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愿者上钩(三)

头羊效应。

有了会长“起头”,其他人就知道该捐多少才能“全身而退”了。可十万两白银实在太多,在场商人没有几个能“无痛”出得起的,于是大家都有志一同地选择了五到八万之间的数字——

江南商贾大多聪慧有远见,但这并不等于所有人都聪明到认得清沈夜北凶狠残忍的本质。于是在给出江南商界半个月的“募资期限”后、下属们将所有有头有脸商人献金的“礼单”呈到沈夜北面前时,结果并没有达到“预期”:

统共三百余名大商人里,至少有一百来人的献金少得像是打发叫花子。

“张同伟,纹银三十两;袁化,纹银五十两……”临时充当“秘书”的秦兵一边念,一边忍不住笑出声来。沈夜北见她脸上难得浮现笑容,心情竟也随之好了起来,继而明知故问:“怎么了?”

“不愧是商人,真是要钱不要命呐。”秦兵放下礼单,冲他莞尔一笑:“公子打算给他们一点小小的‘朝廷震撼’吗?”

沈夜北微微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没过多久,“一点小小的朝廷震撼”就挟着雷霆万钧之势,从天而降了。当初拿几十两、几百两银子糊弄鬼的江南商人们,很快就见识到了铁拳的厉害。

巨商袁化是在去港口的路上被官兵拦截下来的。这位老奸巨猾的商贾知道自己捐资过少等同于羞*辱朝廷,便连夜卷铺盖准备举家跑路润海外,可他万万没想到,朝廷竟然连他这一步都算到了!

一个时辰后,袁化和他的十个小妾、三十八个孩子一起被押到了总督府衙门里,听候发落。沈夜北没有在他们身上浪费任何时间,直接让总督充当“传声筒”,宣读了他们二十几年来偷漏税赋、侵占军田、勾结洋人卖国求荣等罪行,然后连司法程序都懒得走就将其全家就地正法、家产尽数抄没,充公入库。

杀鸡儆猴这一招,屡试不爽啊。

整个过程中,沈夜北虽然根本没有出面,但即便是不懂楚国国情的洋人们都看出来了:这位“临危受命”的帝国内阁总理大臣,并不是他们心目中具有法治精神的“现代政治家”,反而更像是一位典型的封建官僚和阴谋家、野心家。

毕竟,在一众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看来,不经审判即因一人之罪屠戮全族,这绝对算得上是楚国这个古老国家里最最无法让人理解的“野蛮行径”,没有之一。

但此时此刻的沈夜北,并不在乎洋人们背地里的指指点点。袁化及其亲族血流成河的照片迅速被各大媒体传播至全国,一时之间举国震惊。楚国社会各阶层迅速从这一事件窥见了沈夜北的铁血手腕——

沈阁臣,是个阴狠冷酷、只做不说的狠人。

抛开所谓法律程序不谈,袁化该死吗?袁家在江浙一带世代为商,也世代与官府勾结、在历任地方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下大肆兼并农户土地、垄断市场,发展到袁化这一代俨然已成了当地最大的地主豪强;这样的人、这样的家族若继续壮大下去,当地的平民百姓日子只会越发难熬。

然而以上这些算得上令他们暴毙的理由吗?显然不是。

意识到真正原因所在的商界众人,噤若寒蝉的同时也暂时收敛了流亡海外顺便把外汇全部带出去的念头,老老实实地向朝廷“捐资”聊以买个平安……

四十几条人命和名声的些微败坏换来五十万两黄金应急资金,这笔“生意”严格来说,确实不亏。

从始至终,秦兵作为此次漩涡“当事人”身边最亲近之人,却并未当局者迷。对于这一事件的整个过程她看在眼里,心中分析出了至少三种可能,但却碍于面子没有真的去向当事人本人刨根问底。

反正事实总有一天会告诉她,哪一项猜想才是正确的。不是吗?

