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三串冰糖葫芦

早上,乔珍珍做了一大锅鸡蛋瘦肉粥,配菜是一盘小白菜,还有自己腌制的甜萝卜。

今天她要去镇上办事,所以特地煮了一大锅粥,放在灶台上用暗火温着,兄弟俩中午也能吃。

香甜软糯的大米,还加了鸡蛋和瘦肉,都是顶顶好的东西。

宋大宝和宋小宝觉得最近他们过的真是神仙日子,妈妈不仅不打他们了,还给他们做好吃的,真的太幸福了。

谁对他们好,小孩子心里都很清楚,而且这还是他们的亲妈,所以,对乔珍珍,兄弟俩都不自觉地产生了亲近之意,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了,还总是喜欢粘着乔珍珍。

这次更是央求着要一起去镇上,他们长这么大还没去过镇上的。不过乔珍珍这次需要办的事情有点多,不仅要去肉联厂买肉,还要去邮局取钱,还要去黑市,带着两个这么小的小孩实在是不方便,所以答应他们下次再一起去。

两兄弟只能依依不舍地在村口与妈妈挥别。

“大宝小宝,你们娘又去镇上了?”村口的一个大婶子见乔珍珍走了,调笑俩兄弟。

“我妈去邮局取钱了,她说回来的时候,给我们买好吃的。”宋大宝两人没看出来别人是想笑话他们,老老实实地回答了。

“又买?上次买的桃酥,你们还没吃完的吧!你们娘这也太败家了,估计以后你俩连娶媳妇的钱都没有,要打一辈子光棍咯!”

宋大宝&宋小宝:!!!

被吓得要打一辈子光棍的宋大宝和宋小宝,赶紧掏出口袋里的桃酥,咬了一大口,压压惊。

这次乔珍珍给了兄弟俩每人两块,桃酥放久了也不好吃,反正吃完了再买就是。

村口的小孩看见宋大宝两人又在吃桃酥,赶紧围了上去,这次宋大宝比较大方,直接掰了半块,给黑娃和二柱子每人吃了四分之一,其他人自然是没有的,闻个味儿就行了。

剩下的人又赶紧盯着宋小宝,可是宋小宝却当没看见一样,大口大口地把手里的桃酥吃掉了,吃完之后还舔了舔手指:“真好吃啊!”

黑娃和二柱子应声附和:“是啊,真好吃!这次乔姨去镇上又会带什么好吃的回来啊?”

宋大宝和宋小宝也不知道,心里在默默地期盼着,于是他们今天都没去别的地方玩,光守着村口了,以便在乔珍珍回来的第一时就能发现。

乔珍珍这次吸取了上回的惨痛经验,所以她决定坐汽车去镇上。先走二十分钟到公社,然后从公社这边搭乘汽车去镇上。

一辆破破烂烂的小巴,车厢里各种味道混合在一起,乔珍珍一上车差点没吐出来,还好有一个靠窗的位置,吹点风,人才算是慌过来了。

乔珍珍上辈子也坐过小巴,但这里的小巴车,不知道为什么车厢里的汽油味特别重,再加上车内糟糕的卫生环境,所以味道可想而知,乔珍珍内心那个苦啊!一把辛酸泪,无处话凄凉!

想了想,决定下次还是骑自行车吧,蹬自行车虽然累,但没准,蹬啊蹬的就习惯了呢。而且,骑自行车也算是锻炼了身体吧。

这次,一到镇上,乔珍珍就先去了肉联厂,见到刘一刀就塞了一袋苹果过去,大概五六个的样子:“小姑父,这是宋瑾从京城那边寄过来的苹果,你拿回去给大毛二毛吃。”

然后乔珍珍劈里啪啦一股脑地就将宋瑾得奖的事情说了一通,重点强调宋瑾给她汇钱的事,还特地嘱咐她别亏待自己,好吃好喝的都要安排上,然后跟刘一刀预定了下个礼拜还要过来买肉的事情。

