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送葬

黎丽第一次见到林易时,她的第一反应便是觉得这个男人长得好高好大。

她发现林易总是戴着黑色墨镜,牢牢地将眼睛遮住,使人看不清楚他的真实表情。

傅朝将黎丽交给林易照看,林易知晓傅朝的意思,是要自己保护好她。

林易将13岁的小女孩黎丽带回自己的公寓,和他一起住。

黎丽张大眼睛朝他看去,她从小逃离父母,没有人管她。

她也不读书,没有受到老师的管教。

所以她养成了一种直来直去、无所顾忌的说话性格。

她直接问林易:“你怎么老是戴墨镜啊?不会连洗澡睡觉都不摘吧。”

林易沉默不语。

自从被赵可尚和阮希欺骗折辱之后,他一直在反思自己的错误。

他再也不想陷入被伪装出来的含情双目。

当初的他,就是因为多看了一眼阮希的眼睛,便沉陷下去。

林易不回答黎丽问的问题,平静地催促她早点休息。

黎丽向来自我惯了,见林易不回答,她嘴一翘,宛若高傲霸道的小猫:“切,不说就不说,老子还不想知道呢。”

黎丽主动找傅朝,让他救自己,可长年以来,她养成了很多坏习惯,一朝一夕很难改。

其中最坏的习惯便是熬夜,她的微信个性签名是:[人总有一死,爷熬夜至死。]

她的作息和正常人完全颠倒过来,当别人早起上学上班时,她才刚开始进入梦乡。

当别人晚上休息安眠时,她在房间里彻夜不眠,玩手机玩得噼里啪啦地响,自说自话,自言自语,一会儿生气,一会儿大笑。

很快,有人对她的这种作息“伸出了魔爪”,这个人便是林易。

晚上她要玩手机打游戏时,林易将她的手机没收,不让她玩。

她一下子跳得老高,怒骂道:“妈了个巴子,你凭什么收老子的手机,你算老几啊!妈了个逼的,赶紧将手机还给老子!”

林易丝毫不为所动。

黎丽上前对着他又是打又是骂,可眼前这个男人不动如钟,语气平静,提起她的身体,将她放在床上,说:“睡觉休息。”

黎丽骂林易,他不理不睬。她打他,他默默忍受。

她一气之下想找傅朝告状,可脚步又动不了。

她想傅朝才不会帮自己,找他也没有用。

她如果想要回手机,必须离开这个地方。

可当初是她自己选择来这里寻求庇佑,要是一时冲动离开,恐怕再也回不来。

黎丽虽然任性狂躁,可混迹社会久了,冷静下来,将事情往深入一想,总结出一个结论:

她要是想和以前自由自在,就必须离开这里。

如果她想留下,必须学会忍耐。

可谓自由和温暖,不可兼得。

她选择后者,所以克制向林易要回手机。

不过她也会发/泄憋闷的怒火,动不动随口向林易吐几个脏字,表示不满。

林易照样不理睬她。

时间久了,黎丽倒也习惯到点早睡,不用林易催,她自己主动调整好作息时间。

她第一次早起吃的早餐是林易给她下的青菜鸡蛋面,还有一杯晨起的蜂蜜水。

大早上的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黎丽甚至感觉被自己折磨的胃,都在幸福地发出呜叫。

林易放假的时候,会带黎丽出去玩。

林易照旧沉默寡言,黎丽觉得他像一根呆木头,好无聊,好无趣。

走在街上,她一张小嘴叭叭不停,说得唾沫飞溅,林易站在她的身旁,默默地拿着袋子,对她的话偶有回应。

“操,你真是一个超级无敌究极,非常特别以及特特别,无聊的人!”黎丽不满地朝他吼道。

林易面色平静,回道:“嗯。”

黎丽:“………………”

操/你妈的,更无聊了!

无聊归无聊,黎丽没想到有一天她居然能在这么无聊的人身上发现优点。

她发现,林易这个人不爱说话,但会很好地保护她。

比如在拥挤的地铁上牢靠地护住她,不让别人挤到她。

在热闹、摩肩接踵的商业街上,他将她护好,不让她走丢。

黎丽还收到了他带回来的礼物,居然是限量版的二次元手办。

她记得她当时只是随口一说,这个人竟然记住,还把它买了回来。

这一刻,黎丽简直爱死林易了,对他再也不是“操/你妈”,而是“亲爱滴”。

林易:“……”

