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节目足足进行了三个小时,结束时,已是夜间十点钟。
出演播间,简迪在转弯处看到一个黑色身影,莫名的熟悉。
他揉了揉略显疲惫的眼睛,找了个借口,假装上卫生间,一路跟着那个黑色身影。
直到出大门,他才跟上那个身影,看清楚原来是林易。
如果是林易,那么说明那个人也会在。简迪心跳得很快,他迈开步伐,跟上林易。
果不其然,在不远处,一辆黑色迈巴赫优雅地停靠在路边。
简迪东张西望,试图寻找那个人。
“简迪,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
极其动听的声音渐次传入耳膜,简迪回过神,一个挺拔而又让他心动不已的身影,赫然在他左侧站立。
“傅总。”简迪按捺心中的激动,礼貌又害羞地向他问好。
傅朝身着咖啡色长风衣,内里穿了一件白色薄衫,黑色裤子宽松。
今天的他看起来不似往日悲伤,略有精神。
他温和地朝简迪望去,难自禁向他靠近。
只因眼前这个漂亮的男孩,和白楚之是如此的形似。
尤其是他穿白色衫衬的模样,小小的一只,羞怯的眼眸闪动惹人怜爱的星光,长而浓密的睫毛忽闪,如流星飞越夜空,美不胜收。
晃得傅朝迷了眼,误觉时光倒流,以为哥哥还在。
“傅总?”
简迪无法抗拒他的靠近,极力压抑内心的惊颤,小声喊着他。
“简迪!”
一声叫嚷打破了他们之间若有若无的牵连与情绪波动,原来是经纪人史云看他不见,到处寻他。
“傅总。”史云看傅朝也在,低头向他问好。
傅朝问:“接下来,他们还有行程吗?”
史云回:“傅总,这是今天最后一个活动,明天下午有一场小的演出。”
傅朝拧眉,半天不语。
周小北一行人趴在大厅,远远地看着他们三个人。
周小北不禁好奇:“我靠!怎么傅总也在这里,他不会专程来看我们的采访吧?”
池意撇嘴:“好歹他也是我们老板,看看我们怎么了,看你大惊小怪的!”
周小北吐舌头:“对对对,你说他日理万机的一个大老板半夜跑过来专门看我们采访?”
闻心呵斥住周小北对池意的阴阳怪气,池意憋笑,白了周小北一眼:略略略,嘿嘿,哈哈。
这给周小北气得黄毛都炸开了,他叫嚷:“有奸/情,大大的奸/情。”
半晌,傅朝对史云说:“你先带他们回去,我找简迪有点事。”
“是,傅总。”
简迪一言不发地跟在傅朝后面,他偷看他的背影,心里洋溢难以言语的快乐。
“你先回去。”傅朝命令林易。
“你想和我一起,还是回去?”傅朝问简迪。
“我想和你一起。”简迪毫不犹豫地回,他对上傅朝眼眸的那刹那,脸色通红地又低下头。
“那走吧,我带你去散步。”
“简迪,你坐这里。”傅朝让他坐副驾驶的位置,他躬身,亲自为他系安全带。
这让简迪受宠若惊,傅朝身上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他拘谨地坐好。
车行驶在路上,傅朝主动打开话题:“今天采访,你们都说了些啥?”
简迪如实地告诉他,傅朝边听边开车。
“想听歌吗?”傅朝拿出白色耳机,塞在手机上,右侧耳朵塞了一个耳塞。
“想。”简迪接过左耳耳塞。
因为耳机质量好,传音效果极佳,哪怕只有一只耳朵戴上,那音乐仿佛刺穿颅骨,敲击每根神经。
然而这音乐对他来说却又如此熟悉,那年他孤身一人站在长安街,在北都格林广场天河桥,一时情绪狂涌,连本子都来不及拿,将脑子里的音谱狂写到衣服上。
于是就有了那一首《四月诗》。
原来当年林易是为这个人买断了自己的曲子。
他的耳机单曲循环,竟然是自己年少时作的音乐。
如果这不是命中注定,那什么才叫命中注定?
简迪闭上眼,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哪怕这个人与自己咫尺之间,闭上眼,那双饱满充满悲伤的桃花眼,依然让他心悸不停。
正如第一次见他,他的黑白分明的眼睛,就那么坦诚直直地看着自己。
很多次,他都觉察出,傅朝对自己那份独特的关心,连自己生病这样的事,那个人都知道。
那自己的心呢,他也能看到吗?
简迪扭头,看向傅朝。
傅朝温声说:“马上到了,你累了吗?”
