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诏春城上官氏神血一脉仙山庑。
前方一众方阵,袭袭白衣,一人极为出挑,仿佛谪仙人,下凡渡劫。
众多子弟整齐的排成方阵,一边由上官琴指导,一边由上官良指导。
上官沙乜百无聊赖的坐在石头上,自己受了伤,暂时不能练剑,可是也没有人来陪他说说话,只能孤独的看着自己的寻泽剑。
上官良虽然也想来找他,但是奈何自己的责任在身。就算是平时,她也要来指导这些人练剑。她是这些世家之中最强的一位女子,也比平常人聪慧许多,更是比这个年纪的女子要宁静,因此获得许多人的赏识。
为了能让他们更好的练起剑,她是示范了一遍又一遍,也许是自己要求太高了,他们始终到不了自己所想要的程度。上官沙乜看着阿姊练剑的身影,若是有一天他也能变得那么厉害就好了。
自己这次可算是丢脸了,那些少主们都很厉害,玄学二四家的少主中也只有他一个受了伤。
“时辰到了,你们休息一下。”终于结束了,上官良走到弟弟身边来,见他神情低落,对他展露出一个微笑。“为什么不开心呢?告诉阿姊,阿姊帮你想想办法。”
果然,阿姊太了解自己了。“我就是觉得我太弱了,阿姊你当初为什么要把少主的位置给我呀?以你的实力,只要说你不愿意,父亲就会让你做这个少主的。”
上官良听后越发觉得好笑。“所以你就是因为这个而伤心的。”他抬手摸了摸弟弟的头,又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当初啊,是我把这个位置让给你的。”
上官沙乜不解。“为什么要把这个位置让给我啊,你自己当不好吗?”
“在别人眼中,我确实很厉害,但是你知道世人对女子的偏见,就算是我当了少主,那也一定有更多人来质疑我的。你看看应飞舞,还不是很厉害,却还是要被世人指责。况且父亲有儿子了,世人便会变本加厉。我不奢求什么的,我天性洒脱,唯一的愿望,就是你能撑起这个家,安安稳稳的生活下去。”上官良语气中是有遗憾的,但是她也不想面对世人指责,也不想要别人觉得自己的弟弟没有用,地位没有阿姊高,也没有阿姊厉害。她是想当家主的,任何一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地位能变高,可这样下去他也会受到很多痛苦的,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没有。
在那日她和父亲说要让弟弟当少主时,父亲也曾劝过自己,但她也是做了很大的心理斗争才来的,弟弟成为少主那天,她的心里也空落落的。甚至回去时,她还在床榻上大哭了一场。
只有父亲理解她的悲痛,别人以为她这么自愿去让弟弟当少主,内心当然是排斥当上家主的。只有父亲明白,他的女儿从小也是一个好斗的人,因为她不比别人差,从小也是被宠着长大的。
那以后,自己也会在一个人时偷偷抹眼泪,但是在弟弟面前,她还是把那个少主的位置当成尘土一般对待,更让别人觉得她不重视。
或许是如同赫连漪说的那般,岁月变迁,他们原本的性格早就被磨灭了。
她成为了这些世家女子们中贤良淑德的代表,也在那些人的指责声中精通了琴棋书画。可是她越来越厉害,也没有人管她是怎么想的了。她一样一样的去学会各种东西,只为了名声能好点儿。
她甚至因为练不出好字,而将自己硬生生关在房中练了三日,期间不吃不喝,谁也不见。幸好她是练好了,要不然还得在里面关上几天。
上官沙乜当时还小,他知道阿姊不爱学那些。阿姊在面对自己时总是带着微笑,而在学习那些事时脸上总是冷漠的。阿姊练剑的身影像极了少年郎,甚至比男子还要厉害,可他不明白阿姊怎么像是不觉得累似的,这样学好了又去学那样,一刻也歇不下来。
阿姊在看着熟悉的人时脸上也会挂着微笑,可他对着自己的笑才是最明媚的。自从自己龆年之后,阿姊就时常只顾着练功,也不来陪陪自己。
前段时日起,才终于能经常见到阿姊了。阿姊待他很温柔,虽然对别人也是,但对待自己也是不一般的。
上官良如此平静的说出她自己自愿放弃的少主位置,但却压抑不住内心失落的情绪。
“好了,你以后在练功这方面长点心思,我可以帮你的,但是开心最重要。”上官良捏了弟弟的耳朵,又走回了刚才的地方。
可是阿姊,你难道不关心一下你开不开心吗?