他想,小孩子的心情比翻书变得还要快,一会儿上天,一会儿入地。

黎丽经过半年的与林易相处,她不仅作息健康,渐渐的,嘴里的脏话越来越少。

直到来年,林易被金书书抽调到傅朝身边,让他当傅朝私人秘书兼保镖,黎丽才后知后觉地体会到这个“极度无聊”的男人的好。

因为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林易走后,接管照顾黎丽的人是庄合光。

庄合光话多,爱唠嗑,面上看着非常热情,似乎很好打交道。

可黎丽觉得庄合光对她管得太严了。

每次她被管的非常严的时候,她习惯地脱口而出骂人,庄合光可不像林易,能包容她,反而一板一眼地教导她起来,让她要有个女孩子的样子,不要动不动吐脏话。

黎丽心里委屈至极,她习惯了安静在一旁,默默听她抱怨的林易,换到庄合光,她一时之间难以适应。

她好想见到林易。

她有点儿想他。

在她15岁生日那年,她向傅朝提出了想见林易的想法,傅朝自是同意。

这次,黎丽主动牵着他的手,和他一起走在宁安街,内心有着连她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愉悦与开心。

“林哥哥。”黎丽甜甜地,眯着眼睛,很开心地喊他。

“嗯。”林易回应。

还是这样的林易,还是这样的沉默寡言的男人,却让她感到由衷的熟悉。

林易给她买生日蛋糕,她站在玻璃橱窗前,回头望了一眼,走在街上来来往往的人。

她看到迎面向她走来的一对情侣,他们互相牵着手,说说笑笑,十分亲密。

一霎那,黎丽恍若大悟,她觉得她和林易的关系应该就是这样的。

她想成为他的恋人。

她想做他的女朋友。

晚间,黎丽鼓足勇气在15岁的年纪向他告白。

林易呆愣,随后用手摸她的脑袋,声音温润:“丽丽,别说胡话,早点儿休息睡觉。”

黎丽这次反常地没有发脾气,而是缓缓的握住他的手,贴在自己的小脸上,眼角弯弯:“林哥哥,我这是真话。”

林易沉默不语。

黎丽说:“林哥哥,我现在15岁,请你给我三年的时间,这三年里我会一直等你。我知道你只是把我当成小孩子,但我的心不小,我一定会遵守我的约定。请你答应我,让我行使一下属于小孩子的特权好吗?”

林易轻轻地叹息一声,手摸她的脑袋,一如既往的沉默不语。

他的眼睛上仍然戴着墨镜,使人无法分辨他的情绪。

但黎丽却能察觉出来,这个男人对自己的请求是答应了。

她是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对另外一个男人上心,这种幸福的感觉将她环绕,让她心里暗暗发誓,她要变得更好,做个值得被他喜欢,被他爱的好女孩。

林易自从被傅朝的母亲金书书抽调到傅朝身边,他一直寸步不离地跟着他,照顾他的起居饮食,保护好他的身体安危。

他清晰地知晓傅朝身上的每处伤痕,那是傅朝深刻眷爱白楚之的浓烈痕迹。

他依稀记得当年白楚之从国外回来时,傅朝完全像变了一个人。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傅朝的状态,林易想,只有“疯子”才最为合适。

傅朝正在发疯,为他的哥哥白楚之发疯。

林易不知为何,看到傅朝紧紧挽着白楚之的手时,他竟有一种时光倒流的错觉。

好像回到了青葱的少年时代。

在苍翠的年华,少年傅朝也是这样紧紧挽着少年白楚之的手。

无论过去多久,他看到的是,傅朝一如既往对白楚之无边无际的热情飞扬。

他高中时,看到少年时代的他们在楼梯间嬉闹,注意到他们手牵着手,听闻他们之间暧昧至极的关系。

林易再次见到白楚之时,发现这位少爷,身形更为挺拔卓越,气质更为淡雅高贵,然而脸庞一如往昔的如雪中映梅,高山行景,漂亮美丽,清澈无比的眼眸,展现出晶莹雪山般的温柔善意。

林易感叹,过了这么多年,他们言笑晏晏,关系如旧,身边人一直未变过。

他心下希望他们能一直这样互伴彼此,共度余生。

但天不遂人愿,白楚之死去,傅朝也因他的死,重病不起。

林易还记得白楚之消失的那个晚上,傅朝的脸色无比灰败,他能感觉到他的忧心如焚。

他记得傅朝倒在白楚之死去的那个夜间的凌晨三点半。

正如他因过于思念白楚之,再次倒在普光寺风雨交加的苍凉的夜晚。

两次,使傅朝耗尽心神。

林易深知,当得知白楚之果真死亡的那一刻,傅朝只求速死。

傅朝便是这样一个只为白楚之疯癫的小疯子。

这么多年来,林易一直知道。

傅总……傅朝……

一颗眼泪,在林易的眼角滑落,随后他的眼泪如倾盆大雨,滴在凌晨两点的殡仪馆地上。

他蹲坐在傅朝的亡身身边,守了他一夜。

第二天,庄合光来找他,意外地发现他居然摘掉了眼镜。

庄合光和他在另外一间房商量傅朝的死后事宜。

庄合光问林易:“老林,你说说你的想法吧。”

林易黯然道:“画骨成灰,海葬吧。”