好消息是,在她等待“答案”的过程中,沈夜北的枪伤似乎又恢复了许多。刚能离开轮椅他就“迫不及待”地起身去总督府后花园里散步,秦兵便只得舍命陪君子,安静地跟在他后面。

她离开的这两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从来没主动讲给她过。但肉眼可见的变化已经再明显不过:金雪姬不在了,估计是回了朝鲜;朱五七不在了,估计是跟着金雪姬一起走的;陈危也不在了,大概率是天机处被沈夜北“变相捣毁”后他大仇得报,便没有继续留下来的理由……

沈夜北的朋友很少,过命的朋友更是凤毛麟角。反观柳余缺,这些年来朋友却是越来越多,真是令人感慨良多。

秦兵这样天南海北地想着,目光落在面前不远处男人的背影上。

平心而论,沈夜北虽然高高挑挑,但却绝不是什么“壮男”。甚至和外界对他的“刻板印象”完全相反,真实的沈夜北虽是个典型的细腰乍背模特身材,可常年的伤病却令他身形单薄到了骇人的程度,乍看上去,直如纸片人一般……

沈夜北走得很快,快到了超出他目前体力所能承受范围的地步。秦兵怔了怔神,忽然唤了声:“公子,等等我。”

脚步微微一顿,沈夜北身形止住,回头看她。他的脸色仍很苍白,神色也是一如既往的疲惫,可不知为何嘴角却微微勾了起来:“这就累了?”

“不是。”秦兵并未听出他话中的调笑之意,而是一本正经道:“公子您伤势还未痊愈,如此疾行着实有碍恢复。”

“……”她这般严肃,沈夜北本就不怎么活泼的性子立时就蔫儿了。尴尬地轻咳一声,他回过头去不再看秦兵,只不过脚步倒是放慢了些:“你知道原因。”

“嗯。”

秦兵微笑着点点头,紧走两步重新跟了上去:“我知道。可是公子,凡事欲速则不达。”

沈夜北叹息一声。他在秦兵看不见的角度里闷气地闭了闭眼,眉头微皱,再度睁眼时语气陡然不耐烦了起来:

“秦兵,你可以像正常人一样说话么?”

秦兵愣住。她以为自己听错了,因此明明听得清清楚楚却还是忍不住反问了句:“啊?”

见她如此尴尬,沈夜北咳了声掩去难堪,复又正色。这次他竟破天荒地说了较长的一段话。

“你我相识已有七年。七年时间莫说是人,就算是养只小猫小狗,也该有些感情羁绊了。”

沈夜北顿了下,然后深吸了一口气,侧过头看着她:“我可以理解你身为未来人,试图在这段历史里保持客观。可再怎么客观中立,也不该是你这般……”

他踯躅许久,都没“这般”出什么下文来,显然正纠结着要不要直言相告。秦兵何等冰雪聪明,当即听出了他的画外音:“也不该是我这般,如同机器?”

“……是。”沈夜北长叹,吐出一个字来。

“所以公子,你——”

“我不喜欢你这样称呼我。”

压在心底许久的话终于一吐为快,沈夜北只觉拨云见日般心情舒畅。于是他心情舒畅无比地飞快道了个歉:“抱歉,无意冒犯。”

“……噗哈哈哈哈!”

孰料秦兵竟倏然放声大笑起来。她边笑边道:“那,以后我叫你夜北好不好?”

对于她这反应,沈夜北一时有些发懵:“……嗯?”

“廷钧二字虽然好听,可它们不适合你的气质。”她歪着头看他,莞尔:“在我心里,你就好像夜空中那颗北辰紫微一般,孤傲清冷,却也光芒璀璨——所以‘夜北’这两个字,才是最配你的。”

这都什么跟什么……

沈夜北也不由莞尔,点了点头:“好吧,只要别再叫我‘公子’就好。以前那种说话方式,真的太累人了。”

原本拘谨疏离的气氛,原本似有似无的那层隔阂,在这短短数句之间竟尽数化为齑粉。秦兵得寸进尺地笑嘻嘻,仿佛瞬间柳余缺附体一般:“夜北!”

