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明咳了一声,从江初月手里接过筐,“不都是用糖炒的吗?煮的能吃?”
江初月没忍住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憨批,糖不要钱?
脸上却还浅笑着,“你说的是糖炒栗子吗?我没吃过呢,不知道那个要怎么做,所以就水煮了。”顿了顿,“我刚尝了一个,味道也挺好的,你尝尝试试?”
李伟明在筐里挑了半天,好似很勉强一样,拿起一个,咬了一口,沙沙的口感有点像绿豆糕,味道却不如绿豆糕那般甜,嚼一嚼,绵密的软糯又像红豆沙,嗯,不错,果然好吃。
他吃完一个,下意识的准备拿第二个的时候,对上江初月含笑的眸子,哈哈一笑,“我帮他们尝尝味,再端进去给他们吃。”
说着,似是担心江初月不信似的,又强调道:“你都不知道,那些人,尤其是沈如归,简直就是骨子里带来的娇气劲儿,我要不说我真的尝过,这玩意真的能吃,他们保证看都不会看一眼。”
呵,定位挺准确的,宫里的主子每次吃饭前,不都有个公公先尝一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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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村长家送板栗的时候,江初月想了想,带上了狗娃。
村长家离着知青点有几步路,放狗娃一个人在家,她不放心,再加上,她想着,还是尽量不要让狗娃独处,最好接触接触人,可能对于说话什么的有帮助。
“狗娃,昨天沈知青帮你取了个名字,叫江初阳。”江初阳牵着狗娃,一边避过路上的坑坑洼洼,一边柔声和狗娃说话。
“江初阳,是朝阳晨曦的意思,寓意着你的未来犹如初升的太阳,伴随着无限的希望,无限的可能。”
“这个名字是不是很好听?”
江初月笑了笑,“姐姐觉得这个名字不仅好听,还有对你未来人生的期盼呢,饱含着无限的祝福。所以啊,你一定会好好的长大,成为一个很好很好的人的。”
“小花。”
村长的女儿陈芳芳从斜刺里钻出来,喊了一声。
“芳芳姐,我正要去你家呢。”江初月停下来等陈芳芳,“芳芳姐,你在做什么呢?头上粘了枯草。”
陈芳芳浑不在意的把头上的枯草扒掉,走到江初月身边的时候,一眼看见了板栗,她毫不见外的拿起一个就吃了起来,含糊不清的说:“你去给我家送板栗?”
江初月“嗯”了一声,“昨天分家,村长给帮了忙呀。”
陈芳芳“嗨”了一声,“我爸能帮什么忙呀。”
江初月抿着唇笑,“如果不是村长在场,我爹爹婆婆他们还不知道要怎么闹呢。”
陈芳芳想了想,“嗯”了一声,“你这板栗是在山上捡的?怎么吃进嘴里还带着甜味儿?嚼起来也沙沙地绵绵的,真好吃。我上回捡了些回家煮着吃来着,口感没你煮的这么好。”
江初月:“多煮会儿就好了,估计你是煮的时间短了。”
陈芳芳想了想,也想不起到底是不是煮的时间太短了,还是自己确实没有做饭的天分。
“哦对了,你不是问我刚在做什么吗?我刚看见草堆里跑过了一只野兔子呐,原本想去捉的,结果把自己给折腾进草堆里了。”陈芳芳说。
“芳芳姐,你想吃兔子肉呀?”江初月问。
谁知,陈芳芳竟摇了摇头,睁大了眼睛四下看了下,很神秘的样子,最后凑近江初月的耳边,轻声道:“我前几天在大路边上,看见邻村好几个人拎着兔子去柯桥镇了,我估摸着他们拿去黑市换钱了。”
“黑市”这两个字在江初月脑子里来回转了转,她才反应过来到底是什么,随即,心里涌上兴奋来,“芳芳姐,你也打算......”