少主这个位置,是阿姊的遗憾,可是自己把这个位置让出来,阿姊又不会要。他用手覆住自己的脸,直接躺了下去。
山水之后的泉城,裁烟舍京氏神血一脉的居住之地,他们是分开练功的。京弥乐又因为别人嘲笑她而生气了。京勺甫可不敢怠慢,手中变换着各种玩意儿,左右去哄。
“没有继承到神血不是我的错,上天为什么要如此不公?”京弥乐都快要落下泪来了,紧紧抓着自己的衣裳。
京勺甫见她这样可真是吓着了,连忙叫人拿来手帕,还没等人家流泪,就往人家眼下拿去了。“阿姊别难过,阿姊就算没有神血也比他们厉害?”
京弥乐嘟着嘴,一脸委屈。“哪里厉害了嘛,他们自出生就比我强,我从一开始就比他们要低。”
“阿姊,你在我眼中就是最强的,有你在,天塌下来了,我都不用担心。”他这番夸张的说辞,让身旁的几个人都想笑了。但是光是京弥乐在这里还好欺负,京勺甫要是亲耳听到他们嘲讽他的阿姊,就凭着他对他阿姊的感情,以后当上家主了很有可能要把他们舌头都割下来。
“在你这里厉害有什么用,你又不会嘲笑我,别人都嘲笑我。”京弥乐还是哭出了声,她根本没办法坚强,或许在这方面她也比别人差吧。
京勺甫拿来一只糖葫芦到她的嘴边。“阿姊,别哭了,吃糖葫芦,我买了好多串儿呢。”
“哼!在你这里我就吃很厉害,是吗?你是不知道当时我出生时,那些人一听说我没有神血,硬是做了个滴血认亲。他们都骂我,都不喜欢我。你出生的那天他们都喜笑颜开,眼中都泛着光。”随后她便跑开了,京勺甫在后面也喊不住她,叹了口气。他可真希望能快点儿变强,保护好阿姊。
所有人对他和他的阿姊态度截然不同,阿姊在那么多名师的指导下,还是迟迟没有变强,打骂就是家常便饭。自己刚开始练剑时,以及所有用过的剑皆是镶过金的,从来没有被打骂过。
这样的情况下,换做是他,他也会感到心累,也会感到不甘心。人生来就是不公平的,别人紧靠着出生就能把他人的命运掌握在手中。
不远处的溶城,星歌眠廊传出一道极为大的声音。
“什么,你要给我找夫人?!”玄封言一脸惊讶的看着自己老爹,别的家主们都害怕他们。的传人会沉迷于美色,自己的父亲竟然要他现在就找个娘子。
“怎么?你很惊讶吗,还不是怕你废了,早点儿给我生个孙儿抱,我可要让他好好修炼,不然成你现在这样。”
“我现在这样怎么了?可比你当年好一点儿。还有,你以为你是皇帝吗?谁都要听你的,还搞得跟选秀一样。”
“我再怎么也是把我们这个家族打到世家第三了,我看你现在能打到哪去。还有你明日得在水下好好练练,至少给我练半个时辰,浮水都没有别人行。”玄云兹云淡风轻的说着,完全不考虑自己而至的感受。
玄封言满脸都是震惊,半个时辰。“半个时辰?!你半个时辰是想要了我的命啊。我现在连半个时辰的半个时辰的半个时辰都不行。”
“说不定突破自我了呢。”
“我恐怕还没有突破自我,就已经先扶上去了吧。”
“去去去的,净说些不吉利的话。”
“总之我不要娶妻,你别想安排我的人生,我没有赫连漪那么好拿捏。”玄封言会不会真的听父亲的话,要是娶了妻,以后还能自由吗?还要捆上人家姑娘的一生。
玄云兹不管他怎么唠叨,都是油盐不进,像是没听到似的。
“我告诉你,你要是非得让我听你的话,那我有可能会学着赫连漪那样的。”
“学着他那样惨死吗?”