简迪摇头:“傅总,我不累,因为你在我身边。”
这样说,他应该知道自己的心思吧。
已经很大胆了。
迈巴赫停在一处湖边,这里是北都市最大的内陆湖,名叫『思君湖』。
夜间人烟稀少,非常安静,平静的湖面泛着粼粼月光。
傅朝将外套脱掉,披在简迪身上。
简迪想拒绝,傅朝手在他肩膀上按住:“听话。”
两个人沿着湖边小路散步。
前方有一个卖烤红薯的小摊,傅朝上前买了两个红薯,递给简迪一个。
温热的红薯弥漫浓郁的香味,傅朝小口吃了起来。
简迪也用小勺子,挖开红薯烤得金黄的内里,细细咀嚼。
傅朝吃着吃着,眼泪控制不住地流下来。
他不知道原来气味会和人一样,刻在骨子里。
一年前,白楚之还在时,他们也一起这样吃烤红薯。
“傅总,你怎么了?”简迪拿出纸巾,给他擦眼泪。
“我好想你,哥。”不知是不是泪水模糊了视线,眼前这个人不是白楚之吗?傅朝情难自禁,他手轻擦简迪的嘴角,“哥,你这里沾了红薯碎沫。”
傅朝将他嘴角的碎沫,含在嘴里,吞咽下去。
他牵起简迪的手,在寒风中抱住他,气息滚烫,在他耳边道:“哥,我们回家。”
“傅总?!”简迪的声音也和白楚之相似,唯独说话的内容,不一样。
傅朝回过神,他紧抓头发,面色苍白,对简迪说:“抱歉,我刚刚精神不太好。”
他已分不清现实与想象,最固若金汤的理智,只要触碰到心底最柔软的哥哥,一切都如洪水吞噬大地,彻底击溃堤坝,不复存在。
“我送你回去吧。”傅朝收拾好精神。
许决在阳台,默默地注视从傅朝车里下来的简迪。
简迪坐电梯上来,经过走廊,被突然出现的人影吓了一跳,原来是许决。
简迪关心地问:“这么晚了,你还没休息吗?”
许决收敛充满恶寒的目光,淡淡地回:“我刚刚睡不着起来转了会儿。”
简迪木木地回到房间,洗完澡躺在床上。
方才傅朝哭泣的样子,让他既震彻又心疼。不过他也同时充满了好奇,他为什么哭,为谁而哭?
他摸自己的脖子,傅朝唇边的气息,好像还停留在上面。
他不由得脸变得又红又烫。
-
凌献音已经成为北都市炙手可热的女歌手,浪腾也给了她大量的资源,每天微博上的热搜前五必有她。
营销热词包括:
肤白貌美大长腿#凌献音
18岁出道的唯一女歌手#凌献音
凌献音#练歌练到凌晨
努力不会被辜负#凌献音
太瘦了宝宝体质,好心疼#凌献音
……
她也很争气,粉丝量也是成倍成倍地增长。虽然热度比不上男歌手詹离、男团『FREE』,不过她也没有刻意跟他们比,对她来说,顺利出道就已经相当于实现了梦想。
公司给她安排的行程表也是满满当当,经常跑完一个地方又要去另外一个地方,好在她年轻,精力旺盛,适应得快。
这天中午她正在化妆室里补觉,等会儿下午还有一场综艺要录制。
她得抓紧时间休息。
化妆间其他人有的在椅子上横躺,有的在桌子上趴着,有的在轻手轻脚地收拾东西。
忽然,急促的脚步朝这里奔来,门被轰然推开,刺耳的声音吵得每个人都下意识睁开眼。
“凌献音,臭婊/子,去死吧!”
尖锐的骂声从闯入者的喉间愤怒地发出,这是一个长得很高却又很瘦的女人,中分披肩黑发,肤色白皙,五官端正,说不上漂亮,但也不丑。
“潘姐!”有人叫女人的名字,表情惶恐,“你别冲动!”
女人名叫潘奈,她冷冷地道:“今天不是她死就是我活!”
凌献音惊醒,她还未来得及发声,便被潘奈猛地一把推到在地上,用脚踩在她的腹间。
凌献音痛苦地爬起,潘奈从口袋里拿出一小瓶溶液,狠狠地盯着凌献音,狂喝道:“我要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众人都被吓坏了,因为潘奈反应太快,一瓶溶液迅速被开盖,毫不犹豫地朝凌献音脸上泼过去。
一个男人猛然用力捏住潘奈的手腕,瓶子被摔碎在地,浓硫酸与地面发出噗呲的激烈响声,顿时地面被腐蚀得坑坑洼洼,触目惊心。
这样的毒水,要是浇在人的脸上,后果可想而知。
惊恐的凌献音被赶来的左明抱在怀里,如果他再迟来一秒,凌献音的脸,必然会被腐蚀得千疮百孔、面目全非。
“明总。”凌献音刚刚被潘奈用高跟鞋踩踏的腹部疼痛不已,她的额间冒出细细的汗。
“快叫苏常远过来。”左明命令卫宣。
“好的,明总。”卫宣屁颠屁颠地应答。
其他的人纷纷围过来,将潘奈束缚住,不让她多动弹。
不一会儿,苏常远赶了过来。
“明总,先让他看看你。”卫宣注意到左明的左腿裤子被硫酸烫出一个细小的洞。
“先看凌献音。”左明不容置疑道。
左明扶凌献音到休息室平躺,他让卫宣看住潘奈,其他的人则是各自闭嘴,自行回去工作。
苏常远为凌献音开了化瘀止疼的药,凌献音吃完药平躺休息,疼痛减轻了许多。
唉,,算了,写到30w字就算成功。
这也太冷了叭,欲哭无泪,呜呜呜~连个打卡按爪的宝子都没有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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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错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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