看着乔珍珍提着三斤五花肉和两个猪蹄离开,刘一刀心里不得不服气,他这侄女命是真的好,嫁的男人也是个有本事的。

马不停蹄地,乔珍珍出了肉联厂,就直奔邮局,拿着介绍信取了钱之后,想着,既然来都来了,就给宋瑾回个信,顺便邮点吃的给他。

这样做,主要是希望宋瑾后面能继续给她写信,就算宋瑾之后不再给她汇钱,她也可以对外谎称宋瑾又给她汇钱了,这样她以后再吃肉喝酒过好日子也能有个理由和出处。

要不然,她一个没工作的农村妇女,天天吃香的喝辣的,难免会引起别人怀疑。

在邮局买了信纸和信封,提笔写信的时候,乔珍珍特地回忆了一下宋瑾是否熟悉原主的笔迹。很好,原主不是个爱读书的人,结婚后压根没写过一个字,之前的课本资料也都留在娘家没搬过来,所以说宋瑾还真就没见过原主的字迹。

“宋瑾:来信已收到,儿子们很好,我爹和我妈也很好,家里都好,钱已收到,给你寄了点苹果和核桃,请注意查收,盼回信。”

一张信纸上写了寥寥几句话,连落款都没有,乔珍珍觉得这样就差不多了,反正宋瑾应该也不会期待乔珍珍给他写什么肉麻的家书,悄悄从空间仓库里拿出一些苹果和核桃,连同信件一起打包好,搞定。

由于苹果很占重量,邮费花了一块二毛钱,心痛!要知道,寄封信才只要一毛钱!早知道就不寄苹果了,这次打包好了就算了,下次坚决不能再寄苹果了!

为了挽回损失,乔珍珍决定今天去黑市要多倒腾几趟。

乔珍珍手里的货品质绝佳,只要上来问过的人,基本上都没跑的。乔珍珍不仅去了医院那边的巷子,还在车站附近又找到一处黑市据点,来来回回倒腾了五六趟,手里积攒了一百五十块钱和一堆票据,另外又换到了一百个鸡蛋。

拿着钱和票,乔珍珍又去了一趟供销社和国营商店。这次乔珍珍运气爆棚,她居然买到了一整匹灰色的纯棉布,而且是不要票的那种特供品,虽然价格贵了点,但咱现在不差钱。

之后又在供销社买到了晒干的河虾,闻着就觉得鲜,虽然价钱不便宜,但这种货难得,正好手里有两张水产票,所以乔珍珍眼都没眨一下就买了两斤。

还有绿豆糕、江米条,以及猫耳朵都各买了一斤,家里孩子多,这些也吃不了多久,宋大宝两兄弟加上乔家那几个,一共有七个孩子呢。

对了,还买了两罐麦乳精,拿回去给宋大宝两兄弟补身体,天天看着他俩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说实话,她心里不是个滋味,毕竟是当妈的人了。

虽然现在的小孩不管是农村的还是城市的,都是差不多模样,黑瘦黑瘦的,但乔珍珍觉得她还是有条件让自家孩子过上好日子的,所以,必须补。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再苦不能苦孩子!

当然,还有肥皂、牙膏、牙刷什么的生活易耗品都得买。上次进城就忘记买牙刷了,尤其是宋大宝兄弟俩的牙刷,都没剩几根毛了,看着就觉得磕碜。

最后跑了一趟国营饭店,好不容易来一趟镇上,无论如何都要吃顿好的,吃完之后还打包了十个大肉包子,反正有空间放不坏。

满载而归的乔珍珍高高兴兴地准备回家了,回来的路上,还碰到卖冰糖葫芦的,她大方地买了三串,她自己、大宝、小宝三个人一人一串。

等快到村口的时候,乔珍珍才将一些东西从空间里拿出来放进随手提着的篮子里,上面盖着一块破布打掩护,另一只手上拿着三串挂满糖晶的糖葫芦。

几乎是乔珍珍的身影一出现,宋小宝就发现了,他推了一下蹲在地上玩蚂蚁的宋大宝:“哥,妈回来了!我看到她手上还拿着什么东西,肯定是好吃的!”

说完,也不等宋大宝反应,一边大喊着“妈”,一边朝乔珍珍跑了过去。

宋大宝一听,哪里还顾得上玩什么蚂蚁,立刻追着跑了出去。

“妈,你回来了。”

“妈,你买什么好吃的了?”

“妈,你手里拿的是什么啊?”

......