陈芳芳一脸纠结,有些为难的样子,摊开手,“小花,我倒是想去呢。可我捉不到兔子啊,那兔子跑的忒快了,眨眼的功夫就不见了,还把自己弄的灰头土脸的。再来嘛,”她脸上闪过一闪而逝的扭捏,“你别看我是村长的女儿,其实我也没去过柯桥镇几回呐,我不敢去啊。”
江初月想了想,她自己还不如陈芳芳呢,没去过几回好歹也是去过了。按照她现在的人生轨迹来说,她长到15岁,还没出过三桥村呢。
所以,她要是真想赚钱,还是只能依靠沈知青了。
沈知青呀......
江初月去到村长家时,只有陈嬢嬢在院子里忙着,“陈嬢嬢。”
“小花狗娃来啦,”陈嬢嬢笑着应了声,转眼看见一旁的陈芳芳,实在没眼看,“十七八岁的大姑娘了,整天还跟个小子似的,赶紧进去收拾收拾。”
陈芳芳冲陈嬢嬢做了鬼脸,转身朝屋里走,一边走还一边说:“妈,小花煮的板栗比咱家煮的好吃呢。”
“陈嬢嬢,这是我昨天在山里捡的板栗,煮了些,给你们当个零嘴。”江初月顺势把扁筐递过去。
板栗算不得什么稀罕物,陈嬢嬢也没拒绝,接过来把板栗倒在院子里的桌子上,把扁筐还给江初月。
“对了,陈嬢嬢,一会儿中午您和芳芳姐来家里吃饭啊。”江初月说,“村长那边,有我爸说呢。”
“嗨,你们这刚分家,哪里有多余的粮食还请人吃饭啊,省着点吃。”陈嬢嬢说着,想到昨晚自家男人背回来的一筐肉,又小声道:“虽说昨天运气好,碰到了野猪,可你们也得仔细着吃,你爸妈的工分分了一半给你爹爹婆婆那边,你陈叔给算了下,年底不换成钱的话,分的粮食,你们省着点,勉强能吃到明年入秋呐,这还得平时多去山上弄野菜吃才行。”
江初月感激的一笑,接受了陈嬢嬢的好意,温声道:“陈嬢嬢,你说的道理我们都懂呐,昨天陈叔不仅帮着我们分家,还借钱借粮食给我们,这份情,我们记着呢。”
“只是我想着,猪肉还是新鲜的好吃,再加上陈叔心疼我们,尽是捡好的肉挑给我们家,所以啊,这顿饭,你和陈叔可一定要来吃,还有芳芳姐,一个都不能少呢。”
陈嬢嬢听的心里一阵慰贴,觉得这江小花可真会说话,要是自家闺女这么会说话,估计人家都说好了。
她拍了拍江初月的手,想了想道:“回家记得跟你爸妈说,你爹爹婆婆那一家子还是防着点,尤其是你叔叔婶婶。”
江初月没深问为什么,点点头,表示知道了。看了眼外面的日头,准备回家准备午饭了,走的时候,又说了两遍让陈嬢嬢和陈芳芳一定要记得去家里吃饭,才带着狗娃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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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芬昨天去镇上买东西买的齐全,竟然连白糖都有一些。江初月从柜子里拿出不多的白糖,也不知道张雪芬是怎么买到糖了,手上除了钱,没有票,应当是买不到白糖的。
像别的常用调料,虽说也要用票,可到底是常用的,供销社里一般没票的话,价格稍稍高一点,也是会卖的。
家里油只有一小壶,得省着用。
锅底烧干,江初月在锅里倒了几滴油,把鸡脂肪切了一小块扔进去,炸出油,捞出已经炸干的鸡脂肪,放入山椒紫天椒香料,直到厨房里阵阵飘香,她把汆过水的鸡肉倒进锅里翻炒。
酱油,少许醋,盐,用手捻些许糖,翻炒直至鸡肉变色,加入已经煮熟的板栗,加水,盖上盖子焖煮。
汤汁收干,撒上翠绿的葱花,就可以出锅了。
香麻的味道扑鼻而来,江初月狠狠地吸了口气,露出满足的笑容来。
她侧头看了眼循着香味看过来的狗娃,夹了块肉多的鸡肉喂给他。
“好吃吗?”江初月笑着问。
狗娃咽下鸡肉,过了好一会儿,竟点了点头。
江初月眉开眼笑,果然没有什么是一顿美食解决不了的。