庄合光沉重地叹了一口气,他知道林易的意思,因为白楚之是跳海而亡,傅朝死后必然想一直追随他。

“好。”庄合光表示理解,林易朝他点头,他们都在傅朝手下做事,天资聪颖,非常人可比,多年伴在傅朝身旁,懂得傅朝的心思。

当林易将傅朝的尸身火化成灰装进深色檀木盒时,傅朝的母亲金书书气急败坏赶来,对林易的行为破口大骂,连扇他好几个耳光。

“你还我的儿子!你还我的小朝!谁叫你私自把他火化的!你把他的身体给我还回来啊啊啊!”金书书悲痛难忍,失去理智,对着林易又是打又是骂,泪流满面地抢过骨灰盒抱在怀里。

“小朝!你为什么要丢下我啊!小朝,你快点醒来,好吗,我是妈妈啊!我是最疼你的妈妈啊!求求你了,小朝,不要死啊,你死了,我怎么活啊!我的儿子!”金书书哭得呼天抢地,真挚的痛哭泪水,失控地流淌,柳却西抱着她一起哭。

金书书哭到眼珠子泛着血丝,眼眶再也挤不出一丝泪水,嗓子干哑。

她的神情逐渐变得呆滞,失神,脑子却异常清醒。

她在柳却西地搀扶下,将骨灰盒还给林易:“帮他实现他最后的心愿吧。”

金书书到此刻才深懂,傅朝对白楚之的那份心,真正做到了至死不渝。

她无奈地叹息:“带走吧。”

柳却西握住金书书的手:“金总,我送您回去。”

金书书摇头:“不了,却西,你送小朝一程,我现在好难受,你让我一个人缓缓。”

林易郑重地换上黑色丧服,身着白花,佩戴在胸前。

庄合光同样身穿黑色丧服,左臂束白色缎带。

柳却西将头发扎起,身着黑色丧服,头戴白花。

被柳却西紧牵着的女孩是黎丽,她同样的身着黑色丧服,头戴白花,面色悲痛。

宋问负责开车,一行人来到海边。

这个汹涌黑色滚滚浪潮的深海,正是白楚之的葬身之地。

来为傅朝送别的人还有现任〖花朵之蓝〗酒店执行人的田舟横,宋问的妹妹宋期,长明街花店女老板颜清。

庄合光没想到那个人也会来,他一眼瞥到一辆劳斯莱斯的车跟在他们身后,他记得车牌号。

车上的人下来,庄合光迎上去,面色庄重,颔首向来人问好:“白总。”

白晗轻轻嗯了一声,带着顾以安来到林易身旁。

他蓦然看到被林易怀抱在胸前的骨灰盒。

傅朝已经死了么。他再次被沉痛地提醒。

他,和哥哥白楚之,和傅朝,三个小男孩曾在童年时期是较好的玩伴。

他们智力相当,玩任何游戏都旗鼓相当,势均力敌,这种顶峰对决的游戏竞技,让小时候的白晗感到刺激与开心。

以后再也找不到这样的玩伴与对手。

白晗手指碰在傅朝的骨灰盒上,如坚冰般寒凉。

他瞳孔惊转,脸色微动,露出白家人少有的忧伤。

顾以安察觉到他的情绪变化,将他的手温柔地牵住。

与此同时,周瑾风载着周小北、池意、闻心等人一起来为傅朝作最后的送别。

一行人面色沉重,站在惊涛拍岸的悬崖峭壁边。

林易站在最前面,庄合光位于他左侧,白晗位于他右侧,顾以安站在白晗身旁,其他的人皆位于他身后。

一阵凄冷的海风拂乱林易的头发,他跪在地上,向青天磕了一个头。

随后他站起,上前一步,打开骨灰盒,将白色骨灰细沫,抓在手心,扬在空中。

海风将白色粉末吹入汪洋深海中,骨灰飞扬,缱绻地飘扬,落入大海。

傅朝左手无名指戴的银白色戒指,此刻在林易的手掌,散发幽蓝的光。

一颗眼泪从林易的眼里蹦出来,他抿紧眉头,握紧手掌,将银白色戒指,抛到波翻浪涌的海中。

“傅总,走好!”林易没忍住哭了出来。

庄合光眼眶红红。

白晗脸色悲伤,心情异常沉重。

黎丽伏在柳却西怀里抱头痛哭。

其余人莫不心情沉痛,连一向精致利己主义的周瑾风亲眼看到这一幕,也叹息地摇头,感到扼腕的可惜。

他默念这两个人的名字:白楚之,傅朝。

他的目光在白晗身上停留片刻又移开。

白晗,白楚之。

白家双珠。

傅朝。

北都一绝。

多么传奇又卓绝的人物,一下子竟然烟消云散了两个。

海风狂涌,波浪席卷,翻涌的海浪,将那全世界仅此一枚、独一无二的蓝白色戒指,送到曾经沉落海底的灿红戒指旁。

两枚戒指,紧紧缠绕在一起,合二为一,发出蓝红交缠璀璨的光芒。

蓝色光芒无比盛大,如灼热灿烂的蔷薇花海,将灿红戒指紧实地套在内里。

最后这枚恋人之戒被深色翻涌的海浪,沉浮摇曳,送到极西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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