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薇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深夜连计程车也不好打。司机一路上总有意无意地往后排瞟。
毕竟一个深夜醉醺醺的女人独自一人,从奢华酒店走出来,站在灯红酒绿的纸醉金迷的街头,已经足够吸引人眼球。况且又是这么漂亮的年轻姑娘,让人忍不住心生亵渎。
终于扶着栏杆爬上五楼,钥匙扭开门锁,进了家门。
她几乎跌跌撞撞就进了洗手间。
胃部强烈的痉挛,剧痛感袭满全身,她抱着洗手池跪在了地上。
手机铃声忽然响起。
白薇挣扎着按下接听键。
电话那边瞬间响起一个略带焦急的女声,“薇薇,我打了你那么多电话,你到底在哪?”
胃痛得越来越厉害,白薇整个人伏在洗手池上,手一松,手机彻底滑进了洗手池里。
发着荧荧蓝光的手机成为堵住排水口的塞子,水流哗哗浇下,整个水池水面上升。
“放心?薇薇,你一个人在家让我怎么放心!我现在在学校,不方便过去,我已经打电话让他——”
水很快漫过了手机,电话那边的声音越发微弱。
好像游在水底的鱼,尽管张大嘴巴,也只能吐出无声无息的泡泡。
白薇知道,如果继续下去,自己的手机很快就要被泡坏了,但她实在直不起身来。
水下的手机屏幕仍然发着荧荧蓝光。她挣扎着抬起手来,想要伸手去捞,手指浸入冰冷的水里,那样冰冷的水,令她脊背发麻。
…抓不到。
明明静静躺在水底的手机,却像一条滑腻的鱼。
怎么都抓不到。
如果不是两条手臂还死死搭在洗手池上,她早就整个人跌坐在地,水龙头哗哗流个不停,洗手池里的水已经多得漾出来了。
水浸湿了她的袖口,发梢,衬衣。
越来越冷。
她低头伏在洗手池上,忍受腹部深处涌动的一阵阵翻天覆地的剧痛,眼前发黑。
终于,眼前再次恢复短暂的清明。
一双黑色的皮鞋出现在她眼前。
她缓慢抬起脸来。
黑衬衣青年亦是居高临下地低眼看她。
“先把药吃了。”他拎起手里的一个小塑料袋,一看就是刚刚从路边药店买的。
继而他端上一杯温热的白开水。
“上次在医院,医生就说你胃不太好。我记得从前上学的时候,你就有慢性胃病。”青年柔和的声音在她的头顶响起,“还记得吗,白小姐?当年在机场,还是你说我不会照顾自己。可如今看来,好像你才更不擅长。”
见她不言语,他倒也不气恼,继续温声问道:“所以,你只是跟肖楚出去开了个会?开到这么晚?”
她终于微微抬起脸来,看着他手心里的药片。
“啊,看来,我果然猜对了。”程谨言叹了口气,语气却丝毫没有惋惜的意思。“他把你带去做应酬,却又扔下你一个人不管,让你帮他处理烂摊子。白小姐,你这么聪明,都不得不低声下气地屈服,定是他趁机要挟了你,如果你不这么做,他就向你依法追讨那笔损失费。到时候你的母亲知道了,那可如何是好。”
“……”
漫长的沉默里,他又凑近了些,似乎要用修长手指替她捋起一缕碎发。
就在下一刻,她却忽然挣脱,猛地将水杯扫到地上。极其响亮清脆的“砰”,溅了一地碎玻璃,连带着还有一地的白色圆药片。
她却似乎还不解气,抬起手来,想对着这张似笑非笑幸灾乐祸的脸打一巴掌,却没站稳,反倒被他一把捞住了腰。
后来她是怎么结束了这场闹剧般的扭打,又是怎么从洗手间里出来的,已经记不太清了。喝的酒太多了,就连记忆也是断断续续的,最后她再次睁眼,就已经坐在了沙发上,而程谨言正坐在她身旁,拿着一条干燥的白毛巾给她擦头发。
他擦完了她的头发,又来擦她的手,擦来擦去,也不知在擦些什么,只是擦得极仔细。
“程谨言。”
“嗯。”
“你觉不觉得,这些鱼好可怜。”她撑着下巴开始说胡话。
客厅茶几上,一个小小的圆玻璃鱼缸,里面游着几条小金鱼。
“可怜啊。都怪你没把猫教好。”
胖乎乎的花猫本来正趴在鱼缸旁边,仿佛知道自己被人骂了一样,抗议般的喵了一声,原地打了个滚,继续懒洋洋盯着小金鱼。
“那你说,它是更愿意被猫吃掉呢,还是更愿意一辈子都被困在玻璃缸里,直到有一天,死了,连水也变得浑浊。”
“我想它更愿意活着,白小姐。”他夺下她手里的电视遥控器,按了关闭电源键,整个客厅蓦地一静,“你喝多了,该睡觉了。”
“是不早了。”她装模做样地抬头看了眼表,“你要留下来陪我吗?”
“陪你做什么?”他把毛巾扔到桌子上,也后仰倚上了沙发,索性也陪她聊会天,似乎想看看她究竟还能说出怎样的惊世骇俗的话来。喝了酒的她的确与众不同,至少在平时,程谨言从未看到她这副样子,柔软的朱唇微微勾起,轻飘飘地微笑。
“唔……”她也顿了一下,皱眉思忖片刻,“陪我睡,可以吗?”
“…...”