“……嗯。”

“你害羞啦?”秦兵没大没小地试图去碰他微微泛红的侧脸,却被后者迅速躲开:“别闹。”

进而又轻声反问:“秦姑娘,现在的你……?”

“现在的我,才是愿意把你当做自己人的那个我。”

秦兵收回手去,温柔地笑着:“害怕了,还是不喜欢?”

沈夜北摇了摇头,灰绿色的眸子从浓长的睫毛下俯视着她,眼神却是她从未见过的温柔似水。秦兵自问这些年来早已对他的容貌有免疫力了,可乍一被这双秋水含情桃花眼如此注视……

这特么谁能遭得住啊!(悲)

慌乱之中,她也忘了自己前一秒还在妄图“调戏”对方,下意识连连后退几步,然后又在他并无恶意的笑声中被迫停下,也跟着讪笑:“……夜北。”

“嗯?”

沈夜北此刻的心情简直好极了。他也不清楚为何自己会像个无知少年一样以捉弄秦兵为乐,可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恶作剧的冲动。于是世人眼中“蛇蝎美人”一般的沈阁臣,居然伸手轻轻握住她的手臂,声音轻和:

“秦兵,我很喜欢真实的你。”

我很喜欢真实的你。

秦兵心中慨叹,旋即敛去羞涩,正色道:“可是夜北,真实的我其实也与你从前所见并无本质区别。如果一定要找出什么区别来,那么只能是……有伪装的宏大叙事爱好者,和失去伪装的宏大叙事爱好者。”

如果不是因为爱好宏大叙事,她当初就不会写出那本小说,这世上或许也就不会有沈夜北这个人了。

“不,你不是。”

听见他斩钉截铁的论断,秦兵微微一怔。沈夜北很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神色坚定:

“如果这是你的自嘲,我不会置喙。但是秦兵,我知道你不是那些高高在上、虚谈妄言的宏大叙事爱好者。

——真正爱好宏大叙事之人,譬如商鞅、韩非、马基雅维利之流,必会为专*制du*裁立言、视苍生如刍狗。能看得见并且怜悯普通人疾苦的,绝非其类。”

秦兵哑然。

“你说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些美好的价值理念,许多‘未来人’曾无缘得见。”

沈夜北神情温和,甚至有些令人如沐春风了:“如你所愿。我会尽我所能让你看到——我们这个种族,也有过上西洋公民那般有自由、有尊严生活的那一天。”

多年之后秦兵再回想今日他所说的这句话时,又会是怎样心境,此时自然不得而知。可此时此刻的秦兵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

这句话,比她在小说里、荧幕上看到的任何一句缠绵悱恻的情话,都要动人心弦。

这才是沈夜北。

初成于她笔下,终藏于她心中的沈夜北啊。

“在通往终焉之地的路上,请让我成为你的助力。”

秦兵自然而然地回握住他的手,然后被触手的温暖惊得瑟缩了一下。沈夜北却不给她逃离的机会,还顺势握紧了她的小手,笑着:“嗯?Can I have your promise?”

这句洋文拽得突兀,其实就是对她前日那句“You have my words”的回应。沈夜北的英文发音显然比她标准得多,加上他那张足以以假乱真的白人脸,秦兵神情一时竟有些恍惚:

假如他是非斯拉夫系纯血高加索人,假如他不是生在这样的时代这样的地方、而是在一百多年后彼岸的某处碧海蓝天,他又会是怎样的人、过着怎样的人生?

很多很多年前,在她穿越之前辛辛苦苦做社畜、被社会毒打、被生活折磨得“□□”的那些年里,她也曾问过她自己这个问题。

个人的力量太过微薄,努力几乎没有任何用处。唯有出身,才可决定一切。

那才叫做,真正的绝望。

“我承诺你,沈夜北。”思虑良久,秦兵方才缓缓开口,然后莞尔一笑:“怎么样,开心吗?”