江初月用大汤碗装好鸡肉,盖上纱布,洗干净锅,开始做红烧肉。
相对需要爆炒的鸡肉来说,红烧肉做起来就简单许多了。
红烧肉加水放姜片汆水,水沸捞出。
热锅倒油,倒入白砂糖炒出糖色,汆过水的肉块翻炒,煎出五花肉本身的油,放姜蒜生抽,炒出香味,倒开水及香料,大火焖煮。
起锅时撒盐,翻炒均匀,装盘。
红扑扑亮晶晶的肉块从锅铲落到盘子上时,颤巍巍地,色泽金黄,香味扑鼻,不断的撩拨着人的味蕾。
江初月狠狠地吸了口气,狠心将肉放在桌子上,盖上纱布,继续做菜。
昨天从山上摘了好些野菜,她把紫天椒切碎,酱油醋盐,还有山椒切碎,淋上热油,混合在紫天椒和山椒的香味顿时蹿了出来,然后把野菜过水,把这个酱汁淋在上面即可。
她这边刚把酱汁调好,门口就传来了说话声,是陈嬢嬢敞亮的嗓门,只是话刚说了一半,发出了一声惊呼,陈芳芳的声音倒是先陈嬢嬢一步传了进来。
“是婶子做的饭吗?好香啊。”说着,陈芳芳已经进了厨房,“天呐,小花,这些菜都是你做的吗?”
“什么?今天是小花掌厨?”陈嬢嬢的声音紧跟其后。
江初月和陈芳芳一人端着一大盆子板栗烧鸡一人端着半盆子的红烧肉出来了,“陈嬢嬢,我妈去镇上买东西了,今天我做的饭,你们将就着吃点。”
“啧啧......你这孩子真谦虚。光闻着这味儿啊,就知道味道肯定差不了。”陈嬢嬢说。
“可不嘛,我妈做的菜就从来没这么香过。”陈芳芳说着还深深的吸了口气。
村长站在一旁跟着笑,“不行,就冲着小花这厨艺,我得回家把我藏着的酒拿过来,建文啊,咱俩喝两口。”
江建文听着闺女被人夸,这会儿只会呵呵笑了,估计连村长说了什么都没听清楚。
众人说着话,沈如归看着朝厨房走去的江初月,忙跟了上去,看了眼厨房案台上的酱汁和还没下锅的野菜,问:“还要做什么?要帮忙吗?”
江初月从橱柜里拿出碗筷,笑着道:“就剩个拌野菜了,你出去坐着吃饭吧。”
她一边说着,一边蹲在灶台旁,打开砂锅开始盛饭。
饭是提前用砂锅炖的,里面同样加了板栗碎,煮出来的米饭带着微黄,远远瞧着像是掺了小米一样。
颜色温润,米粒饱满,看着就让人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不等江初月把盛了米饭的碗放在灶台上,沈如归已伸手接过碗,又递一个空碗过去。
江初月看着眼前的空碗,仰头看了眼沈如归,笑了笑,没拒绝。
“给婶子留了菜吗?”沈如归双手端着四碗饭出去时,问了一句。
江初月怔了一瞬,弯着眼睛道,“留了呢。”
“唔,入口既化,而且这肉吃在嘴里一点不腻,反而又酥又软。”
“也不知道小花这孩子怎么做的菜,这鸡肉咸香麻辣的,舍不得放筷子。”
“哎,建文啊,看不出来啊,你家小花这菜的不错啊。”村长小酌一口白酒,吃一口肥瘦相间的红烧肉,嘴角还残留着红烧肉的酱汁,一脸满足,“同样都是猪肉,为啥我婆娘就做不出来这个味儿的。”
陈嬢嬢也不生气,嗔怪道:“可能你命中就缺了这么点口福了。”
沈如归吃一口红烧肉,又夹一筷子板栗烧鸡......上辈子的她,是什么样的?
沈如归一边吃着可口的饭菜,突然对前世离开三桥村以后的江初月有了一丝丝好奇。
大粗章,本来打算分两章发的,可内容好像没办法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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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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