一回家就收到儿子们这么热情的欢迎,乔珍珍还是很受用的,虽然他们眼睛一直盯着糖葫芦看,但这并不影响乔珍珍的心情,她自己也挺馋的,要不然也不会直接买三串。

于是,还没走到村口,乔珍珍就给宋大宝两人一人分了一串糖葫芦。

宋大宝赶紧咬了一口,酸酸甜甜的山楂,搭配着外面裹的糖浆,要多好吃有多好吃,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吃到糖葫芦,酸甜可口的味道让他一下子就爱上了这个叫“糖葫芦”的东西,觉得这简直就是人世间最美味的东西了,比桃酥还要好吃一万倍,当然,他也更爱给他买了糖葫芦的妈妈。

宋小宝也是吃得一脸满足,看着乔珍珍手里还剩一串,兴奋地说道:“妈,这一串就留给我明天再吃,我今天吃这一串就够了!”

咋地,你还觉得自己这么说话显得很体贴很懂事不成!

乔珍珍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假装生气地说道:“你想得美!我还没吃呢。你妈我大老远地跑一趟,辛辛苦苦给你们买好吃的,怎么,我自己就不能吃了?”

宋大宝立刻说道:“当然能吃,妈,你吃,我这个也给你吃。”说着,就把自己的糖葫芦递了过来。

乔珍珍这才心里舒服了一些,真是妈的好儿子。

宋小宝一下子懵了,他也没想那么多啊,之前买的桃酥妈不是也没吃,还说不爱吃这些零食什么的。

不管怎么样,妈现在似乎有点不高兴了,赶紧一顿彩虹屁先吹起来,然后宋小宝哀怨地瞪了大哥一眼,说不上为什么,对于大哥刚刚的行为,宋小宝心里就是觉得有点不高兴。

四岁的宋小宝还不知道有个词叫“争宠”,等他学会了这个词语之后,就明白为什么心里有点不高兴了。

乔珍珍回家收拾东西,休息一下就准备做饭,宋大宝两兄弟则拿着糖葫芦又出门显摆去了。

黑娃和二柱子分别得到了一颗糖葫芦,从此彻底成为宋大宝的忠实跟班。

宋小宝还是一毛不拔,淡定地站在一群孩子中间美滋滋地舔着糖葫芦,还时不时地发出一些夸张的点评,引得周围的小屁孩们一个劲地咽口水。

等回家吃晚饭的时候,又有好几户人家的孩子因为哭着闹着要吃糖葫芦挨了一顿好打。

“这个乔珍珍真是个害人精,祸害她自己家还不够,还想把咱家孩子给带坏,这都是什么人啊!”

“显摆什么啊,就跟谁没吃过糖葫芦似的,哼!”

“.......娘,我....我没吃过....”

“我看你是打没挨够,还想再来一次!”

......

关于这些,乔珍珍是完全不知情的,她正在家里喝着美味的八宝粥,吃着酥香软滑的红烧猪蹄,心里美滋滋的。两兄弟也是吃得满嘴流油,感觉人生又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这日子总算是能看到些阳光了,连续好几天都能吃上肉,让乔珍珍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几天后,远在京城的宋瑾收到了一个包裹,他从未想过,乔珍珍居然还会给他寄东西。

他将苹果拿去给了老师和同寝室关系比较好的同学吃,大家都赞不绝口。宋瑾也吃了,确实很好吃,可以说他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苹果,跟他以前吃的那些苹果,完全没法比。还有那些核桃,也格外好吃。

宋瑾心想,这些怕是花了不少钱才弄到的吧,乔珍珍到底想干什么?讨好自己?很有可能,自从他考上大学,乔珍珍就一直很担心自己会抛弃她,所以,她会想方设法讨好自己是完全有可能的。

只不过,既然她要讨好自己,为什么写那样简短的信,就像发电报似的,生怕多写一个字,精简得不能再精简,实在有点想不通。

但不得不说,乔珍珍的字写的倒是出乎意料地好看,龙飞凤舞,铁画银钩,都说字如其人,要不是宋瑾跟乔珍珍熟识,是完全想不到那样一个刁蛮任性的人居然能写得出这样一手好字,真是可惜了,宋瑾心底莫名其妙生出一丝惜才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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