开,让出路。

“小傻子!你从哪捡的虾姑?把你三叔的裤子都扎破了!”吴彩霞气急败坏地大喊,想上手去打于迟,却被于海耀反手甩了一巴掌,发出啪地响亮一声。

经过这一小闹剧,于越和于迟终于是进了屋。

于越摇着轮椅到书桌旁,将她的搪瓷杯子搁在腿上,拿起暖瓶拔开塞子,水蒸汽徐徐上升。

他倒得有些急,水与杯壁碰撞,飞溅而出,洇入他的裤子。

于知乐看得胆战心惊,于越却面不改色。

“掺过凉水,你慢慢喝。”于越递过杯子,又替她将枕头垫在后背。

于知乐小口汲水,温度恰好合适,又听见他说话。

“江大夫说他那里有祛疤的药膏,不会留疤的。”

恍惚间,于乐乐觉得于越才是年纪较大、能照顾人的一方。

温热的水让她的身子也变暖了不少,于知乐从水杯中抬头,恰好与于越视线接触。

看着床边一大一小两身影,她开始发愁。

在现代,她没有任何与至亲血脉相处的经验,不知如何是好。

正当她觉得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尴尬时,三婶吴彩霞挎着竹篮走进来。

吴彩霞的皮肤是渔村人少有的白皙,此时左边脸颊挂着清晰红色的大掌印,眼眶红红的。

她手里拿了两个鸡蛋,放到桌上,嘴里骂骂咧咧:“一群讨债鬼,净知道惦记我家的东西。”

于知乐和于越不搭理她,于迟更是自顾自地玩着虾姑壳子,她自己骂了几句便离开。

转头,她便在院子里高声喊道:“小越,这是三婶攒了很久的鸡蛋,我平常都舍不得给你堂弟吃呢!你先吃着,不够三婶再给你拿!”

天色逐渐昏暗,于越在于知乐屋子里燃起油灯,姐弟三人一言不发,气氛却莫名的融洽。

忽然,一个虎头虎脑的少年捧着大瓷碗侧身拱开虚掩的门,他的小臂上还挎着一个竹篮子。

一时间,三双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他,盯得他有些羞赧。

“姐,哥,我娘让我来送饭。”少年将东西放在桌上。

来人是二叔于海宗家的二儿子—于齐,今年也是十五岁,只比于越小几天。

于越:“你替我谢谢二婶。”

“有什么好谢的,今天刚好轮到我娘做饭。”少年抓抓后脑勺。

走到房门,少年用力拍一下前额,转身说:“我娘说我爹去接后奶奶了,明天就回来。”

于越会意,颌首回应。

于齐送来的是一大碗海鲫鱼汤和几个黑乎乎的窝窝头。

汤里放了不少生姜,还撒了点酒,于知乐喝完后浑身发热,很快就被睡意侵袭。

意识迷迷糊糊时,她突然想起吴彩霞嘴里跳海一事。

家里出事后,原主下定决定要攒钱带母亲和弟弟去大城市看病,理应不会自寻短见的。

她尝试回想原主溺水前发生的事情,只隐约想起一片粉色的碎花布料离她远去的场景。

身体的劳累让她意识逐渐涣散,画面随之消散,她睡得还算安稳。

只是下半夜突然开始下大雨,风混着雨水从半开的窗子吹入室内,于知乐发觉身体开始发热,整个人好似置身火炉之内。

迷糊间,于知乐看见于越拿着棉布替她擦胳膊,浓厚的酒精味围绕着她,她又沉沉入睡。

次日天微亮时,于知乐被一阵骂声吵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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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在第六章出场,本文前期以美食为主,后期搞事业,节奏偏慢,但是该受到惩罚的人都会收到惩罚。

专栏有完结年代文《七零女配反向摆烂后》及校园be短篇《俗套故事》,感兴趣的宝宝可以去看一下喔~

下一本开《带着快递驿站穿成六零亲妈》或《倒霉蛋爆改警界新星【九零】》,文案在下面,欢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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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快递驿站穿成六零亲妈》:

江沅是富N代,热爱自然科学。

一朝飞机失事,带着自家小区的快递驿站穿成年代文里的恶毒亲妈。

原主丈夫在保家卫国,原主拿着津贴吃香喝辣,三孩子饿得面黄肌瘦,最终把三孩子养成大反派。

三孩子的爱好在这个时代也是个赛个的古怪。

大儿子文文弱弱,天天往家里搬各种古古怪怪的植物,导致家里院子堪比植物园。

二儿子长得跟个小牛犊似的,却喜欢躲在屋里捏着绣花针绣东西。

小闺女沉默寡言,一天都蹦不出一个字,不是蹲在树底,就是坐在板凳上看天空。

看着几个饿得面黄肌瘦的小孩,江沅寄想起穿书带来的快递驿站。

结果,她每天只能从驿站里随机取出三个快递。

从此之后,她在欧非之间反复横跳,今天开出箱新鲜水果,明天开出盆食人花……

某天,她不小心闯进原主丈夫的房间,看见他给小闺女准备的各种小“玩具”。

沉默几秒,她对素未谋面的男人产生了莫大的兴趣。

谁家亲爹会给自己五岁的闺女准备爬宠啊!

-

后来,那个传说中的煞星受伤回家休养,她的快递驿站升级了。

对他笑一笑,欧气 1!

身体接触,欧气 2!

于是,为了成为欧皇,江沅给自己定了个小目标:一笑二碰三摸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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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蛋爆改警界新星【九零】》

正文第三人称,微群像。

我叫冯时宜,是个天生的倒霉蛋。

经历过的霉事大到出生就被抛弃,小到开二宝糖全是柠檬味。

不过,我有一个好养母和四个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所以成长的过程还算快乐。

警校毕业后,我被分配到西九龙重案B组,从此走上了倒霉蛋爆改警界新星的道路。

上班第一天,路过金铺被劫持,我以热心市民的身份协助上司死对头成功破获连环杀人案。

上班第三天,走访调查被困电梯,我发现对面婴儿车里熟睡的小孩长得和被绑架的珠宝大王儿子一模一样。

上班第十天,坐公交因急刹车拿错包,我从中翻出了一把带血的匕首和一本日记。

……

上班第N天,人在接受采访,我却又又又又又因为倒霉发现了破案关键线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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