“娘的,不和你说了,但你也别想真正的束缚着我。”他说完后便踏着大步离开,逃也是的飞出去了。
“为什么我的爹就是和别人的爹那般与众不同呢?娘也是,要比别人暴躁的多。” 他跳到墙上,坐在那里看着渐渐黑下来的天,为什么不能和他们一起玩儿啊?非得要回来。
父亲每次都很喜欢和别人一起谈笑风生,在家中却是安分守己,装成那样。自己想出去玩儿,还不答应了。
空中出现了几只大雁,应当是迁晚了,他叫人拿来一只弓,安排上剑史,眯起一只眼,对准了一只大雁的方向。
“咻”的一声,其中一只大雁爆发出一阵痛苦的叫声。“打中了,今天晚上给自己加个餐,不和他们一起吃了,絮絮叨叨的真烦人。”
他丢下了弓,身后的家丁赶忙接住。“少主啊!这里面可是用了金丝楠木,极其珍贵,可是京氏送来的,别摔坏了呀。”
玄封言早已御着剑飞远了,哪里还管身后人在说什么。他只觉得那弓还蛮漂亮的,像是在发着金光,可惜捏上去就知道不是金子。
家丁只能在心里告诉自己,下次不要再给少主拿昂贵的东西了,就自家少主那邋遢样,瞧着就是和司狄宣学的,但他们哪里比得上他啊?
他们家族神血一脉,在玄学二四家中的地位虽然高,但是银钱可不比其他的好,他根本没见过那种好东西。
来到了一条河边,水质还蛮清澈的。他找准了一个位置,将剑扔了过去,随后借助着剑认主的力量,又收了回来。
剑被收回来时还插住了一条鱼,一把剑愣是当做矛用了。
“今晚大鱼大肉相伴,还差洒,那些文人墨客好像喝酒都喜欢和友人一起,没关系,我不需要,这么少的肉,我一个人都吃不饱呢。”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他胃口再大也吃不了这么多,更何况还要喝酒。
架起火,把肉放在上面,那肉油滋滋的冒着香味儿。自己让家丁送来的几壶酒也送到了,接下来的就是威胁。“不允许告诉我爹我现在在哪,要不然下回我可不会给你训练时放水了。”
家丁立马点头。“我绝对不会告诉家主的,并且就算告诉家主了,他也不可能来找你。”
“你给我滚!”
玄封言觉得好像自从他长大后就很少看见有星星和月亮的夜空了,今日却让他碰见了,刚好有美食美酒相伴,美人嘛,暂时不需要。
肉还没有烤熟,他拿着剑施了一个阵法,这样就算他喝醉了睡在这里,也没有野兽能靠近他了。为保险起见,他这个阵法用了很多功力,这样就算有很厉害的人过来也能挡住。
他美滋滋的抬起酒壶往自己口中灌,不少了,像极了一个江湖浪客,他突然大笑起来,像个疯子。“真是好酒,不愧是令狐召你小子所酿的,以后我也要去学。不能让我爹知道,要不然就我爹那个尿性,指不定让我泡在酒中练。”若说他像个江湖浪客,他此时放下酒壶,算不算是浪子回头?
肉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不容易烤熟,他抓起一旁的野菜,在清澈的河水中胡乱洗了一把,放在火上烤。就这样边吃边等,好吃的都在后面,得吃慢一点儿。
他可真是潇洒随意到了极致,和司狄宣有的一拼了。品着这酒,他总觉得少了什么,司狄宣或许会更好。他们大概突然就开始互骂,然后喝的也越多,吃掉的更多。
“候日,以酒代茶,算是品茗了。悠哉悠哉,能活成这样,是别人羡慕不来的,哈哈哈……”
小言崽很能喝酒的,不会醉。(其实以前他的言是“炎”,然后我再写那几章的时候是去年,当时写着是好玩,所以很喜欢拖更,然后后面就忘了,就写成了这个言,发现时已经写了好多章了,只能把前面改了。但我还是觉得这个炎更适合一点儿。)
为了能在这个暑假更完,这下午的4000字我可凑了很久。我真的好奇别人是怎么做到一章就能写那么多字的?上万的都有。
我知道我写的有些地方可能是当时还没有统一的,但是呢他们既然有这种神力,当然是会从各地慕名而来,相交结识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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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酒伴肉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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