他的手一抖,烟灰瞬间烫红手背。
眯眼看她片刻,他终于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哭笑不得,心说自己还真是天堂有路不走,地狱无门偏闯进来,早就知道她醉得厉害,为什么还非要逗她玩。
“你还没回答我。”她倒是执着地很,眼见他要起身走,忽然抓住了他的手。
她微微仰起脸来,托着下巴看他。一双黑漆漆的眸子在白炽灯下有微微闪光,像明明锋利却总爱假扮无辜的钻石。
“好….你说什么都好。我不走了。白小姐,你终于开心了?”他叹了口气,用近乎哄小孩般的语气,抓起一条柔软的毯子将她整个人裹住。她的头发倒是干得差不多了,可身上的衣服却还湿的厉害。
“你喜欢过一个人吗?”
他不言,似乎打定主意不再搭她的话,顾自又点了根烟,懒洋洋坐在一旁看她自言自语。
“一看你就没有,程谨言,像你这样精明的人,怎么可能会做傻事?”她捧着一杯彻底凉透的咖啡,低着头,也不知在看什么,深棕色的粘稠液体倒映出她一张雪白的脸。
“嗯。”他敷衍地点了点头,“那你就有?”
“我有啊,我当然有。”她点了点头,“我从小就喜欢他,从十四岁那年我第一次见到他,就喜欢上了。可我谁也没有告诉,连我的父母都没有。尽管我很清楚,如果他们知道了,会很高兴的。”
“就像苦瓜。或许你吃过苦瓜吗?其实也并没有很好吃,也不是多么有营养。有人爱吃糖,是因为喜欢吃甜,有人吃糖葫芦,是因为喜欢吃酸。”她微笑道:“可我不喜欢吃苦,一点也不喜欢。有时候我多么希望,我能知道,我到底喜欢它哪里啊。毕竟,如果我知道,我早就能找到有关于它的无数替代品了。”
“可我不知道,我偏偏不知道。”她的声音如同梦呓。
漫长的寂静。
黑衬衣青年依然不言,只低头吸了一口烟,抬眼看了她一会,忽然就笑了,也不知是在笑些什么。
“白小姐,人都是这样的。”他抖了抖烟灰,似笑非笑,“我这么薄情一人,年轻的时候也常常误会自己是个情种。”
青年有一双漆黑细长的桃花眼,侧脸轮廓锋利似把图穷匕见的尖刀,却偏偏五官柔和,一点也不像他那意气风发的父亲,倒有几分像他出身名门温婉可人的母亲生前的样子。他眉眼微微收敛起来,慵懒的笑意,竟有几分人畜无害的温柔。
被这样的一双眼睛注视着,白薇忽然有点出神。
好似回到学生时代的课堂上。
美国心理学家曾经提出著名的美既好效应。通常情况下,对一个外表英俊漂亮的人,人们很容易误认为他或她的其他方面也很不错。
但不知怎的,她却认为,程谨言此人是个例外。
从第一次见到他,她就这样认为了。
“我到底是怎样的人,即使你从前不清楚,程谨言,难道你现在还不清楚吗?”她终于深吸一口气,抬眼看他,“即使知道了我是这样冷漠又虚荣的女人,我不知道你还要接近我是为了什么?如果是为了五年前的事,那我对你说声对不起。我很抱歉。”
依旧沉默。
她忽然开始想,或许自己今晚说的话真的有点多了。他这样安静,实在不想她记忆里那个睚眦必报的少年。
“这是什么?”她有些疑惑地微微睁大双眼,握住了他的手腕。青年的修长手腕骨节分明,似乎有一根细细的黑绳,隐藏在衬衣袖口里。她有一瞬间以为自己眼花了,因为…..
堂堂程家长子,又怎么会随身系一根女孩子才会用的束发绳?
她正要拽着他的手腕看个究竟,却忽然被他挣开。
“所以…白小姐,今晚的生意,你到底谈成了没有?”他漫不经心问道:“究竟是怎样的生意,竟会让肖楚这么看重,不惜让你去使美人计。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定是联合卓峰收购崇明公司的,对不对?”
“你猜得对。”她点头,“谈成了。”
“那就好。”他也点头,旋即就叹气,“要是喝成这副鬼样,还没谈成,那才叫竹篮打水一场空。”
“不过有件事,倒真让我惊讶,白小姐,你就这么相信我?”他低眼看她,“你把什么都告诉了我,就不怕我骗你?一但收购崇明的计划失败,到时候肖楚根本不会怀疑到我头上,只会怀疑是你出卖的他。”
她微微睁眼望着他。
“我并不相信你,程谨言。”她轻轻开口,“从前有人告诉过我,不要轻信一个人,要看一个人的人品。后来我才觉得,何必如此麻烦?人都是会装的,干脆就别相信任何人。”
“……”
漫长的寂静里,他低头看她,眼眸幽深,似风暴前的漆黑漩涡。
他忽然就那样吻了她。
* * *
或许是出于某种诡异的补偿心理,那是一个很疯狂的夜晚,各种意义上都很疯狂。
他以为她会推开他,但她并没有。她喝醉了,明天醒来,说不定根本什么都不会记得。她说了那么多,也都只是在说胡话。
他知道,她喜欢肖楚,一如五年前。
从他第一次见到她,就知道了。
那…现在又算什么呢?
她的施舍?还是这么多年后,她对他的补偿?正如她所言,当年的事,她很抱歉。
她很抱歉。
真是一个代价昂贵的过错。
以她的性格,能为他做到这种程度......
他到底还在奢求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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