沈夜北也报之一笑。他就这么保持着拉住她手的姿势,带她走出总督府。待坐上蒸汽飞鸢时,秦兵才道:“去哪儿?”

“齐王府。”

——————————

齐王楚源,乃楚氏王族现存大大小小一百多个藩王、郡王里势力最大、财力最强的一位。楚帝国祖制,藩王不得干政、不得留有私兵(楚慕是个例外),因而即便财大势大如楚源,也无法对朝局指手画脚。于是这位闲得蛋疼的二世祖就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两件事上。

一者曰吃,一者曰色。

色字自不必说,但单论“吃”这一道,楚源绝对算得上是个中翘楚——毕竟,一个身高不到一米七的人体重能吃到三百斤,也可谓万中无一的“奇才”了。

所以,当亲眼见到这个肉球一样的王爷时,秦兵的表情就多少有点儿绷不住,甚至险些笑出声来。相比之下沈夜北就“见多识广”淡定得多,表情丝毫不变地走到楚源面前,恭敬一揖:“臣沈夜北,见过齐王殿下。”

“哈哈,平身平身!”楚源吃得肥头大耳,人也心宽体胖。沈夜北从善如流地直起身子,嘴角含笑:“殿下‘日理万机’,臣不好多做叨扰,就有话直说了。”

楚源笑得如同一尊大肚弥勒:“哎,沈阁臣这说的是哪里话。请讲请讲,本王必当洗耳恭听!”

沈夜北眼睫微掀,轻声吐出几字:“臣请殿下,为朝廷平灾一事纾难。”

空气瞬间凝固。

“呦呵,沈阁臣。”良久,看似心宽体胖的齐王瞬间就变了脸色:“怎么着,要饭要到本王这里来了?”

他这么一说,四周齐王府的府兵立时就拔了刀。一片呛哴的兵器出鞘声中,沈夜北若无其事地把玩着指间的玉扳指,甚至还很悠然自得地一挑长眉:“殿下这是何意?”

“早听说你小子心狠手辣,为要钱宰了袁化全家,他妈的眼睛都不带眨一下。”楚源伸出一只小萝卜似的短胖手指,指了指门外,语气不善:“趁本王心情好,麻溜儿的赶紧滚!”

“唉。”

沈夜北无奈地叹了口气,却并无退却之意。府兵的刀都架在他脖子上了,他居然也只是抬手轻轻将刀刃推开,笑容和善依旧:

“齐王殿下,话可不能这么说。当初先皇武威帝每年都要从国库里拿出二三百万两白银来供养你,累计至今也该攒了好几千万了吧?现在朝廷有难,殿下怎能置身事外?”

“那也是老……先皇疼爱本王的母妃,都是本王堂堂正正得来的赏赐,关你屁事!”

“是,不关臣的事。”沈夜北微眯双眼:“不过这通敌叛国……臣可就不能不管了。”

“哈?”楚源微微睁大一双绿豆大小的眼睛:“本王通敌叛国?你他妈开什么玩笑?敢污蔑皇亲国戚你是不要命了?”

沈夜北这次倒是没再废话。他将手缓缓伸向腰畔,然后慢条斯理地拔出剑来。宝剑剑刃在正午的阳光之下闪烁着冰冷刺目的寒芒,吓得楚源立时大呼小叫起来:

“……尚、尚、尚方宝剑?!”

尚方宝剑?

府兵们立刻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架在沈夜北脖子上的刀枪立刻少了一大半。至于沈夜北本人,则堪称谦恭地长身一揖,嘴里却一字一句地吐出了最嚣张的话:

“袁化死前已经将殿下通敌叛国情状和盘托出,证据就在总督府里。臣向来以和为贵,殿下如果愿意和平解决问题,那么之前的一切都可以当做从未发生。如何?”

“他妈的,袁化都死了你跟我谈什么证据!死无对证是吧,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是吧!”

