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走啊

《凌云》是由云城杂志社创办的半月期刊杂志,以“凌壮志雄心,攀青云之巅”为办刊宗旨。刊物内容主要包括卷首语、文苑、人物、杂谈、话题、人生、生活、小说等,一经问世就爆火大陆,销量居高不下并屡创新高,在众多杂志销声匿迹被人遗忘时,唯有它还固定为人们带来音信,因此被誉为大陆出版界的“常青树”。

但再传奇的纸媒遇上高度发达的互联网,日新月异的新时代,也会走入没落。

我在上一世曾刷到过一个帖子,字里行间无一不是对《凌云》的叹惋。那天《凌云》正式宣布停刊,引起网上诸多热议,许多人纷纷把曾经买过的《凌云》找出来,分享着曾经和它的故事,视频条条高赞。

我的记忆像墨色缎带泼上了几片牛奶白,随着朝阳的出现,那泼墨般的白开始一点点销匿,透露出原本的模样。

虽然还有很多事情不记得,但说《凌云》的那篇帖子我却印象深刻。

我记得帖子最后说:“《凌云》的停刊,无疑宣告着一个时代的落幕。那个车马邮件都很慢的时代,那个蒲扇慢摇树下看书的时代,早已离我们越来越远,而停刊,则是那个时代给出的讣告。或许,也成为了千千万万阅读者美好年少时光的祭亡诗。”

话语中满是惋惜,但帖主最后一段却生生扭转了基调。

“尽管《凌云》的纸质时代结束了,但它无数次鼓励、培养、支持过的青少年们正在社会散发光和热,‘凌壮志雄心,攀青云之巅’的宗旨依然存在。”

“只要凌云之志不灭,凌云就长盛不衰。”

我依稀回忆起当初自己看了这篇帖子很久,不过现在却想不起缘由,或许也为这样一个时代的落幕而惋惜吧。

桌上的《凌云》封面精美崭新,我知道这还是它主场的时代,销量久居高位,在出版界、文学界都有极高的名气,很多人都以能登上《凌云》为荣。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朝阳给我这本《凌云》的用意,直到我睡前将它当做床边读物看完,才明白他的用意。

《凌云》的最后一面用油墨印了个活动——让我说个故事给你听。

“让我说个故事给你听”是由《凌云》编辑部举办,面向社会的一个创作活动,分为青春栏目、古代栏目、纯爱栏目等等,参与成员没有限制,但要求必须原创,评比审核由编辑部初审,初审通过后,将会出一期特刊,收录所有参赛作品,特刊后面会有一张推荐票,读者们可以在推荐票上填写最喜欢的三个故事,将推荐票交给书店老板,最终汇总到编辑部。

当然推荐票票数高低并不是最终成绩,编辑部还会和其他文学界老师组成评委团进行打分,分数和票数在特定比例的计算下得出最终成绩,根据那个成绩,评选出每组前三名作为此次活动的得奖者。

我特意关注了一下奖励,眼睛随之一点点亮起来。

一等奖:三万元奖金加《凌云》一季度的“故事期刊”对应栏目版面。

二等奖:一万元奖金加《凌云》两个月的“故事期刊”对应栏目版面。

三等奖:五千元奖金加《凌云》一个月的“故事期刊”对应栏目版面。

最底下还有一段解释,在“故事期刊”上的作品,按照字数结算稿费。

我盯着奖金以及“稿费”两个字,心很难不动。《凌云》对作者向来大方,哪怕后面纸媒没落,网文大热,不少人哀嚎稿费低,我也常能看到“《凌云》从不亏待作者”的言论。

此刻,黑体小字仿佛已经变成一个个的金币在我眼前跳跃,如果不抓住,我简直枉为温笙晖。

我终于明白朝阳送给我《凌云》的用意,尽管不知道他从哪儿得来的这个消息,但它无疑解决了我的困境。

只要我能得奖,我就可以还清温家夫妇的钱,并且打开自己的一条路。

可心里又有一个声音冒出来唱衰。

我能行吗?