楚源虽然养尊处优惯了,但他并不蠢,因此立时就意识到沈夜北话里话外满满的恶意了。孰料沈夜北也没再跟他虚与委蛇地客气——

下一秒,尚方宝剑就抵住了他那只胖得像无数只轮胎堆叠在一起似的脖子。

楚源的声音立刻随之从善如流地抖了起来:“……你,你,你敢?!!”

“我为何不敢。”

沈夜北笑了起来。与此同时,剑尖无情地刺破了楚源脖子上的肥肉,鲜血立时汩汩而出。

草……这小白脸儿居然来真的!

他居然真敢!

楚源捂着脖子后退半步,却被一条细得几乎看不见的银线拦住。楚源浑身汗毛都跟着竖了起来,因为他清楚地知道这鬼东西到底是什么。

——千机丝。

削铁如泥、吹毛短发的千机丝。

这小杂种……!

形势比人强的道理,楚源比谁都明白。一联想起几天前全家死于非命的袁化,这位还没享尽人间荣华富贵的藩王立刻就怂了,连连摆手:“慢着,慢着!不就是要钱吗?本王……本王给你就是!”

……

去的时候两手空空,归来之时满载而归,可随从、下属们没有一个人能笑得出来。谁也不知道沈夜北这“大逆不道”之举会把齐王殿下得罪到什么程度、而齐王殿下又会不会迁怒到今日到场的其他人身上;相比之下,秦兵反倒成了这些人里最沉静的那一个。

“你看起来一点儿都不惊讶。”

听见沈夜北这么说,秦兵方才从深思中回到现实,侧过头看了眼一脸探究的沈夜北。轻轻勾起唇角,她如是回答:

“夜北,其实你今天已经很克制了。”

沈夜北一怔,旋即将灰绿色的桃花眼微微眯成了两弯新月。秦兵微微笑着,又道:“如果我是你,我就将那头肥猪剁碎了做成肉羹煮一大锅,然后喂狼。”

“哦?你这么恨他。”沈夜北被她这中二病爆棚的发言逗笑了,莞尔反问。秦兵摇了摇头,平静道:“我与此人并无私仇,但这并不妨碍我想让他——让他们这些肉食者,从这世上彻底消失。”

她顿了顿,又道:“你可曾听说过‘福王肉’?”

福王肉?沈夜北略略一哂,旋即恍然:“前朝福王,朱常洵?”

秦兵颔首:“不错,就是那个被闯王扔进锅里炖肉的前明福王(注1)。我看今日这位齐王殿下,颇有几分当年福王的模样,故而也合该被煮成一锅。”

她生得一副清秀可人的面容,却说出了这般冷酷残忍的话来,沈夜北却并不觉得稀奇。他反而顺道提起了另一件事:“仇富?”

“不是仇富,是仇为富不仁。”

沈夜北微微一笑,不以为然:“你这是以道德代替法律。人性本就生来自私,何必强求人人皆是圣人?”

秦兵不由不解:“那你之前为何要屠戮巨商、恫吓贵戚?夜北,你可知你这么做这狗朝廷会如何处置你?”

沈夜北再度哂笑。

“走吧,我们去做正事。”

——————————

注1:此处参考知乎: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第三子,这家伙有三大特点:一是胖,有360斤,二是好色,嫖遍洛阳所有娼妓,三是扣门,横征暴敛富可敌国,舍得花大把银子嫖/妓,却舍不得花钱赈灾。当年河南连年旱蝗大灾,百姓相食,作为藩王的朱常洵却舍不得拿钱赈济灾民,还振振有词:“赈济灾民是国家的事,和我有啥关系。”

崇祯十四年正月,李自成率领起义军攻克了洛阳城,福王朱常洵逃出城外,可是由于身体太胖跑不动,只好躲在庙里面,被李自成的起义军活捉。后世民间传闻,福王被李自成和鹿肉一同烹之,但正史并无定论。

《福王常洵传》记载: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两承奉伏尸哭,贼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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