参加这个活动的人肯定有很多,我不过是个高中生,能行吗?

这个念头没冒出来多久,就被另一个念头吹散了。

我怎么就不行了呢?我还没有试过,为什么要轻易说自己不行?

我上一世好歹写了很多年小说,怎么着也要比现在的自己多一点经验,我凭什么不行?

心中一番拔河般的拉扯,我决定参加这个比赛。

考虑那么多有什么用,反正现在写个故事去投稿也不亏,再差不过就是不能获奖,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

我的行动力一直是很高的,做出决定的当晚,我坐在书桌前,看着升起的明月,翻腾着我脑海中的思绪,一个故事终于有了雏形。

明月皎皎兮,惟梦而矣。

确定故事的梗概后,我就着手做人设,一头栽进书桌里,等做了一半直起腰,只觉得浑身酸痛,眼冒金星。

我将那一段的人物小传写完,活动了下脖子和手腕,站起身准备去洗漱。

水生哗啦,我在洗漱时也不停地丰富着人设,看着人物被我一点点完善起来,被我从骨架一点点丰盈出血肉,心中说不自豪是不可能的。

本以为这样兴奋的脑电波会让我失眠,但等我洗完上床,我几乎是沾枕就睡,并且睡得非常香,连曾经的怪梦都变得美妙起来。

梦中我又陷入漆黑沼泽,潮水翕动间,有呼声从远方来。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声声不息。

随着声音而来的,还有一个巨大的火球。

它真的非常大,人类站在它面前,就像蚂蚁站在成年大象面前,不,不对,应该说,就像蚂蚁站在巨大的霸王龙前面。

这个火球从黑暗处缓慢升起,几乎挡住了我视野中的整片“天”。黑暗中火球的光芒猩红刺目,热度也随着它的升起而上涨,热得我脸红,仿佛细末血管都爆涨开。

我强睁着眼睛,想要看清这个火球的细节,却意外看到,从火球的背后,或者说底下,又或者说是这块黑色沼泽中,出现了一只洁白的千纸鹤。

千纸鹤也是巨大的,我就像是误入巨人国的格列弗,只能抬头仰望。

令人惊奇的事发生了,在千纸鹤渐渐飞近时,我看到了上面坐着的人。

竟然是他!

我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千纸鹤上笑容灿烂的人,那双眼睛漂亮得像琥珀,那头发在火球的映衬下从原来的褐色带上红色火光。

朝阳!

他怎么坐在千纸鹤上!

我最初担心他被千纸鹤绑架了,可他的神情看起来根本不像,与其说被绑架,倒不如说是他把千纸鹤当成了坐骑,并且,千纸鹤上的他也是巨大无比!

千纸鹤飞得更近了,我几乎能看到它扇动的翅膀上,有着纸质的纹路,细细微微地蜿蜒像涨潮前的海边沙滩上的一条条细小的沟壑线条。这竟然是只纸千纸鹤!

不过此刻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我将目光放到朝阳身上,我看到他嘴唇微动,想要定睛细看却看不清,直到空域中,“我爱你”的声音停止,他的唇瓣也随之闭上,两秒后又动,同时出现了另一句话——

“温笙晖,我来带你离开。”

我这才听出,原来一直是朝阳在说话,可不论是“我爱你”还是“温笙晖我来带你离开”,都不像是朝阳的音色,那道声音是混沌的,雌雄莫辨的好听,不同于朝阳的清脆悦耳,像雨打竹叶。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还未待我想明白,千纸鹤就降落,紧贴着地面,只有翅膀还在规律地扇动。

坐在千纸鹤背上的朝阳向我伸出手。

走啊,温笙晖。

你还在等什么?

“刊物内容主要包括卷首语、文苑、人物、杂谈、话题、人生、生活、小说等”摘自百度《读者》简介,《凌云》的设置参考了《读者》,但和《读者》不同,除了刊物内容,其余一切都是私设。

格列弗是《格列弗游记》的主人公。

晚安,祝愿大家天天开心,好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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